将他丢在一边,背对着封千里,之雾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她不会去为他送行,她从不喜欢离别的场景。
之雾前脚刚走,封千里猛一回头就看见卓远之双手环胸站在他的身后,“你是鬼啊?”老是这么神出鬼没,不知道的人还真当他是梅菲斯特转世呢,“幸好在英国的时候这种经历训练了不少遍,否则我迟早有一天被你当场吓死。”
他对卓远之说话的口气算不上客气,但也不至于视为仇敌。没有人知道,前两年在英国的时候,卓远之见的最多的人不是之雾,而是面前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文,实则诡计多端的坏小子——封千里。
上前一步,卓远之长臂轻挥帮他卸掉眼镜,褪去镜片遮掩下的那双狭长双目眨着的迷惑的光芒,那正是卓远之想看到的视野。梅菲斯特用双臂将封千里困住——黑色风暴将他包围,封千里昂起下巴回望着他,无畏无惧。
“你很麻烦,知道吗?”
“能得到你的夸奖是我的荣幸。”封千里皮笑肉不笑,那阴郁的态度跟卓远之竟有几分相似。
早料到无法从封千里的口中得到让他满意的情绪,卓远之也不在意,将眼镜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他只想告诉他:“谢谢你对幸之雾的照顾,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会遵守的。”
“那就好。”拨开卓远之困住他的手,封千里要他知道:如果他想逃,没有人能阻拦,“我可以走了吧?”他的离开不是离开卓远之,而是跟随幸德书离开罗兰德学院。再次见到之雾,他来罗兰德学院的目的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走之前,封千里要提醒卓远之:“男人间的约定不要告诉女人。”
他从未想过将他们之间的约定告诉幸之雾,她不适合太复杂的局面。不是她无法应付,而是他、封千里都不想她去面对。
“忘了说,”封千里拉开门,用背对着那方黑色的阴影,“我不可爱,不过你还是蛮可爱的——之雾的原话,在英国时她这样告诉我,一直忘了告诉你。”
可爱?她竟然用这个词去形容他?卓远之翻了一个极不符合梅菲斯特形象的白眼,他会提醒她——麻烦别用那么恶心的词语去形容他这么伟岸的男人。
“啊嚏——”幸之雾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揉揉鼻子,她很想知道,“谁在说我坏话?”又不感冒又没惊风,好好的突然打喷嚏,一定有问题,八成是哪个小人正在说她的坏话呢!
说到小人,为什么她的眼前突然出现卓远之那高大、伟岸,外带黑压压的形象?甩甩头,她告诉自己不用太过在意。
等等!卓远之……
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这句话是她跟卓远之说的,封千里怎么会知道?而且还是原封不动地重复出来!
秘密!这其中一定有她不知道的秘密。
走出邀海轩,杜蘅提着行李站在楼前的平台上。该走了,非洲那边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急邀她回去,她也没有再待在这里的理由,现在离开再合适不过。
知道之雾有卓英冠照顾,她没什么不放心的。至于那个身为她丈夫的男人,世界级的大律师,有钱有权又有势,她不需要担心,也担心不了。
还是回到她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她的旅程吧!她不想跟卓英冠告别,就像上次离开卓冠堂一样,这一次她也要悄悄地离开,不让分别成为以后许多年不断怀念的记忆,她的心负担不起这些无谓的重量。
提起行李,她正要离开,眼前忽然出现一只毛色绚丽的鹦鹉,它就停在她的脚边,瞪着鸟眼望着她——她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只鹦鹉,记不清了。
“小东西,你怎么会飞到这里来了呢?”
“主人带无语我来为姑娘你送行,姑娘你要保重,无语我祝姑娘你一帆风顺、一路顺风、一生平安、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有人为你送行祝福你“一塌糊涂”吗?她又糊涂了,又不是人为她送行,分明就是一只鸟在向她告别嘛!
跟非洲的野生动物培养了那么多年的感情,杜蘅面对动物有种与身俱来的亲和力。将这只长相花哨的鹦鹉捧在掌心里,她望着它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个能卜擅卦的八卦也带着一只这样的鹦鹉。
她是无意中见到八卦的,那种神秘又沉稳的气质让她那个年龄的女生很难不着迷。所以,即使只看了他一眼,她也深深记住了那个像迷一样的男人。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如果他还待在卓冠堂怕有四十多岁了吧!
“年轻。”
男人的声音?杜蘅回眸望去,一位二十多岁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身后,他内敛而帅气,像紫色的雾气扬着神秘的魅力。她看得有些发呆,而鹦鹉看到那男人比她更兴奋。
“主子!主子!无语给主子请安!无语给主子请安!”
嗦的鹦鹉逮到机会就展示起自己的口才来,杜蘅懒得理它,只盯着面前这个男人,“你是……你是八卦?”即使隔了那么多年,她也不会忘记八卦的容貌。她不确定的口气是因为:二十多年过去了,他怎么可以依旧年轻?
