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爱若重来(心灵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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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真心去爱(2)

邻座的一个男子过来打圆场,“各位,各位,对不起了,我妹妹喝多了。”

几个男子悻悻的离去了。

男人对女孩说,“我送你出去,万一他们再回来……”

女孩面无表情,低头朝门口走去,穿过走廊时,女孩被迎面的人撞了一下,男子连忙伸手扶住女孩的手腕,只扶了一秒就松开了,却仍然感觉到女孩被弄疼了似的浑身一颤。

目送这女孩远去,男子呆立风中,这女孩的背影,让人过目难忘,一头乌黑的头发,瀑布似的落在腰际,走起路来亭亭袅袅的,犹如飞花拂柳。

男子突然觉得自己手上沾了糖似的粘,举起来一看,居然满手是血,他想起刚扶那女子时她微微的一颤……

那一夜,男子发疯似的在那街上寻了半宿,却再也没看到那位白衣的女子。

苏明人坐在公司里开会,心却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直到老总点他的名,他才一头雾水的站起来。

“苏经理,这是新来的万雯,分在你们营销部。”

他机械的朝万雯点点头,四目相对,却犹如被子弹击中,这分明是那晚在酒吧遇到的女子,三个月以来她像个谜一样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却没成想,会这样突然的出现在他眼前。

晚上,苏明又去那个酒吧,他一边喝酒一边想:这个万雯,跟那天遇到的女子应该不是同一个人,虽然神情有点相似,但头发不对,万雯是齐耳短发,那女子的头发却长到腰际……他提醒自己不要再胡思乱想,免得让同事们看出端倪。

一次,苏明和万雯一起出差。两人先从北京到武汉,再从武汉飞深圳,马不停蹄的跟客户们签合同。五月的天气,南北温差很大,星期一在北京还穿着西装,星期三赶到深圳就得穿短袖了,才早上九点,太阳照在皮肤上都火辣辣的疼。

刚出宝安机场,苏明就跟万雯打趣,“一看咱俩这打扮,就知道咱们是外地来的。”

万雯也望着满大街穿着吊带裙的女人们微笑。

苏明洗完澡,穿着短袖衬衣在酒店大堂看报纸,看到万雯穿着一套淡淡的粉色长袖公主裙款款而出,仿佛从西洋画里走出来的一般,引得众人侧目。

苏明低声对万雯说,“你知道大家为什么都看你吗?”

女人都是喜欢听奉承的,万雯以为苏明一定会夸她漂亮之类的,就做好了迎接赞美的心理准备,笑着说,“为什么呀?”

“因为,”苏明顿了顿,“深圳人都看惯了穿着暴露的女人,偶而看到你这样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就惊为天人了。”

万雯笑得如风中的荷叶,半天直不起来腰。

在去珠海的高速路上,万雯睡着了,许是太热,她梦中往上拉拉袖子,手臂搭在座椅上,苏明看到那玉一样的肌肤上、左手腕血管处竟有手术缝针的痕迹,一共七道针痕,这针痕解开了缠绕苏明的所有谜底,他想起那一夜扶住她的手腕,她疼的浑身一颤,他想起他当时那满手的血……泪水不知怎么就模糊了他的眼。

出差回来,全公司的人都发现苏明对万雯分外的好,有时还当着同事的面,苏明用笔尖轻点万雯的脑袋,“你这个笨笨哦。”

万雯却恼了,写了张辞职申请,气呼呼的拍在苏明办公桌上,眼神里有种“士可杀不可辱”的倔强。

苏明笑眯眯的在辞职申请上签了字,苏明的态度多少让万雯有些意外,她以为至少要费一番口舌的,可他居然笑得这样无辜,这倒让万雯有些哭笑不得了,懒不成真是自己太小气?同事之间开开玩笑也会恼。

万雯转身离去的时候,苏明头也不抬的说,“晚上在红玫瑰餐厅给你饯行,愿意就来呗。”

万雯不置一词。

时钟滑过六点的时候,万雯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

可苏明那句“愿意就来呗”的漫不经心刺激了她的好胜心,去就去,Who怕Who啊!她心里也正好有一大堆谜团,想要找他问问清楚。

包间里空无一人,万雯还正在纳闷,却见苏明双手背在后面,脸上带着孩子样的神情走进来。

万雯忍不住笑起来:三十好几的大男人,怎么有时候看起来还像孩子一样单纯。

“背后藏的什么?”

苏明左顾右盼,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我刚在树下拣到一只小鸟。”

“真的呵?”万雯长长的睫毛眨巴眨巴的,神情也在瞬间变得如孩子一般。

苏明猛点头。

“快拿出来,小心闷死了。”

苏明把手掌里的东西放在万雯的手心,却是一支小小的工艺玫瑰,

“这是一支永不凋谢的玫瑰,雯,给我一次机会,把你的长发再留起来好吗?我永不负你。”

万雯的眼睛里浮起一阵雾,“你怎么……知道我的长发?”

“你是我见过的最笨的女人,”苏明说,“不过我爱上的,就是你的笨。”

飞来飞去的蜻蜓

这是关于大陆的故事。

这是关于大陆和蜻蜓的故事。

这是关于大陆和蜻蜓以及荞麦的故事。

这是关于大陆的故事。

我的理想是做一只蜻蜓,大陆说。大陆说完这句话,全班同学就哄堂大笑了,男同学和女同学,还有老师。那天开班会,老师在课堂上问同学们长大后的理想是什么,有的答想当科学家,有的答想当解放军,有的答想做人民教师,有的答想当官做人民的公仆,有的答想挣钱做百万富翁……轮到大陆表态了,大陆将目光从同桌荞麦的脸上移到了老师的脸上,又从老师的脸上移到了玻璃窗外。一只飞来飞去的蜻蜓就落入了他的视野。大陆就说了这样一句:我的理想就是做一只蜻蜓!

