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故意犯罪的,两年前出事那天,我下午去找吴如云。
那天的天气特别热,奇怪的是外边人很多,大多是女人,穿的衣服很少,露出白白嫩嫩的大腿、胳膊,晃得人很难受。吴如云是我三年的女朋友了,我们在一起除了发生性关系,其他的都干过。我希望那天能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去了她家,她家别人都不在,吴如云刚睡醒午觉,还穿着睡衣,洗了头发,身上散发着很清爽的气味。我们一见面就接吻,但吴如云马上推开我,说我没有刷牙。我心里有些不高兴,我没有刷牙可是刚嚼了一颗口香糖,不可能有异味。接下来吴如云就开始不停地抱怨天气,说天气怎么可以这么热?这么热的天气在一起搂搂抱抱多难受,浑身都是汗。她又说我几天没有洗澡了,身上一股汗馊味儿。这么热的天,我大老远跑来找她,能不出汗吗?吴如云现在变得越来越刻薄了,简直是吹毛求疵。我就更希望和她发生性关系,否则我们的事就可能黄了。吴如云还是像以前一样不同意,但那天我有股邪劲儿,换成以前,她不同意我就算了,可那天天气太热,她又让我心情不好,我就豁出去要把这件事办了。开始她反抗,但我根本不怕,因为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后来她慢慢就不太反抗了,我想也是因为天热,她体力消耗得快。她说:“王小强你这可是强奸我,我并没有同意。”我说:“强奸就强奸吧,反正我要娶你。”我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反正迟早要发生这样的事,迟点不如早点。但是等我把她的衣服脱光,一切准备好之后,我忽然发觉自己不行了,怎样也不行了。开始吴如云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她明白过来,一把推开我,说:“你这个强奸犯,你没有本事滚呀!”我本来不行了心情很沮丧,她这样一说,我特别生气。穿好衣服就要走,吴如云躺在床上还在骂:“你走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你这个窝囊废!”我想我们尽管没有做成那事,但是关系又往前发展了一步,以后想做那事就容易多了,所以除了生气心里还有些得意。
她家的墙上挂着一把火枪。我们那儿十分偏僻,冬天兔子特别多。前几年对枪管制的不紧,外人到这儿的少,几乎家家户户有火枪,冬天打兔子。我拿起来瞄准她,说:“吴如云,不管你怎样骂我,我是娶定你了,你屁股上的痣我也看见了。”吴如云说:“你不要脸,我嫁给谁也不会嫁给你,你拿那个破枪干什么?你有胆量打死我呀!”她说完这句话,我就扣了扳机。没想到轰一下,一团火光冲了出去,我被巨大的后坐力顶得坐在地上。我明白自己闯祸了。谁能想到枪里有火药呀?冬天才打兔子。
从那天开始,我再没有回过家,整天东躲西藏,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吓得心惊肉跳。那天,你跟踪我,把我吓坏了,我以为自己完了。你说,我该死吗?我完全是无意的,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吴如云,不是那天出事,我们也许就结婚了,现在也有孩子了。我自从跑出来,提心吊胆,半点儿坏事也不敢做,一见警察就害怕,我整天生活在恐惧中,可是还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