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无妻无子,只有三个仆人,吃饭时我们不用他们侍候。他言行举止都彬彬有礼,也相当善解人意,我开始真心愿意与他相伴了。我对他产生了莫大的好感,也敢从后窗往外张望了。一段时间后,我搬到了另一间屋子,我探头望向街上,但吓得赶紧缩回去。过了一个星期,他诱使我往门口走。我发现恐惧在慢慢减轻,但对人类的憎恶却不断增大。最后在他的陪同下,我也敢上街溜达,但我总是用芸香或烟草塞住鼻子。
因为我曾提过一些我家里的情况给彼得罗先生,十天后他就劝告我,为顾及颜面,我应回国去跟老婆孩子在家度日。他说港里有艘即将启航的英国船,他将提供我所需要的一切。此处就不再唠叨他的观点和我的反对情形。他说我根本无法找到一个可以独住的孤岛,但我回家后就可以尽管自由地过我梦想的隐居生活。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就只好依了他。
十一月二十四日,我乘那艘英国商船离开了里斯本,船长是谁我没去打听。彼得罗先生送我上船,又借了二十英镑给我。他亲切地与我告别,临行还拥抱了我,我只好尽量忍着。在这次最后的航程中,我没同船长、船员打任何交道,一上船就装病躲进自己的舱房。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日,摸约早上九点我们在唐兹抛锚,下午三点我平安抵达瑞赘夫的家里。
我的妻儿家人来迎接我,又惊又喜,因为他们都以为我早就死了。但我必须承认,见到他们我只有满腔憎恶和鄙夷,而思及我同他们的密切关系,那感觉就更甚。因为虽然我不幸被“慧骃”国放逐,被迫同“野胡”们见面,同彼得罗·德·孟戴斯先生交谈,但是我的脑海却永远被那些高贵“慧骃”的美德和思想所占据着。一想到我曾同一只“野胡”交配,还成了好几只“野胡”的父亲,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惶惑之极。
我妻子打我一进家门起就搂住我,吻我,好几年来我都不再习惯碰这种令人生厌的动物,因此立马晕了过去,过了一个多钟头才醒来。写这书时,我已经回到英国五年了。刚回家那年,我不准妻儿近我身来,他们身上的气味让我受不了,更让我不堪忍受的是跟他们在同一房间里吃饭。他们至今还不敢碰我的面包,也不敢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从来不牵他们任何一个的手。我第一笔钱花在两匹小马上,把他们养在一个极佳的马厩里,除了马,我最喜欢的人是马夫,一闻到他从马厩里带来的气味,我就精神焕发。我每天至少和马交谈四小时,它们也挺能理解我。我从不给它们带辔头和马鞍,和它们处得极其融洽,极其友爱。
第十二章
作者的诚实——他打算出版这本书——他对那些违背事实的旅行家们的控诉——作者声明写此书毫无恶意——对于非难的答复——开辟殖民地的方式——赞美自己的祖国——国王占领作者描述的那些国家的权利是正当的——征服这些国家的难度——作者向读者做最后的告别——谈及他将来的生活方式——提出忠告,结束全文。
尊贵的读者们,至此我已经把我十六年零七个多月来的旅行经历如实地告诉了你们。我写旅游传记,追求的是真实,而非那些纯属缀饰的辞藻。我原本也可效仿别人,用一些荒谬离奇的故事来吸引眼球,但我还是选择了用最质朴的方式和文体叙述一些平凡的事实,因为我的最终目的并非给你们取乐,而是告诉你们真相。
英国人或者其他欧洲国家的人鲜少能游历一些遥远的国家,而我这种去过的,只想描写一番山海间的奇珍异兽是手到擒来。但是,对旅行家而言,首要目标应该是完善人们的智慧和美德,他应列举那些异国他乡的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改进人们的思想。
我由衷希望能制定这样一条法律:在每一位旅行家得到他游记的出版许可之前,必须先在大法官面前宣誓,担保他要发表的东西都绝对真实可靠。因为这样,世人才不会再像往常那样每每受骗了,而有那么一些作家,为让自己的著作更加热门,就撒些弥天大谎来蒙蔽缺乏警惕的读者。年轻时,我曾劲头十足地研读过几本游记,但在游历了全球大部分地区之后,我发现那些书中有很多严重失实的描述,与我的亲身体验大相径庭,这令我极厌恶这些书,同时很愤怒人们如此轻易地就相信了这些东西。因此,既然我拼命辛辛苦苦写了这本书,熟识我的人都认为它还有可能为国人所接受,我就要求自己永远恪守这条准则:严格遵循事实。事实上,我也绝不会因一些诱惑偏离事实,因为我高贵主人和其他“慧骃”的言行举止,都被我牢牢铭记于心,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做它们谦恭的听众,我倍感荣幸。
