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欲静而风不息,子能养而亲不在——此普天下为子女者对于父母养育之恩酬报无从而抱无限之悲痛者也!然而吾父吾母,躯体难殁,尚有不与躯体俱殁者在。是何物?曰灵性是。此灵性者,舍身受身,被夙业所驱,重处偏堕,自难作主。循环往复,三途六趣,从劫至劫,了无出期。吁嗟乎!三界火宅,岂得留恋?!善哉莲池大师有云:亲得离尘垢 ,子道方成就。是以善报亲恩者,当虔修出世法,使我今生之生身父母,仗我不可思议之愿力,脱离生死苦海为第一要图;并使我百劫千生之生身父母,现尚滞留于六道中受苦无量者,咸得仗我不可思议之愿力,方便脱离生死苦海为第一要图。以念多生父母深恩故,作彻底酬报想;以念多生父母沉沦六道故,视六道众生皆父母——作六道众生未度尽时誓不成佛想。无论先觉后觉,人人皆有一亲恩未报之大事因缘在。今求浅近易行故,特别开此荐拔方便门。
凡值父母丧亡,或亡后七七纪念、一周年纪念,以至数周年无数周年纪念,或死期或诞辰或冥寿作诸纪念,皆宜举行印造经像之殊胜功德。其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与其他一切平辈幼辈,亦宜作此功德以资冥福。若亲戚朋友丧亡之时,亦宜以此类宏法功德,代却一切无益之礼教。其所获功德至无限量。
以上所述,不过仅就大概而言之,此外植福机会不胜枚举。欲悉其详,广诵一切经典自知。
三、印造经像之方法
(一)写经
凡《大藏经》中诸经及诸律论,以至古今来一切大德之著作——长篇短段,集联题颂,皆可恭敬书写;或与通达佛法之人商量,酌定一切,尤为妥善。若自己不能写者,可以托人为之;若自己能写,则以自写为是。书法虽不必如何精美,但须工整,不可苟且潦草。普陀由印光法师云:写经宜如进士写策,一笔不容苟简。其体必须依正式体。又谓:古人写一字,礼三拜,绕三币,称十二声佛名。慈训殷勤,感人至深。敬录之,为作写经功德者劝!
(二)画像
凡佛菩萨像皆可绘画——或大或小,或坐或立,或墨画或著色,均好。长于作画、长于画人物而又熟览内典者,尤易得法;如于画学毫无根柢,下笔之宜忌,漫无把握者,勿轻易为此,致惹亵慢而招过咎。
(三)刻经印经
或刻木版或排印或石印,均可酌量行之;或出资向流通处指请现代经典,赠送有缘,以广流布,而宏劝化;或于他人劝募之时,出资赞助,作见闻随喜功德,悉可种植善根获大利益。有光纸落墨不可用。若贪贱用之,所得功德,较用本国纸当减十倍。不可不知!
