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宋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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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包拯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进士。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官至枢密副使。

他是个被民间称为清官的名臣。从他一生的言行来看,也确实为摧抑豪强、惩办赃吏、勤求民隐、充实边防这些主张而大声疾呼。他知开封府时,允许诉讼的人民可以直接来到庭下,自道曲直,而按照旧制,百姓理所当然地不能径入衙门。同时,他又有宽厚的一面,曾两次上疏请朝廷不要用苛虐之人充监司,对犯法的官吏,只要不再重犯,即应该给以自新之路,“庶使悔过之人免负终身之累”。故又有“刚而不愎”之称。

张方平为三司使时,因买豪民产业,被包拯劾奏罢官,由宋祁接代,又为包拯劾罢,后来包拯自己以枢密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曾为此上书仁宗,批评包拯不爱惜名节,见得不能思义,应避嫌疑而不避,即使自己并无私心,但瓜田李下,又如何取信于人?并说这是因为包拯学问不深,思虑不熟之故。欧阳修的批评是对的,亦见得古人对大臣名节的要求是如何严正。不过,这亦终究是君子之过,包拯亦为此而家居避命多时。正像欧阳修肯定包拯“晚有直节,著在朝廷”一样,包拯这样的历史人物,还是应当受到后人怀念的。他的诗,就只有这一首,艺术性较差。这里以人存诗,姑予留下。

书端州郡斋壁①

清心为治本, 直道是身谋。

秀幹终成栋, 精钢不作钩②。

仓充鼠雀喜③, 草尽兔狐愁④。

史册有遗训, 毋贻来者羞⑤。

【注释】

① 端州,今广东肇庆。包拯曾任端州知州。郡斋,郡守的府第。知州亦可称为太守。  ② 不作钩,意谓不愿枉道而行,即行直道之意。③ 仓充句,这里指引起侈心贪欲的财宝。鼠雀,指贪官污吏。《诗经·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又:“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包诗即化用其意。④ 草尽句,与上句对文。兔狐,合上句的鼠雀,即是城狐社鼠的泛称。⑤ 贻,留给。来者,后人。

【说明】

流传下来的包拯的诗,仅此一首,“吉光片羽”,却与他的性格相吻合。全诗的要旨即是谋直道而去贪欲。

端州以产端砚著名,并向宫中进贡。包拯以前的郡守,就趁进贡机会,额外索取数十倍以赠权贵。包拯到任后,便命工匠只限于制造进贡的数额,自己却不持一砚归(见《宋史》本传)。后世还传说端州江上有包拯投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