“残酷的命运使西农蒙受不幸,却不会使西农诳语骗人。” ①
① 引自维吉尔《爱涅阿斯纪》第卷第——行。
我明白,写这一类作品只求记性好、描述准,无需天才也不要学问,事实上也不用其他任何天赋,至于写出来后,也无法享有什么大名。我也明白,像编订字典的人一样,游记作家注定默默无闻,而时代进步,后人无论在数量还是篇幅上都会超越他们。同时也不无可能,日后的游记作家来到我所描写的国家去,会发现我的错误(假使我有错误的话),还会增添许多自己的新发现,这样他就把我推下文坛、取而代之,使世人忘却我这样一位作家从前存在过。倘使我著书只求名誉,我确该感到屈辱之至,然而我著书一心只为公利,所以我便不会失望。因为既然人们都自诩是统治本国的理性动物,读过我所提的那些高贵“慧骃”的种种美德后,谁能不汗颜?我不再叙述那些“野胡”统治的偏远国家了,他们中最公正的是布罗布丁奈格族,在道德和政府管理上,他们恪守的信条相当明智,我愿乐而从之。但我不愿再赘言了,该如何评价,请贤明的读者自己去思索吧。
我很高兴的预料到,这部书很难遭到什么非议。一个作家,他叙述的平凡事实都只发生在一些如此遥远国度,我们既无同这些国家做生意的兴趣,也无同它们建立外交关系的打算,那对这个作家,还有什么可反对的呢?我一直在极其谨慎地避免犯下普通游记作家的各种毛病,他们因此而常受指责也是咎由自取。此外,我不插手任何政党的事物,不怀恨任何人,也不抱任何偏见或恶意。我著书的目的极为高尚,我向人类报道自己的见闻,并指引他们。我自诩比一般人要高明一些,这并非自吹自擂,因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我通过和最有德行的“慧骃”们交谈受益匪浅。我写作不为名利。我从来不肯用一个含有指责意味的词,即使对那些时刻准备接受批判的人也是如此。因此,我希望能合理地证明,作为一个作家我绝对无可指责。任何辩论家、思想家、观察家、挑毛病专家、评论家都对我永远无计可施。
老实说我也每每暗自思踌,每个由英国臣民初次发现的任何土地都将属于大英帝国,而作为一个英国臣民,我也有义务一回国就向国务大臣呈交一份报告。但是,我怀疑倘若我们去征服那些文中的国家,是否会如斐迪南多·柯太兹②征服赤裸的美洲土著那么容易。我认为,征服利立浦特国获取的利益还抵不上派遣海陆军队的开支,而觊觎布罗布丁奈格是否是明智稳妥之举,在飞岛之下作战英军是否会感到无所适从,当然,“慧骃”们对于战争似乎毫无准备,对这门科学(尤其是抵挡枪炮的科学),它们完全外行。但是,要是我是国务大臣,绝不会主张去侵犯它们。它们智慧团结、英勇爱国的种种美德足以补偿在军事方面的一切不足。试想,一支欧洲军队被两万“慧骃”迎面冲入,队乱车倾,士兵的脸也被踢得稀巴烂,因为它们完全能媲美奥古斯都的性格:recalcitrat undiqe tutus。③如此,我不赞同去征服那样一个高尚的民族,反倒希望它们能派遣足量的居民来开化欧洲,教导我们荣誉与正义、真理与节约、公正和勇敢、贞洁和友谊、仁慈和忠诚的基本原则。在大多数我们的语言中,这一切道德名词仍然保留着,作家们从古自今也一提再提,我应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维护这些道义。
西班牙探险家、殖民者。
拉丁文,意为“他只踢后面,却四面都安全”。引自贺拉斯《讽刺诗》第二卷第一首。
此外,我反对国王陛下向我发现的国度扩张,还有另一个的理由。老实说,我一直很是怀疑,派遣君王去统治那些新领地的合法性。打个比方,风暴把一群强盗刮得失了方向,这时一名水手在主桅上发现了新陆地,他们上岸后发现一个于人无害的民族,受到了优待,便大肆掠夺。他们为这个国家起了一个新名,代表他们的国王正式占领此地,竖了一块烂木板或者石头作为纪念碑,又杀了二三十个土著,掠了两三个活的作为样品回国,请求国王的赦免。就这样一块天赐的领土被开辟了,国王随即派船前往当地,杀光土著们,为榨干他们的黄金,酷刑折磨他们的首领,鼓励所有凶残放荡的行为,于是整片土地流淌着当地土著的鲜血。而这一帮奉命冒险远征的可耻屠夫,就是被派去改造感化那些未开化民族的现代殖民团!
