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回族伦理文化导论
10751000000064

第64章 回族伦理文化与回族非物质文化的提升(2)

第三,并不是具有以上条件的文化形式和产品都需要成为世界级保护对象。能够成为世界级被保护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面临着消失的危险”,即处于濒危状态这一保护理由。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不是因为自身质地的不善,也不是因为它与民族的关系不密切,而是因为它“始终以口头形式的特点延伸至今”,易于“受到文化标准化、武力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区缩减、移民和环境恶化的威胁”,因而“面临着消失的危险”。由于本身的传承嬗变,已经纳入现代社会、被现代人接受了的文化形式和可以由现代工艺替代,产生与原生态同等或超越原生态价值的文化形式,是不需要在目前列入保护行列的。

二、回族伦理文化与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提升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的经济也在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与此同时,现代科技的发展,信息化的普及,使现代的文化传播方式迅速地进入回族聚集集中地区的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中,促使这些地区人们,特别是穆斯林群众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使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困境更加凸显,另一方面,又使得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显得十分迫切。因为这些变化加快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速度,使许多回族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处于濒危的状态。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与中国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一样,已经成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维护中国和世界文化多样性以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保存和发展回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如何使回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有效地参与到当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已成为当代中国回族和各民族关心的共同话题。因为随着人类进步和时代发展,任何一种文明都不可能单独发展或孤立存在,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种文化的相互交流顺乎潮流,合乎人心,有助于消除民族隔阂与偏见,也有利于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关系的发展和保护文化的多样性。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应当怎样做才能有效地保护和发展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需要多学科理论指导的实践行为,是一系列有保护实践的主体政府部门、传承主体、研究者、遗产享受者和整个社会共同参与的活动组成,因而它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而不是一场临时性的活动,这就需要学术界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为这种保护提供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学术讨论、决策咨询和理论指导,这其中回族伦理文化将会从一个新的视角提供保护的平台。任何文化遗产都是人的文化活动的结果,回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同样体现着回族和回族人的文明活动的印记。回族伦理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体现着回族和回族人的真善美的东西,在这种文化中体现回族真善美的元素是它的文化内核特征。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正因为包含着这些核心文化元素,也才成为保护的重要原因。我们以回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节日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为例来说明。在这两个节日中回族个体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通过相同的宗教行为和宗教仪式与他人融为一体,实现自己的民族认同。以独特、有序的世俗化的宗教行为符号标示着伊斯兰信仰文化的特色,体现回族民族传统中伊斯兰伦理文化内核特征。因此节日的“节点”和“庆典形式”没有集歌、舞、娱乐为一体的庆祝活动,少有极富民族特色的感官仪式行为。实际上就其传承和保护的价值而言,这两个节日具有很高的社会和文化意义。作为弘扬和培育回族民族精神的重要文化载体,节日活动中体现出的团聚、会礼、清洁、饮食、馈赠、认同和确证的民族特征,是节日重要的伦理文化内核。所宣扬的吉庆、孝亲、团结、和谐等也是节日重要的民族伦理文化精神。由此可以看出,只有从伦理文化的视角才能够挖掘出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非穆斯林民族非物质文化的内涵和特征,从而有效地保护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还可以从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花儿”的传承和保护中看到。我国大西北各族人民所创造、享用和长期传承的杰出民歌——花儿,已于2009年9月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得以通过,入选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回族“花儿”是流传在中国西北部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区的一种原生态民歌。长期在田野即兴而唱,自然传承发展,其曲调丰富,别具一格,乡土色彩极为浓厚。在“花儿”对唱中,男方称女方为“花儿”,女方称男方为“少年”,这种对人的昵称逐渐成为这种演唱形式的名称,统称为“花儿”。它有着强烈的艺术魅力和浓郁的回族特色。西部歌王王洛宾是我国最早意识到回族山花儿艺术与学术价值的人,也是我国第一个用现代记谱形式完整记录花儿的人。1936年,王洛宾、肖军、洛姗赴西北参加战地服务团,途经六盘山下,宿于和尚铺车马店。由于迷恋花儿唱家五朶梅的山花儿,王洛宾遂放弃了赴欧洲深造的机会,扎根西北,采集民歌。搜集整理了大批山花儿作品,但多已失散,现仅留下一首典型的山花儿《眼泪花花把心淹了》。这首山花儿是三句一叠的体裁,也是中国最早用现代记谱形式完整记录的山花儿。“花儿”被列为世界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是因为这一独特的回族民间音乐品种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而且包含着丰富的人文和民俗伦理价值。这种价值既表现在花儿的艺术表现性上,也包含在花儿的内容中。当你旅游或经过西北回族地区一旦听到花儿歌手在蓝天白云下漫花儿,其优美的民族原生态曲调和质朴纯真的内容所表现出对美好生活的真实向往和对真善美的质朴追求,便会深深地吸引着你,使你在花儿的歌声中流连忘返,这时你就会深刻地感受到自然与人的和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讲,保护和传承回族“花儿”实际上就是在保护回族的文化和这个民族的特色。

