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回族的爱国主义精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顺主忠君”的思想。二是认同和遵循“大一统”的政治理念。与汉族社会成员一样,回族历来以中央王朝“编民”的社会政治身份存在,在国家政治参与方面完全认同统一的政治结构体系,其政治行为模式也完全遵循于传统的“大一统”的政治理念。
在近现代回族新文化运动中,以丁竹园、保廷梁、王静斋、唐柯三、马福祥等为代表的许多进步回族知识分子和政治人士,组织创办报刊,阐释回族伊斯兰文化中的爱国思想,使回族人民将国家荣辱兴衰与本民族前途命运有机结合的自觉性空前提高。
回族伦理文化的政治形态表现的第二个层面是实践层面。回族自古遍华夏,祖国广袤的土地是其安身立命的家园,有其难以割舍的眷恋。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曾说:“你们当爱你们的家园,犹如鸟儿爱其窝巢一样。”这种对养育自己的水土和家园的热爱是回族爱国主义朴素而深厚的根基,也是回族在关键时刻甘愿为祖国献出一切的动力所在。古人云:“临患不忘国,忠也。”回族大众平时埋头于生计,一旦国家有难,则能挺身而出,甘愿为祖国献出一切。鸦片战争期间,回族中的许多优秀分子以“寸寸山河寸寸金”的爱国精神奋不顾身、壮烈殉国,如定海保卫战中阵亡的处州总兵郑国鸿,血染天津大沽炮台的爱国将领沙春元,中日甲午战争,英勇战死于平壤的清朝总兵左宝贵,英勇抗击八国联军的马福禄,表现了回族人民抗击外国侵略者的英勇精神,在全国各族人民中传为佳话。
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不仅开辟了中国民主革命的新时期和各族人民争取解放的正确道路,也使回族的爱国主义精神得到了新的陶冶和锻造。中国共产党主张,只有彻底地反帝反封建,打倒共同的敌人,各族人民才能取得解放,回族人民正是沿着这条正确的道路开始了解放斗争的新时期。回族中的先进分子马骏、郭隆真、刘清扬和许多回族爱国人士、各阶层群众拥进了斗争行列。回族人民和他们的先进分子在五四运动中受到了教育和锻炼。
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它宣布了自己的民族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主张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并把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当做整个中国革命的一部分,把领导与帮助各少数民族的解放事业作为自己的责任。回族人民和她的先进分子开始懂得中国共产党是回族人民的真正解放者,回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与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进行革命斗争,这是得到彻底解放的唯一道路。随着党所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更加深入,党的组织在各地回民中开始建立和发展,党的事业在回民中生根发芽。
抗日战争爆发后,全国回族人民积极投入救亡洪流。为了维护祖国的统一、独立、主权和尊严,回族人民以极大的爱国热情与汉族同胞紧密团结,以自己特有的智慧和品格,勇于牺牲的精神,在抗日战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谱写了一曲精诚保国的篇章。回族抗日是回族在反对外国侵略斗争中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立场最为坚定的一次空前的民族解放战争,也是回族史中最为光荣、最为自豪的历史内容。
回族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完全使用汉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中的潜移默化、崇儒习儒的传统和共同的语言文字等使回汉民族文化中的共同性逐渐增多,形成了一种文化共享的格局。在文化的深层结构中,它可折射出民族间的认同心理和聚合性情感。
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边疆地区,回族则在华夏腹地多有分布,与汉族形成了密切的地缘关系,元代就有回族“皆以中原为家”之说。同时,回族也和其他兄弟民族广泛交错居住,共同生息劳作。发展到现在,我国2800多个县级行政区几乎都有回族居住和生活。
回族是一个亦农亦商、农商并重的民族。从唐宋元至明代的数百年间,回族及其先民,在中国的国际贸易中处于“执牛耳”的地位,他们在唐宋元时期市舶司的建立、市舶制度的完善、海外客商的招徕等方面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中国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到了唐宋元时期进一步延伸,繁荣畅通,这与回族商人的国际贸易活跃有关系。不论是从事农耕生产还是从事商业贸易,都需要一个集中统一的中央政权来保障其生存,所以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珍惜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历来是回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二、回族伦理文化形态的历史演变
