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标准的问题”,他认为,“相应”说、“符合”说与“效用”说三者可以调和。相应说“只限于知觉的知识”,即一种知识要成为真理,必须在知觉上能够推知其背后有个相应的外在根由存在,知觉能够与之发生相关变化;“符合”说指一种认识如果能与已有的知识系统相符合则为真理;“效用”说是指“一种知识要成为真理,必须对于人们的行为是有用的”。张东荪主张把这三个标准合并起来,认为“凡一个真理必是在所对上是相应的;在系统上是符合的;在未来上是有用的。倘使只有一个标准适用,则这个真理便不完全。”
总之,张东荪的“多元认识论”,主要是关于“知者”与“所知”两端中间的认识理论。它反对把人的认识简单化,认为人的认识包括各个复杂的环节,并综合康德主义、实用主义的理论对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对促进人们对认识问题的研究具有积极意义。他反复强调认识的各个环节(因素)是相互并列的,并因此反对康德关于从感性到知性再到理性层层递升的观点,这是“多元认识论”的显著特点,也是张东荪自认为发展了康德认识论之处。
介绍西方价值学说,提出“文化”的道德观
30年代,张东荪哲学研究的重点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探讨认识论问题,提出并完善“多元认识论”;二是继续介绍西方哲学,其着重点是西方的道德论和价值论,并系统地阐述自己的道德哲学。
张东荪通过研读西方现代哲学,了解到“现代哲学研究的趋向大体是集中于价值论的研究,尤其是以价值论来吸收伦理学”,所以张东荪从20年代后期开始将其介绍西方哲学的重心集中于对西方道德哲学和价值论的介绍。张东荪“根据原著提取需要”、“藉问题之迭变以明思想之变化”、“根据阅读数十种西洋伦理学名著的结果”,撰成《道德哲学》一书,1930年由上海中华书局印行。该著二易其稿,并在光华大学作讲义“以为试验”。它共分序论、快乐论与功利论、克己论与知觉论、厌世论与自主论、同情论与进化论、完全论与自我实践论、结合论与结论等七章。在该著中,张东荪在详细介绍西方各种道德流派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基于综合派理论之上的见解,即“文化”的道德论,形成了教系统的道德哲学(伦理学)体系。该著出版后,在当时哲学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曾多次再版。贺麟曾评论此著说“这本书内容相当充实,其性质有似关于西洋伦理思想的读书报告”。1934年7月,张东荪根据自己在燕京大学的讲义,由高名凯根据笔记整理而成的《价值哲学》,由世界书局出版。在该著中,张东荪进一步介绍了西洋伦理学,内容包括新知觉论派的穆尔、亚历山大论著第三性,奥国学派(上)、奥国学派(下)和欧本之调和论的价值论等5章。在该著的序言中,张东荪把哲学史视为探寻人类“连接不断”的“思想线索”,并用本体论棗认识论棗价值论来贯穿人类哲学史。
此外,张东荪还主编了世界书局出版的《哲学丛书》。丛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共8种,各册“可当哲学概论读”,包括《哲学与近代科学》(张东荪校、张抱横著)、《进化哲学》(瞿世英著)、《形而上学》(瞿世英著)、《价值哲学》(张东荪著)、《道德学》(黄方刚著)、《美学》(李安宅著)等。下册各册“可当哲学史或哲学代表思想读”;包括《柏拉图》(张东荪校、严群著)、《亚里斯多德》(严群著)、《笛卡尔斯宾挪沙与莱伯尼兹》(施友忠著)、《洛克巴克莱与休谟》(张东荪校阅、郭本道著)、《康德》(南庶熙著)、《黑格尔》(张东荪校、郭本道著)、《现代哲学》(张东荪著)、《中国思想》(蒋维乔校、杨大膺著)等8册、这套丛书系统地介绍了西方哲学史及西方哲学概况,极大地开阔了中国哲学界人士的视野,促进了西方哲学包括现代西方哲学在中国的传播。此外,张东荪在这一时期还编著出版了数种哲学著作,如1934年出版了《现代哲学》、《现代伦理学》、《从西洋哲学史看老庄》,1935年与姚漳合编《近代西洋哲学史纲要》等。
1931年初,张东荪以层创进化论为指导,综合和折中西方各种伦理学流派,对道德现象和道德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出版了《道德哲学》一书,形成了独特的道德哲学体系。因其是从文化的角度,将道德置于人类进化的文化层面上考察,并且“用文化做目标去解决道德的问题”,故其道德观称为“文化”的道德观。
