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2006年12月24日下午,我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不久前在杂志上看过的一个专题:
据可靠调查统计,最有可能和初恋重逢的地点排名中,咖啡馆排名第一,超市排名第二,车站排名第三。
在咖啡馆重逢自己的初恋,那么显而易见地要坐下来喝一杯,相对浅谈,在咖啡热气氤氲中回味那段青涩的过去;
在超市重逢自己的初恋,就要斟酌再三了,因为目标出现的时候可能不是一个人,运气差的话,可能会碰到一家三口。所以礼貌地点头是最安全的选择;
在车站重逢自己的初恋,擦肩而过是必然的结局,所以不要留恋,潇洒地say bye,下次再聊。
当时看的时候,觉得这项调查简直无聊又无趣,此刻却异常肯定了这份调查的重要性。
只是,那长长的统计排名中,怎么没有HK太古广场的爱马仕呢?
要知道,我一直是个书本主义的呆子,实践主义的矮子。
正因为如此,我此刻才会这样,脑袋像一团烂豆腐,只能傻傻地拽着手袋不知所措。
多年不见的江海洋,左撇子江海洋,在我褪色泛黄记忆里最最璀璨的江海洋,现在就在距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
还是那张英气逼人的脸庞,少了年少的锐气,多了点稳重的温柔。他像舞台剧的男主角,仿佛全世界都只剩下一盏灯,直直地打在他头顶,眼角眉梢尽是盖世的光芒。
此刻他一脸宠溺的笑容,视线正顺着他身边那个身着精致斗篷大衣的女人素手指引,穿过35cm橙色牛皮Birkin bag越过32cm黑色 Kelly bag ,最后,落在我身上。
我们的视线在那一秒相接,我感觉他怔愣了一下,下一秒,他试探地喊出了我的名字:
“于季礼?”
如果是别人,我也许可以整理表情,高昂起头,扯一扯我身上的LV披风难得骄傲地说一句:“好久不见啊!”
可惜,这个如果不是别人,他是江海洋。
所以再下一秒,我仓惶地逃了出去,在众人诧异的眼光中裹紧我身上昂贵的LV披风,疾步逃出了爱马仕。
走出好远,我再回头,身后是摩肩接踵脸上带着灿笑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孔。
他没有追来。
我心里小小的失落。
只是,我凭什么失落?
使君有妇,而罗敷,自有夫。
现在的我,没有空闲去想和江海洋的种种,因为一个天大的难题摆在了我的眼前:
老板说必须买到的,那个爱马仕总部刚调过来的35cm枚红色鸵鸟皮金扣的Birkin bag呢?
我看了一眼手中唯一的手袋,傻眼地望了一眼天空。脑海里满是临行前老板说教的叮咛:
“鸵鸟皮革有天然的毛孔,爱马仕仅挑选使用产于南非鸵鸟的臀部部位,此部位面积大且毛孔分布均匀,而每一个原本凸起的鸵鸟毛孔都是手工一个个轻轻敲打为平面,为的是呈现美丽优雅的鸵鸟皮质感。鸵鸟皮是所有爱马仕选用的皮革里最轻的皮革,非常耐用,碰到水都没有问题。几年后会变得更软,但仍能保持形状。包是工匠们一针一线亲手缝制,亲手划出样式,使用防潮效果好的浸过蜡的麻线缝制。每一个都有不同,所以一定要买个真货回来研究,才能仿制出真正的超A,为了这批订单我从南非定了一批鸵鸟皮,价格多贵你该知道吧?如果错过了那个限量版,我们又要花大钱出国了!”
遇见江海洋我仓惶地只记得逃,却忘了我来香港的唯一目的。
那个价格足以令人惊吓的国际上最奢华的皮包品牌爱马仕,让我此刻充满了恐慌。
平安夜的氛围越来越浓了,而我被越来越不详的预感包围着。
在距离太古广场不远的地方,我一直站在离一盏红绿灯不远的一个转角,看着那盏灯机械的变动着。从天光到天黑,我估摸着江海洋再怎么也该离开爱马仕了,便匆匆地赶了回去。
“小姐对不起,没有您要的那一款了,总部一共只调了两个过来香港我们店,下午均已售出。”我听着爱马仕里精致妆容的小姐软侬的声音,心里哀哀地想:
平安夜的礼物,真惊喜!
回到下榻的残旧旅馆,我脱下了一身昂贵的衣饰,换上了自己的廉价衣物。
我努力收起满脸的疲惫,对着坐在残旧沙发上正翘着二郎腿一脸戏谑看着我的顾岑光露出一个无力的笑容。
“12点到了么?魔法消失了所以灰姑娘你回来了?”顾岑光年轻的脸上堆积着恶毒的嘲讽笑容。我无力的“嗯”一声,对于他这样的讽刺习以为常。
“你饿不饿?我们出去吃饭吧?今天平安夜。”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询问顾岑光。
顾岑光倏地从沙发上坐起,两步跨到我面前,我弓着身子正看着顾岑光趿着拖鞋的脚。我慢慢站直,努力睁大再睁大眼睛。
“于季礼,我们分手。”
果不其然,他又说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我无力与他纠缠,拿过放在桌上的运动包和钱夹,回头对顾岑光说:
“先去吃饭吧,分手的事我们回来再谈。”
顾岑光抓着我的臂膀,强行扭过我,我一直望着墙上那张半裸女子的照片,廉价的旅馆,连窗户都没有,我感到空气稀薄的呼吸都有些困难,顾岑光一直紧紧箍住我的肩膀,我执拗地不看他。
“于季礼,不要逃避了,我们分手吧,这样的日子我真的过够了。这是地狱!!地狱!”
