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话语权:美国是怎样取得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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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为什么新闻部和评论部不可以在同层?(2)

而在NBC,则有着著名的FAB(即Fairness,公正;Accuracy,准确;Balance,均衡)制度,以其麾下的KNSD电视台为例,该台对周一到周五的全部新闻节目实施监控。每条节目都要经过一个FAB小组审查,小组由4人组成,包括一名出镜人员、一名管理人员、一名摄像师或剪接师、一名通常由副制片人或撰稿人担任的“不管部”代表,但不包括制片人。小组既监控微观问题,也监控宏观问题。

罗得岛州普罗维登斯的WJAR电视台则更进一步,不仅请来做过记者的律师为监察员,还请来一位社会人员做监察员,专门听取和搜集观众的意见。

由于许多新闻事件都会牵扯到法律问题,稍有不慎就会给媒体带来重大损失,为此,许多媒体都在编辑流程中加入了法律“看门人”的角色。

以美国广播公司(ABC)为例,该公司每次播出的新闻最终审稿播出权的不是编辑,而是公司的一位分管此业务的副总裁。他实际上是个律师,对新闻业务不太在行,但他是法律专家。把关的时候,他不关注稿子的内容,也不看写作的水平高低,更不在乎它在社会上的影响,他只审查三条:一是新闻来源、出处;二是核实新闻是否真实可靠;三是此稿会不会引起任何官司,仅此而已。

而在NBC,则有一套双重审查制度,要求所有节目都必须通过法律和新闻标准两道审查,法律方面的检查与管理人员对采编技巧的检查相互配合进行。

如今,对许多媒体的新闻部主管来说,一个重要的责任就是要了解什么时候应该征询法律意见,懂得何时应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