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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互为犄角,白头偕老

婚姻幸福与否不能由笼统的离婚率来代表。婚姻幸福不幸福,或是婚姻如何能维持幸福,要看夫妻双方的婚姻成长能力而定。

目前国内的婚姻有三个普遍的现象:

(1)枯竭的婚姻:夫妻双方相敬如“冰”,夫妻两人谈不上话,别提水乳交融,更别希望两人亲密相爱。刚结婚时的相爱情形只是在争吵时才被引出来作为指控对方背叛感情的根据。

(2)义务型的婚姻:夫妻双方鉴于传统文化的束缚,两人极力扮演夫妻的角色,各尽应有的义务。

(3)受苦型的婚姻:两人已是水火不容,但是碍于情面,只好维持着貌合神离的关系,彼此都知道对方已另有对象,但是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为了家庭的传统,两人不敢离异,情愿在这种关系中痛苦地生存。

这些婚姻的现象使一个家庭虽然没有激烈的争吵与冲突,但是家庭的气氛却是一片死寂;虽然夫妻两人维持着婚姻关系,却是无可奈何的相聚;虽然全家大小日夜均可见面,但每个人却巴不得早日离开家庭而得到“自由”。

夫妻之间的误解与冲突永远存在,两人却无法去克服,最后只好以逃避的方法来处理。这些现象最基本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与家庭丝毫没有成长。如何使婚姻成长呢?

(1)夫妻之间必须设立共同的目标。

所谓目标,一般人马上会想到是指买房子,买电器设备,或贵重首饰等物质目标。这些当然可以,不过光有这些还不行。目标的设立最好有助于紧张关系的解冻或美满关系的增进。这样不但使夫妻两人有较愉快的“未来观”,也可使彼此之间的误解或不满在准备这些目标时,有较佳的机会与环境去化解。

现实告诉我们:生活最好是朝着目标走,而不是被现实所逼。前者使生活充满着主动性,使夫妻生活有活力,后者使人被推着走,容易使婚姻枯竭。

当然目标的设定不要忘了可行性(目标不能定得太高),也必须有规划性,使夫妻两人清楚地知道,目标是如何完成的。

(2)夫妻生活中,不妨每个星期有一固定时间为配偶做一件事。

(3)设法恢复婚前的约会活动。

绝大部分的夫妻在结婚后都会埋怨对方“失去起初的爱心”,因为结婚以后,两人虽然日夜生活在一起,但是却只是“履行同居的义务”住在一起而已。加上孩子生下来后,事业繁忙时,夫妻两人不知不觉地都以为事业牺牲、为儿女奉献一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遗憾的是,两人都以夫妻的甜蜜关系——这最需保护与小心维持的爱当作第一件贡品,来献给事业与儿女,难怪生活充满了牺牲与义务,夫妻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淡。严重者冲突四起,甚至离异分飞。

事业与儿女固然重要,但夫妻之间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运用一点点技巧,就可以事业和儿女兼顾而且夫妻依然保持甜美的关系,这个方法就是夫妻两人必须设法“约会”。

回想一下婚前两人最喜欢什么活动,而婚后已经很久没做了,不妨设法重温旧梦。在繁忙的事业与做不完的家务里,两人偶尔抽三四个钟头在外面逍遥一下,绝对不会影响事业,子女也不至于变坏。如果真放心不下孩子的话,花点钱,托人代管一下也未尝不可。两人一起看场电影,喝杯咖啡,一起吃饭,味道全然不同。婚后的约会千万不要等到两人均有空,杂事一概处理完毕后才提起兴致去做,婚后的约会必须由夫妻两人安排、设定,排除万难,按事先约定的去做,可以提升夫妻两人的情感品质。

(4)满足对方,不要控制对方。改变自己,了解配偶,不是改变配偶,要求他了解你。

婚姻最常见的冲突来自配偶有强烈的改变对方、以使对方合乎自己要求的举动,它会弄得两人平日争吵不休,怒目以视。因为他们以为只要对方改变,两人的感情必然有新进展。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成长的婚姻需要当事人有成熟的性格,而成熟性格的主要特征(从夫妻关系而言)都是当事者了解自己,愿意改变自己,而且有能力改变自己。相反的,不成熟的配偶却是不仅无法改变自己,甚至于要求改变对方。

总而言之,在人与人相处之间若要维持和谐、愉快,当事者必须是个成长的个体。同样的,夫妻相处若要能白首偕老,而且相处情深,恩爱日长,更需要夫妻两人不断地努力,互为犄角,不断地充实,了解配偶、满足配偶,方可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