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政府经济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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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农村经济管理(4)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城乡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不仅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还表现在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在教育、卫生等方面巨大的差距上。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然而,“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部分地区和人群停止发展,它的核心是“共同”,是使所有人能够共同参与发展的机会,共同提高发展的能力,共同促进发展的水平,共同分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赋予广大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平等的发展能力,平等地享受发展的成果,弥合城乡差距与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扩大内需、发展经济的有效途径。

目前,中国最应启动内需的地方就是农村,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创造需求,有效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要真正实行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必须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释放、激活农村发展的活力要素,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早见成效、收到实效,这是我国农村改革开放实践的历史经验。

2.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必须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农村综合改革并非是单一的“精兵简政”,更不是简单的“撤庙减和尚”,而是由一揽子改革组成的系统工程,终极目的是通过调整乡村行政区划、精简乡镇机构人员、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人体制、化解乡村债务等举措,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三农”服务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体系,达到农村基层组织充满活力、“三农”服务更加落实、农民群众更加满意、农村经济更加繁荣、基层政权更加巩固的目标。

3.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必须突破创新。首先,突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瓶颈,实现城乡统筹良性互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日趋突出的现实,是建设新农村的严重制约因素。必须不失时机在重要、关键环节推进改革,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如:可推进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换社保”;可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向农村延伸,逐步扩大社会保障在农村的覆盖面;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城乡统筹规划,提高农民福利水平;可让转移进城的农民真正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

其次,突破小农经济瓶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我国的农业依然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农民依然是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农民面对开放的大市场不知所措,无法跟上市场节奏,而市场的风险又让农民望而却步,他们无法与市场上任何一个商业组织相抗衡。因此,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迫在眉睫。当前,农村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大方向,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引导、规范、支持。

再次,突破农民培训体系缺失瓶颈,建立农村大教育体系。新农村建设希望在于培育新农民,而农民培训是当前教育体系中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培育新农民的工作难度很大,必须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教育资源,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技能教育三位一体的农村大教育体系。对农民重点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使农民的思想观念、知识水平、职业能力等得到提升。

二、韩国的“新村运动”对我国的启发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学习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韩国的“新村运动”实践

1.“新村运动”的背景。韩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大规模改革,但是当时政府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建立重工业体系、推动工业产品出口上,农业问题未受到足够重视,农村基础设施不足,居住条件恶劣,交通通讯不畅,农民卫生医疗和教育培训严重滞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韩国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严重失衡,形成了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这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增长乃至综合国力的主要障碍。

针对国民经济发展失衡问题,1970年4月,韩国政府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村运动”,将“所有的村庄都能从落后的停滞的传统村庄发展成先进的现代村庄”。当时韩国的国情是,山多耕地少,人口压力大,资源匮乏,只有劳动力资源。基于这种国情,韩国的决策者们一致认为,依靠开发人力资源发展经济是韩国得以快速、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

人力资本的形成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有两项至关重要:(1)国民的科技水平;(2)国民的生活伦理水平。1945年以后,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为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经济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韩国国民的生活伦理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科技的发展速度。毁灭性的朝鲜战争,加上长年的政治动乱,以及循环往复的通货膨胀严重地破坏了韩国国民勤俭节约、相互信任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民风民俗。

韩国的学者们认为,要想提高人力资本的水平,必须通过一种措施提高国民的生活伦理水平,使其与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相辅相成、比翼双飞,才能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和推进社会进步。如果通过一种具有感召力的活动和国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而不是政治运动,使国民长期受抑制而潜在的良好的社会伦理道德再次迸发出来,就会释放出无穷无尽的效能。这种社会背景,从客观上要求韩国的农民振奋精神,勤勉、自助和合作,官民一体,建设家乡,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2.“新村运动”的发展历程。总体上看,韩国的“新村运动”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

1970~1980年是“新村运动”的第一个时期。这一时期,“新村运动”首先从农村开始,之后逐渐发展为全国性的运动。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是官方主导。

这一时期还可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农村基础建设阶段(1970~1973年)。政府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资,大大激发了农民自主改善生活和生产环境、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和相互合作的精神,初步改善了农村的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第二阶段是农村全面发展并向城市扩散阶段(1974~1976年)。受农村“新村运动”成效的鼓舞,政府有意将运动范围扩大到城镇。此外,在1973年,由于第一次世界性石油危机,完全依赖石油进口的韩国经济受到致命打击。为了克服依赖石油进口带来的经济萧条和恐慌,韩国政府主张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和物资,自1974年起开展了工厂、企业的“新村运动”。

第三阶段是充实和提高阶段(1977~1980年)。1977年3月,大韩商工会议所成立工厂“新村运动”促进本部。工厂“新村运动”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经营合理化,如节约物资和能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员工福利。这一阶段,“新村运动”的内涵逐渐从物质文明的建设扩大到物质和精神文明齐头并进,倡导新村精神的生活化。

该运动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政府提供物资,号召农民靠勤奋与合作建设新农村开始,逐渐扩大到城镇,到70年代后期开始演变为精神文明建设运动。

1981~1988年是“新村运动”的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官方主导的“新村运动”转变为以“新村运动”中央会为核心的民间主导型运动,其基本特征是民间主导和在全国推广。

