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21世纪的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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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区域合作与中曰关系(1)

2001年中国与东盟就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达成共识时,与东盟的贸易额只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6.9%。

中方还将对出口数量进行控制,不让东盟吃亏,这种承诺在国际上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是不多见的。中国的这种让利做法,显然是出于政治外交上的考虑,从中也反映出中国的区域合作政策不唯经济利益为重,而是综合考虑国家利益。因为无论是经济利益还是政治利益,都是整个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

3.在区域合作中不以大国自居,尊重和支持中小国家发挥先导作用

考虑东亚的区域合作历史,不难发现“小国领导大国”的奇特现象。中日是东亚的经济大国,韩国也是东亚的经济强国,但东亚的区域合作却是从东南亚次区域开始的,由中小国家集团——东盟——来倡导的。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就着手于建设“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它们是东亚最早进行经济一体化的国家。东亚区域合作也是由东盟提议和推动的,至今东盟仍以东道主身份举办“10+3”会议,而中、日、韩是以客人身份应邀与会的;东盟与中、日、韩的双边合作,也是以相同形式进行的。“10+3”和“10+1”的名称,将“10”放在前面,也体现出了东盟10国的先导作用。

其实,东盟也明白自身经济能量有限,必须与中、日、韩一起来推动东亚合作进程。但东盟担心一旦东亚合作进程被中日等大国主导,东盟的凝聚力将受到威胁,东盟会被大国“溶化”掉,因此一直坚持“10+3”进程要以东盟为核心。

对于东盟的这种担心,中国表示了充分理解。中国作为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东亚大国,一直尊重和支持东盟在区域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中国无意主导东亚合作进程。即使在2005年12月召开的“东亚峰会”问题上,中国也一再表示尊重东盟的意见。中国这样做,完全是出于维护区域利益考虑,是为了促进东亚合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东亚合作起源于东盟,并且一直以“10+3”和“10+1”形式推进,东盟事实上已经占据了合作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由东盟主导东亚合作进程,可以避免大国之间的主导权之争,减少“内耗”,有利于区域合作的进行;同时,东盟已提出到2020年左右建成“东盟共同体”的目标,而东亚一体化的目标——建立“东亚共同体”至今仍在研究中。这反映出在东亚一体化进程中,东盟的一体化已领先一步。东盟的这种先导作用,有利于东亚合作的发展,中国愿意在以东盟为先导的“10+3”总框架内,与日本、韩国一起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4.制度性合作与非制度性合作并举兼顾,东亚合作与其他跨区域合作协调进行

东亚合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目前,东亚合作的制度性机制有“10+3”、“10+1”及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三大部分。中国对这三大合作机制都十分重视,并提出了许多实际可行的建议,今后仍将继续推动其向前发展。与此同时,东亚地区内还存在着湄公河、图们江、环日本海、环渤海、环黄海等多个次区域合作机制。这些合作机制大部分是非制度化的,主要由市场力量、地方政府及企业推动。如图们江合作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至今仍是非制度化的。对这一类合作机制,中国的政策同样是积极参与、鼓励和推动;并且中央政府还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支持。总之,中国对于东亚区域内的各种合作机制都很重视,从政策上看,是以“10+3”机制为平台和重心,带动其他各种次区域机制,制度性合作与非制度性合作并举兼顾,多渠道推进东亚区域合作。

与此同时,中国还认为,应当坚持开放的区域主义,东亚合作不具有排他性,不针对特定的一方这里特别要提及与美国的关系问题。美国虽然不是东亚国家,但由于历史原因,美国在经济上、军事上、安全上与东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东亚区域合作要顺利进行,不能不顾及美国的态度。当年马哈蒂尔首相提议成立“东亚经济集团”时,受到了美国的强烈反对。至今,美国对“10+3”进程仍十分关注。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即东亚合作不排斥美国。中国外交部高官撰文指出“美国在东亚有着重要的利益和影响,中国既要加强区域内与各国的合作,同时也要奉行开放的区域主义,不排斥美国和其他区域国家,注重与它们加强对话与协调,相互尊重彼此的利益,不断寻求与扩大新的利益汇合点。

