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流行病蔓延的一个可能的原因——苏斯米尔希先生编制的一些统计表的摘要——可以预料在某些情况下会周期性地流行疫病——任何国家短期内出生数与埋葬数的比例都不是衡量人口实际平均增长幅度的恰当尺度——衡量人口不断增长的最好尺度——生活非常节俭是中国和印度发生饥馑的原因之一——皮特先生的济贫法案中有一条款具有有害倾向——促使人口增加的惟一适当的方法——国民幸福的原因——饥馑是自然抑制过剩人口的最不适当、最可怕的方式——我们可以认为,上述三个命题已经确立。
由于对卫生倍加重视,伦敦似乎终于完全消灭了黑死病。但是,人口密度过大和食物不卫生、不充足,也许应当列在出现疫病流行季中和各种流行病的次要原因之中。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看过苏斯米尔希先生编绘的一些统计表,普赖斯博士在关于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论战的跋文的一个注释中曾对这些统计表加以摘录。人们认为它们相当正确,如果这种统计表具有普遍性,它们就很能说明抑制人口、防止人口增加超过一国生活资料的种种方式。我将从这些表中摘引一部分,并援引普赖斯博士的注文。
普鲁士王国和立陶宛公国
“注意,在1709年和1710年,这个国家的居民有247733人患疫病死亡,在1736年和1737年,传染病的流行又影响了人口的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在大瘟疫发生后的五年内最大。
波美拉尼亚公国
“在这一事例中,居民人数似乎在六十五年内几乎增加了一倍,极其严重的流行病未妨碍人口增加,但在最后一个时期之后的三年(到1759年为止),疾病大为流行,因而出生数减至10229人,而埋葬数则增加到15068人。”
在这种情况下,居民的人数难道不比食物和保持健康所必需的各种设备增加得更快吗?按照这一前提,大部分人不得不过更加艰苦的生活,更多的人将挤住在一间屋子里,这种情况当然不能不是那三年疫病流行的自然原因之一。虽然该国的人口绝对数量并不是很多,这些原因也会产生这种结果。即使在一个人口稀少的国家,如果人口在食物增加和房屋增建以前就增长,则居民必然会在某一程度上因缺乏房屋和生活资料而陷入痛苦境地。假如英格兰的夫妇们在以后的八年或十年间生育的子女比平时多,或者结婚的男女比平时多,而住房的数量依然如旧,则一间小屋就不只是住5、6个人,而是要住7、8个人了,这种情况,加上人们的生活必然会更加艰苦,或许会对平民百姓的健康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布兰登堡的纽马克
“1736-1741年的六年间,传染病的流行阻碍了人口增加。”
马格德堡公国
“在1738年、1740年、1750年、和1751年,疾病异常流行。”
如果读者想获得有关这个问题的更多资料数据,请参阅苏斯米尔希先生编绘的表格。我所做的摘录已经很能说明疾病流行是周期性的(虽然是不规则的)、重复的,而房屋和食物的缺乏似乎很可能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从上列各表看来,对历史悠久的国家来说,这些国家虽然时常流行疾病,但其人口仍增加得相当快。耕作必定在不断改进,因而结婚得到鼓励。人口看来与其说是受到预防性的控制,不如说是受到积极的控制。当人们期望生活资料在国内愈加丰富,抑制人口增加的压力在某一程度上得到消除时,这种动机将持续不断地发生作用,其力量很可能会超过当初促进人口增加的原因所起的作用。或者,说得具体一点,当一国生产的东西不断增加,对劳动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劳动者的生活状况改善到使结婚得到很大鼓励的程度时,也许早婚的习惯在该国人口的增加超过生产物的增加以前会一直延续下去,而发生季节性流行病似乎是其顺理成章的结果。所以,我认为,那些生活资料不断增加,有时足以促使人口增加,但不能满足一切人口需要的国家,会比其人口能够充分适应于其平均产量的那些国家更频繁地遭受周期性流行病的侵袭。
从反面来进行这种观察,或许也是正确的。在一切其他相同条件下,受各种周期性疾病打击的那些国家,在这些周期的间隔期间,其人口的增加或婴儿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数额,常常大于受这种骚扰较少的国家。虽然土耳其和埃及上一世纪的平均人口几乎一成不变,但在周期性的黑死病暂停发作期间,其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比例就必定会大于像法国和英格兰那样的国家。
由此可知,把任何一国在五年或十年间出生数与埋葬数的平均比例,作为衡量其人口实际增长的尺度,似乎是很不合适的。虽然这种比例确实表明了这五年或十年间的人口增加率,但我们不能由此推断二十年以前增加的情况,或者二十年以后将如何增加。普赖斯博士说,瑞典、挪威、俄国和那不勒斯王国的人口增加得相当快;但是,他并没有从户籍登记簿摘录足够长时期的资料来证实这一点。虽然瑞典、挪威和俄国的人口事实上很可能是在增加,但其增加率并不是普赖斯博士摘录的短时期出生数与埋葬数的比例所可以表明的。在到1777年为止的五年间,那不勒斯王国出生数与埋葬数的比例为144:100,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出,这个比例所表示的人口增加率,比该王国一百年间的实际人口增加率要大得多。
肖特博士比较了两个时期英国许多村庄和集镇的户籍登记簿。第一个时期是从伊丽莎白女王到上世纪中叶,第二个时期是从上世纪末期到本世纪中叶。从这种摘录的比较中可以知道,出生数在前一时期以124:100的比例超过埋葬数,而在后一时期则仅以111:100的比例超过埋葬数。普赖斯博士认为,前一时期的户籍登记簿是不足以相信的,但我们认为它所提示的比例或许不是不正确的。至少,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认为,前一时期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幅度会大于后一时期。在任何一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的过程中,在其他相同条件下,用于耕作的肥沃土地前一时期总是多于后一时期。
生产的东西每年增加的比例加大,人口增加的比例相应地也会随之加大。但是,除了使伊丽莎白女王末年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数额大于本世纪中叶的这一重大原因以外,我同时认为,前一时期频繁发生的黑死病的祸害,也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增大这一比例的趋向。如果从发生这种可怕的灾难的间歇时期的统计中选取十年的平均数,或者如果将发生黑死病视为偶发事件而将流行这种疫病年份的情况不算在内,户籍登记簿所显示的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就必然会过高,不能反映人口的实际平均增加情况。在发生严重的黑死病以后的一些年,出生数超过埋葬数的数额或许大于一般年份,特别是如果赖斯博士的观点是有根据的话,则英格兰革命(它在其后的二十二年就发生了)时期的人口就要比现在多。
金先生于1639年说,英格兰全国(伦敦除外)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为115:100。肖特博士认为,本世纪中叶,包括伦敦在内,这一比例为110:100。到1774年为止的五年间,法国的这一比例为117:100。如果这些说法与实际情况大致相同,且在一些特定的时期这一比例未出现很大的变动,则法国和英国的人口就似乎基本适应了本国的平均产量了。结婚所受到的阻碍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恶习、战争、奢侈,大城市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人口减少、住房狭窄和许多贫民食物匮乏,阻止了人口的增加超过生活资料的增加,因而(如果我可以采用一种乍听起来感到奇怪的说法)无须由可怕而富有破坏性的流行病来抑制过剩人口。如果灾难性很大的黑死病在英格兰使200万人丧生,在法国使600万人丧生,则毫无疑问,在这两个国家的居民从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以后,出生数与埋葬数之比会大大超过现在出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