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回族伦理文化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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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回族伦理文化形成和发展的根源(3)

回族作为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以伊斯兰伦理文化为价值核心,形成了一整套适用于社会、经济、商贸、人生、生态、教育、婚姻、丧葬、宗教等各个方面的伦理道德体系,具有鲜明的回族的民族伦理特色,规范着自己的思想、言行、人际关系、行为准则、生活方式。如回族内部讲团结互助,和睦相处,接济贫困,扶助弱者;家庭内提倡尊老爱幼,遇事由长老协商处理,孩子出生后要行割礼;生活上严格按照伊斯兰教教规实行饮食禁忌、婚姻丧葬的社会习俗,维持回族特有的生活方式;婚姻上一般实行族内婚,禁止女子外嫁,而男子则可娶外族女子,只要这些女子改信伊斯兰教即可。可见,伊斯兰伦理文化导致了回族伦理文化的形成,规范了回族的生活、交往、饮食、婚姻、丧葬等风俗习惯。

(二)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与回族伦理文化的形成发展

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回族伦理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影响非常重要。回族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一个新的民族,自伊斯兰教传入中国至明清时期,如何处理伊斯兰教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的关系,伴随回族形成和发展的始终。虽然伊斯兰教在回族的起源及回族伦理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但它在中国大地上生存、发展就必须与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文化相协调、相适应,向儒家思想及其伦理文化靠拢,使伊斯兰教文化与中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相结合。

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的影响由穆斯林的华学汉姓现象可见一斑。伊斯兰教自进入汉文化一直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以来,便自觉不自觉地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接触、交流、渗透,甚至发生冲突。根据历史记载,回族祖先的某些知识分子,从唐代开始就已经开始学习汉文化,如居住在广州的大食人李彦升,接受汉文化的熏陶,考取了中国的进士。宋代是大食蕃客最活跃的时期,广州、泉州等地都建有蕃学,蕃客子弟不仅学习汉文,还能听懂并讲解经学。米信的五世孙米芾的书画别具风格,“东坡画字,山谷描字,臣刷字耳”,正是米芾评论大书法家的风度写照。元代是色目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高峰,不少绩学之士,或深于西学,或深于华学。许多色目人入中国后,接受了中国文化,成为典型的中国式的知识分子,写了很多汉文著作。据陈援庵先生统计,其有著作为今人所知之作者凡36人,著书达88种。萨都剌为元时大诗人,著有《雁门集》。他以北方之裔,而入中华,日弄柔翰,遂成南国名家。诗坛巨子丁鹤年善诗歌,尤其擅长于唐律,其诗动人之深,感人之妙,更非他人所及。此外,马九皋的曲、鲁至道的词都曾引起过当时文艺界的极大兴趣,丁野夫、赛景词、木易夫等的词、曲、书画都曾名重一时,而高克恭的山水画被董其昌誉为“兼有众长,古今一人”,是“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汉文化对穆斯林的影响在元代就已经显示出来,如陈垣先生《元西域人华化考·礼俗篇》所举,就有不少穆斯林显贵,背弃其丧葬大礼而改效汉人棺椁之俗,模仿生祠祭祷。名字的华化也是汉文化对穆斯林影响的重要表征,如李磺、丁鹤年等。

到明清时,回族实际上已不像其先民那样谙熟教义,而是多讲汉语而少懂阿拉伯文,在伦理思想上出现了力求将伊斯兰教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相融合的趋势。明末清初,在我国北方,回族穆斯林开始建立经堂教育制度,传习经典,培养宗教职业者;在江南,以南京、苏州为中心的经文评著活动非常活跃。在经堂教育中培养了一批“回汉兼通,回而兼儒”的宗教职业人才;在汉译著述中回族知识分子更是以儒家思想来阐述伊斯兰教教义。由于民族间的相互交往,在礼俗中糅进了不少汉族和儒、佛、道的思想成分。而在伦理思想上则表现为伊斯兰教伦理的中国化。特别是这一时期的经文评著活动是回族中的伊斯兰教学者把伊斯兰教教义与我国传统的儒家思想相结合而作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尝试,“实为回教徒以中国文字阐扬回教学术的开端”,“有凿山开石之功绩”,它也是儒家伦理文化渗透和影响伊斯兰教伦理观,并进而促进回族伦理文化形成的过程。表现伊斯兰伦理文化与儒家伦理文化相结合和回族伦理文化形成方面标志的,有著名的回族穆斯林学者、伦理思想家王岱舆、刘智、马注、蓝煦及他们撰写的著作,如王岱舆的《清真大学》《正教真诠》《希真正答》,马注的《清真指南》,刘智的《天方性理》《天方典礼》,蓝煦的《天方正学》等。在这些汉文译著中,回族穆斯林学者和伦理思想家们以伊斯兰教教义为轴心,融伊斯兰教伦理思想与儒家伦理思想为一炉,提出了比较系统而又具有明显特点的回族伦理学说,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儒家伦理观念对回族伦理观念的影响和渗透,看出儒家伦理文化对回族伦理文化形成的深刻影响。