你为什么想做一只蜻蜓呢?大陆问自己。

因为蜻蜓会飞,而我不会。大陆回答自己。

大陆是个跛子。大陆起初并不是跛子。大陆成为跛子完全是因为父母的粗心。那是大陆3岁的时候,父母下地干活,将他放在一个萝卜坑里,并且抓了两只蜻蜓和他玩儿,一玩儿就是半天。潮湿的萝卜坑不仅洇湿了蜻蜓的翅膀,也洇湿了大陆的两条腿。

大陆得了小儿麻痹症。

也许从那时开始我就想做一只蜻蜓了吧?蜻蜓是比人自由的。你看,它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在天空下,在沟渠边,在田野里,在花丛旁飞来飞去,累了倦了就伏在花丛里吮吸着露水和花粉,激情上来就觅一知音粘连在一起制成“小飞机”作热烈的舞蹈。耳朵尖的人甚至能听到它们爱情的吟唱。蜻蜓真让人羡慕煞呢!可我,大陆,一个跛子,只能坐在自家的田埂上,望着蓝天白云发呆,望着蜻蜓胡思乱想。

大陆——,大陆——。有人喊着我的名字冲我奔来。是荞麦。她向我奔来,怀里抱着一样东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那条粉红色的连衣裙在风中飞扬着。荞麦就飞扬成一只美丽的蜻蜓。突然,荞麦的脚被田埂绊了一下,美丽的蜻蜓就戛然停止了飞翔。我惊叫一声,立即跛着脚跑向荞麦,把她扶了起来。荞麦把怀里的东西推给我,喘着气说,给,这是你想要的画夹和画笔,我托人从北京买来的,往后你就不用在地上乱画了!

我接过画夹的时候,发现荞麦的脚上渗出了血。

荞麦就是一只蜻蜓。荞麦不仅自己飞来飞去着,还带着大陆飞来飞去。大陆和荞麦的婚事荞麦的父母不同意,荞麦就带着大陆私奔了。他们蜻蜓一样飞到了城里,开了一个小餐馆。

大陆仍做着画家梦。每天餐馆关门了,大陆就在灯下挥毫作画。画天空下沟渠边田野里花丛旁的蜻蜓。飞来飞去的蜻蜓。各具情态的蜻蜓。大大小小的蜻蜓。大陆就把蜻蜓画成了自己。耳边荞麦劳累的呼噜声就是大陆灵感的源泉呀!

大陆参加了市里举办的书画比赛,获了个第一名。大陆就对荞麦说,荞麦,我想办一个蜻蜓画展!荞麦对大陆说,大陆,咱们的餐馆要扩大,对面的金老板邀我合伙经营一个极乐天大酒店呢!等酒店赚了钱,再办画展也不迟!

大陆就没了言语。他跛着脚收拾完餐馆,洗完碗筷,又来到了画桌前。那晚,他就画了一只跛腿的蜻蜓。对面酒店里有音乐和女人的嬉笑声破窗传来。

在我的眼里,蜻蜓是会变的。有时它是蜻蜓,有时它又会变成蝴蝶。荞麦在极乐天大酒店里就变成了一只招摇的蝴蝶。荞麦作了老板,确切地说是做了老板之一。我不再去酒店上班。我在我和荞麦居住的房子里专心作画。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却一张像样的蜻蜓也画不出。于是我决定飞回乡下。我来酒店向荞麦告别。荞麦正和金老板在办公室算账。我看见荞麦的妆化得很浓,身上那股香气熏得我几乎晕倒。我还看见了金老板的大金牙和他脸上那个清晰的红唇印。

大陆飞回了乡下。他在天空下田野里花丛旁和蜻蜓一起飞翔。他就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一只自由自在的蜻蜓。大陆想:飞翔是什么?飞翔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某种缺陷而采取的一种逃避行为。只有掩饰和逃避才能达到物我两忘、轻扬飘逸的状态。我是这样,蜻蜓也是这样。在这个问题上,人和蜻蜓是没有区别的。

大陆悟到了这一点。大陆的画就有了质的变化。大陆画里的每一只蜻蜓就让大陆增添了一种残缺的冷酷的美:那是一只只折翅失羽、欲飞不能而有奋力去飞的蜻蜓。

大陆带着这厚厚的一沓画稿回到了城里。他宽大的画夹在他的身后就颠簸成一曲支离破碎的情歌。

大陆来到了他和荞麦居住的房门前。他打开了房门,打开了卧室。他的眼前一片恍惚:他那只蜻蜓羽化的蝴蝶正被两排金牙咀嚼着。旁若无人的咀嚼。蚕食鲸吞的咀嚼。大陆就扯下身上的画夹,把画稿向房间抛散开去。满屋的蜻蜓就扑楞楞地飞翔起来。在蜻蜓的飞来飞去中,大陆感觉自己凝聚了所有蜻蜓的力量,他急速地扑上去,用荞麦送给他的那副画夹用力夹住了蝴蝶和金牙。大陆就把蝴蝶和金牙夹成了一对透明的翅膀。

那是一只受伤的蜻蜓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