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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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立志于自然科学研究

弗洛伊德十六岁时,已经是一个风度翩翩、神采飞扬的美少年了。除了浓黑的头发和晶莹剔透的黑眼珠外,他还有着充满自信的表情。他那“蛀书虫”的名声以及与人交往时的认真态度、端庄自持,很容易赢得异性的好感。但是他在自传中几乎绝口不谈女人。这不禁使我们怀疑,这位标榜“性”在精神疾病上具有无比重要性的人,本身对性有多大的兴趣。

1872年9月,短暂的外出游历之后,弗洛伊德回到维也纳花了一年的时间苦读,准备升大学的考试。他选择的科系是法律,主要是因为他认为它能开启通往政界的大门,那是一个犹太人可能发挥影响力的少数场所之一。中产阶级“布格”政府的掌权,使它的前途更为看好。弗洛伊德的父亲曾经将一些他很尊敬的布格党人带回家,他们之中包括许多犹太人。对于年轻的弗洛伊德来说,似乎每一个犹太学生都有机会得到一个部长的职务。

另外一个使他想读法律系的缘由就是他与漠里克·布伦的同窗之谊(布伦后来成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家)。他们两个人早已经成为莫逆之交,在布伦的影响下,弗洛伊德打算进入大学后选读法律。

但是,1873年初弗洛伊德又改变了主意。原因是他听了一次演讲,演讲人朗诵了一小段歌德写的《谈大自然》的诗,这使他下定决心到医学院注册学习。

1873年3月17日,弗洛伊德向还没有搬离夫来堡的友人依弥儿·佛鲁斯透露道:“我要告诉你一个可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消息……但是我还没有作最后的决定。”仅仅六个星期以后,他便下定决心放弃法律。他写信给佛鲁斯道:“我已经决定了,要成为一个自然科学家;因此我在这里撤销以前答应为你进行诉讼的承诺。我将要深入研究古老大自然的奥秘,也许甚至可能窥探她永恒的过程,而且把我研究的成果分享给任何愿意学习的人。”

从法律转移到自然科学,被后人解释为从管辖人类转移到控制大自然。此外,或许还有别的考虑,比如弗洛伊德家的经济情况足以将“似黄金的西格”引导到需要许多金钱支持的法律界吗?那些一板一眼的法律辩论真的那么吸引人吗?而且即使仕途的滋味吸引了他,法庭真是他最能施展领导才能的地方吗?

当弗洛伊德做最后决定时,一定是认为科学毕竟可能是帮助他赢得名声的一条路。也许他甚至能像达尔文一样创造出改变世界的理论。事实上,无论如何,有朝一日一定要在某一领域有如此的成就,这是他时时刻刻没有放弃过的信念。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那些不重视他的人的无知。他所希望的,不只是表面的认可,而是毫无保留的认可。在他一生中,他最怕的是他的工作被人忽视,他的名字被人遗忘;他喜欢跟随他的人,常常给他们奖赏,但是有时候他的抱怨却几乎近于虚假。弗洛伊德从不怀疑天将降大任于他,他那做领袖的外衣似乎是定做的。现在他虽然放弃了经由法庭引至政府机关的路途,还不知道未来的命运是什么,但是他却知道:那必须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然而,弗洛伊德所决定的只不过是放弃法律选择自然科学,而暂未选择医学。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曾经写道:“我在那个时候,或者在我往后的日子里,都不曾特别钟情于医生这种工作。”但这位少年后来却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医生,这与他最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