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女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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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逃离

金谷别院,虽然有好吃的冰镇酸梅汤,虽然可以枕着荷花的香气入眠,虽然有人好好地伺候她——可是,她一刻也不想停在这里!

大门前,停着齐言喻那辆舒适无比的马车,一个丫环,一个婆子,一个车夫,静静地站在边上,见到她,齐齐躬身,道:“安姑娘早。”

“贞贞,走得这么快……”齐言喻从后面赶上来,微微有些喘息,掏出帕子拭了拭额角冒出的细汗,几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却有一派说不出的娇柔动人,阳光洒在白玉似的脸上,看着似乎是半透明的。

乘贞看着她,几乎有些痴了。

“你真的很漂亮。”乘贞痴痴地说。她想起了他的那句话:“我想我要喜欢上她了!不仅长得如此美丽,而且温柔大方,分明就我梦中的老婆形象!”

能让那个爱钱如命的家伙白白丢掉二十万两银子,不仅仅是能赚更多的钱这一条吧?

初升阳光下,乘贞听见自己的心底,似乎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她安静地上了马车,坐在那柔软的垫子上,丫环随后坐了上来,放下帘子。

“吁——”

车夫一扬马鞭,马儿撒开四蹄,风吹起那雪白的轻纱,如梦如幻,乘贞靠在车壁上,心头浮动着一片酸酸楚楚的恍惚,她觉得,自己也像刚刚做了一场梦。

齐言喻目送那辆马车远去,直到望不见了,才带着丫头进门,跨门槛的时候,她微微地一怔。

房檐上,坐着一个青衣少年。

风吹起他的衣袂和头发,他有些怔忡地坐在那儿,目光还停留在那辆马车消失的方向。

“不是说不来送吗?”

款款地走到檐下,言喻的衣摆拖得极长,月白的纺绸上绣着淡粉色的桃花,铺在白玉石桥上,相当好看。

可程幻闻言回过头来的眼睛里,却是一片空茫。不过很快地,他又露出了一贯的微笑,“送什么?我只不过是来晒晒太阳而已。”

“嗯,夏天的太阳,晒得人挺舒服。”言喻的脸上始终保持着动人的笑容,“不知道成公子现在晒够了没有?”

“够了够了。”

怎么还能说不够呢?从那天在杨梅镇相遇开始,已经有四个月零十二天,是和她在一起的。他们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在一个房里睡觉,一起看过星星,吵过架,也打过架,看过她哭,看过她笑……还有什么是不够的呢?

他甚至还能亲手烧顿饭给她吃,在那短短的半天里,他不用刻意隐藏对她的温柔与宠溺,能够,真正地、自由地,宠她一回。

他,程幻,不过是一个小镇上来的混混,而她是堂堂的金枝玉叶。小小燕雀,如果有一天和凤凰飞到了一块儿,哪怕只有半天,也足够了。

真的……足够了。

他懒懒地跳下来,在那一跃之间,所有的酸楚与惆怅都埋进了心底,脸上已经露出他招牌似的、漫不经心的笑容,他走到齐言喻面前,问:“大小姐有什么吩咐?”

“言喻有个不情之请。”她眼望他,笑容款款,优雅地转了一个身,“请跟我来。”

经过一小片梧桐林,她把他带到了一所屋子前。

程幻认得那门匾上的三个字:“栖凤坞”。

两个丫环上前把门打开,程幻大吃了一惊,简直想跳起来。

这是一间书房,不,或者叫书楼更合适一点,分成上下两层,每一层靠壁的地方都立着书橱,书橱里都摆满了书,一走进来,一股浓郁的墨香扑面而来。

程幻打出娘胎到现在,还没见过这么多本书放在一起的盛况!一张嘴张得老大,半天也合不拢。

“你、你说要我多认点字……”好容易,他总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吃惊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不、不会是在这里吧?”

“嗯。”言喻随手抚过那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本,眼里有淡淡的温柔,“这里全是我爹的珍藏。小时候,就在这里,他把我抱在怀里,教我读书认字。”她望向程幻,宽容地微笑一下,“你不用紧张,我不是叫你把这里的书都读完。”她随手从书橱里抽了几本书放在书桌上,“今天先看这几本。”

“几本?!”程幻可怜兮兮地数了数那堆成一叠的书,“八本哪!我活了二十年,也不过只读了两本而已!”