从内容上看,回族伦理文化大量吸取了儒家伦理文化,特别是理学伦理文化的思想内容。

儒家学说自形成以后,经历了诸子百家,两汉的经学化,唐代经注的官方化、标准化等阶段,在两宋便发展成为“理学”。宋明时期,在思想文化领域最有影响的是“理学”的兴起。可以说“理学”是儒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自唐中叶以后,一种以儒学为主体,儒、佛、道三者合流的新儒学已初见端倪,正是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宋明“理学”。“理学”的奠基者是通常被称为“北宋五子”的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理学”奠基于北宋,并由二程形成体系,到南宋,朱熹集其大成。“理学”亦称“道学”,其最大特点是:以儒家的伦理纲常为核心,吸收佛教、道教的宇宙观和诸子思辨方法,建立起思辨而精致的新儒学体系。它的产生,使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并使儒学以新的形态重又取得了“独尊”的地位。“理学”作为儒家伦理思想的完备形态,是儒、佛、道长期对话、交融和相互作用的产物,在理论上又具有与以往儒家伦理思想不同的特点。两汉以降,“玄学”成风,佛道兴盛,儒学丧失了“独尊”地位,是韩愈首倡儒家“道统”之说,举起了复兴儒学的旗帜。理学家一方面接过“道统”之说,一方面却抛开韩愈,以孔孟“道统”的直接继承者自居,认为只是到了他们那里,才“得不传之学于遗经”,使“圣人之道”得而“复明”。不过,这正表明了理学本宗孔孟的根本立场。但是,理学家并非纯正之儒,他们虽公开排佛斥道,却又暗中吸收佛道思想。如周敦颐《太极图》就渊源于道教;二程、张载以及朱熹都“出入于老释”甚久,然后才“返而求之六经”。无论是宇宙观、道德本原论,还是人性论、“理欲”观、修养论,都直接或间接地打上了佛、道的印记。正因如此,才使儒学和儒学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新的特点。例如:在宇宙观和道德本原论上,程朱把封建道德“三纲五常”抽象化、客观化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和本体,即“天理”;在“理气”(道器)关系上,主张“理在气先”“理在事先”(这是他们与张载“气一元论”对立之处,也是与陆王“心一元论”分野之点);然后倒过来再由“天理”推出封建道德。从而在天与人即“天道”与“人道”的关系上,构建了一个以天人“一理”为形式的“天人合一”的宇宙伦理模式。它抛弃了汉儒“天人合类”的神学形式,采取了纯哲理的思辨形态,实际上是对“以无为本”的“玄学”本体论的改造,即以“仁义礼智”为内容的“天理”取代了“无”。这就为论证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性、绝对性找到了更为合适的理论形式。由宇宙论推衍人性论,理学家又提出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相结合的人性结构“二重”说。他们从理为气“本”、理又不离气的“理一元论”出发,认为人禀理为“性”,“性即是理”,是为“天地之性”;人又禀气而生,“气即性”,是为“气质之性”。前者为“至善”,后者有善、有恶,是恶的根源,从而使儒家的德性人性论沿着先验论的道路达到了“圆备”的形态。二程说:“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二之则不是。”在逻辑上,比以往“人性”诸说对善、恶根源的回答,显得更为彻底、更为精致。同时也把儒家的道德宿命论推向了极端,决定了儒家在道德选择上具有漠视意志自由的特点。理学的这一“性命之学”或曰“心性之学”,还从根本上规定了“义利理欲”之辨的基本原则,并由此规定了对理想人格的塑造。程朱理学充实和完善了前代儒学的理论,强调“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强调通过道德自觉达到理想人格的建构与实现,也强化了中华民族注重人格气节和德性情操,注重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感的文化性格。上述这些以宋明理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为回族伦理文化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思想文化资源。

