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世纪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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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以构建和谐新农村为契机,加快移民新居建设工程。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平罗县围绕规划在农牧场建设2个移民新村。2006年,首期规划建设移民新居中心村1个、150户。隆湖扶贫开发区全面启动了一站小城镇建设,拉开小城镇建设框架,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小城镇人居生活环境,扩大集镇发展规模;同时投入1440万元,完成了占地100亩的“塞上农民新居”工程,安置失地农民153户;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完成山水大道南侧沿路民房改造工程和隆湖大道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吊庄移民安置帮扶工作

宁夏南部的西海固地区,山大沟深,十年九旱,自古“苦瘠甲天下”。直到解放初期,这里仍有80%以上的群众吃不饱,穿不暖。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为解决这一地区群众的温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改革开放后,1983年国家又把这一地区列为“三西专项资金建设计划,每年投巨资进行开发式扶贫,并制定了“有水走水路,无水走旱路,水路旱路都不通另找出路”的方针。198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贯彻中央决策,制定了以川济山、山川共济的扶贫开发政策,借助国家专项资金,按照群众自愿原则,采取移民吊庄的形式,动员南部山区部分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落后的贫困群众,到引黄灌区有灌溉条件的荒地上进行开发性生产,创建新的家园。

隆湖经济开发区是在1983年移民吊庄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体的综合性扶贫开发区。开发区地处石嘴山市工业腹地,距自治区首府银川市79公里,距工业城市石嘴山市中心5公里,西靠星海湖,南距国家著名风景旅游区沙湖仅1公里,交通便利,通讯快捷,109和110国道以及包兰铁路都从开发区境内穿过,平罗、青草圈和西大滩3个火车站坐落其中,开发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经过20多年的开发建设,现已搬迁定居移民近3万人,开发配套耕地2.96万亩。开发区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政策优势,不断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已形成以冶金、建材、机械、煤化工为主体多品种、多门类的工业结构。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生产产量、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农村社会经济得到全面发展。

——隆湖吊庄的建立

1983年初,国务院“三西”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在银川市召开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会议。会后,自治区党委根据会议精神,确定了“以川济山”的方针,决定将南部山区部分地少人多,自然条件差,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生活十分困难的村组群众,有计划、有步骤地迁到黄灌区垦荒,开发建设,帮助山区群众解决温饱问题。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与平罗县及有关单位、厂矿多次联系、协商,将原平罗县潮湖农场交给隆德县建立吊庄生产基地。

同年2月1日,隆德县委、县政府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就黄灌区移民问题工作专题报告,就隆德县的现状、移民原因、移民步骤、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一作了详尽说明。3月下旬,隆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平罗县实地勘察。21日,自治区副主席马英亮主持召开了自治区级有关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会议暂定原潮湖农场约2~3万亩荒地作为隆德县解决群众温饱粮食基地,议定先由隆德县苏台、杨沟、奠安、上梁、山河5个乡1000人搬迁打好基础。为此,隆德县成立黄灌区搬迁指挥部,由一名县委副书记和一名副县长牵头负责,抽调脱产干部31人、工人25人组成先遣队,有关部门将60万斤粮食指标、60吨柴油、20吨汽油指标、7万元支农款划拨平罗县待用。当时由于地界和耕地地块难以确定,搬迁工作暂时停顿。

8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宁政发[1983]98号文件批转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关于利用原潮湖农场作为隆德县吊庄生产建设基地的意见》,给固原行署、石嘴山市人民政府、隆德县人民政府、平罗县人民政府、区石化局、区煤炭厅、区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关于利用原潮湖农场作为隆德县吊庄生产建设基地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依照执行。”《意见》主要内容有五点。一是地界。原潮湖农场一至六站共有9.5万亩土地(其中可耕地5万亩),全部移交给隆德县作为吊庄生产基地。具体地界是:东至三二支沟;南至五分沟;西面,五分沟至一斗渠以二农场渠为界,西一二斗渠至拉沙闸设计的灌溉面积边缘为界;北面,二农场渠西以大平公路为界,二农场渠东以平石铁路为界。二是平罗县农牧场在2年内全部迁往平罗县红星园林场。潮湖农场内的房屋、校舍、办公室、仓库、棚圈、水井、电力、电话线路、水利设施及粮油加工设备、修理机械等固定资产全部移交隆德县吊庄生产基地使用(8月底前先腾出200间住房)。已耕种土地等秋后交隆德县平整翻晒,1984年全部由隆德县耕种。平罗县农牧场搬迁开发园林场荒地,根据实际困难,由区农建指挥部给予补助200万元(年底先拨70万元),并适当补助一部分木材。三是区属石化企业单位在原潮湖农场范围内所办农场目前可维持现状进行耕种。如不继续耕种时,也不得随意转让,土地要交隆德县吊庄基地使用;原划定厂矿单位的农场范围,凡1983年未耕种的土地,原则上均由隆德县吊庄基地垦殖。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水利资源,原潮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均由隆德县统一规划、管理。各厂矿单位的农场,分片固定经营,不准轮歇种植、插花种植。在作物布局、灌溉配水、沟渠修整等方面,都要服从统一规划,并按统一管理办法,负担经费,分尽义务。四是平罗县农牧场现有的房屋、树木等固定资产,移交前平罗县农牧场要严加管护,不得拆除和砍伐。移交后由隆德县吊庄生产基地负责管护,不许乱砍滥伐。厂矿企业农场内的树林,也要由原单位管护,不许随意砍伐。五是平罗县农牧场搬到园林场后,开发荒地2万亩。但原红星渠水量不足,由水利厅在唐徕渠八一桥以下增供1立方米每秒。10月21日,隆德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潮湖吊庄设区,辖3个乡,调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至此吊庄建立,正常工作秩序基本形成。

