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出路”问题,提出“新型民主”主张
1947年底,国共战争进入白热化,而国民党的统治也日趋专制化,但却打着“宪政”的名义,准备召开“行宪”国民大会,还政于民。面对国民党玩弄的“假民主”,一些思想家除了进行反对和抵制外,更多的是对民主政治能否在中国行得通产生了怀疑。1947年10月,主张走中间路线、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最大政党——中国民主同盟被迫解散,似乎说明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在中国行不通。这样,1947年底到1948年初,思想界围绕着中国出路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
1947年9月,梁漱溟在《观察》3卷4、5期上发表的《预告选灾,追论宪政》一文,认为国民党进行的宪政选举是一场灾难,欧美“政党分立的选举竞争之一套”不合中国国情,只有“乡村建设”才是中国政治的出路。
张东荪看了梁文后“深感共鸣”,“他所提出的问题亦正是我久已蓄在心中的问题。这一些成为问题在我心中已将近二十多年了,不过想来想去总得不着一个最满意的解答。近年以来,自己的思想稍稍成为一个系统,于是对于这些问题乃自然而然遂有了一种看法。”随后,张东荪发表了一系列文章,陆续将这些看法表达了出来。
1948年10月,张东荪在《观察》3卷7期上发表《我亦追论宪政兼及文化的诊断》,提出了与梁漱溟不同的意见。梁文使张东荪“深感共鸣”之处何在?稍后他解释说:“梁漱溟先生那篇文章的要点为我所同意的就在于他能毅然揭穿这个缘故,说明宪政主义式的自由主义不足为今后立国建国之依据。……我们必须承认他在消极方面说穿民初的宪政主义在今天又复活起来是不行的,这一点确有价值。我为文表示共鸣亦只注重在这一方面。”
张东荪认为,“梁先生的结论似乎是中国不能走上英美式宪政之路,因而亦就不必勉强去走。”而张东荪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不能有真正的选举是由于有“特殊势力在那里利用”,并不是西方民主制度不好,更不能因此放弃走民主主义道路。张东荪该文重点讨论的问题是“今后能不能有真正的选举,和万一永远不能有真正的选举,是不是中国即无法实行民主政治。”
张东荪回顾了民国成立以来所有的选举,认为“除了民国初年还没有发见选举是一个大可利用的东西以外,此后就从来没有一次真正的选举。”“即中国的选举,所以不能办就是因为有特殊势力想来利用。”“都是为特殊势力所利用”。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张东荪认为这是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他指出,中国从来就没有过代表人民意志与希望的政府,现在的国民党政府“只是顺着历史的归路,更加许多外国的新花样与新方法以致更坏,坏到最高度而已。”如果将政府称为甲橛,人民为乙橛的话,张东荪断定:西方近代国家是“把甲乙两橛打成一片,成为一个一元的”;而中国的国家却正与此相反,“可说甲橛完全是坏的”,只注意甲而忽视了乙,因此只是“天下式国家”。如果将“民族国家”所有的制度与办法搬到“天下式国家”来实行,“除了主张天下式国家的政府的权力,使其对人民更高压更榨取以外,没有别的,亦不会有别的。”这便是西方先进的制度和器具到了中国来以后总是害多利少的根源。
通过这样的分析,张东荪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所以外来的东西,如选举制度、警察制度、统制经济的办法,以及飞机铁路等,本来是中性的,无所谓好坏,而毛病还是出于中国本身。这诚如梁先生所说,是患的严重文化失调症。就中以‘政府病’为其主要症候。”那么,中国的出路在哪里?张东荪并没有说明。但从他为西方民主制度辩护的态度推测,张东荪的意思是很明白的:民主制度本身没有罪过,中国人选择民主政治也没有错,问题只在中国还没有走上近代民族国家的道路,所以不应该批评或指责西方民主制度,而应该努力改造中国的“土壤”,早日进入民族国家,而决不能走回头路。
既然西方民主宪政的路已经走不通了,中国如何还能走民主主义道路?要走怎样的民主道路?张东荪在此文中没有说明,似乎表明他对该问题还没有考虑成熟。
张东荪的文章发表后,北大教授樊弘在《观察》3卷14期上发表《与梁漱溟张东荪两先生论中国的文化与政治》,对梁、张的观点作了批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民主政治在中国所以屡屡失败,“就是因为中国永远停留在农业的阶段,无论任何的阶级都不感在维持土地生产力一点上,有舍君主而取民主的必要”,中国将来如果发展经济,需要由“有计划的集体劳动来领导”。樊弘显然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说明西方民主政治在中国失败的原因,并认为中国的出路在走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随后,樊弘发表《只有两条路!》,认为中国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反动的路,二是革命的路。“反动的路,在把政权放在剥削者阶级手内”,指出“耶稣、孔子和今日教授们所倡导的第三条路便是这一条路”;革命的路就是“在把社会上被剥削的阶层联合起来,向剥削者阶层以和平的或战争的手段,夺取政权,根绝或限制剥削者剥削的权利,于以保障被剥削者的生命、健康与自由。”他强调。“中国只有两条路,更没有第三条路。”这实际上对张东荪继续主张“中间路线”进行了严厉批评。