所谓道德哲学,又称道德学、伦理学、人生哲学。张东荪将它的内容界定为:“(1)以自然科学态度研究道德观;(2)以哲学的批评态度,分析道德问题;(3)以玄学的揣测态度,说明道德基础;(4)以实用的技术态度,指示人生所以教人之抽象普遍原理”。他认为,自然科学在研究道德现象上可见其长,但只能以观察中去研究道德现象;哲学可以比观察深一步的加以批评和分析,但却不能说明道德的基础何在,只能就观察的问题上去分析及批评,而说明道德之基础,只能用揣测的方法去研究。道德现象、道德问题与道德基础构成的道德体系是道德哲学的核心。但它们并不能作为人生的普遍原则,而只有靠实用的技术来指示人生所以做人的抽象原则。可见,道德哲学不仅是“学”,即关于道德现象、道德问题与道德基础的研究,而且也是“术”,即用实用的技术使道德指导实际的人生。道德哲学便是亦学亦术的综合学问。
根据这种定义,张东荪将以往道德学分成10个派别,即快乐论与功利论,克已论与直觉论、厌世论与自主论、同情论与进化论、完全论与自我实现论。其中有些派别中又分出实在论、良心论、解脱论等较可独立的学型。同时,他将人生哲学的派别如厌世论、解脱论也列入道德哲学。他认为,这十种派别都有缺陷,较理想的是德国心理学家翁德(今译冯特)代表的综合论。该派把个人心理与民族心理、社会心理相结合,形成以“文化解释道德”的文化哲学。张东荪主要根据翁德综合派理论,从道德的位置、道德的进化、道德的性质、道德的性格等方面阐述其“文化”的道德观。
第一,关于道德的位置。张东荪首先用层创进化论阐述了“文化”的形成。他指出,宇宙可分为若干层,“粗分之有三层:曰物,曰生,曰心”。“心之一层中其最高层为文化”,也称“社会文化层”。文化层又分为若干小层。最低级的是“经济价值”(即经济的文明),其次是“政治价值”,即所谓“政治文明”,它的作用是“维持此群力使其不致溃散”,即维持社会安定。此外还有美的价值,信仰的价值,理智的价值等。美的价值为美术,信仰的价值为宗教,理智的价值为学术。在社会文化层中,除了经济政治美术宗教学术以外尚有一项,这便是道德,“道德者文化价值也”。所以张东荪认为,人类现实生活受限制于时空之交切点,人生的目的在于超越此交切点,“凡向此超越之架力,堆积其共同者名之曰文化。文化有种种,对于物质需要则有经济;对于合群之维系则有政治;对于条理之审知则有学术;而对于行为方面有所律者厥曰道德”。
由上述定义可知,张东荪是以层创进化论为基础,从文化的角度阐明道德在宇宙中所处位置的。他认为,人类生活有时空的限制,生活的目的在于超越这种限制,为此而努力,以求变化环境超越放大。自有人类以来所有对于生活扩大之努力由共同而堆积的结果便形成了文化,文化是属于宇宙进化中“心”之一层,并且是心之最高层,即社会文化层。社会文化层也分若干层,最底层是对于物质需要的经济,其次为对于合群之维系的政治,然后是美术、宗教、学术,而对于人们行为方面有多规范的便是道德。可见,道德是文化的一种,处于社会文化层中较高的一层,其作用在于对于人们行为有所规范。
第二,关于道德的性质。人类创造了文化层,同时栖息于其中。但文化常有不足或缺陷,人们也常有所堕落。由此,张东荪又进一步阐述了道德的性质,认为道德具有伸张性和拘束性,即道德可分为“伸张的道德”和“拘束的道德”。
所谓“伸张的道德”,即为“道德之伸张方面”,也称“创造的道德”。张东荪认为,生活之理想极其辽远,生活之目的极其远大,人类所努力而成的文化也仅属初步。文化层是“时时以超越生活为目标而求增加其接近目标之程度”。因此文化对于其理想常有不足和缺陷。同时,文化的进化不是由于“自进”,而是由个人精神为其代表,“个人精神有所创造足于原有文化之总体有所增加者此种创造即代表文化之前进”。这便是个人精神的创造,这种创造“于行为方面则为道德”。这便是所谓“创造的道德”,也叫“伸张的道德”。伸张的道德对文化和道德的进化至关重要,“不有伸张的道德,则文化无进步,道德无发展”。
所谓“拘束(抑禁)的道德”,也称“道德之抑禁方面”。张东荪认为,拘束的道德是由于人在文化层中有堕落之势而出现的。“以人常有在文化层中向下堕落之势故不得不有拘束的道德。拘束的道德无他,即禁人之下堕是也”。拘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人的堕落。为何文化常有堕落?张东荪指出,“吾人欲以理想超脱现实则必须改变原性。而此原性虽经修改仍常有复现之势。故无论如何高尚之个人其中不能绝对无世俗之欲念”。同时,“无论如何开化之社会,其中不能绝对无富群之分子。诚以人性之中有肉欲,社会之中有社会性,皆为不可免之事也”。所以人沐化于文化中,虽其原有性情已改大半,然究不能无所遗留,所以于个人必须“修德克己”,于社会必须“奖善惩恶”。道德的拘束应与法律的制裁相结合。“盖吾人欲其不自文化而下坠,非有道德为之拘禁不为功”。“道德在一方面为绝对不可缺,而在他方面又不能仅恃道德一端。吾人欲使文化常进而其中之个人无有堕落,则惟有以道德与法律教育等相辅而行”。