同时,中国还主张,东亚区域合作机制应当与其他跨区域机制保持协调,两者不可偏废。东亚除了有“10+3”、“10+1”及中、日、韩等区域内的合作机制外,还参与了APEC、ASEM及“东亚一拉美合作论坛”等跨区域合作机制。这些机制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合作方式,可以相互借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中国对所有这些区域合作机制都持积极参与的态度。

(二)中国区域合作的战略布局

区域合作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无论是区域合作政策,还是区域合作的布局,都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目前,中国参与的各类区域合作机制数目已不算少,还有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希望与中国进行合作。为了更好地推动各种各样的区域合作,使中国从合作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有必要周密考虑区域合作的战略布局。

自从2001年底加入WTO以来,中国一直在切实履行多边贸易框架下的承诺。与此同时,中国也开始积极推动各类区域贸易安排。迄今为止,已取得如下进展:

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就10年内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达成共识,并于2002年11月正式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也是“10+1”区域合作的最大成果。2003年6月,中国又与泰国签署了取消蔬菜、水果关税协议;根据协议,于同年10月1日起实现中泰之间蔬菜、水果贸易的零关税。这是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实施的“早期收获计划”中的一项协议,被称为“早早期收获计划”。稍后,新加坡也加入了该项协议。

2003年,中国内地分别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这两项协定的性质类似双边自由贸易区。由于香港、澳门只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它们不能参加“10+3”机制(“10+3”机制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加入),所以无法直接分享东亚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利益。而通过CEPA这样的形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除直接从与中国内地的紧密经贸合作中获得利益外,还间接地分享了东亚区域合作的利益。

与此同时,中国一直在积极推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组织学术界对其可行性进行研究;中国也在考虑与日本、韩国分别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此外还倡议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换言之,在东亚区域合作方面,中国认为双边与多边合作可同时并举。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除积极推动东亚区域合作外,还在努力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合作。其成果就是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该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成员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2004年6月,又接纳蒙古为观察员。上海合作组织建立初期主要关注的是安全合作,但从2003年起,经济合作开始成为其另一个重要目标。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通过了成员间开展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成员间将在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开展合作。此外,还要在能源、信息、电信、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等五个领域中开展互惠合作。如果这种合作能顺利进行下去,中国与中亚国家很可能会建立类似中国与东盟那样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区协议后,在亚太地区和全球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亚太地区许多国家纷纷表示愿意与中国开展双边经贸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安排。2003年10月,中国与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包括巴西、阿根廷、巴拉圭等国)商谈建立自由贸易区。2004年,中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商谈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此外,中国还在与中东海湾国家、南非等20多个国冢和地区商谈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2005年4月,中国总理温家宝访问印度,双方决定就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进行可行性研究,这是未来“中国一印度自由贸易区”的前奏。

总之,以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开端,中国已进入与亚太及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活跃时期。可以说,中国已迎来了全方位参与区域合作的时代。在这种情况下,制订中国的区域合作战略,建立起合理的区域合作布局应当是一项必要的和迫切的任务;它不仅关系到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将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而且关系到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崛起的大国今后将如何与周边国家和世界各国和平相处,通过合作实现共赢的大战略问题。

为此,笔者认为,现在应当是考虑中国区域合作战略布局的时候了。应当统盘考虑国家利益,权衡得失与利弊,合理进行布局,有计划步骤地推进区域合作,处理好参与WTO、APEC、东亚合作(“10+3”、“10+1”)和其他各类区域合作机制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大的方面来看,推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完善与发展,履行中国加入WTO的各项承诺仍是首要的任务。显然,只有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得到完善与发展,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的中国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不仅仅只是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参与者,还应当承担起改进这一体制,使WTO规则更加合理,更能代表发展中成员利益的责任。

