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哲学基础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有两个最基本的观点,一是生产力观点,即马克思在1846年致安年柯夫的信中明确地指出的:生产力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后来他又进一步阐述了生产力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二是群众观点,即马克思主义强调的“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历史是人民创造的。这两个最基本的观点是内在统一的。在马克思时代,他强调人是生产力的主体,人民群众对自身利益的不懈追求,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当今时代,邓小平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讲的是人们发展科学技术、掌握运用科学技术的重要性,绝不是忽视人的生产力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认识主体、实践主体,也是历史的价值主体。人类历史,就是人民群众实践活动的历史,也是体现历史发展规律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不断得到满足和实现的历史。
因此,在工人阶级和农民群众被剥削和压迫的时代,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和首要目标是谋求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当然,在历史时代更替的大革命时期,如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革命,资产阶级举起的也是全民的旗帜,在一定时期也确实代表全体人民,但资产阶级一旦获得了对封建统治阶级的胜利,很快就给人民群众带上资本统治的镣铐。而共产党人不同,他们并没有把所代表的阶级的解放作为终极目的,而是把人类的解放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理想和奋斗目标。
在马克思时代,资产阶级学者宣称资本主义是人类最理想的社会形态,遭到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实践的否定。20世纪,许多西方思想家如弗郎西斯·福山又一再谈到,西方国家实行的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的一种统治形式。不知道某些学者是对曾被评为千年思想家的马克思的理论缺乏研究,还是因持有偏见而对马克思的理论视而不见?他们讲的“自由”远未达到马克思阐述的“自由”的层次和高度。弗郎西斯·福山所讲的自由,只是指人的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马克思论述的自由,不仅包括人的经济自由、政治自由,更包含哲学层次上的“自由”。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自由是不可能实现的,人们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必然导致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政治自由也就不可能实现。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人类的自由当然也不能实现。而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指人类摆脱了劳动的异化、人的异化和片面畸形的发展状态,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选择而自由健康地发展,从而回归人的本质。马克思站在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的高度,谈人的复归,如果辩证法能够接受“终极”这一概念的话,这倒是对人的一种终极的关怀。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反映的是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与主体利益的有机统一,即科学性与价值性的有机统一。毛泽东主席在20世纪40年代为纪念以身殉职的张思德同志提出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是对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继承,随着时间的推移,早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座右铭,成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核心理念。根据这一理念,中国共产党人把解放生产力即人民的解放作为奋斗的纲领,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思想和行为准则,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地位,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当然反对压迫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的一切腐败行为。腐败现象说到底是剥削制度的产物。是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对立的,与唯物史观相对立的,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相对立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观,是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石和灵魂。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如果说为人民服务这一理念诞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时期,那么随着党取得执政地位和长期执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能体现执政党政治伦理的本质。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对党的执政理念作了最新的更加完整准确的概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深刻体现了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科学执政即体现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包括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规律。民主执政主要指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即坚持唯物史观。依法执政即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是建设政治文明、制度文明的必然要求。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坚持人民群众的认识和实践的主体地位,建设法治国家,把人民的意志法律化、制度化,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是统一的,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观念在三个方面的体现。这与西方一些思想家的观点有着根本的区别。
一与西方具有深远影响的政治精英主义不同。精英主义理论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处于少数的统治阶级垄断政治权力,大多数人构成的被统治阶级则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主权在民”的理念只不过是虚妄的幻影。“寡头统治铁律”是历史的必然。在政治精英主义者看来,所谓民主、自由、平等,不过是少数政治精英通过竞选取得国家权力的制度,精英们通过所谓民主程序掌权后,就会成为人民命运的主宰。政治精英主义是我们不能认同的,寡头统治铁律只能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不合理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永恒。但是精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道出了某些西方国家“民主政治”的实质。迄今为止,西方国家的民主、自由都是有限的、不完全的、缺乏真实性的。