汉译著述中回族知识分子以儒家思想来解释、阐述伊斯兰教教义,试图将伊斯兰教伦理思想与以儒家伦理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伦理文化相结合,积极探索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回族伦理文化,并把它作为约束自己思想、言行、人际关系等诸多方面的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以宋明理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对回族伦理文化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王岱舆“真忠正道”的政治伦理观的形成。在回族伦理思想史上,忠于真主与忠于国君的关系问题叫做“二元忠诚”问题。王岱舆在论述回族“二元忠诚”思想的过程中提出了“真忠正道”的政治伦理观。“二元忠诚”思想是中国穆斯林重要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它提倡“顺从”“忠主、忠君”。汉代以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历代帝王维护其统治的正统思想观念,他们用“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伦理道德思想来巩固加强自己的地位,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忠于皇帝,皇帝成了真正具有无比权威的“天子”。在这种情况下,穆斯林对非穆斯林君主应持何种态度?这个问题对中国穆斯林的生活及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传播至关重要。为解决这一政治伦理难题,王岱舆以“尊独一无二之主,方谓之真忠”为前提,吸收中国“忠君”传统政治伦理思想,在《正教真诠》中提出既要忠于真主,又要忠于君王,即同时忠于两者并不矛盾的“真忠正道”的政治伦理观。他认为:“尊独一无二之主,方谓之真忠。”“忠于真主,更忠于君父,方为正道。”“所以人但顺主、赞主、拜主、感主恩,而不能忠君、赞圣、孝亲、济人者,则事亦不足为功;如徒忠君、赞圣、孝亲、济人者,而不能顺主、赞主、拜主、感主恩,前事仍为左道。”他在对各执一说的两种极端观点批判之后提出,只有忠于主,忠于君,忠于亲,才是“人生之三大正事”;忠于主(宗教的)、忠于君(社会的)、忠于亲(宗法的)三者是一致的、统一的。这样,中国穆斯林既可以自己以虔诚之心敬奉真主,又可以同样虔诚的态度来对待封建君主,积极参与中国封建政治,从而在回族思想史上第一次成功地解决了“二元忠诚”问题。

又如刘智“性理”思想的提出和论证。刘智在《天方性理》一书中论述了性与理及其相互关系。他认为,说明人之所以然的就是性,说明物之所以然的就是理,所谓“性者根于大命中之性而起人之所以然”,“理者根于大命中之智而起物之所以然”,“性者人性,理者物理”。按该书总图《先天理化次第图》所示,性与理乃是“理世”所分成的两部分,是物和人的最直接的根据或本原。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来自先天的性、理,先天的性、理来自真宰。为了便于解释天地万物和人类的千差万别,刘智不仅将性、理说成是先天的,而且是有次第和品级的。理的次第就是大世界先天六品,表示所谓代理真宰造化天地万物和人的理世界的次第;性的次第就是小世界的无形六品,由它决定性的品级,从而使人与植物、动物相区别。性的品级,作者分为十四品,即人性九品:至圣之性、大圣之性、钦圣之性、列圣之性、大贤之性、智者之性、廉介之性、善人之性、庸常之性,此外另有鸟之性、草木之性、金之性、石之性、溟渣之性。理的品级也分为阿而实之理、库而西之理、土天之理、木天之理、火天之理、太阳之理、金天之理、水天之理、太阴之理等九天之理及风、火、水、土四行之理。作者通过这样划分性理的次第与品级,不仅解释了物质世界的千差万别,而且解释了人生下来就有圣贤、庸常之分的原因。在刘智的性理思想中,性与认识能力密切相关。他认为天地万物和各种不同的人各在先天具有的性品的范围内穷性尽理,从而使人的认识能力和人的善恶、美丑一样,被认为是先天的、前定的。按他的区分,只有至圣才能将自己的知能与真宰的知能混同一体,大圣只能任用知能,钦圣只能顺应知能,列圣只能显物知能,大贤只有体认知能,廉介只有坚守知能,善人只有循习知能,庸人则只有用知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刘智“性理”思想中儒家伦理文化,特别是宋明理学的浓重痕迹和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