别问他,他那简明扼要的说话方式即使再怎么解释,也无法给杜蘅完整的答案。至于无语那只多嘴的鹦鹉,此时没有说话的权利。
紫色的斗气笼罩着她,杜蘅惟有抬头正视他的存在。他将她的表情收在眼底,送给她两个字:“珍惜。”
不需要无语的解释,这两个字所包含的意思也不是它一只小小的鹦鹉能解释清楚的。即使它再怎么多嘴多舌,恐怕也无法说清那个中包含的无穷意境吧!
就像杜蘅的人生,除了她自己谁也无法言尽。
带着八卦给她的占卜,杜蘅提着行李踏出了卓冠堂。红漆染成的辉煌大门为她打开,门外那个孤单的身影是为她而来吗?
“德书?”
她因为惊讶脱口而出的呼唤很小声,他还是听见了。这些年他最最想念的就是她喊他名字时的声音,此生难忘。
望着她,他没有靠近,没有接过她的行李。靠着出租车的身体微微向前倾,从他脚边散落的烟灰看来,他已经等她很久了。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不可能知道卓冠堂总堂所在。
“是卓英冠。”幸德书乐意为她解惑,“他给了我这里的地址,他还说今天你会离开。”接到电话他的惊讶如洪水猛兽,卓英冠怎么会跟他说这些?
卓英冠又怎么知道她今天会离开?杜蘅不禁回头望望擎天楼——卓英冠住的地方。他对她的了解恐怕比自认很爱他的她更多一些吧!这男人的感情总是深藏不露,可他的爱却无处不在。
能被他爱的人是幸运的,杜蘅一直这么认为。
珍惜!这世上值得她珍惜的人有很多,那个将自己埋在黑暗中,永远给她光明的男人;还有那个站在她的正前方,永远敞开怀抱将她拥抱的男人。
“你是来接我的?”
她问得怯怯的,羞涩得像个十几二十岁的小女孩。这样的杜蘅是幸德书藏在心底最深、最美的记忆。
为她拉开车门,他给自己找台阶,“是之雾要我来再见你一面的,所以我来送你去飞机场,你不是又要回非洲了嘛!”这一去,又不知道还得等多久,两人才能再见面。最后相聚时刻,他不想跟她吵架,让她带着平静离开他吧!
她笑了,这男人总是这么不老实,大方地承认他想她,想再见到她就那么难吗?好吧!成全大律师的小算盘,她不客气地将行李交给他,自己大方地坐进了车里。
做女人,该偷懒的时候就要偷懒。不!这不叫偷懒,美其名曰:小鸟依人。她这样的年龄当一回“小鸟”,不容易啊!
卓英冠在司机的帮助下将行李放进后备箱里,全套手法相当熟练,显然他没有忘记当年每每送她离开的情形。
坐到车上,他坐在她的身边。不去看她,他只望着后视镜里的她。之雾说得对,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都老了,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坐在街边长凳上嚎啕大哭的小姑娘,他也不再是为了爱勇往直前的小伙子。
他们老得只剩下“老伴”了!
“幸德书!”
她叫他的全名,刚结婚的那几年,每次他惹她生气,或者她要很认真地跟他谈一谈的时候,她都会叫他的全名,以至于那几年,每听到他的全名从她的嘴里出来,他都会用提心吊胆的眼神望着她。
事隔多年,他这个毛病还是没能治好,这一次也一样,他望着她的眼神带着几分恐惧。
她倒是不客气,直白地告诉他:“其实我在非洲的那几年里,最常想起的是你和之雾,是我们三个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她……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的心会跳个不停?
她才不管她的话会不会给他带来困扰呢!她只知道将最真实的心情说出口,就像卓英冠说的那样。
“我想你,想之雾。真的!尤其是看到那些动物们一家一家地围抱在一起的时候。”
原来是看到动物们相亲相爱的画面才想到了他们,幸德书哭笑不得。他在她心中的级别永远低于非洲的野生动物,他早该认命了,还期盼个什么劲啊?
她径自说着,完全不理会他的反应:“我当时决定去非洲,参加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的确跟卓英冠有点儿关系,这我得承认。我想做回当初那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自我的杜蘅,而不是幸大律师的附属品。”
附属品?她怎么会是附属品?在他心中,她始终是第一位的,即使是之雾出生以后,他依然把杜蘅看得重于一切。他做错了什么,让她觉得自己只是他的附属品?
“你对我太好了。”这就是他的错,杜蘅说得理直气壮,“你为我考虑一切,做你的太太几乎什么都不用想,连如何爱你都不用想。因为你不需要,你只是一个劲地付出,甚至不向我要求回报,有些时候你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人活在这种环境里很容易颓废,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她越来越不像杜蘅,而像大律师的幸太太,像一件摆设,不像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