这里为什么首先强调回族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而不是创新呢?这是因为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伦理文化和精神首先是以原生态的方式出现。在目前人们的认识层面还不能够从理性与德性上对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核非常准确地把握情况下,原生态的传承和保护就显得非常重要。马丁·海德格尔首创“本真性”这一反思性哲学概念来强调事物的原生状态是非常有道理的。“本真性”这个概念是针对全球现代化进程中文化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而提出的,它被广泛应用于许多不同的学科领域。对其阐释,也各有侧重。并且,这一概念似乎还在被不断地充实、丰富、完善,可以说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概念。本真性的核心是真实性。将这一概念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但应该牢牢把握真实性这个核心,还应当把全面性、地方性、认同性纳入本真性的阐释范围。全面性就是要求完整、完全,不能截取该文化事象的某一段或局部;地方性是指它的产生和中心流传地区要真实,不能毫无联系地把甲地的说成是乙地的,更不能抢过来说是自己的;认同性是指当地广大民众对自己的某种传统文化具有自信、自觉和强烈的认同感,并积极地参与到存续和创新的实践活动中。但是在实践层面上,如何把握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实际上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因为任何文化都不可能是凝固不变的、僵化的事物,无论如何原汁原味地传承和保护,此原生态都不可能是原汁原味的彼原生态。但是如果从回族伦理文化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也许就能比较好地把握它的本真性。

从这一视角我们仍然以“花儿”为例来考察对“花儿”的传承和保护,就会有一个相对建构的标准:

第一,从传承的主体上,“花儿”离不开大量民间土生土长的不脱离生产的歌手,这些歌手由于他们在血缘和文化上的传承,加之环境上的约束,使他们回族人的本真性得以传承。因此在“花儿”的传承和保护中应当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歌手)的保护放在第一位。

第二,从传承的形式和内容上,“花儿”是以它的唱词和曲令以及相关的民俗活动如花儿会和唱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这些唱词和曲令在历史的传承过程中尽管在不断地丰富和变化着它的内容,但它的那种民族伦理文化的本真性却始终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从传承的实现上,“花儿”的产生已有近650年的历史,这是一代又一代传承主体不间断的结果,因而它其中所蕴涵的回族伦理文化的本真性也相对固定在“花儿”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内容上。人为地破坏和扭曲“花儿”的这种表现形式和内容,实际上就是在破坏回族伦理文化的本真性。

第三,从传承的形态上,它是具有本真性的传承主体在以活着的状态传承着“花儿”,离开了这种活的传承形态,“花儿”所包含的伦理文化的本真性也同样不会传承下来。

第四,从传承的价值上,“花儿”通过它特定的主体、内容和形态来传承着回族文化的本真性,即“花儿”的艺术和伦理文化价值。因此对“花儿”的传承和保护实际上就是对“花儿”所内含的这种文化的价值进行传承和保护。把握住这一点,既可以使我们对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进入教条和僵化的误区,又使我们对于原生态传承和保护有了一种规范的把握依据。正因为此,我们才强调大力保护“花儿”的传承主体——民间歌手,强调抢救、保护和传承“花儿”原创性的音乐及唱词,保护“花儿会”这种在全球极为罕见的民间传统文化空间,并把它作为一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保存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记忆的重大国际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面前,对以农耕文明为核心的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动的保护和维系是无济于事的,美国印第安人和世界上其他一些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失败就是典型的例子。文明的冲突解决的方式只能是文明的对话,因为文明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优劣慧愚之别,只有差异和冲突存在。在这种差异和冲突面前,各种文明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平等,各种文明之间才能够通过文明的对话来解决彼此的冲突,求同存异,取长补短,相互交融,不断传承,形成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的长河。也只有通过文明的对话,才能使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的同时得到发展和提升。

对话是文明的一种自觉,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对话的本质在于通过一种自由平等的文化形式来达到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交流,吸取相互间的优秀元素和特长,以达到文明的融合和提升。因此,对话是当代文明的一种象征,也是当代哲学的一种特征。而离开了这种当代文明和当代哲学的自觉,现代文明就会产生文化霸权主义,这种霸权主义就会利用现代工业文明带来的优势欺弱凌强。结论是:要想有效地保护和发展回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须自觉地加强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与对话,加强与我国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对话。

不同文明和文化之间为什么能够进行对话,对话的基础是什么?这是一个当代哲学和文化学应当关注的问题,遗憾的是,这个问题并没有引起学术界广泛的重视。文明的对话只能是文化,并且只有在文化的核心内容层面才能进行自由平等的对话。离开了这个中心,不同文明之间就无法找到平等的平台进行自由的对话。这个核心内容就是民族伦理文化。

因为,在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决定它的提升和发展方向的是在整个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伦理文化。在一个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中,民族的凝聚力、亲和力、创造力是非常重要的力量,它决定着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兴衰,而民族伦理文化恰恰决定着这种力量的形成。民族伦理文化所提供的价值目标、信仰追求、理想人格、人生态度、行为规范形成了这个民族的价值思想体系,为这个民族在生存和发展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民族、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乃至个人与内心世界之间的关系找到了理论指导和行为方向,成为这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和民族凝聚力形成的价值纽带。我们认为,中华民族的伦理文化是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族精神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它为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提供了文化的本质内涵和思想源泉,为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聚提供了内在的思想价值体系,即价值观,从而形成了坚实的道德支撑力和社会凝聚力。为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升,起到了可靠的价值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