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惧感、旅游与文化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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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导论(3)

惯习与场域解释了社会结构生成与再生产的动态过程,这个动态过程正是通过资本作为媒介而得以完成的,因此资本也是实践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在布迪厄的理论中,资本的概念继承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使用的资本概念,但并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将之拓展与类型化。布迪厄首先将资本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三个基本形式。后来他又增加了“符号资本”这一类型,并认为“符号资本”体现了前三类资本的认同,是资本竞争与争夺的最终形式。

经济资本是经济学通常理解的资本类型,可以制度化为产权形式。

布迪厄认为经济资本所体现的经济理性(经济利益)并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普适原则,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这种理性的惯习也必须借助一定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才能够形成。文化资本在布迪厄的学术研究中占有很大的篇幅,文化资本就是借助不同的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文化资本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并且这种转化可以借助教育体制,例如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而予以制度化。文化资本比经济资本顽固,并且存在三种形态:身体化形态、客体化形态和制度化形态。社会资本是指一个人所拥有的某种持久性的关系网络和附着于此关系网络上的实际或潜在所拥有的资源,该资源为此网络中的每一个人集体拥有,成为大家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多少既取决于关系网络中人数的多少,也取决于个人占有资本的数量和性质。因此,社会资本的再生产也就意味着人们不断地交往和交换,促成资本的积累以维持或者改变自己在特定空间中的位置。他们的交往行动并不一定由经济理性的支配,而是受场域中所在位置条件的约束,以及在社会结构中生成的惯习所决定的。

在分化的社会中,各种资本在不同的场域中被投入、交换和竞争,这样,社会空间的表象就不是像马克思主义者围绕经济资本那样,是单一维度的,而是多元维度的。社会空间由多元的自治的场域组成,每个场域规定着自己的特殊支配模式。而资本争夺的最终场所则是权力的场域,在这个权力场域中,符号资本(或象征资本)才是资本的最高形式。

符号资本的提出,开拓了社会秩序的象征维度。

(三)人类学的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研究”

随着大众旅游的发展,旅游所引起的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变化越来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早在20世纪70~80年代,研究旅游对目的地社会、文化的影响是旅游人类学的主流。其中70年代的研究以旅游对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文化影响为主。进入80年代后,学者们意识到复杂的社会情况,摈弃了这种以单一思维方式进行的简单价值判断,同时越来越关注旅游对西方发达社会的影响,并把旅游开发与社区建设联系起来,考察如何使二者更好地互动。20世纪90年代后,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进入学者们的视野,他们开始思考如何达到社会文化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由于目的地社会的文化变迁与价值观念有关,定性和主观的成分居多,所以旅游对社会生活、社会结构和文化方面的影响比经济影响更难以判断。来自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的个体的交往无法在短时期内使目的地文化“濡化”。尽管拥有不同社会文化背景、来自不同的社会、种族、国家和地区的游客在旅游目的地观光、参与和体验“异文化”,在与当地社会和民众的接触、交流和互动中,会使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影响到目的地人民的原有观念。同时由于旅游场景中经济链引起的连锁反应,当地居民的消费心理、消费模式甚至消费结构也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但是只有生活方式和观念意识受到影响的人群大到一定程度时,当地社会群体的社会文化变迁才会逐渐显露出来。

即便是社会文化的变迁在某一旅游社区确实发生,我们也难以辨别旅游是否是这种变迁的主导因素。如何分辨现代化和旅游业在文化变迁中所扮演的角色问题曾经是旅游人类学家们所碰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后续的研究对旅游与现代化两者造成文化涵化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了评判,普遍认为“旅游业不是导致大多数社会的文化发生变迁的主要因素”。

“文化变迁以现代化的形式,大大损害了贫穷、落后地区的传统文化,这种情况不但正在发生,而且正在加速。”

因此,我们不可以高估了旅游业对东道主地区社会文化的影响力。旅游业只是为现代化的实践、物质化和发明的实践这一经济和社会的活动提供了机遇,它只是目的地社会的一种发展形式,是目的地文化涵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于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文化变迁到底是好还是坏,人们往往难以一言以蔽之。越来越多的人类学者对旅游发展持肯定态度,认为旅游是良性或有益的发展途径,如:游客的到来刺激了当地传统艺术、手工艺品等的复兴;旅游的收益可以改善当地自然环境、生活设施、交通条件等;

