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香港的人大概已经看出来了,我在这篇文里提到的战野和车神同往的游乐场就是香港的海洋游乐场。
去香港游玩的人恐怕都不会错过这里吧!我去的时候据说是游乐场的淡季,所以我们排队坐缆车去山上游乐场游玩的时候只排了半个小时——这就叫淡季。
像小说里描述的那样游乐场分为山下和山上,山下的游乐项目大部分是向小孩子提供的,进了游乐场坐缆车去山上,那里是成人的欢乐世界。飞天秋千、海盗船、云霄飞车、急速之旅……所有挑战人体失重的刺激项目在那里都能玩得到。
其实真正让我觉得有趣的还是海豚、海狮表演,虽然在很多海洋游乐场也见过,不过香港的这场表演还是蛮令我心动的(我感觉我像一个海洋馆的导游)。
玩了一整天,快乐的时候很多,一瞄眼看到一家三口。
他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爸爸大概是混血儿,用幸之雾的话说“真帅”啊!他有着东方人的五官,却长着西方人的高大身材和一双碧蓝碧蓝的眼睛(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眼睛,我发誓它是真的,不是有色隐形眼镜下的产物)。
妈妈是纯种洋妞,俏生生得很可爱,不像俄罗斯或美国女人个个高耸巨大,我私心里判定她是新西兰人,因为她说英语,而且我喜欢新西兰这个民族。
宝宝完全继承了他爹的优良血统,帅得没治(在我印象中外国小孩五岁以前都很可爱),看样子像男生,因为我一不小心瞥见了人家的隐私部位。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这小子正在换尿不湿。
他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这个陌生,却频频盯着他的色女,然后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跟我说:“Hi!”
我很想跟他说“Can you speak Chinese?”这是我出门的绝招,尤其是去混有华人的外国,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或类似香港这样种族混杂的地方。往往一句“Can you speak Chinese”之后,我就可以足以做电视主持人的标准普通话与对方蹩脚的华语交流了——这是经验,您可以借鉴。
对这个我估摸着不满周岁的宝宝,这招显然是不管用的。我回他一声“你好”,宝宝没答腔,宝宝他爹则用平仄不分的中文回我一句“你也好”。显然,这句话存在严重的语法问题。我就不追究他了,想人家一混种,能混成这样也忒不容易了。
对这一家三口最后的记忆是,爸爸背着可以折叠收放的小车,宝宝坐在车里,妈妈牵着爸爸的手,形容自在、惬意。一家三口一模一样,却大小不同的白色T恤在日光下闪烁着温馨。
望着他们的身影,我忽然想起了同样是混血儿的度天涯和他未来的老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也这样一家三口出现在游乐场里,用蹩脚的中文跟一个陌生的女生打招呼。
“幸大小姐,你这是干吗?”封千里看见门外拎着大包小包的幸之雾,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不是!”
幸之雾笑得像夏日里最灿烂的花朵,她的摇头是那么直接,封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
“我高中三年就住在这儿了。”
封千里张着嘴全身僵硬地愣在原地三十秒,趁着这档儿幸之雾已经成功攻入屋内。“我不和你抢房间,你放心吧!上次我就看中你的书屋了,又大又简单,光线也好。你不用帮我,我自己收拾就好。”幸之雾嘴上说着,手也没停,直接摆放行李。
“幸——之——雾——”
封千里咆哮着如恶狼扑上来,狠狠掐住幸之雾的脖子,“你什么意思你?幼儿园时,我们睡一张床,你的口水流了我一身,害我洗了五遍澡还觉得身上有口水的味道;上小学去露营,你抢了我的睡袋,害我发烧39℃;初中你离家出走逃到我这儿,三更半夜你做梦把我踢下了床。现在我全家移民,你又想怎么欺负我?你说——你说——”掐住她的脖子不算,他还不停地摇晃,妄想将她体内的恶魔因子尽数给摇出来。
“咳……咳……亲爱的,你的记性可真好,这么多年还记得这么清楚。你全家移民,你怎么不走?哦,舍不得我是不是?我就知道你是爱我的。”
封千里一个手拐将她打到一边,别拿男生不能对女生动粗的准则来诓他——恶魔是没有性别的。“说吧!这次又是为了什么跟你爸吵翻了?”
“他要送我去什么鬼寄宿学校,可我为了和你长相厮守,选择了‘孟袁高中’。”
她的笑让封千里头顶青烟缭绕,“我以为你一定会去读律师预科班,我以为我们再不用见面,我以为我的噩梦结束了,没想到……没想到……”
“你这么讨厌我吗?”幸之雾顿时神色黯淡,“我从小就没有妈妈,又和我爸合不来,现在连你都不要我了。我的人生一片灰暗,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啊?天啊!谁能告诉我?”幸之雾做抱头痛哭状。
“好了!”封千里受不了地叫道,“这一招你已经用过五次了,换点新花样好不好?”