他的咆哮声在我耳边炸开,我习惯了他这样的歇斯底里,我依然没有反应地等着他发泄,痴痴地望着那张照片。低俗的旅馆,在墙上悬挂这些东西催生住客的情欲,这也算唯一的人性化?我嗤鼻。
“于季礼!!!”大概是我的冷漠逃避激怒了他,顾岑光强行掰过我的脸,我的视线被迫对上他的。我盯着他,半晌才幽幽地说:
“顾岑光,你想要我怎么回答?”
顾岑光身子一滞,他大概没有想到我竟然会说话。以往他每次和我说分手我都自顾自的做事或者转移话题来逃避。而今天,我直面了这个问题。
我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顾岑光,他穿着旅馆提供的劣质睡袍,头发略显凌乱,脸上满是不耐地表情,眉宇间还有几分掩盖不住的俊俏。
他深吸一口气,似是下定了决心:“于季礼,我爱你。”
“嗯,我知道。”我淡淡地答,然后伸手挼顺他略显凌乱的发。我已经习惯了他这样跳跃的思维。和我在一起的近四年里,他一直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用凶狠和嘲讽来掩饰他的无力和自卑。
我一直知道。
我拍拍他的头:“穿好衣服,我们去吃饭。”
他拦住我欲动的身体。直直地盯着我:“于季礼,我不是闹脾气,我是真的要分手。我们这样下去,过不了一辈子,是我对不起你。”
“为什么过不了一辈子?”我不是牙尖嘴利,不是舍不得,我只是很诧异,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辈子?
顾岑光没有立刻回答我,他转过身把搭在沙发上的衣服换上,拉上还立在原地的我往门外走去。
“如果那时候,那个人不是要砍我的左手,你还会用啤酒瓶砸他么?”这一声若有似无,我不确定是不是听见了。夜风习习,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回过头瞅了眼顾岑光:
“你刚说什么?”
顾岑光摇摇头,见我冷,紧紧地搂着我的肩,将我圈在怀里。
坐在香格里拉顶层的Napa,欣赏着维多利亚港美好的夜景,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别人说在Napa用美景佐酒是最极致的享受,而现在正享受着极致的我和顾岑光却双双不约而同的相对无言。
我们穿着廉价的衣服,喝着我省吃俭用攒的钱。忍受着他人若有似无的鄙夷眼光。今天是平安夜,这样高档的地方,有我们这样格格不入的异类,着实有些碍眼。
我抬头看着顾岑光,他正专心的看着夜景,面无表情。他的英俊毋庸置疑,即使穿着廉价,也丝毫不减他的魅力。
这几年他身上的锐气通通消磨不见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愤世嫉俗的少年不知何时已变成了众人鄙夷地靠吃“软饭”的无能窝囊废。
虽然我这么想,但是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嫌弃过顾岑光,真的。
即使我每天辛苦的工作,回到家还要忍受他的冷嘲热讽,我都想留他在我身边。我想让他欠我的,这样他就离不开我。
大概是发现了我正看着他,顾岑光转过视线,温柔地看着我:“你今天似乎没有完成任务。老板会骂你吧?”
我使劲地摇摇头,咧嘴笑着说:“老板爱死我这个销售天才了,才舍不得呢。”
我使劲地笑,不想让顾岑光看出一丝一毫的不妥。
其实我根本不敢想象如果老板知道我没有买到会怎样。那批昂贵的鸵鸟皮是老板从南非定的货,亲自去港口从集装箱里拿回来的,珍贵非常。虽然我们的皮包厂名不见经传,但是在超A市场里,我们的货口碑都是最好的,价格很贵,却销量很好,靠的就是我们不计成本买优良的材料,还有精良的手工,和完全比照真货仿制。不查序列号,连专柜的小姐都分不出真假,甚至很多名人都爱买我们的超A包。
而现在,没有真货,我不敢想象我们的生产线会怎样的地震。
但是我不打算告诉顾岑光这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我们本就风雨飘摇的生活,再也经不起这样的重击。
我的存折里好不容易存起的用来结婚的两万元,除去来香港的所有费用,根本所剩无几。
我轻叹一口气,低低地,微不可闻。
“季礼,你很累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顾岑光,无力地摇摇头。
“我们分手吧。”他的声音不高,语速缓慢,我有些烦躁他的反反复复和不分场合,转过头去不再看他。
“你可以不看我,可以不理睬,但是我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顾岑光一字一顿地说:“上周我妈妈找来了,她让我回家。只要离开你,我可以回到从前。”
我听到这话,情绪没有丝毫地起伏。我完全肯定顾岑光的话。
是的,顾岑光不是天生这么穷的。如果不是大三那次斗殴事件,我们不会被大学退学,不是被退学,我们不会逃家,不是逃家,我们不会这么窘迫。
为了顾岑光,我众叛亲离,所以我不敢想,我会离开顾岑光。
女人都是虚荣的动物,即使过的不幸福,也要抱残守缺。
所有的人都在看我和顾岑光的“好结果”。所以我不能,我不能让别人看扁。我必须争这口气。
“岑光,我错了,都是我的错,别再说分手了好吗?”我的口气很卑微,但是我心里没有任何难过的感觉,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祈求,几年来每次顾岑光受不了要离开,我都这么做。我知道他爱我,他舍不得我。
这次却不一样了,顾岑光没有以往的愤怒,而是一脸喜笑的温柔:“你没有错,是我错了,是我受不了苦日子,是我要离开,季礼,我们分手,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