一与西方最重要的思潮之一新自由主义不同。自由主义特别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权利,它认为,保证个人的自由选择权的实现,即个人所能充分自由地实现其自身价值,那么群体和社会就必然能够实现其公共利益。显然,新自由主义推崇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市场经济,认为经济自由才能高效配置资源,而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包括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但是,私有制能保证所有人的自由吗?而且,新自由主义主张国家中立,即国家不能对个人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加以评判和干涉,不能强制公民从事国家认为正义的事务,否则就是侵犯个人权利。因此,它要求弱化国家职能。然而,无为而治,从古到今都只是一种梦幻。它只能加剧社会矛盾,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从而影响个人的自由,使民主国家在霸权主义猖獗的当今时代被欺凌宰割。新自由主义对发展中国家是一种销蚀剂,对发达国家也是不切实际的,显然,奉行这一主张,美国就不能走出1929~1933年大危机的噩梦,今日的国际反恐行动也背离了新自由主义反对侵犯个人权利的原则。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和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的重要国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执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这一宗旨的思想根源即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摒弃了对马克思主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错误态度,从党的十五大以来,强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表述。就像毛泽东当年赋予“实事求是”以全新的涵义使之成为党的思想路线一样,我们党借用“以人为本”这一古语,赋予它全新的内涵,既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又具有中国的特色,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胡锦涛对怎样理解以人为本做出了明确的回答,他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段重要论述包括理想目标和现实任务两个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目标;通过发展保障人民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现实的根本任务。
为了加深对以人为本这一理念的理解,有必要廓清它与中国历史上“以人为本”思想的区别。人本理念源于民本思想。有关民本的论述,始见于《尚书·五子之歌》,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春秋时期,管仲在《管子·霸言》篇中指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孟子讲,民贵君轻。李世民认为,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种封建时代的民本思想,把百姓作为国家的基础看待,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当然也是驭民用民之道。这种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任务为目标不可同日而语。
还要廓清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的区别。在西方,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旗帜高扬,冲破黑暗的中世纪神学的束缚,促进了人的解放。这一时期的人本主义思想宣扬的是一种脱离社会关系和社会现实的抽象的人性论。到19世纪中期以后,特别是20世纪以来,现代人本主义超越了近代对人的认识的抽象水平,对人的行为动力、认知结构、价值选择、交往理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强调个体人的独特生存状态和意义,对人的精神活动予以更多的关注,创造了精神分析学、发生学、现象学、解释学等一系列新的人文科学研究方法,以大量的实证分析作为理论的根据。但仍然不能真正摆脱传统人本主义思想脱离人的社会性来谈人性的束缚,不能把握人类的发展规律,不可能达到马克思主义历史感的真理境界。
中国共产党人以人为本思想的确立和发展,也有一个历史过程。党自诞生之日起,就确立了最高纲领: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首先要推翻压在中国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头上的三座大山。值得注意的是,在阶级大搏斗的历史年代,毛泽东就高瞻远瞩,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倡导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是具有其深刻的战略眼光的,这一思想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文革”惨痛的历史教训,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一个重要标准,强调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世纪之交,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凸显人道主义精神,并包含统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大意义。应该指出,真正的以人为本从来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理想和马克思主义者脚踏实地奋斗的现实目标。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要求。在西方发达国家,直到现在没有也不可能实现以人(全体社会成员)为本,奉行的仍然是“以资为本”。当然,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对人权的保护与尊重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一般的社会准则。但是,远未达到尊重所有人的人权的程度。仔细审视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古希腊的民主与今日西方民主有某种相似之处:希腊城邦的公民大会是一种民主政治制度,但是它不是全体人民的大会,只是市民以上阶层的民主会议,而对广大奴隶来说,遭受的只有非人的待遇和血腥的压迫;今天,世界正走向“地球村”时代,在政治文明广泛传播的情况下,没有哪个国家不主张实行民主、自由、人权,而靠巧取豪夺殖民地半殖民地以及发展中国家财富崛起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民主、自由和人权问题上实行的是双重标准,特别是奉行单边主义的超级大国,对本国的公民施行一定程度的民主自由,对其他国家则推行其霸权主义。伊拉克平民中牺牲于美军狂轰滥炸下的冤魂,向谁去讨还生存权、民主权和自由权呢?
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深刻指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各国的执政党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能否代表人民利益,抵制和克服腐败现象,是能否巩固执政地位的关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廉洁政治的根本。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核心。
什么是权力?“权”,在中国古代本义是秤锤。“锤谓之权”,“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衡量人与事,决定取舍,是一种重大的权力,权力的概念由此引申而出。我国古代著名改革家商鞅认为:“权者,君子所独制也。”在西方,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中的一个行为人能不顾阻力实现其意志的可能性”。波朗查斯认为:“权力标志着一个阶级实现其特殊的客观利益的能力。”我们认为,权力是特定的社会主体对一定的客体的支配力量和制约能力。权力分为公权力和私权力,本书所研究的主要是公权力。公权力具有两重性。既可以用来治国安邦,造福人民;也可以祸国殃民。即使是共产党执政,一些党员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对待权力,也可能被权力腐蚀,把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集团利益的工具,蜕变为腐败分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证公权力不被异化,第一位的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