幸之雾抬起头,泪痕尚在预备中,“可我每次用这招,你都会答应我的要求,为什么这次不行?你不爱我了,是不是?”双眼含情脉脉,她不该读律师预科班,应该去学表演。
“Stop!”封千里躲瘟疫一般逃出三米远,“我被你打败了,你可以住这儿,但一个月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一共三千——一口价,你干不干?”
“你吃人啊!”幸之雾双目圆瞪,“千里哥哥,你我之间的情感怎可用money计算?”
“三千一次,三千两次……”
“OK!成交!”幸之雾忍痛答应。
“先预付一半吧!”
“封千里!”她咆哮着,让“哥哥”见鬼去吧!“你这个吸血鬼、巫婆、吃人不吐骨头、认钱不认人……”幸之雾一边骂着一边乖乖掏出一千五。她太清楚封千里这个家伙在金钱面前毫无品德操守可言。
打工吧!明天就去找工作,否则那点积蓄等交了学费,她就成穷光蛋了。
好不容易幸之雾总算在一家茶餐厅找到了一份侍应生的工作,虽一百次地诅咒封千里,不过能找到个容身之处还得感谢他的大恩大德——不知道以身相许,可不可以?
胡思乱想不能赚钱,还是认真打工吧!听说这家茶餐厅是连锁形式的,她打工的这一家是“黑色风情”——谁起的名字?黑色风情?那不是黑宰你没商量吗?有人吃才怪呢!
说不定老板根本不想赚钱,只是图个开心,有钱人就是好啊!浪费都能被美其名曰:享受生活。
“为了钱,加油!”
幸之雾自己为自己打气,她要卖力地工作,努力地赚钱,“我就不相信离开那个霸道的老爸,我还活不下去了。”
她的自言自语,她的一举一动,她的变化万千都落入一双黑眼中。
卓远之挑了一个靠窗口的位置坐了下来,阿猫利索地跳上他对面的椅子,等待着自己的下午茶,最好是冒着热气的那种,带点血就更好了。
经理一见他们立马迎了上来,“先生,要点什么?”
“让那个小姐过来接待,你去忙吧!”卓远之用眼神示意了一下。
经理微微欠身,“之雾,11号台。”
“来了——”
幸之雾匆匆走过来,职业化地笑着,面部肌肉的僵硬程度足以媲美门口的石雕。“先生,要点什么?”
这人干什么的?居然带“猫”入内,还是这种超大级别的黑猫?建议老板挂块牌子——体重超标的黑猫不准入内——咦?这猫的眼睛是绿色的?好恐怖!让她想起老爸训她的时候,那双冒着鬼火的绿眼。
天啊!这猫居然还流口水?怎么看它不表情不像家养动物?之雾的脑子里冒出千百种古怪的想法,一部让她动情的文艺片中,身为黑社会老大的男主角就养了许多猫,连他所爱的女人都跟猫联系在了一起。
莫非这黑色大猫是黑社会老大的吉祥物?那面前的男生就是黑老大喽?他多大?二十?三十?原以为封千里已经够成熟了,眼前这黑眼男人竟然看不出年龄。呼!他不会是两个孩子的爹吧?
卓远之瞄了一眼她胸前的小牌子,她对他的关注实在有点过量,不给点回应对不起她啊!“你叫幸之雾?”
不好!黑社会寻仇?
之雾在心里暗暗骂道,死鬼老爸你给人打官司的时候,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还是,现在流行绑架侍应生?
“是我又怎么样?”双目瞪圆,尽显英“雌”本色。
“别抖了,再抖骨头都散了。”明明吓得直哆嗦,还死鸭子嘴硬。
“抖得我舒服,抖得我健康,碍你了?”没骨气的人,可以嘴硬也是一种美德。看他一身高领西装故作优雅地坐着,之雾就来气,天知道他那身西装够她交几个月房租了——封千里,快来帮忙除衣服啦!
一会儿怒气冲冲,一会儿绽放光彩,一会儿满是羡慕,她究竟还有多少种表情?卓远之不由得笑出了声,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那笑容是他从龙门回来后第一个愉悦的表情。
“我叫卓远之,记清楚了。”
记什么记?不用脑细胞啊?害我站这么久,一分钱小费都没有——你是猪头啊?猪头也会给我这样如花似玉、娇小可人、聪明绝顶、美不胜收、世间难有、宇宙无双的超级可爱小女生幸之雾……一点点小费。你这只猪头居然忽略我,害我浪费了这么多的微笑。
猪头!死猪头!哼!之雾气嘟嘟地转身便走。
“幸之雾——”
继续回吧台,才不理他呢!又没有钱。
“我忘了给小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