“你看得完的,对不对?”言喻却只是好脾气地微笑,“记住哦,你连报酬都拿了,这书,可是非读不可了。”

程幻垂死挣扎,“可、可是……你当时只是叫我帮你去赌一场而已……”

“不错,赌的就是‘苏氏蕙若兰织锦回文璇玑图’。”

程幻十分茫然,“那是什么东西?”

“一幅织锦,上面有许多字。”齐言喻简单地向他解释,“如果能赢到它,固然是最好,可是想从那个人手里赢东西,真是比登天还难。我们只要能看一眼就好了。”

“我要做的,就是把那东西拿过来看上一眼,然后把字全部记下来?”程幻总算摸到一点眉目了。

“不错。传闻这幅织锦,字不过数百,却藏诗千首,是幅极好的文字戏。”

“哦……”程幻点了点头,然而他仍旧不明白,“这个东西,拿来干什么用的呢?”

“我爹是地地道道的书痴,有一回,为了一个拓本,他几乎拿了万金宗半数家当去跟人家换。花了三年时间,没日没夜地钻在那本子里,总算悟透了。于是把它丢到一边,又出门去了。他的年纪大了,每次他一出去,我都很担心。可是,他说,要他不出去,就要我解散万金宗。程幻,如果换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

“可是辛苦经营起来的家业,丢了也可惜。”程幻点点头,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既然他沉迷学问,最好就找个最麻烦的学问让他慢慢钻。那个什么苏什么若兰的璇玑回文图就不错。”

“最重要的是,看不到璇织图的织锦原文,唯有你的过目成诵,我爹才信得过……”言喻点头微头,“所以……你要把那些字记下来。位置也不能错哦。”

于是,程幻开始成为一个好好学生,每日天不亮就起床,吃过香喷喷的早饭,伸一个大懒腰,然后在瞬间搭拉下肩膀,一步三挪地挪进栖凤坞。

言喻聘了一名老夫子来教他,有时也会亲自来。可见她对这幅织锦回文图,极为看重。

这天,老夫子教他念一首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从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

“哎,夫子,等等等等……”嘴里含着一颗葡萄的程幻打断老师,问,“‘参’与‘商’是什么东西?”

“是两颗星。”老夫子据实作答,“参星升起,商星落下,永不相见。”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程幻的声音有那么一点低沉,手也没再伸向摆在面前的瓜果玉盘,“就是说,人们一旦别离,便像参星和商星一样,此生都无法相见?”

“嗯。”老夫子点点头,“下面便是: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他又朗朗地念下去,程幻却听不到他在读什么,一字字,像风,或者像水,从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完全没有经过大脑。

大脑里只回响着那样一句话:“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有时候分别,也许就代表着永不相见。

就像参星和商星那样!

“姑娘,天色不早了,我们找间客栈歇一晚吧?”

帘外,婆子的声音轻轻地传来。

伏在小案上的安乘贞抬起头,果然,暮色已经降临,夕阳昏黄绚烂。街道上的小贩开始收摊子,也有女人扯着嗓子唤自己家的小孩回来吃饭。

一天,就过去了。

她由丫环扶着,整个人轻飘飘地,脚下一点儿重量也没有,软绵绵地在一座桌子边坐下。

掌柜与小二连忙过来巴结:“姑娘要吃点什么?房子要几间?我们这儿的鱼肉羹最最地道,姑娘要不要来一碗尝尝。”

“地道还不快去端来?”婆子发话,“另外拣些干净菜式上来,姑娘吃得高兴,有赏!要吃得不好,我就把你的店门砸了!”

“保您满意,保您满意!”掌柜赔着笑,弯着腰退开,自去吩咐厨房。

丫环问小二要了白开水,把面前的杯子烫了烫,再从茶壶里倒出一杯茶,送到乘贞面前。

菜很快地上来。有粉玉茭白、葱脍胁条、三花鱼子、芙蓉锦鸡,一大碗碧莹莹的莲蓬汤,还上了一小碗鱼肉羹。

丫环在一旁打扇,婆子把各式菜夹到乘贞碗里,车夫不与主子同桌,已经在另一边要了菜吃开了。

到底是大府人户调教出来的人,分寸一点不比王府差。

她又过上了郡主娘娘锦衣玉食的生活。

不用在马车上过夜,不用吃那淡而无味的阳春面,不会有人在一旁总惹她生气发火……她的头发梳了最时兴的三仙望月髻,戴着珍珠的头饰,身上的衣服是最好的料子,香薰过,因此时刻散发着一股清雅的香气。

这才是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