这里所说的“历史”,既主要指回族伦理文化的演变进程,也主要指回族伦理文化的主流在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中的演变进程。这种历史演变主要是通过回族思想家的哲学伦理思想和回族文化精英、社会大众对待这些形态的态度、方式及其结果体现出来的。从理论上讲,在回族伦理文化中的大众形态、学术形态和政治形态应当是有机统一的,然而,在其历史进程中,这三种形态呈现出不同的演变,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离。即政治形态不断强化,学术形态没有获得相对独立性,且学术形态一定程度上疏离大众,尚未真正赢得大众的认同。从应然性来讲,回族伦理文化发展史首先是面向大众的历史,但在回族伦理文化发展史和回族伦理文化发展的学术著作中,虽然大众形态的伦理思想被不断强调,但在现实中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伦理文化与大众的关联是理解回族伦理文化本性和特质的关键。受伊斯兰伦理思想和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回族伦理文化从它的文化形态最初形成就呈现出大众形态。回族受伊斯兰教影响,基本全民族信教。《古兰经》和“圣训”成为回族精神凝聚和行为统一的思想源泉。正是伊斯兰教的信仰文化把从不同地域来到中国的穆斯林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回族的先民。唐宋时期,由于穆斯林蕃客在华长期定居,出现了“五世蕃客”。由于蕃客子弟越来越多,在蕃客聚居的广州和泉州等地专门招收蕃客子弟的学校——“蕃学”应用而生。“蕃学”主要强调对《古兰经》以及其他方面知识的学习,学习场所多在清真寺内。注重学习和重视教育与伊斯兰教的传统有着直接的关系,它使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既走了一条独特的本土化的道路,也使回族伦理文化在它的早期就走上了大众形态的道路。
从蕃客的群体到民族的形成,文化的因素在中间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而使回族伦理文化的大众形态和学术形态遥相呼应。元朝统治者从特定的民族政策出发非常重视西域诸民族文化的发展,朝廷专门为东来的西域人设立回回国子监,以进行“亦思替非”文和回回语言的教授。回回国子学除教授“亦思替非”文外,尚开设有回回语言文字学等课程,为朝廷培养专业书写、翻译人才。据《元史》载,“凡百司庶府所设(回回)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大蒙古国及元朝时代,大量回回人的入华,在元代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他们在元代政治舞台上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明清时期,伊斯兰教教坊制度开始建立,这为相对稳定穆斯林聚居区的大批穆斯林接受经堂教育创造了条件。在回族成员普遍使用汉文字语言的基础上伊斯兰教在中国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堂教育的兴起和普及实现了回族社会文化传承机制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回族的经堂教育和汉文译著活动使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大众形态和政治形态开始结合在一起,回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群体得以建立。这一时期从回族的学术形态来讲,在王岱舆、刘智、马注、马德新等一批回族学者以儒诠经的过程中批判地吸收了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精华和伊斯兰伦理思想的核心,形成了回族伦理文化的完整独立的学术形态。这一过程又是回族伦理文化大众形态普及和提高的过程。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从开始形成,就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强调,它所开辟的伦理文化是汇集民族的文化精髓,为民众提供现世智慧,为民众立言的伦理文化,这是回族伦理文化的首要本性。许多回族思想家坚决反对把自己的研究当做书斋里的学问,强调他们的理论尽可能通俗易懂。把回族伦理文化转化成简单明了的知识,特别是一些近现代回族思想家非常注重回族伦理文化中的大众性,主张对由伊斯兰伦理文化和中国儒家伦理文化发展而来的回族伦理文化给予简明扼要的阐释。为了使自己的民族得到中央政权和主流社会的认同,汉文译著的回族学者在学术形态的发展过程中把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经世致用”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从哲学立场和价值导向的层面,把真主和国君的关系作了恰当的逻辑安排,创立了“顺主忠君”的“二元忠诚”的哲学伦理思想,使回族的信仰伦理与国家认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种大众形态、学术形态和政治形态的高度统一,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伦理文化中是不多见的。
