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嗤~”
锋利的刀尖,夺目的鲜血,侩子手在切完二头肌以后,已经满头大汗,也来不及擦身上的汗,只是叉着腰,咧着嘴,大大的喘着气,开始换刀。
刘瑾还是那副样子,奄奄一息,整个头颅搭了下来,不过却可以从他搭着的头颅下,看到微微扬起的嘴角,凌杰看到这里,心里抽了一下,这老家伙不怕死?
紧接着,是三刀、四刀、五刀、六刀、七刀,做完这些,侩子手抬头看着上空,夕阳虽然逐渐失去了耀眼的光芒,但是那片红霞,却把整个天空染得血海一样。
此时人群耸动,下面的老百姓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这个时候侩子手停了下来,用手臂擦拭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合着血液,侩子手整个脸颊上已经染上了不少血污,不过现在不是打理的时候,因为要进行最后一项枭首。
枭首,枭为一种凶恶会吃人的鸟,吃人只留下头颅,而这里凌迟中的枭首,意思就是割下人头,挂在木桩上,示众的意思。
“嘿嘿~”奄奄一息的刘瑾把头抬了起来,看了一眼侩子手,在看了看底下的老百姓,嘴角牵动,诡异一笑,好像并不惧怕枭首。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了,凌杰分身挠了挠头,还是在继续看看吧。
天色早已黑尽,此时已是亥时,大家把刘瑾的肉分去以后,在闹了一会就各自回家了。所以刑场上,就只剩下打扫清洁的莎莎。
莎莎年约十来岁,皮肤生的雪白,倒是一副小美人胚子,只是家里太穷了,母亲也卧病在床,所以才会接下,打扫刑场的工作。只是这工作比较晦气,经常会接触血啊、人骨、眼睛、反正身体上各个器官都会看到,不过小姑娘早已经习惯了,所以对于这些倒也不会大惊小怪。
夜静悄悄的,除了几声打更声咚咚作响以后,菜市口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莎莎胆子平时倒是大,只是看着箩筐里面刘瑾的人头,心里就是咯噔一下。
人头实在的太诡异了!
莎莎从来没有见过,杀头以后,谁的人头还保持着笑容的,莎莎不想去看人头,但是无奈自己的工作就必须去接触,因为莎莎要在明天天明之前,把刘瑾的人头挂在城门上。
残风卷着落叶,街道一片清寂,偶尔听到“呜呜呜”刺耳的风声,贯穿于耳,今晚是个好日子,因为大太监被凌迟了,所以守城门的士兵都无一人,莎莎提着刘瑾的人头,蹑手蹑脚的来到城楼上,找到挂人头的钉子,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人头挂了上去,不过莎莎此时已经满头大汗。
“啊~”
一阵凄厉的叫声响起,凌杰分身亲眼看见,刘瑾的人头咬在莎莎的脖子上,顿时脖子处血流成注,一缕一缕的鲜红染红了衣裳,染红了下巴……
凌杰分身看到这里,只是干着急,毕竟这段影像是老早就发生过的了,只是如今在看见,还是气愤不已,而这个时候,从城楼上走出一个道人,刘瑾人头说道:“想要复活有何难,五百年之后,就是你重生之日。”
----感谢莎莎提供的名字。
书城已经同步鬼外婆了,也劳烦大家看了小说,给我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