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表面的陆地分为6大块,按面积大小依次为亚欧大陆、非洲大陆、北美大陆、南美大陆、南极大陆和澳大利亚大陆。地球上的大陆及其附近的岛屿组成大洲。地球上共有七大洲,按面积大小依次为亚洲(4400万平方千米)、非洲(3024万平方千米)、北美洲(2422万平方千米)、南美洲(1797万平方千米)、南极洲(1400万平方千米)、欧洲(1016万平方千米)和大洋洲(897万平方千米)。地球上广大的水面被大陆分成彼此相通的四大洋,按面积大小,依次为太平洋(179亿平方千米)、大西洋(9336万平方千米)、印度洋(7491万平方千米)和北冰洋(1310万平方千米)。
山东半岛的港湾
山东半岛位于渤海海峡南端,东面与朝鲜、日本隔海相望,半岛东端的成山角,成为渤海海峡南侧的主要支撑点。半岛北部沿岸,有多处供舰艇驻泊和待机的港湾锚地。其中蓬莱港是庙岛群岛的补给基地。烟台港位于半岛北岸,是我国有名的海港。威海港位于半岛东部,历来为海军军港。威海港外的刘公岛,三面悬崖峭壁,水深流急,它东临碧波万顷的黄海,背靠群山环抱的威海,远远望去,犹如一只威武的雄狮立于威海港之前,两侧的日岛和黄岛,恰似两只幼狮相伴,虎视眈眈地守护着威海港。清光绪年间,北洋水师在岛上修建北洋水师提督衙门,制造局水师公所等,并在岛上修筑多处炮台,使刘公岛成为海上军事重地。在1894年中日甲午海战中,刘公岛上洒满了北洋水师的斑斑血泪。
我国的领海
为了维护我国的领海主权、国家安全和我国的海洋权益,1958年9月4日,我国政府发表了关于领海的声明,初步建立了我国的领海制度。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同时,公布了我国大陆沿海的部分领海基点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点。这样,我国基本上健全了领海法律制度。
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采用直线基线法。基线以内的海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都是我国的内海,基线以内的岛屿,都是我国的内海岛屿,包括金门、马祖等岛屿;基线向外的12海里海域,是我国的领海。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从国内立法上,宣布了我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根据国际法一般原则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可以享有广泛的海洋权益。
我国管辖海域内的权益
第一,内水,等同于我国的陆地领土,我国享有对内水及其海床、底土以及其中所有的自然资源、内水上空的主权;第二,领海,除受无害通过的限制外,领海的法律地位等同于我国的陆地领土,我国享有对领海及其海床、底土以及其中所有的自然资源的主权,以及对领海上空的主权;第三,在毗连区,享有防止和惩治在我国领土或领海内违犯我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的行为的管制权;第四,在专属经济区我国主要享有两方面的权利:一是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以及在专属经济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另一方面是对以下事项的管辖权: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第五,大陆架。为了勘探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我国对大陆架及其海床和底土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以及属于定居种的生物享有专属的主权权利,对大陆架上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享有管辖权。
第六,岛屿。我国的大小岛屿有6500多个,我国对这些岛屿享有主权,不容侵犯,任何国家都不能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任何制度为借口而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
根据《公约》的规定,我国可以颁布必要的法律和规章,建立相应的制度,采取一切有效的行动和措施,切实地行使和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我国管辖海域之外的权利和利益
第一,在公海,我国享有国际海洋法上的各项公海自由,包括: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公海的空间和开发公海中的自然资源,使之为发展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服务。
第二,国际海底区域(简称为“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我国与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一样,共同对“区域”及其资源享有权利。
我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国家,人均占有资源量很少。从长远发展的战略上考虑,为我国在21世纪中叶,赶上中等发达国家提供必要的战略储备,在国际海底和公海,寻求新的资源来源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大洋多金属结核的调查工作,1991年我国正式成为深海采矿先驱投资者之一,已经在太平洋获得了矿区。
第三,在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方面,通过在有关领域的合作,可以促进发展我国的海洋事业。
通过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发展和转让等方面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可以促进我国海洋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当然,在我国行使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在我国管辖的海域内外都应尊重其他国家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公海上,各国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和平利用国际海底区域,以及海上救助、禁止贩运奴隶、合作制止海盗行为等事项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中国是位于欧亚大陆东端、太平洋西岸的文明古国。从中国的海洋地理环境看,东部和南部海洋均属于太平洋西岸的陆缘海。从北到南,分别为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总面积约4727万平方千米。渤海是个半封闭海湾,面积约77万平方千米,为我国内海。黄海、东海、南海濒临中南半岛、日本群岛、琉球群岛、中国的台湾岛、菲律宾群岛、印度尼西亚群岛与太平洋所分隔。这3个海相连,面积约为465万平方千米。国际地理学界称这一海域为中国海。我国大陆海岸线18000多千米,海岸外分布6500多个大小岛屿。其中10平方千米以上海湾有150个,深水岸线约400千米。岛屿海岸线约为14000千米。
我国5大海区的分界线
渤海与黄海分界线:以辽东半岛南端的老铁山西角至山东半岛北端的蓬莱角连线为界,西为渤海,东为黄海。
黄海与东海分界线:以长江口北岸的北角至韩国济州岛西南角的连线为界,北为黄海,南为东海。
东海与南海分界线:以福建、广东两省大陆海岸交界处,至台湾岛南端猫鼻头连线为界,北为东海,南为南海。
台东海区界线:北连东海,与日本琉球群岛西南部相临;南至巴士海峡,沟通南海;东与太平洋毗邻。
我国的海岸带地理环境
我国的海岸带地理环境优良,整个海岸带处在北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气候中,绝大部分属于终年不冻的暖水海洋。从我国内陆流入海洋的江河达千余条,河流长度大于50千米的有150余条。其中特大河径流注入海的有长江、黄河、珠江、辽河、鸭绿江、海河等。这些江河给沿岸海域送去了丰富的淡水、泥沙和营养物质,其入海口处形成大面积的河口三角洲和深厚的海底沉积。最着名的有地处我国东部的黄淮平原、长江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平原、下辽河平原等,这些都是秦汉以来历经千余年时间淤积而形成的陆地。总面积在1400万公顷。
我国矿产资源的开发
我国就矿产资源总量来说,是世界上6个资源大国之一。但对于含量最高、也是最具有经济价值的4种金属镍、钴、铜、锰来说,我国陆地储量却不丰富,分别占世界储量的37%、286%、286%和14%,人均占有量更低。我国的海洋调查船“向阳红5号”、“海洋4”号、“大洋1”号、“向阳红16”号、“向阳红9”号等先后在太平洋赤道水域、中太平洋海盆和东太平洋海盆进行了数十个航次的科学考察,调查面积达200万平方千米,采用地质取样、海底照相、多频探测、单道地震测量、重力测量、磁力测量、CTD测量等方法,在北纬7°~13°,西经138°~157°的范围内圈出了有足够的商业价值的30万平方千米的申请区。其中15万平方千米的区域作为国际海底管理局的保留区,另15万平方千米的区域为我国的开辟区。我国在取得了这个开辟区之后,在我国海洋开发史上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湾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