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务工作全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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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政风行风建设(3)

评议的结果怎样分析、反馈,对被评行业、部门非常重要。评议有定性的、定量的和定性定量综合的,其结果也是量化的、分层次的和综合平衡的。因此,评议结果在分析和解释时,一定要注意准确性和富有弹性。如果用一种不准确的、带有明显主观倾向的问题去评价,评价以后再做出不正确的解释和推论,当然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也不能使被评部门、行业和单位心服口服,同时,也失去评议应有的作用。评价以后不同的反馈形式以及量化的、分层次的和综合的评语,只是整个评议中的一部分。如果不通过评价解决实际问题,评议就没有意义,完全是形式主义。要善于把行风评议结果变成一种过程式的评价。在行风评议中,强调把整改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就是这个意思。其实,过程运作好了,不用把结果这个关,结果也会是好的。就如同生产一个产品,把其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都保证了,生产成品的最后质量甚至不用抽查都可以。就怕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不能保证,或保证不好、配套不好,到了终结必须检查,而检查后也就很难办了。检查了不去改前面每个环节,仍然达不到相应的效果。所以,要对评价的结果进行解释,涉及很多问题:解释的重要性、解释的方法、从评价结果到怎样下结论,又必须考虑到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通过什么样的评价方式得出这个结果的,这个结果在多大意义上反映了部门、行业和单位行风建设的真实状况等。同样,结果的反馈也是很重要的。反馈的方式是多样的。一方面是正反馈,一方面是负反馈。反馈采取的形式好,方法得当,可以使被评部门、行业和单位受到教育,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反之,不仅被评部门、行业和单位受不到教育,还会掩盖矛盾和问题,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现在,行风评议采取的反馈形式主要有:领导反馈、会议反馈、书面反馈和新闻监督反馈等。会议反馈比较直观,相互沟通的条件好,特别是反馈问题,原汁原味,不添油加醋,尊重客观实际和存在的事实,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被评对象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是一种较好的形式,但是,也有个导向问题,防止走形式,或者被评对象处于窘迫的地步。总的来说,评议的反馈是科学评价完整过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也需要强调高度的科学性和其他要遵守的重要原则。

评议结果的使用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通过行风评议,被评部门、行业和单位要真正评出动力,评出信心,评出干劲,在评议结果的使用上,有以下几种形式:

1.教育形式

这里包括有正面典型的教育和反面问题的教育。就是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正面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通过树典型,带动一片;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除被评对象拿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外,其他部门、行业和单位也可以此为鉴,发现自己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采取防范性措施。

2.奖惩形式

这里主要指把评议结果作为荣誉奖、年终奖、领导班子考核、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直接挂钩、兑现。另外,实行跟踪监督和“回潮”摘牌制度,巩固和拓展评议成果,保持一定的压力。

3.责任追究形式

主要是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对一些领导不力,致使部门、行业和单位发生重大行风问题的,追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专项治理形式

为确保评议中群众提出和发现的重点问题得到解决,根据评议结果,特别是评议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被评部门确定重点问题立项,集中开展行风专项治理。

在评议结果的使用上,现在存在的问题很多,没有系统的研究,然而,这方面的研究可以说比评估工具的标准化、科学化、系统化、全面化等更加重要。评议以后,要使用结果,使用结果后就会有反映。这个反映有积极的效果,也有消极的效果.有时候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做得不好,消极的多,积极的较少;做得好,积极的很多,消极的比较少。一般情况下,积极、消极两方面的影响都有,所以,必须有一个恰当的度。特别是消极方面的,在什么条件下不好?它的消极影响是什么?对哪方面工作消极影响更大等,如果考虑了这些问题,就必须进一步研究处理好消除负面影响的工作。几个部门和行业同时评,在评议内容、方法等方面基本相同,通过评议结果进行排队,就存在一个这样的问题,这也是必然的,关键是要去消除负面影响。

(第三节 行风评议工作的发展与展望

一、行风评议的重要性

我国已实施第十个五年计划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并已正式加入WTO,必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这就要求纠风工作要更有效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是在纠风工作中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就是要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实质,是不断改进政府和行业的作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果政府部门和行业的风气不正,不给群众办事,甚至以权谋私,欺压百姓,我们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如果我们各级党的组织和政府机关不转变作风,不关心百姓疾苦,不体察民情民意,不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就难以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评议行风摆正了主人与公仆的位置,把评判的尺子交给群众,让群众对政府的工作评头论足,让政府部门和行业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凡是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必须整改,凡是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纠正。通过行风评议活动,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把党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因此,我们要把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认真抓好。