鸦片战争后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使回族伦理文化的三种形态发生了脱离。首先是中华民族的政治危机,使回族伦理文化的政治形态开始加强,辛亥革命后“顺主忠君”的“二元忠诚”思想开始转化为爱国爱教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回族伦理文化的政治形态在回族伦理文化的实践层面上与大众形态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回族伦理文化的主流形态。其次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危机,使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开始削弱。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化不断加深,中国的传统文化在西方文化的挑战和冲击下从文化的主流开始溃退,无法承接起迎接西方文化挑战、冲击的历史任务,这就形成了中华民族空前的民族文化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文化危机的影响,一度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提出“五族共和”和“民族平等”的主张,给国内各民族以很大的希望。但是军阀官僚和国民党反动政府从来没有真正实行过孙中山先生的这些主张,他们一直实行的是大汉族主义的反动统治,“五族共和”名存实亡。特别是对回族,就连这个空洞的口号也不适用。因为所谓的汉、满、蒙、回、藏五族的“回”,实际上并不是指回族。国民党政府不承认回回是一个民族,把回族叫做“宗教信仰不同的国民”。1912年回族人士要创办一个团体,呈报备案,当时的内政部长却批示只能叫做“中国回教联合会”,而不能称为回民联合会。1927年有人发起组织“中国回民公会”,经与当时的内政部长洽商,最后仍改称“中国回教公会”。国民党反动统治者一方面不承认回回是一个民族,另一方面却对回族人民实行政治上的歧视和残酷的镇压。回族人民不甘于国民党反动派和军阀的黑暗统治,屡有反抗,但换来的却是凶恶的武装镇压。
清末以来,回族中的先进知识分子就曾努力试图通过改革传统经堂教育,创办新式回民教育来振兴本民族。回民新式教育是与当时整个时代的教育改革相一致的,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江苏镇江回民童琮(1864—1923年)等在镇江创立“东亚穆民教育总会”(后来改称“东亚清真教育总会”),并办起了一所新式学校——穆源学堂。翌年,王宽在北京创办回文师范学堂。此后各省凡有回民的地方都设有支部或分部,大力推广新式教育。后来,由于受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回族的文化教育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一时间,改良经堂教育,兴办新式学校教育的尝试在各地蔚然成风。王宽、马邻冀等的办学实践,使“回民子弟得受时代教育之数目骤增”,有人称之为“时代教育之新纪元”。在这种新式教育思想和实践的影响下,在北京乃至全国的回族社区,先后都建立了不少新式的回民小学、中学和中等师范等各类回民学校。通过创办回族学校、组织穆斯林社团和兴办报章杂志阐释伊斯兰文化中的爱国思想,一批进步的回族知识分子和政治人士提出各民族“同国如同舟”“保国即保教”“爱教不忘爱国”“国强则教兴”等观点。围绕这一核心思想他们努力寻求回族文化自觉与文化复兴的道路,与一些汉族学者共同开拓了对回族历史和伊斯兰文化研究的新领域,在学术水平、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等方面都取得了非常重要的学术成果,在回族广大群众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在法理上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的承认,受到了各民族的尊重,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各个民族平等和睦地相处,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回族的文化教育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回族史研究、少数民族社会与历史调查以及伊斯兰教的研究为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发展增添了新的学术成果。但是1958年以后随着整个社会政治空气的左倾,新中国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停滞和倒退,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受到冲击,反右扩大化和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使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迅速让位于政治形态。由于这时政治形态、学术形态和大众形态的严重背离,使回族伦理文化出现了畸形发展状态。
粉碎“四人帮”及改革开放以来,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得到了回归,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最好时期,回族学术研究再度繁荣,回族历史研究不断深化,特别是专门史的研究成果丰硕,回族社会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研究深入开展,回族文化研究开始向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拓展,一大批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出现,学术团体与学术刊物不断创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理论的形成,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回族伦理文化的发展更加和谐。回族伦理文化的学术形态、政治形态、大众形态开始日趋统一。
需要指出的是,回族伦理文化的三种形态在当前还并不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它突出地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