读过樊弘的文章后,张东荪认为,“樊先生对于我似乎是完全误会了”,加上感到自己在前文中没有将自己的观点表达明确,于是便写了《敬答樊弘先生》,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他首先声明:“我决不是主张采取儒家的无为哲学。我更没有主张过甚么通儒主政之说。”他认为自己与樊先生的观点虽有根本差异点,在“主张的态度”上不同,但“樊先生提出集体劳动,在大体上本和我的主张并不相远。不过我更向细微的方面来看。”他指出,中国的出路,“今天中国非但不能照抄苏联的药方,并且亦不能照抄英国的药方。”因为任何一种制度在实行时都会因“情形不同,不但总和理想相差,并且各地因环境而有不同的实现。”所以,中国的真正问题是“如何在中国的这个国情上使这样理想得实现几分”。樊弘主张的苏联式的“集体主义”(张东荪称为“社会主义”)在中国也不可能完全实行。这样,“集合许多精通中西文化的人讨论一个为中国而特设的制度”便有了根据。各国都有自己的特殊国情,中国将来无论实行何种制度,都不能“照抄人家的制度”中国实行社会主义,也必定有中国的特色。所以,他认为,“今天不是采用那一类的药方之争,(无论如何总是民主兼包社会主义)乃是对于这个药方内容如何加减折衷与其轻重界限之问题。”那么,张东荪给出的“药方”是什么?他并没有将自己的观点充分展开,只是说明了一些基本的原则。他强调,工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亦承认中国今天走以前英美资本主义的老路是困难万状的,但我却以为即使采用集体劳动的制度而须再向工业化推进。所以工业化不是第二阶段,不可中间略过。今天的问题只是到工业化的路途之选择。”
此时,民盟为代表的第三方面力量受到国民党的打击的情况下,民盟所主张的政协路线已经不可能恢复,张东荪所主张的中间路线也没有实现的可能,那么,中国的出路究竟在哪里?中间路线的实践遇到挫折,第三条道路行不通,这实际上说明纯粹走欧美民主主义的路是不行的。但张东荪反对纯粹走苏联社会主义的道路,仍然想走一条介乎欧美民主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道路。这条道路,在张东荪看来,就是战后东欧国家所实行的“新民主主义”。于是,他开始调整自己的政治思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在坚持“中间路线”基本立场上,对其中的具体观点进行修正和补充。他先后发表了《关于中国的出路——再答樊弘先生》、《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与文化上的自由主义》、《经济平等与废除剥削》等文,1948年7月,张东荪撰著的《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出版,接着又发表了《增产与革命——写了<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以后》,明确地表达了他所主张的“新型民主”观点。
张东荪提出“新型民主”的思路,一方面是受战后东欧民主国家政治制度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以一套理论为依据,是对自身思想进行修正的结果。这种修正表现在:承认旧民主主义已经过时,需要新的民主主义;新型民主的思想基础,是将文化思想上的自由、政治经济上的平等和发展生产三者兼顾,调和为一,形成以发展生产为目标,兼顾思想自由的政治思想。实际上就是将计划经济与文化自由兼顾,以达到发展生产与繁荣文化为目标。
张东荪把自由主义分为两种:即政治的自由主义与文化的自由主义。所谓政治的自由主义就是旧式的自由主义,具体而言就是民国初期的宪政论,如制定宪法、进行选举等等。这样的自由主义,在经济方面的放任政策,使资本主义得以发展,从而形成了“贫富不均”、“对外愈趋于侵略”等弊端。世界的资本主义已经到了推车撞壁之时,中国焉能如西方18世纪那样实行政治的自由主义?所以,张东荪认为,这种民国初年的宪政主义“决不足为今天战后立国与建设之方针”。他承认:“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在今天二十世纪已是过去了。”所谓文化的自由主义,在张东荪看来,“只是一个批评的精神与一个忍容的态度”,而不是具体的主张。他认为,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即旧的民主主义已经过时,而文化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是“人类文化发展上学术思想的生命线。中国今后要吸收西方文化,进一步要对于全世界文化有所贡献,更不能不特别注重这个自由。”