但我得说,以上描述跟大英帝国毫无干系,在开辟殖民地方面,吾国所表现出的严明公正乃是全世界的表率。他们在信仰和知识的传播上功绩卓越,他们选派敬业能干的传教士传播基督教义,挑选本国言行端庄的人移居各地,他们还派出能力最强的清廉官员们去担任各个殖民地的行政官员,秉公执法。最令人欣慰的是,他们派出干劲十足而德高望重的总督,而后者的唯一宗旨,就是为了当地人民的幸福与他们国王的荣耀服务。
然而,如前所述的几个国家,看起来都不大乐意被殖民者统治、奴役或者赶尽杀绝,况且,他们当地也无黄金白银盛产,或因食糖烟草著名,因此依我之愚见,我们想尽情表现、勇猛发挥或者捞点便宜,他们并不是合适的对象。倘若有号称对此事更加谙熟的人和我的意见向左,那么我在依法受召见时一定要启禀国王:到过这几个国家的欧洲人,我独一无二。因为,除了关于据传古早时在“慧骃”国某山上出现过的两只“野胡”的话题,当地居民的其他话我们都能相信,这样一来,此事便无可争议。
我从未产生过以陛下之名正式占领那些地方的想法,即便有,就我当时的情况来看,为慎重起见也为了保全自身,我也只能暂时搁置,伺机再说。
对于一个游记作者可能受到的所有责难,现在我都已经作出了回答。我谨向敬爱的读者们说声再会。我就要回到瑞赘夫自己的小花园里去了,去享受冥想的快乐,去实践我从“慧骃”那儿学来的道德教学,以此教导我自己家里的那几只“野胡”,直到把它们都变为温良动物;我慢慢养成对镜自览的习惯,这样看到人类就不至于不堪忍受。我很遗憾我国的“慧骃”还存有种种野性,可是看在我那高贵的主人和它的亲朋好友以及全体“慧骃”族群的面上,我一直待它们还是敬爱有加,我们的“慧骃”的模样有幸同“慧骃”国的“慧骃”如出一辙,然而它们的智力却已然退化了。
上个礼拜起,我开始允许妻子同我一起用餐,但要坐在长餐桌的另一头。此外,对她的一些问题我会极言简意赅地作答。然而,“野胡”的气味依然熏人,我总是弄些芸香、熏衣草或烟草叶塞进鼻孔里。尽管人一老,有些老习惯就再难改变,但我并非毫不变通,总有一天我将能同我的“野胡”邻居相聚,不再惧怕他们会张牙舞爪来伤害我。
倘若在“野胡”种族的身上,仅有那些与生俱来的罪恶和无知,我同他们和睦相处也并非难事。律师、小偷、上校、傻瓜、贵族、赌徒、政客、老鸨、医生、证人、教唆犯、讼棍、卖国贼,我见了诸如此类人都丝毫不会动气,认为这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当我看到一个既丑陋又愚蠢、身心皆有毛病的家伙,但他却自大得不得了,我所有的耐心便会瞬间瓦解。为何这样一种卑劣的动物却偏偏和自大这种罪恶联系起来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慧骃”们智慧而道德,它们富有理性动物所能有的一切优点,但它们的语言中却没有表达“自大”概念的名词,除了那些用来描述“野胡”恶性的名词外,也没有任何可以表达某种罪恶的术语,它们对人性的了解并不透彻,也未能“野胡”身上察觉出自大这种普遍存在的秉性。而较之它们,我经验丰富得多,轻易便能从野生“野胡”身上看到自大的雏形。
然而,受制于理性的“慧骃”却从未因自身的诸多优点而自大,这就好比,我们不会因自己没缺胳膊少腿而感到自大;虽然有人会因四肢残缺而妄自菲薄,但是心智健全之人也决不至于因为自己四肢健全就不知天高地厚。我已经多次提及这个话题,只为竭尽全力使英国的“野胡”们不至于叫人不堪忍受。所以,我在此请求,那些已经患上自大这种顽症的人,千万别来随便招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