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饭厅,饭刚摆好。饭是高粱米混小米,北京普通人不常吃大米饭,因为太贵。菜只有三盘,二大一小,大盘一盘是素烧白菜豆腐、一盘炒蛋,小盘是酱瓜。和尚请康有为入座,坐的是直角的硬木椅,人坐在这种椅子上,除了正襟危坐,不容易有第二种坐法。饭桌是方的,是普通的、不怕烫的红漆桌,简单而干净。正面墙上挂着一幅横幅,上面写着: 西汉有臣龚胜卒, 闭口不食十四日; 我今半日忍饥渴, 求死不死更无术。 精神时与天往来, 不知饮食为何物。 若非功行积未成, 便是业债偿未毕。
……是谢枋得的绝命诗。把这位不食而死的烈士的遗诗,这样挂在食堂里,倒是一种含意深远的对比。
和尚等康有为看完墙上的横幅后,请康有为用饭:“刚才有言在先,不为康先生特别准备,我们吃什么,康先生就吃什么,请用饭吧。在世俗标准,绝不好意思拿这样菲薄的菜请客,但康先生不同,所以我也不觉得失礼。”
“法师是真人。”
三个人就吃起来。和尚没吃以前,把蛋分做双份,说:“蛋由康先生和普净合吃,我不吃蛋。刚才康先生看的横幅,是一百年前庙上一位和尚写的。康先生是行家,这字写得怎么样?”
康有为看都没再看一眼,随便答道:“字是写得不错,写了一手好赵字,只可惜用赵孟 的字体,写谢枋得的绝命诗,未免太不相称了。”
“这……我一时想不起来为什么。”
“他们是同时候的人哪!赵孟 投降了元朝,谢枋得跟元朝不合作,谢枋得死而有知,发现他的绝命诗竟是赵体字,不是太可笑了吗?”
“啊!康先生说得是。我们浅学,都看不出来,真荒唐、真荒唐。”
康有为笑着,有一点自得的神色。和尚问:“为什么一百年前这位和尚写了这手赵体字呢?这有什么道理吗?”
“可有道理呢,一百年前正是乾隆时候,乾隆皇帝喜欢赵体字啊!所以流行赵体。再往前,乾隆的祖父康熙皇帝、父亲雍正皇帝喜欢董其昌,所以当时又流行董其昌的字。一切都是上行下效,这是中国的特色。这也说明了,中国的许多事情,要办,都得从上面来。”
“像乾隆皇帝喜欢赵孟 的字,喜欢以外,大概也有政治作用吧?”
“政治作用是很明显的。元朝是蒙古人,在汉人眼里是胡人。赵孟 不但是汉人,而且是宋朝的皇族,元朝统治中国,有这么一个人来捧场,当然是很好的号召。乾隆皇帝是满州人,在汉人眼里也是胡人,他当然也会援例利用赵孟,何况他真的喜欢赵孟 的字呢。”
“那么赵孟 是汉奸了?”
“奸不奸的问题要看用哪一种标准,如果用的是汉满蒙藏等各族都是中国人的标准,对中国人自己的种族来说,并无所谓奸。并且,忠奸问题也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那么黑白立刻分明。在一个人阅历较多一点以后,他有时难免会发现,人间许多对立的问题,如是非、正邪、善恶、好坏等等,并不都是很草率就能断定的。同时对立的情况,往往并不如想象中那样明显,对立的双方,可能有混同的成分、相似的成分,甚至还有完全相反的尴尬场面发生。中国正史中,从宋朝欧阳修主编的《新唐书》开始,有所谓‘奸臣’传,后来的正史,像《宋史》、《辽史》,纷纷援例,于是忠奸之分,在历史上和观念上,也就愈发显明。正史以外,中国的小说戏剧,对忠 奸的判决,影响极大。尤其在戏剧里,为了帮助观众有‘忠奸立判’的效果,‘红脸’和‘粉白脸’,也就应运而生,忠肝义胆的自然是勾红脸,如关公;权奸误国的自然是勾粉白脸,如曹操。这种分法利落,固然给了观众不少方便,于施展爱憎之间,少掉了不少麻烦,但是一旦分错了,就对不起人了。
试看《宋史·奸臣传》中被戴上奸臣帽子的,有的根本不算奸臣,像赵嗣!而该戴奸臣帽子的,像史弥远,却又逍遥于《奸臣传》之外!由此可见,忠奸问题,并不像书上和民间传说中所说那么简单,例如曹操,不但不是奸臣,并且是大英雄。曹操不是奸臣,还属容易翻案的,像冯道,就复杂得多了。冯道在五代乱世里,他不斤斤于狭义的忠奸观念上,不管是哪朝哪代,不管是谁做皇帝,只要有利于老百姓,他都打交道。宋朝时候,唐质肃问王安石,说冯道‘为宰相,使天下易四姓、身事十主,此得为纯臣乎?’王安石认为当然是纯臣,是呱呱叫的了不起的大臣。
王安石以伊尹为例,反驳说:‘伊尹五就汤、五就桀,正在安人而已。’贤者伊尹在商汤、夏桀间游走,目的不在对谁忠、对谁奸,而在照料老百姓。王安石认为冯道能委屈自己,‘屈身以安人’,这种行为,‘如诸佛菩萨行’,简直和佛和菩萨一样伟大呢!例如契丹打进中国,杀人屠城,无恶不作,中国的英雄豪杰,谁也保护不了老百姓,但是冯道却用巧妙的言辞、大臣的雍容,说动了契丹皇帝,放中国人一马。欧阳修写《新五代史》虽然对冯道殊乏好评,但也不得不承认‘人皆以谓契丹不夷灭中国之人者,赖道一言之善也’。冯道能够以‘一言之善’,从胡人手中,救活了千千万万中国百姓,这比别的救国者对老百姓实惠得多了。冯道这样与胡人合作,骂他是汉奸,通吗?公道吗?”
