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情牵一生(心灵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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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各自相忘(2)

“怎么样?”他问道,傻笑不止,“喜欢不喜欢?”

“哦,是的,是的,我喜欢,我太……太……太喜欢了!”我不得不从喉咙里挤出几句言不由衷的话,否则他会这样不停地冲我傻笑一个钟头。听了我的回答,丈夫乐得很,抄起一块抹布,跑到院中擦起了车。

可我呢,实在笑不出来了,坐在门廊边的藤椅上自悲自怜起来。这个男人怎么这么没有情调?他是故意虐待我的感情怎么着?还是大脑麻木迟钝,根本是个傻瓜?我们彼此实在是缺乏理解,这种场面已不是第一次了。我们互相送礼物总是摸不透对方的心思,这都快成传统了。

就拿我送他的第一件生日礼物来说吧。唉,我都不好意思说,当时这事可真把我气得够呛。我为巴里买了件休闲西装,粉蓝色,弹力尼龙质地的,带两个兜,还附赠一条皮带。离他的生日还有一段日子呢,我又不想让他提早发现,就把衣服寄放在男装店,光寄存费就花掉我10个美元。

他的生日临近了。我兴奋得要命,想象着他打开礼物盒,拿起他的第一件生日礼物仔细端详,满含感激深情地凝视我的双目,惊讶于我能如此摸透他的心思,竟然买了一件这么帅气的西装给他。

他生日的那天早上(我记得好像是他23岁的生日),他坐在厨房餐桌旁边看着报纸,正好看到一则西装的广告,与我为他买的那件一模一样。我已经将衣服取回,用精美的盒子包好了放在衣橱里,想给他一个惊喜呢。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竟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不屑的轻蔑,说道:“难以想象!谁会穿这种破烂玩意儿?”

我差点儿给噎死。只好偷偷将西装拿回店中退掉,给店员解释说,我丈夫最近突然得了过敏症,穿不得尼龙质地的衣服,人家才答应给我退了。我又赶忙跑去买了一套电钻工具和一条工装裤,巴里一见喜欢得不得了。

还有一次,好像是母亲节,现在想起来依然难以释怀,细节就不说了吧。巴里买了台吸尘器送给我,还不是个普通的吸尘器呢,硕大,像个怪物,美其名曰“家庭理容中心”,有各种各样的附件,从粉刷房屋,到给狗洗澡,无所不能,应有尽有。女儿们高兴得欢呼,又叫又跳,把它当成宇宙飞船,骑在上面满屋子跑了一个下午。巴里认为这是件最棒的礼物,他把吸尘器擦得锃亮,又做了一块小钉板好挂各样的附件,甚至提出要为它取个名字。

说实话,我不得不承认,原来的吸尘器已经坏了多日,好多次我总借邻居家的用。我也的确跟巴里央求过好多次,我需要一台新的吸尘器。但要命的是,他竟然在母亲节送了我一台吸尘器!

我口中说“谢谢”,可接下来一整天心里那个窝火啊……现在我坐在门廊旁边,看着他起劲地给车又洗又擦又上蜡。假如他真的爱我,他就应该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啊。许多时候,似乎我们的婚姻都快走到尽头了,但巴里却浑然未觉,傻傻地一笑,好像什么事都没有。这太可怕、太悲哀、太不幸了!

巴里继续擦着车,我的心思又飘回来,记起了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他找遍了缅因州北部的所有商店,要给我买一双七号的溜冰鞋,好带我去滑冰。

还有一次,我伤了后背,他帮我洗了伤处,穿好衣服,带我去看医生。夜里他就守在我的身边,和衣躺在病床旁的地板上,无论如何不肯离我半步。

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最后一罐可乐他总让给我喝;将夹克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自己却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还要尽量装做一点都不冷。不错,他从来没送给我任何首饰,也没有送给我鲜红的玫瑰,过什么节也没送过巧克力,难道这就意味着他不爱我吗?也许这只能说明,我们表达爱的方式不大一样。

巴里开始给车上蜡,我心下暗想,或许他选这礼物正是因为对我的深爱呢?至少他关心我的安全。说实话,我也注意到原来的轮胎已经磨得不成样子了,但我却从没想过自己去换一套。即使我从未用上过他送我的随身工具箱和闪光信号棒,但紧急救生带的确派过几次用场,吸尘器更是每天都得用。

也许,也许这个男人还是不错的。毕竟,花儿再美,终将枯萎凋谢,巧克力再甜,也不过穿肠过腹,落在茅厕里。

心里的怒气渐渐平息了,我也拿了块抹布擦起后保险杠来。这样的场面或许够不上贺曼贺卡的广告片,但当时阳光从云中倾泻下来,我与丈夫一起干着活,汗珠滴落下来,那感觉真是难以言喻,浪漫非常!