(四)刻像印像
得名画家画就之佛菩萨像,求其流传久远广行摄化者,莫善于制版刷印。或请名手镌刻坚质木版,或勒石,或制铜版锌版及玻璃版,均佳。
四、发愿文之程式
此种发愿文,应附书于经像之后。格式甚多,不胜具述。
今略举六例如下:
(一)写经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写某经若干部。以此功德,愿我震旦国中以及世界各国,风调雨顺,物阜时雍。灾难消除,十戈永息。共沐佛化,同证菩提(祝愿辞尽可随意活变,此特备一格式而已)。
(二)画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舍微资,请画师某恭画某佛某菩萨像若干纸。愿我身体安康,资生具足,现世永离衰恼,临终往生西方。并愿以此功德,回向法界众生,同度迷津,齐成佛道。
(三)刻经
某年月日,某居士(或其他相宜之名称)几旬生辰。弟子某某等咸以戚好,窃援昔人写经祝寿之例,敬刻某经,并印送若干部,以广弘愿,亦祈难老。伏唯三宝证知。
(四)印经
某年月日,第几男某诞生。弟子某敬施资印送某经若干部,以结法缘。并愿法界无子众生,皆得诞生福德智慧之男,绍隆家业;弘宣佛法,普利有情,绵延相承,尽未来际。
(五)刻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某等,舍资合刊某佛像或某菩萨像,并印送若干纸。惟愿吾等罪障消除,福慧增长。早证念佛三昧,共生极乐莲邦。普度众生,同圆种智。
(六)印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施资印送某佛像(或某菩萨像)若干纸。伏愿仗此功德,为母某氏(若为他人者,可随改他名称)忏某罪某罪。诸如此罪,愿悉消除,或不可除,愿皆代受:令现前病苦速得安痊:若大限难逃,竟登安养,仰乞三宝,证明摄受。
如欲广览愿文格式者,可请阅《录峰宗论》此书系扬州东乡砖桥法藏寺刻版,价两元。上海有正书局及上海北泥城桥北京路佛经流通处、北京卧佛寺佛经流通处,以及他处著名之佛经流通处,皆有寄售,价约二元左右。此书首卷全载愿文,如能熟读此愿文,不仅能通愿文之格式,并能贯通佛法之精义。奉劝有志之士,其毋忘焉。又发愿虽为自己之事,必须附以普及众生等语,如是则愿力普遍功德更大矣!
五、写时画时之注意
写经画像之时,宜断荤酒,沐浴,着净衣,拂拭几案,焚香礼佛,然后落笔。如是乃能获胜功德得大利益。
故印光法师云:欲得佛法实益,须向恭敬中求;有一份恭敬,则消一分罪业,增一分福慧。又《印光法师文钞》中,有竭诚方获实益论,言此事最为详明。宜请阅之。《印光法师文钞》,系上海中华书局排印增广本,各埠分局皆有,可就近请之。
六、结论
观以上所说,写画刻印佛经佛像,有如是等胜妙作用,及如是等种种应用方法,以是吾人应随时随力,依此方法,欢喜奉行。
其家境富裕者,可以任刊刻经像等事;即资用不充者,亦可自己抄写映画。及量己力所及,请已经印就之经像等,转施他人,以结善缘而增福德。虽施经一部、施像一纸,倘出以至诚恳切之心,其功德亦无量也。
又无论男女老幼得见此文,而能欢喜踊跃出至诚心广大心,随时随处向人宣说流布佛经庄严佛像。如上所述,种种消灾救难种福获益之事,开导大众,不厌不倦;虽遇无知谤阻,不校不馁。此一团宏扬大法之真诚,如纯粹之黄金然——愈经烈火锻炼,光彩愈焕发。精诚所至,天地鬼神皆将感格;何况无知之人,天良同具,而终无感化之机乎!又乐成人美,奖人为善之道,尽人可行。不论何时何处,随见随闻。有人偶尔发心作宏法功德,不问已作现作将作,一一出吾欢喜赞叹之语,以温慰之策进之。使当人向善之心愈坚壮,余人恭善之心咸热烈。此不费分文之无上功德,尽人可为。
此《普劝发心印造经像文》,传达之处,无论见者闻者,皆得方便为之。彼盛倡手无斧柯,为之奈何之说者——乃自暴自弃自误误人之言也。如来舌相,薄净广长,能覆面轮。此稀有之福德舌相,实从万劫千生赞叹随喜之功德中来。
至诚宏法之人,随时随处迎机利导,方便善巧。勤作赞叹随喜功德之人,善于运用其广长舌相。谁谓不可以此胜妙功德,革除众生罪业之相,而获福无浅哉?!