1984年4月26日,固原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制订了《关于吊庄生产基地建设的暂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潮湖吊庄生产基地是民办公助的开发性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生活、建设方面的事宜均由隆德县负责处理。吊庄基地既不改变其所占荒地资源的行政归属,也不改变迁入农户的行政归属和原有集体经济组织,不看作单独的行政区划和经济实体,而逐步向建立新的乡村行政机构和经济组织过渡。

潮湖吊庄基地土地归国家所有,由隆德县统一规划,原则上按每人2亩承包给搬迁户开垦,谁开谁种,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固定使用,子女可以继承,鼓励农户培养地力,实行集约化经营。

按照《暂行管理办法》,潮湖吊庄生产基地建设按规划、建设、生产、安家的次序有计划进行。隆德县人民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畜牧科技人员实地勘测,搞清土壤、水利和其他资源,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山、水、田、林、草、路、村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统筹安排,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合理布局,制订出1984~1988年这5年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按照长短结合、先易后难、量力而行、集中开发、注重效益的原则,分年度编制实施计划,其中农田水利单项骨干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逐级报批。

潮湖吊庄以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其生产计划纳入隆德县国民经济计划,统筹安排“三西”专项资金及农田水利等生产方面基本建设项目;自治区有关厅局和隆德县在安排各项农业正常投资、发展资金贫困低产县投资时,对吊庄生产基地倾斜照顾,进入财政预算,实行以工代赈,采取承包责任制办法,专款专用。

——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的设立

1988年,潮湖吊庄全方位开放。隆德县委、县政府把潮湖作为全县经济腾飞之一翼,作为三大战场之一,当作“立足隆德,跳出隆德,建设隆德”强有力的措施。8月5日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自治区体改委、自治区农建委和隆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一起到潮湖进行了考查,商讨了潮湖经济建设问题,并准备了《关于建立潮湖经济开发区的汇报提纲》,于8月10日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了详尽汇报。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指示精神,1990年9月8日,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区体改委、区农建委和隆德县委、县人民政府以[1990]10号文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建立潮湖经济开发区的报告》,并草拟了《潮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关于潮湖经济开发区投资企业审批办法》《潮湖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关于潮湖经济开发区产业导向和投资指南》。

1991年4月10日,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农业建设委员会和隆德县委、县人民政府以[1991]11号文件重新上报《关于建立潮湖经济开发区的报告》,对建立开发区的意义、建立开发区的有利条件,开发区的目标、设想,主要政策措施等有关问题作了详尽的说明,并拟定了《企业法人登记具备的条件》《潮湖企业工资管理试行办法》《潮湖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暂行规定》《潮湖综合经济开发区暂行条例送审稿》。6月18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专门来到位于银北的隆湖移民开发区与搬迁移民和基层干部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称赞宁夏的移民开发是“扶贫的一个创举”,希望今后不断创新,办得更好。

1992年4月28日,乔石委员长视察潮湖吊庄移民工作情况。1992年5月12日,自治区主席白立忱在潮湖吊庄区管所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副主席李成玉、任启兴出席了会议。会议决定:同意隆德县在平罗县“境内的潮湖吊庄生产基地建立‘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其权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关于利用原潮湖农场作为隆德县吊庄生产基地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83]98号)执行”。5月20日,隆德县委、县政府根据5月12日自治区政府办公会议精神作出《关于建设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的决定》,潮湖吊庄正式定名为“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其宗旨是利用党和国家给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各项特殊优惠政策,开发当地资源,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带动山区群众脱贫致富。

在经济社会结构上,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黄河经济总体设想和坚持依靠科技、优化开发的方针,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移民与开发相结合,工业与农业相结合,富民与富县相结合,办成一个工、农、商、运、建协调发展,科、教、文、卫、生活服务配套齐全,国营、集体、私营、个体、三资、联营、股份制等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贫困户移民解决温饱的基地,农林牧渔副食品商品生产基地;外向型工业开发基地筹集扶贫资金、增加财政收入的财源基地;安置城乡劳动力、特别是城镇待业青年的基地;开发智力,培训干部、实施“231”工程的基地,为隆德县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作出贡献。

开发区的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尽可能多地安置山区贫困群众,加强基础建设,搞好灌排工程和农田道路建设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依靠大科技,发展大农业在普遍开发的同时研究和着手精度开发和综合开发,发挥综合效益。针对搬迁定居群众多,必须发展社会事业的现实要求,开发区积极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娱乐等事业切实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发区的农村管理将自然村合并为5个行政村,建立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村社会事务搞好服务工作发展集体经济,工作受开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的领导。

——移民安置帮扶工作

按照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关于吊庄生产基地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潮湖吊庄的移民是隆德县贫困户中生活困难、愿意搬迁又能抽出一定劳力到吊庄基地艰苦创业的家庭。按照来去自由,来者扶助,去者自便的原则,允许搬迁定居,安家落户。隆德县人民政府1983年6月初决定搬迁的为观堡、好水、山河、崇安、奠安、杨沟、桃山、上梁、陈靳9个乡镇,各乡镇分别派遣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驻潮湖吊庄工作。自7月2日开始,隆德县南部的6个乡镇、71个村,居民91户、414人,单身476人,工作人员26人,分12批开始搬迁。搬迁户8户合一车,平均每户补助9元。首批进入潮湖吊庄的工作人员有17人,接收平罗县农牧场熟地6400亩,房子434间,猪棚40间,鸡棚30间,仓库12间,树木3.93万棵,变压器8台。第一批搬迁10户、56人,首先落户的是原隆德县温堡乡黄义村村民王生科。搬迁户分住一站、五站等6个居民点。对移民户按标准供给口粮,每户借给炭款38元、煤泥款12元,共计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