“用这种标准,谢枋得死得不是没有意义了?”和尚问。
“谢枋得死的意义有他更高的价值标准,这种标准,是人为他的信仰而死,这就是意义。至于他信仰得对不对,或值不值得为之一死,那是另一个问题。那种问题,往往时过境迁以后,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错。例如谢枋得忠于宋朝,但宋朝怎么得天下的?宋朝的天下,得之于欺负孤儿寡妇之手,谢枋得岂有不知道?所以,宋朝的开国之君,十足是篡位的不忠于先朝后周的大臣,不能不说是奸臣。这么说来,忠臣谢枋得,竟是为奸臣所篡夺到的政权而死,这样深究起来,不是死得太没意义了吗?”“谢枋得自己知道吗?”“我认为他知道,可是他不再深究下去。”
“为什么?”
“因为宋朝已经经过了十八代皇帝,经过了三百二十年的岁月,谢枋得本人在宋朝亡国十年以后才去死,他对三百三十年的旧账,要算也没法算。”
“没法算就算了?”
“也不是算了,真相是他根本就没想算。”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成了习惯。宋朝的三百二十年的天下、三百二十年忠君教育,已经足以使任何人把这个政权视为当然,时间可以化非法为合法,忠臣是时间造出来的。时间不够,就不行。宋朝以前的五代,五十三年之间,五易国、八易姓、十三易君,短短五十三年中,走马换将如此,国家属于谁家的都不确定,又何来忠臣可言?事实上也没有忠君的必要。原因是那些君的统治朝代,都很短促,时间不够,谁要来忠你?但宋朝就不然了,宋朝时间够。时间够了,就行。”
“你可以把狗关在屋里,但要它对你摇尾巴,时间不够,就不行。”小和尚忽然插上一句。
和尚看小和尚一眼,小和尚低了头。康有为却说:“小师父的比喻,完全正确。人间的事,如果用低一点的标准去看,的确也不高。很多人的忠心耿耿,其实和狗一样,甚至还不如狗。”
“刚才康先生说‘忠臣是时间造出来的’,要多少时间才能造出来?”和尚问。
“时间多少是无法硬定的,不过,有在同一时间里就出现‘谁都是忠’的肯定现象。忠奸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人的一个老问题。但是,真正会读古书的人,必然发现:中国传统中‘忠’的观念,其实有两个不同的方向:就是‘相对的忠’与‘绝对的忠’。伟大的晏子,在齐庄公被杀时候,不肯死难。他的理由很光明,他说:‘君为社稷死,[我]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君]为己死[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齐庄公既然是因为偷别人老婆而被本夫所杀,显然不是‘为社稷死’、‘为社稷亡’,对这种无道之君,国之大臣,是不会为他死难的,但他的‘私昵’,却可以为他死难。所谓‘私昵’,不是别的,就是统治者的家臣和走狗。中国‘忠’的观念,起源是很好玩的,在古文字中,根本没有‘忠’这个字,‘忠’字出现在春秋时期,但那时候的‘忠’,是‘委质为臣’式的‘忠’,‘质’是雉、是野鸡。野鸡在古人眼中,是一种‘守介而死,不失其节’的象征,‘委质’就是表示对个人的效忠;‘臣’的原始意义是俘虏或奴隶,‘委质为臣’就是‘私昵’者对主子的效忠。这种‘忠’,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忠’。
相对的,晏子所主张的‘忠’却是有条件的,是以统治者‘忠于民’做相对条件的,以大臣‘以道事君’做相对条件的,这种‘忠’,是‘相对的忠’。不幸的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相对的忠’的一系,未能正常地发展下去;而‘绝对的忠’一系,却被杠上开花,反常地演变变得愈来愈不成样子,直演变到三纲五常化的境地,‘君’变‘君父’‘臣’变‘臣子’。于是‘生我之门死我户’的‘私昵’之‘忠’,变成了中国‘忠’的观念的主流。就这样的,临难死节的要求,便成了中国传统思想的正宗。不过,这种思想的正宗,是经不得实事求是的。我举隋唐之间改朝换代的两个人物做例子。先以屈突通为例。隋文帝派屈突通到甘肃检查牧政,查到两万匹私马,隋文帝要杀主管马政的公务员一千五百人。屈突通说,为马杀人非仁政,他愿一死以为一千五百人请命。隋文帝听了他的话,不杀人了,还把他升了官。屈突通做官,执法很严,六亲不认,他的弟弟屈突盖也和他一样。当时流行的话说:‘宁食三年艾,不见屈突盖;宁食三年葱,不逢屈突通。’可见他的彪悍。唐高祖起兵的时候,屈突通正为隋朝守山西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