1980年12月1日,韩国创建了全国性民间组织——“新村运动”中央本部,形成全国性网络。80年代“新村运动”的特征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设运动,通过民主、协作和实践,力求城乡和工农业共同发展。尤其在主办亚运会和奥运会之前着重开展了城市“新村运动”,包括开展遵守秩序运动、市民健康生活运动和邻里互助保护运动、节约消费运动等。同时,城市“新村运动”还致力于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开展了街道环境美化活动等。

1989年以后是“新村运动”的第三个时期。这一时期是“新村运动”的消退期。中央本部进行机构精简,将“新村运动”转变为彻底的民间主导型运动。因此,90年代的“新村运动”立足于地区居民的自觉、自主参与和实践,解决居民所在地和所在单位的各种问题,将重点放在了精神激励、意识改革和提高道德水平上。

90年代的“新村运动”将其目标从“致富运动”转变为“共同致富运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改善城乡商品流通体系、开展勤俭节约运动、解决失业问题运动、生活与意识改革运动、环境保护运动、促进地区活力运动等,并大力宣扬共同体意识,提倡大家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3.新村运动的主要内容。新村运动初期,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生活环境上,其理由是:(1)农民当时最为迫切的要求是改善自己的居住生活条件;(2)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更容易启发农民并得到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新村运动就是在这种农村社会背景下发起,又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称赞。新村运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改善农村公路:全国大部分农村都组织实施了修建桥梁、改善公路的工程。到70年代后期,除个别极为偏僻的农村外,全国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车。

(2)改善住房条件:政府给予贷款支援农民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1977年,韩国所有的农民都住进了换成瓦片或铁片房顶的房屋,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3)农村电气化:政府鼓励竞争,优先供电给那些积极参与的农村。在这期间,由政府补助一部分,农民借用低息贷款,加速实现了农村电气化。到1978年,全国98%的农户都装上了电灯,90年代全国已实现了电气化。

(4)农民用上自来水:韩国农民自古以来饮用井水,既不卫生又不方便。“新村运动”开始时,村民们自觉地动员起来,把山上的水引到村里的蓄水池后用水管接到每家每户。因地势高,不宜引水的村庄,就深挖井,再用水管接到每家厨房,用抽水泵取水。80年代,农村的饮水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也明显得到改善。

(5)推广高产水稻品种:“新村运动”期间,政府积极推广“统一系”的水稻高产新品种,1970~1977年,水稻的每公顷单产从3.5吨增加到4.9吨。农民在水稻生产中,学到了共同合作的“集团栽培”方式,使得水稻高产品种在极短时间内推广到各地农户,提高了全国农民的水稻栽培水平。

(6)增加农民收入:1970~1978年期间,农民收入的迅速提高,源于政府如下几项工作:第一,自1973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水稻新品种;第二,70年代中期,政府为保护“统一系”水稻新品种的价格,给予财政补贴;第三,部分农户改种经济作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第四,政府以“新村运动”的名义大量投资,扶持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7)兴建村民会馆:从开展“新村运动”第二年开始,各地农村纷纷兴建村民会馆。农民有了自己的会馆以后,不仅用来召开各种会议,还用来举办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班和交流会。

经过采取一系列措施,韩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例达到1:0.94,“新村运动”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

4.政府在“新村运动”中的作用。韩国“新村运动”之所以能够取得很大的成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采取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在“新村运动”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首先,对“新村运动”实行统一管理。韩国政府对“新村运动”实行条块结合的交叉管理模式,各级政府层层复制这种模式。“条”负责新村项目的具体筹划与实施,“块”则负责一般性组织动员、综合协调与监督评估工作。在中央由民政部具体领导,其他部委大都被列为支持性机构,并在内部设立了计划和管理“新村运动”项目的专门机构。政府在1972年成立了“中央新村运动咨询与协调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协调中央各部门,负责“新村运动”的政策制定工作。中央政府要求面、邑(相当于乡镇)和市、郡(相当于县市)两级公务员都必须联系4个村进行帮扶;道(相当于省)一级的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郡;中央内务部(主管部门)的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道。政府还对县、乡两级公务员实行考核,对帮扶工作做得好的予以提拔,对做得不好的则下放到山区或岛屿工作。

其次,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斥资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970年11月,韩国政府首先拨款20亿美元启动“新村运动”,主要用于修建农村用水系统、供电系统和通讯设施、改建村庄和修建乡村道路等。中央政府免费向全国3万余个村庄发放水泥,用于村里公共事业。地方政府提出了修建桥梁、公共浴池、河堤、草屋顶改造、改善饮水条件、盖村活动室、改造卫生间和村级公路等20种乡村建设项目,交给农民自主开发,同时,还派技术人员指导村镇,制定建设规划,修建道路桥梁。

第三,通过直接、间接途径为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资金援助。

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由韩国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请建立大型的农业市场和专业市场,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门进行申批和提出规划方案,其中30%的建设资金由中央政府提供,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配套,地方政府若有经济困难还可以向中央政府申请低息贷款,贷款时间可长达20年。

另外,韩国政府重视发挥农民协会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桥梁功能,政府的许多有关农业政策和措施都要通过农民协会来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