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风与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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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其他(7)

我国古代先哲曾提出:“不信之言,不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强调了为政者诚信的极端重要性。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政府信用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和遵循的行政法原则,有“帝王条款”之誉。政府信用既是法治的要球,也是道德的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说,政府的力量和合法性只能来源于人民。政府守信,用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约束、规范和监控政府行为,才能取信于民,获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得民心者得天下”,传Ⅱ昌的正是这一亘古不变的真谛。

3.培植政府信用,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无庸讳言,现实生活中,些政府部门对信用问题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信用的缺失有泛滥之虞,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突出问题。政府决策暗箱操作,甚至违规操作,朝令夕改,缺少严格科学的论证和必要规范的程序,使社会稳定的预期难以形成;政府职能定位不准,角色倒错,服务意识淡薄,不合理的干预过多,随意地设置道道关卡,建造各种分割市场的“篱笆墙”,甚至直接进入市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争利于市;部门之间互设障碍,牵制掣肘,致使政令难以畅通,甚至形成梗阻,无形之中加大了行政成本,却降低了效率,减少了收益:一味追求红火热闹和轰动效应,于客观实际和实际效果不管不顾,好高骛远,明知是空中楼阁,还层层加码,虚拟目标,到头来只剩下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自我膨胀自我吹嘘自我拔高,炮制“真实的谎言”,热衷于数字造假,政绩“注水”,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嘴上高唱公仆歌,实则为政不廉,以权谋私,“止常的事不能正常办,不正常的事反倒能正常办”,这种表里不一,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双重人格,更是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历史和现实一再昭示: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则衰,政府无信则败。如果任其滋生蔓延而不加以纠正,长此以往,就会使政府的信用大打折扣,动摇政府统治的根基。

三、培植政府信用的途径

政府信用不可能自发形成,只能自觉地加以培植。培植政府信用,是我国应对加人世贸组织新形势的基础工程,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决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政府必须从自身做起,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多种手段,纠正和根治信用缺失的顽症,最终建立起一个信用政府,使信用成为“立政之本”,成为执政为民的通行证。

首先,要从制度建设人手,构筑必要的法律框架。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缺少相应的法律保护和约束,是我国政府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填补法律上的空白,制定并颁布专门的法律法规,形成对行政行为的总体要求,确立基本的政府信用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信用的评价、监督、调控等制度和机制,实现政府信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其次,要实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无论作为还是不作为,都要持之有度,行之有“据”,并且要公开透明,昭示社会。实践表明,“暗箱操作”难以真正做到诚实守信,而且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也无力纠正自身和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因此,要建立行政公开制度,对社会公开承诺,才能自觉有效地接受监督制约,从而促进政府信用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要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制度意识和信用意识。在法治社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再完备的法律和制度,再有价值的信用,不被普遍尊崇和自觉遵守,就不能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发挥其应有的效应。因此,要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形式,大力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广大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倡导和普及信用文化,形成按章办事,信用为金,操守为重的崭新理念和时代风尚。

第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失信的约束、追究、惩罚机制。政府信用的缺失与失信成本过低密切相关。失信成本过低实际上是给失信行为提供了“保护伞”,容易刺激一部分单位和人的侥幸和投机心理,有可能诱发更大规模的失信行为的发生。因此,必须严格执法,杜绝“法律白条”的现象,既要有人们意识上的自觉,更要有现实制度上的安排,关键要将失信成本提高到无利可图的程度,并对失信行为始终保持足够的惩罚力度,努力营造出不能失信和不敢失信的良好环境。

第五,既要着眼于自身,还要注重整个社会信用意识的觉醒和信用环境的营造。政府担负着建立信用政府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双重任务。它们之间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也是建立信用政府的重要内容。因此,政府在洁身自好,带头守信的同时,还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促进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尽快建立。舍此,培植政府信用就可能失去必要的依托和保证。

(作者单位: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行政信用建设途径

王和平

当前,行政信用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严重的缺失现象,加强行政信用建设刻不容缓,必须通过有效的途径加强行政信用建设。

一、构建服务型行政,使政府管理取信于民

取信于民是政府管理得以存在发展的基石。政府只有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崇高的威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建设服务型行政,关键在于政府行政管理行为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江泽民在庆祝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在实践中建设服务型行政,必须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处理好权力和权位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即明确行政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足谋取私利的手段,要求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真正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其次,转变政府行政理念,由任意行政转向信用行政。政府是否守信,不仅反映公务员的个人素质和行政品德,而且也反映了政府权力行使的责任,政府行为只有在规范化、信用化的基础上运作,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

第二,要牢固树立一切对人民负责的责任观,真正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对国家行政官员来说,承受行政责任的过程,是一个承担为国民尽义务的过程。因此,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要切实承担起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政治责任,其核心是对国家、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负责。二是法律责任,“治国者先受治于法”,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对权力行使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三是行政责任。政府公务员应该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得滥用职权,越权行为无效。行政行为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要依法定程序行政。四是道义责任。要遵守行政伦理。有了这样的责任观,公务员才会在思想、言论、行动、决策上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忠实地履行好本身的职责要求。

第四,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能经得起各种诱惑,做到荣辱不惊、富贵不淫,树立人民公仆的崇高形象。