第三,关于道德的性格(道德与个人的关系)。所谓道德的性格,是指“以道德而铸成性格也”。因为道德是沐化于文化中而铸成的,“故道德的性格即为由文化而造成之天性”。由此,张东荪阐述了道德与造就人问题的相互关系。他指出,天禀如凹处,文化之铸如水之流入,水之流入视凹形的大小圆曲而异其势,所以人的个性不是纯由天然而生成的,也不是纯由文化而造成的,“乃二者有相关之点也”。他认为,个人之具有道德大半可为先天的;种族或人类之具有道德大致皆为后天的,就是说“道德在个人有先天的痕迹,其在种族或人类则概为后天的赢得”。
张东荪认为,一旦经过文化与道德之铸就而使人具有“道德之性格”即“道德感”,则无异于人之第二天性。这种天性就是所谓“第二性”。他说,“道德既由铸成之性格而自然表现,则此种道德的性格之在人身正犹绿色之在草木,坚性之在钢铁。”“人而失其道德之性格则亦必不复能为人矣”。所以他将道德的性格如忠诚恕仁等视为“有自具之性不可还无至他种性质”的第三性。“惟人具此第三性,故人为文化之所铸就者;故人为栖息于文化层中;故文化层为在宇宙中各层上之最新一层。”充分肯定具有道德性格的人对于社会文化的作用。
张东荪将人的道德感视为非天生的,而是由于后天文化沐化造成的,认为天禀与文化合力铸造了人之道德性格,同时肯定人所具有的“第三性”对于文化进化的巨大影响,正确阐明了文化与道德在铸造人问题上的相互关系,这些都是其道德哲学的精华和合理之处。但不能否认,他的所谓“个人之具有道德大半可为先天的;种族或人类之具有道德大致皆为后天的”论断,目的是在于说明道德是由天禀与文化合力造成的。但就具体的道德而言,其谬误是明显的,这与其所谓个人道德是由后天文化铸成的观点显然是矛盾的。实际上,个人之具有道德尽管有天禀之影响,但大半是后天环境造成的。因为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道德在个人降世前便存在,其降世后便受其熏陶习染而受之影响。
第四,关于道德的进化。道德是文化之一种,文化是宇宙进化中较高的一层,所以道德必堕文化的进化之进化。张东荪指出,“道德在文化之整体中,文化进步则道德亦必进化。道德之进化与其相关者(即经济、政治、学术等)之进化相辅而行”。
张东荪认为,道德与风俗习惯等尽管有密切关系,但却有本质区别,风俗习惯只是“形式”,而道德则在于“意义”。既然风俗为具体事情而道德为抽象概念,所以道德之进化为“范围扩大与涵义加深”。道德虽为文化之一种而日有进化,但却有最初的根本道德,即所谓“起码之道德”。“起码之道德”是“诚”和“仁”。而其他一切道德德目都是由此演化派生出来的。张东荪指出,道德进化是渐变的,是“不以革命之方法出之”,“在甲种境况之下觉得乙种方法较甲为善。于是在甲种境况时,吾人之一举一动,一施一舍而有合于乙种境况者或近于乙种境况者,则名之曰‘善’,以之养成性格则名曰道德。……迨既完全达到于乙种境况,则又有丙种较之为高”。道德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渐进着。
总之,张东荪从“道德之位置”、“道德之性质”、“道德之性格”、“道德之进化”等方面阐述了其对道德问题的见解,展开了其道德哲学体系。他的道德哲学体系,概括而言就是:从层创进化论出发,认为道德来源于“超越界”,由生活之目的在于超越而推出文化层,用以说明道德在文化层中的地位;由文化常有所不足或缺陷,人类也常有所堕落而分析道德的性质,认为道德具有“创造”(伸张)与“拘束”(抑禁)两方面特性,接着他阐明道德与个人之关系,认为道德的性格是由文化和个人天禀合力而成的;正因人是栖息于文化层的,而且文化进化是无穷的,所以道德进化也是无穷的。其哲学体系的重心是将道德置于文化及文化进化中考察,并且用文化做目标解决道德问题。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张东荪的道德哲学可简称为“文化”的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