2.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是在纠风工作中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和重要制度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纠的是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歪风邪气,这些歪风邪气不是个别人的行为和作风,是一些部门和行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问题上下都有,但大多发生在基层。人民群众是不正之风的直接受害者和见证人,也是行风建设的受益者和参与者,对纠风工作最有发言权。从这个特点出发,我们必须以“开门整风”的精神开展纠风工作,把人民群众请进来,实行民主监督。行风评议的生命力就在于大力发扬基层民主,把对党风、政风、行风的知情权和对纠风工作的参与权、监督权、裁判权交给群众,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根本标准,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这种有计划、有组织的民主评议形式,不仅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提供了渠道,而且把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和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具有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实效性。1997年11月,李鹏同志、尉健行同志在关于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批示中,明确指出,民主评议行风是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有效形式和重要制度。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总结讲话中也充分肯定行风评议是民主监督的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在纠风工作实践中,把行风评议这项重要制度坚持好、实行好,就能有效地强化民主监督的作用。

3.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是纠风工作实现纠建并举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和再生性,仅靠部门和行业自身难以达到根治的目的,必须运用教育的、法制的和监督的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民主评议行风既是实现群众监督的重要措施,又是“纠一评一建”整体工作系统中的重要环节,它一头连着“纠”,一头连着“建”,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既要使被评议单位的干部职上受到深刻教育和触动,痛下决心刹风整纪,又要促其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落实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大量事实证明,行风评议同政务公开、职业道德建设、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等措施有机结合,可以有效铲除不正之风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行风评议的迫切性

在新时期,纠风工作、行风建设一直是我党在“反腐倡廉”方面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反腐倡廉的深入,对行风建设和行风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行风评价科学化提供了可能。与现行的行风评议相比,要求更注重定量分析,指标选择也更具有全面性,各种数值要赋予指标体系动态性,要讲究评价质量的实用性和真实性。

行风建设的深化,要求建立起更加科学的行风评议系统。行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因此,许多城市都已将评议行风的工作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来对待,切实摆上“一把手”的议事日程。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诸如“供电难”、“安装、维修电话难”、“乘车难”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都已多次进行治理,对促进行业作风的转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问题都要等到形成“热点”问题后才去治理,才去抓,显然是很不理想的,常常会出现“抓一抓,好一阵,稍放松,又回潮”的“接锯战”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究其原因,其一,对部门、行业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没有形成真正的外在压力,没有调动部门和行业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以,客观上需要建立一种行风评价机制,将部门、行业的行风建设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通过广泛的外部压力,推动他们内在的动力,在调动部门、行业自身积极性上下工夫。只有这样,行风建设才能常抓常新,深入持久,充满生机和活力。其二,过去评判纠风工作的标准大多是一些定性的指标,没有量化;考核时,缺少一些硬指标,抓得不力。因此,应当在行风评价系统中增加一些定量的考核,使一直被视做软任务的纠风工作,增加一些看得见、摸得着、有章可循的硬指标,软硬指标结合,使纠风工作、行风建设及其评价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民主法制的加强,要求运用规范的行风评价系统。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而行风建设及其评价的实质,也是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靠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监督,使全体人民群众享有并通过不同形式实现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务的权利。行风建设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同时,行风建设的成效也应当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因此,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应当是行风建设的时代内容,应予倡导。由此可见,行风建设及其评价的过程,实际上也正是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行风建设及其评价既显得迫切,也一定会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行风评议是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各界的代表,对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公共职能等部门和行业的行业风气,运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进行公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综合评议。行风评议系统是不搞群众运动又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好形式,有利于法制建设。

管理科学的发展,为科学、规范的行风评价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常常与科学方法的重大革新相关联。在行风建设与行业管理研究中,驾御正确的方法是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一旦被广大行业管理者掌握,就会大大提高行业管理的水平。目前,知识的数学化遍及人文科学。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同拉法克的谈话中,曾说过这样的话:一门学科只有当成功地运用了数学的时候才算是真正发展了。因此,不论是行业规范考核,或纠风工作的成果,还是检查各项保证措施和条件的兑现情况,都要在定性分析的同时,尽可能量化。科学,特别是管理科学的发展,如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学科的发展,以及它们向社会科学领域的渗透;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都为人们客观、准确、全面地分析和评价行风建设提供了条件。当今,行风建设的评价已经有可能做到标准具体、办法科学、结论准确,有利于客观评价一个部门、一个行业行风的综合状况,又可以与其他部门和行业比较存在的差距。有利于较快地发现和揭露问题,为有关领导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确定的指标去努力,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目标;有利于拓宽监督渠道,了解民意,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对行风建设及其监督机制的建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一条根本工作路线。行风评议,就是要求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让群众参与,请群众评说,看群众满意不满意,使部门和行业的作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使部门和行业的施政行为在“阳光”下运作。

三、行风评议的回顾和效果

1997年11月,国务院纠风办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民主评议行风现场经验交流会,此后,行风评议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发展,得到了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普遍认同。可以说,行风评议工作的效果上下认可,影响不断扩大,日益深人人心。行风评议作为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重要措施,推动了纠风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