第五,牢固树立行政信用观,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目前在全国范围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诚实守信就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使公民做到诚信,政府首先要做到诚信,没有诚信的政府作表率,就难以培养诚信的公民。要深刻认识到,行政信用是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是行政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凝聚民心、号召民众、推动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行政信用建设的重点应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全能政府自以为无所不能,无所不干,无所不包,干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许多属于政府应该去管的事情却由于时间、精力、人力、财力的分散等问题而没有办或办不成,从而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因此,一定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原不该由政府承担的职能让度出去,该交给企业的交还给企业,该交还给社会的交还给社会,该交给个人的交给个人。只有这样,政府才能轻装上阵,以充足的精力、财力来处理好属于自己的公共事务,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信用负担。

三、行政手段要由以政策为主转向主要依靠法律

长期以来,传统的政府管理不是依靠法律而是政策、“红头文件”,政策较之法律相比,具有灵活性、变通性、高效性等特点,但它又存在缺乏规范性、统一性、稳定性等毛病。政府管理过多地依靠政策,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政府政策多变,朝令夕改,反复无常,再加上各级地方政府还有数不清的“土政策”,且变化多端,这使得行政相对人无所适从,感觉到政府行为没有预期性,认为政府政策不可信。从行政法角度看,政府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即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和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这种约束力不仅仅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政府行政机关同样受其约束,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改或废止。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政府要“依法行政”。因此,政府的管理手段要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转向为主要依靠法律,实现依法管理,只有严格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政府,才能在民众中真正树立起威信,并推动整个社会信用的完善与发展。

四、转变行政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

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否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政府机关及其广大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分不开的。要建设良好的政府行政信用,就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机关及其广大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科学的监督机制。当前特别要注重转变行政执法作风,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为此,要重点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要破除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二是破除特权观念,树立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的观念。三是破除本位主义观念,树立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观念,决不能用法律来保护部门、地方甚至个人私利,坚决克服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等不良现象。四是破除怕麻烦观念,树立正确的效率观念。

第二,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结构科学、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政府执法机制。二是坚持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构建行政执法的约束机制,明确执法主体的权限,改革行政审批制,克服“管理就是审批,审批就是收费”的弊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约束。二是坚持权力与利益相分离,建立防止行政执法利益化的机制,从源头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要科学、合理设置政府采购机构和职能,建立管理与采购相分离的政府采购运行饥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等。

第三,实行公开行政,坚持权力与监督相统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特别要加大权力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实现“阳光行政”,建设“阳光政府”。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要建设良好的行政信用,各级行政领导要自觉自律,率先垂范。要本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脚踏实地为当地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制定政策、作出决策时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科学,发扬民主,不搞形式主义。行政领导要勤于联系群众,善于联系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想方设法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减少困难。当一些原本需要由政府来处理和解决的社会公共事务,由于资金、技术、法律或其他一些政策等原因一时不能得到处理和解决的时候,或者当政府工作出现一时或局部的失误而给社会公众带来一些损失或不便的时候,政府能够及时给予社会公众科学合理的解释并积极采取一些相应的补救措施或建立相关的纠错机制,公众往往会体谅到政府的难处,转而支持政府。尤其是加人世贸组织以后,各级政府与外国打交道的机会大大增加,政府部门就更应该增强公众意识,善于运用各种有效的手段,积极处理好各种矛盾,努力塑造自身良好的信用形象。

五、严惩行政腐败,建设廉洁政府

腐败现象给行政信用建设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作用。要提高行政信用,就必须下决心惩治政府的行政腐败,建立廉洁政府。惩治行政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已经在反腐败工作上做了很大努力,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但腐败现象仍相当严重。当前和今后在惩治行政腐败中重点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如前所述,要坚定不移地、循序渐进地推进政治体制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反腐败关键要靠制度与机制,制度问题和机制问题是带根本性的问题,离开制度和机制建设去反腐败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从严治政,建设一支高素质、廉洁的公务员队伍。行政腐败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人的腐败问题,更确切地说主要是公务员的腐败问题。因此,要从严管理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强化对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形成一种使公务员“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廉政保障机制。

第三,改革行政审批制,放松管制,减少基层政府的“寻租”机会。目前政府审批事项有几千项,已经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根据WTO的有关规则,我国必须增加政府执法和办事程序的透明度,降低贸易壁垒。人世后,政府如果再直接干预企业,就意味着歧视,继续搞过多的行政审批就表示没有完全实行市场准入原则,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还将阻碍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因此,必须改革行政审批制,放松管制,下放权力,扩大企业、公民、社会组织的自治权,建立有效,廉洁的政府。

推进政府公关改进政府作风

张志海

政府作风,简称政风,是政府本质、宗旨及政府外在表现,它关系到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到政府效率及各项事业的成效。随着中国加入WTO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客观上需要政府作风也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而转变政府作风的关键在于能否协调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能否始终保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与现代兴起的政府公共关系的理论和实践不谋而合。本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政府公共关系理论为框架,分析政府公关与政风建设的关系,提出通过政府公关改进政府作风的途径,为政府更好地行使其职能,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及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服务。

一、政府公共关系是改进政风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