再从大的区域合作来看,APEC是中国最早参与的区域合作机制。为此,中国付出了艰巨的努力,为APEC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APEC虽然至今仍是非约束性的区域合作机制,并且经历了不少波折,但其大方向并没有改变,即实现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方向未变。1994年,APEC会议提出的“茂物会议目标”规定,APEC发达成员在2010年、发展中成员在2020年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这样,也就为中国参与其他各种区域合作机制设立了一个参考时间表。如果新的区域贸易安排实现的时间晚于2020年,那么意义就不大了。虽然中国已加入WTO,并正在亚太地区建立一些双边的自由贸易安排,但APEC对中国仍有积极意义。中国应进一步巩固APEC已有的成果,继续推动亚太区域合作。现在,APEC一些成员已提出建立由全体APEC成员组成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此计划虽然相当庞大,困难重重,但也不是没有实现的可能。中国是否参与,应尽早研究,以免陷入被动。

而从周边地区来看,中国目前已经与东盟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2010年将建立起“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10+1”进程已走在“10+3”前面。东亚合作是中国最重要的区域合作,除了巩固中国与东盟的双边合作成果外,应大力推动“10+3”合作与中日韩合作。而中日韩合作则是“10+3”合作能否最终出成果的关键,也是主要的难点。其中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中日关系。中国应当继续不遗余力地倡导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推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

如果说东亚合作机制是中国东边的一个依托的话,那么上海合作组织则是中国西边的依托。这两个机制构成中国经济发展的左右两翼,缺一不可。东亚合作机制为中国参与东亚国际分工体制,获取比较利益,实现工业现代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重要途径;而发展中的上海合作组织,则是中国与中亚进行能源与资源开发合作、保障中国工业现代化得以继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无疑,这两个区域合作机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各类区域合作中也最具有战略意义,是需要中国花大力气去加以推动的。

另外,与中国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安排(CEPA)对中国内地的经济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特别是香港,一直是内地最重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香港经济繁荣与否,直接关系“一国两制”方针的成败。内地应当通过各种渠道,为香港经济的繁荣创造便利条件,内地也能从中受益。内地与港、澳的CEPA是一种很好的安排。应当不断总结经验,把这一安排做得更好。

同时,中国也不应当回避中国台湾的参与问题。台湾是WTO成员。从经济角度看,台湾是东亚地区的一个重要成员,台湾与中国内地、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国家有密切的经贸关系。现在,台湾被排除在“10+3”进程之外,已无缘于东亚区域合作,台湾当局正在想方设法与日本、美国、新加坡商谈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此举遭到中国大陆的强烈反对,因为其背后隐藏着“台独”的阴谋。中国内地曾善意地提出与台湾建立双边自由贸易机制,但台当局出于政治目的予以拒绝。如果长期将台湾排斥在东亚合作进程之外,台湾必然会千方百计地进行对抗,既不利于东亚合作,也不利于两岸关系。因此,应尽早考虑以何种方式将台湾纳入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之内。有学者主张建立由一个主权国家——中国内地和三个单独关税区——台湾、香港、澳门共同组成的“中国自由贸易区”或“中华自由贸易区”,对内相互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对外仍保留各自独立的贸易政策。这有利于两岸四地经贸关系的发展,也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复兴和繁荣,值得进一步加以研究。此外,条件具备时,中国内地也可以与台湾建立类似共同市场那样的自由贸易安排。

至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南非、以色列和中东、拉美国家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安排,应本着既积极又慎重的原则进行。中国通过与东盟谈判自由贸易协定,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这对与其他国家的谈判很有参考价值。但由于谈判对象的条件不一,也不能照搬照抄。例如,澳大利亚是发达国家,其农业、矿业、服务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这是谈判中必须考虑到的。中国在众多的对象中,如何选择最有利的合作方,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总之,面对众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对象的区域合作机制,中国必须尽早确定一个合理的区域合作战略布局。同时,更要考虑到如何处理好不同层次机制之间的冲突与配合问题,如WTO、APEC、“10+3”及双边贸易安排(“10+1”、CEPA等)之间的关系问题。唯有如此,中国才能在各类区域合作机制中掌握主动权,有条不紊、游刃有余地参与各层次的区域合作,并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节)曰本的区域合作政策

一、日本区域合作政策的转变

(一)日本对区域合作的保守态度及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