初发心者在家律要
凡初发心人,既受三皈依,应续受五戒。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仅受一二戒都可。在家居士既闻法有素,知自行检点,严自约束,不蹈非礼,不敢轻率妄行,则杀生、邪淫、大妄语、饮酒之四戒,或可不犯。
惟有在社会上办事之人,欲不破盗戒,为最不容易事。例如与人合买地皮房屋,与人合做生意,报税纳捐时,未免有以多数报少数之事。因数人合伙,欲实报,则人以为愚,或为股东反对者有之。又不知而犯与明知违背法律而故犯之事,如信中夹寄钞票,与手写函件取巧掩藏,当印刷物寄,均犯盗税之罪。
凡非与而取,及法律所不许而取巧不纳,皆有盗取之心迹及盗取之行为,皆结盗罪。
非但银钱出入上,当严净其心;即微而至于一草一木、寸纸尺线,必须先向物主明白请求,得彼允许,而后可以使用;不待许可而取用,不曾问明而擅动,皆有不与而取之心迹,皆犯盗取盗用之行为,皆结盗罪。
人生之最后
岁次壬申十二月,厦门妙释寺念佛会请余讲演,录写此稿,于时了识律师卧病不起,日夜愁苦,见此讲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弃医药,努力念佛,并扶病起,礼大悲忏,吭声唱诵,长跽经时,勇猛精进,超胜常人。见者闻者靡不为之惊喜赞叹:谓感动之力有如是剧且大耶!
余因念此稿虽仅数纸,而皆撮录古今嘉言及自所经验。乐简略者,或有所取。乃为治定,付刊流布焉。
弘一演音记
一 绪言
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
人生最后一段大事,岂可须臾忘耶!今为讲述,次为六章。如下所列。
二 病重时
当病重时,应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体悉皆放下。专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寿已尽,决定往生。如寿未尽,虽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专诚,故能灭除宿世恶业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专意念佛者,如寿已尽,决定不能往生。因自己专求病愈,不求往生,无由往生故。如寿未尽,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忧怖,不惟不能速愈,反而增加痛苦耳。
病未重时,亦可服药,但仍须精进念佛,勿作服药愈病之想;病既重时,可以不服药也。余昔卧病石室,有劝延医服药者,说偈谢云:“阿弥陀佛,无上医王,舍此不求,是谓痴狂。一句弥陀,阿伽陀药,舍此不服,是谓大错!”因平日既信净土法门,谆谆为人讲说,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医药,可不谓为疾狂大错耶!
若病重时,病苦甚剧者,切勿惊惶,因此痛苦,乃宿世业障。或亦是转未来三途恶道之苦。于今生轻受,以速了偿也。
自己所有衣服诸物,宜于病重之时,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萨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所言:供养经像等,则弥善矣!
若病重时,神识犹清,应请善知识为之说法,尽力安慰。举病者今生所修善业,一评言而赞叹之。令病者心生欢喜,无有疑虑。自知命终之后,承斯善业,决定生西。
三 临终时
临终之际,切勿询问遗嘱,亦勿闲谈杂话,恐被牵动爱情,贪恋世间,有碍往生耳。若欲留遗嘱者,应于康健时书写,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则可顺其所欲而试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须强为。因常人命终之前,身体不免痛苦,倘强为移动,沐浴更衣,则痛苦将更加剧。世有发愿生西之人,临终为眷属等移动扰乱,破坏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很多很多;又有临终可生善道,乃为他人误触,遂起心而牵入恶道者。如经所载:阿耆达王死堕蛇身,岂不可畏。
临终时,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强。若自觉气力衰弱者,尽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卧时本应面西,右胁侧卧。若因身体痛苦,改为仰卧,或面东左胁侧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强制。
大众助念佛时,应请阿弥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瞩视。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轮班念,相续不断。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须预问病人,随其平日习惯及好乐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今者助念者皆随己意,不问病人,既已违其平日习惯及好乐,何能相随默念?!余愿自今以后,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鱼。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磬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磬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四 命终后一日
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凡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着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五 荐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诚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诸僧众念佛时,家属亦应随念。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不可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六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
此事最为切要!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饬终律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七 结语
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