在全球化背景下,旅游有助于提升人们对地方性知识的了解,有助于增强东道主地区对自己地方文化知识的自我认同程度,进而“创造和再造出地方感、历史、文化和所有权”。还有学者提出,旅游业可能会有“选择性地强化地方传统和社会”。总的来说,学界大致形成了以下普遍观点:旅游应该可以与保护互相作用、共同得益,它们是互相依赖的,双方都能从紧密、有效的合作中得益。

但旅游人类学“影响研究”的大多数早期成果在其描述性的记述中倾向于认为旅游对目的地社会的影响是负面的。他们认为,“作为帝国主义形式的旅游业”使当地经济严重依赖外来投资者,收入也大部分流入他们手中,因而外来人员对当地的控制权越来越大;旅游使东道主地区环境恶化;提高当地特权人物的地位,强化了陈规、使内部分化加剧;

目的地人们的公众生活受到破坏;在“游客、东道主”关系的互动中,“被太阳晒黑的文化破坏者”搜刮着决心为其提供新式娱乐的土地,满足于在相对匮乏者面前大手大脚地消费;

外来因素导致旅游目的地文化发生“可口可乐化”现象,促成独特文化的加速消失与全球文化的同一化;许多民族旅游地在外来文化的压力下会丧失其吸引游客的“独特性”而与周围的主流文化趋同;由于当地人学会了“在牲口栏边”出售自己的文化,并将他们自己变成风俗离奇的怪异的异乡人,因而当地的生活方式也“玩意儿化了”。

依据科恩、加法里等学者的区分和梳理,旅游业可能会给目的地社会带来如下的社会文化变迁:示范作用,社会分层和社会化,自豪感,文化复兴,排外情绪等。

为了阐明旅游如何带来了文化变迁,人类学者使用了许多概念如“示范影响”,“文化的商品化”,“文化涵化”、“内化”、“社会冲突”、“文化适应”、“碎片化”、“文化复兴”等应用于旅游影响研究。

这些概念中,对“文化的商品化”这一议题讨论得最多,并由此引发出文化本真性的探讨。“文化的商品化”是指由于旅游使目的地社会关系深受市场交换规则的影响,目的地一切吸引游客的文化事项都可以被标上价格,在市场上买卖。为了迎合大众游客的需求,满足其期望,当地政府和人们会对地方文化形式加以改造渲染,使其成为具有“地方色彩”的文化商品,文化因此也失去其内涵。一方面,旅行者被认为只是期望从当地文化发现“舞台上的真实”;

另一方面,旅行者“从远方来感受变化”,却发现那里已经被改造得适合家乡的口味。

然而,在以关注文化接触和由此引发的社会文化变迁为业的人类学工作者看来,人类社会内部的文化变迁从来就没有间断过,“任何社会没有构想新观念,并改变现存外围方式的能力,它就不能生存下去”。

对于许多人类学家来说,变迁指的是“一个族群在与其他族群的接触过程中,引进新的观念以及做事情的新方式,造成传统价值观念的传统行为方式改变”。我们同时还应该关注到,现代的社会生产几乎把所有文化都烙上了商品的标志和痕迹,包括现代人、社会生活、知识等,都是与交换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一种文化都是“舞台化”和“非真实的”,因为文化总是处于被发明、再造、其要素被重新组织的过程中。那么,给旅游者安排的这种表象上的“非本真”的舞台化和所有文化中都发生的文化再造过程又有多大区别呢?

尽管如此,旅游对文化带来影响的研究对旅游业的发展来说是极为重要的。至少,通过这些研究我们可以看到那些文化可以作为“公众”文化向游人展示,那些东西可以被当作“地方色彩”而向游客推销,但与此同时又不会给当地文化造成严重的破坏。

国内学界的旅游影响研究,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90年代以来,采用旅游社会学与旅游人类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从事旅游对接待地的社会文化影响研究的学者日见增多。然而,这些研究是针对旅游发展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加以检讨和探因的“后补性”研究而非前瞻性防范研究,系统科学的研究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尚未完全形成,与国外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把旅游现象放在大的社会背景中,注重旅游业的特点进行跨学科、综合的研究是今后旅游的社会文化影响研究应该努力的方向。

就旅游影响的现状而言,不少学者认为学界对“地方性力量”的认识和研究还不够,绝大多数研究只停留在“东道主”社会外部可视的方面,鲜见对东道主地方社会的内部动力等方面的研究,因而呼吁加大对这一方面的研究力度,重视“全球系统”中的“地方系统”在旅游冲击下所造成的伤害。

同时,“如果不全面研究旅游业文化和旅游地区文化这个‘二元系统’,就不能理解旅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