结婚纪念日过去了,我的生日又快到了。这次我好想要一条粉红色丝质的内衣,并且我也暗示过他了,在维多利亚精品店就有得卖。不知道这回我又能得到什么呢?是轮胎标尺还是万用插座板呢?不知道。

不过,是什么都没关系啦,谁叫我有这么个不按理出牌的丈夫呢?我知道他爱我,正如他知道我深爱着他一样。

当然,我还是很在意这个生日的。万一、万一他想起要送我一个浪漫又传统的礼物要吓我一跳呢?我还是决定把维多利亚精品店的册子摊开放在他的书桌上。

但转念一想,干脆我自己去买一条红色的丝质内衣吓他一跳好了。哈哈哈……

一枚草戒指

核心提示: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亲手缝的衣服,那是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二十,他二十一。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亲手缝的衣服,那是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二十,他二十一。

没有花前月下,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身边的草,给他编一个草戒指,小心翼翼的套在她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银的砖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结果她怀上了。

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她贵在他的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我。

他无法在北京再呆下去,于是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两个月回来一次,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入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他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倾斜了,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过电话,说,此刻,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小孩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女生,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了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也不会拖累你,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述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了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了吧,他撒了慌,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那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装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他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着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的信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的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眼泪朦胧,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时一身冷汗,还好,他结婚了,没有找自己的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就,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加入知道了,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的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了她,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想的的确是她。

喜欢,只是一场游戏

咖啡冷了,精致的点心仍原封未动,抬手,腕表时针指向凌晨一点,明白今夜之约仿是存旧的白纸——黄了,原本在心头仍留有一丝的喜悦如泡沫一般破灭。夏初的夜雨一直默默的下着,没有丝毫停歇的样子,走出“贵族咖啡”的小陌,凄清又惆怅,默然而孤单地没入在浓重的夜色中。

彼时,那场震惊全国的大地震后的第七天,中国人的丧殡习俗“头七”要举行祭奠活动。那一夜,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仪式在展开,瑞城的人民广场上人头颤动,烛光摇曳,三三俩俩的人们围着烛光喊加油,广场上空回荡着默哀者肃然而坚定的呐喊声。小陌与女友把洁白蜡烛托于掌心,凝望着深邃的夜空,满怀哀思。回眸间,一张清晰的面孔映入眼帘,来得如此突然,亦是如此恰巧。好友小敏介绍说,这是我表哥阿志,三月初从国外回来要呆半年时间,住我家,今儿闲着无事就跟着我来的。表哥大方地伸过手来,小陌怯生生地被拉了一下,算是认识了。与戴明志相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那干净、清爽的面庞与那一夜的烛光让小陌记忆犹深。

再次相约在拱瑞山路的欧典,那已是奥运会开幕式的傍晚,在小陌按时到达约定的位置时,明志与小敏已经点好了茶点,美味可口的紫菜拌香菜,香脆的南非瓜子,凉凉的红豆刨冰,热热的酸菜鱼,菊花茶已经斟满小杯,透着淡雅的馨香,柔和的橙色灯光,都是小陌喜欢的。一边尝着美食一边欣赏着开幕式的精彩,感动的场景与清爽的笑脸,再次存入小陌的芳心。

小敏在银行里上班,平时忙忙碌碌,不是工作就是应酬,陪表哥的时间不多。那天早上,她跟小陌在电话里拉了一通的家常后,甩了句,我表哥说挺喜欢你的个性,有闲暇时间多带他出去走走,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令小陌整个上午心乱不已。小陌的美容院今年引进了二位专业技师,办事能力不差,比起往年给自己多了几分自由。

尔后,与明志单独相约的日子,让小陌记住的是蓝色海岸里的炒螺丝,欧丽舍里的鲜花,拉芳舍里的温馨。

每个傍晚五时,小陌会把事情交代给店员,约上明志一起去登万松山,随着人潮往山上涌动,运动的快乐与相伴的喜悦让人感觉不到夏日的炎热。立于山顶,眺望远方,落日西倾,柔和的光投在身上,温温的,小陌张开双臂,拥一缕花香入怀,醉在了浮动的暗香中,心似潮水澎湃不已。

有一天小陌傻傻的问了句,明志你有女朋友吗?他也傻傻的回答说,就是你啊。

他说,第一眼看到丽影轻盈、秀发飘逸的她,如一条美丽的小鱼,游进他世界。他说,喜欢看她含笑的双眼,弯弯的惹人好喜欢。他说,喜欢她那笑着相对无语的样子,却有许多的话流动在眼里。

一片温暖的言语,是一串悦耳的旋律,触动着小陌的心弦。

彼此牵手,彼此温暖。

那个夏天,那场相约。

那些美丽的日子,还有那颗美丽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