张东荪通过研究历史,发现了一条教训,即“凡社会改革(或革命)而能使生产增长的就能站得住;反之,使生产降低则必会被反革命所推翻。”所以,政治上的自由与经济的平等,都决定于能否促进生产(张东荪称为“增产”)。如何促进生产?张东荪放弃了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观点,主张用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方式。张东荪认为,以计划经济增加生产,并使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下来,是苏联对于人类的一个贡献,苏联的成功之处在于采用了计划经济来发展生产。他说:“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救命汤。换言之,即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相结合乃得到新的生路。”他认为,计划经济是一个中性的名词。资本主义、法西斯都可采用计划经济。只有“用社会主义为原则以作计划方能为进步的计划经济。”所以,中国今后必须采用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因为只有这样方能大量增产”。
中国为了发展生产必须采取计划经济,尤其必须采取进步的计划经济,但如何处理经济方面的“计划”与思想方面的“自由”的关系?张东荪主张,在采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同时保留思想文化上的自由;既要促进生产,又不能损害“自由”。他强调:“文化上没有自由主义,在政治上决无法建立自由主义,中国今后在文化上依然要抱着这个自由精神的大统。文化上的自由存在一天,即是种子未断,将来总可发芽。所以使这二者(即计划的社会与文化的自由)相配合,便不患将来没有更进步的制度出现。”为了生产既然要用计划经济,则势必影响到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自由,如何处理社会的计划性与思想方面的自由的关系?张东荪提出了一个基本原则:“计划是以增加生产,使全体人民生活水准提高为目的的,则凡自由之足以妨害生产提高,凡平等之足以使生产降低,则都应该在限制之列。”
张东荪指出,落后国家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是如何从封建专制中脱出;二是如何增加生产。在他看来,要增加生产必须首先“打破封建,推倒专制”,具体而言就是必须先排除官僚资本、豪门资本、地主与放高利贷等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而要从根本上铲除封建与专制的障碍,又必须采纳文化上的自由主义。他说:“对于专制封建的病症要医治莫妙于用个人主义这一剂药。我名此为个人主义的文化。就是养成个人的自尊心,个人的责任感,对于任何权威,无论在思想上或在实力上,不能无故低头,而充分保有精神上的自由。”他强调“必须吃下这一剂药去,方会把整个的民族从专制封建中拉了出来。”如何增加生产?张东荪认为,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就是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方式(也就是樊弘提倡的“集体劳动”),他说:“集体劳动又是在这一方面的一剂良药。”
这样,中国的问题便变得比较明晰了:用“个人主义文化”这剂药根本解决封建专制问题;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剂药根本解决增加生产问题。而中国当前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只是“这两剂药如何配合调匀”。在经济等方面采用先进的社会主义计划方式,在思想文化方面保持自由,就是张东荪“调匀”两剂药后的结论。调和计划经济与政治自由,发展生产与增进自由并重,这就是中国的出路。这也正是张东荪提出“新型民主”的理论依据。
“新型民主”的观点,张东荪最早是在1948年1月所发表《关于中国出路的看法—再答樊弘先生》,当时他称之为“新民主主义”。他认为,在政治经济制度上,世界上有三种类型,苏联社会主义类型、英国民主主义和东欧国家的“新民主主义”类型。他认为,战后捷克、芬兰、波兰、南斯拉夫等东欧国家所实行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应该引起注意。后来,他又将北欧的挪威、瑞典等国也包括在内。
在《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及稍后所写的《增产与革命》中,张东荪明确将这种“新民主主义”称为“新型民主”,并且断定中国只有“新型民主”一条路可走。他说:“故主张只有一条路。如果有些人以为必须加以一个总括的名辞,则不妨姑名之曰新型民主”。张东荪通过比较和分析,认为“东欧式的民主”制度与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同的,这些制度,正体现了他所主张的“新型民主”的理论原则。“新型民主”,除了在国际上主张中立,即“这些国家在外交路线上可以完全中立”外,主要偏重于内政,其内容可以概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