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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生态环境论

张觉民*

随着人类社会进程的不断推进,全球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不仅已引起各个国家的广泛关注与重视,而且,人们在对人类社会文明进程的重新审视和批判中,开始矫正与大自然的关系,重新认识对自然万物的道德关照与人类命运、人类精神家园的终极关怀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基于这一背景下展开的。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摸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专家和文化部门的努力下,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在整个保护过程中,目前作为庞大的遗产保护工作更多地聚焦在遗产的收集、收藏等“碎片式”保护上,特别是面对眼下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还来不及从其生存状态出发予以特别的历史关注。本文即由此出发,从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民间艺术生态环境的现状、发展、保护等诸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讨论提出自己的一些浅显的看法。

一、生态环境的概念界定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包涵社会生态和文化生态。社会生态即人类现存的法学意义上的外在制度系统;而文化生态则是人类生态的精神依据,它包括人文传统及其对传统的加入共时性创造意识。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社会生态受文化生态的意识制约,进而影响并改变自然生态。本文中所指的“原生态”就是特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生存的社会生态和文化生态,是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的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的整体。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因此,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就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正确理解和把握好生态环境这个概念,认识其包涵的内容及其相互间关系,不仅仅是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做出的一种理解,而且是影响人类生存的内在意识,即人类审视自然的精神性态度。人类不改变自己的社会生态观与文化生态观,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保持。因而,该理念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得以保护、发展的基石,也是当今文化实践的理性认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承生活文化,包括了一个国家人民生活技艺、口承语言艺术、文化教育心理模式等在内的庞大内容,它依托一定的社区(族群)、一定的生活样式、一定的生态环境支撑,并衍生出丰富的无形文化遗产,如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蒙古长调、昆曲艺术、古琴艺术等。就浙江而言,作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全国试点省份,其在政府主导、专家参与下,文化部门和基层群众进行了广泛的田野普查、抢救、整理,申报了诸如衢州西安高腔、淳安三脚戏、绍兴平湖调、舟山跳蚤会、海宁皮影戏、硖石灯彩等一批精湛奇绝、艺冠东方的浙江民间艺术瑰宝。源于历史传承、源于自然造化、源于民俗民风的这些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写就了灿烂的文化发展史,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民族的智慧和情感。同时,人们也开始发觉,保护这些民族文化就是保护民族的文化记忆,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然而,我们在欣喜这些民族文化陆续被收录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之时,更多的焦虑便是当下这些“瑰宝”的生存状态所面临的问题。

1.理论研究滞后。近几年来,虽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对民族民间艺术的抢救保护工程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但由于这项工程从一开始就是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名义启动的,在与国际接轨中,沿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名称,使得广大基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特征不甚了解,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缺乏理论上的指引,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偏离、手段单一,没有有效的操作规则加以规范与约束。例如,对于古村落的保护,是连同其原住民的生活状态加以整体保护,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只单纯地保护其民宅等问题上,各个地方做法不一,各有利弊得失。

2.现代化进程冲击。一直以来,我们的民族文化始终经受着来自两个方面的冲击,一是西方文化的渗透导致年轻一代热衷于洋节日、洋习俗,忽视或根本不了解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传统节日;二是现代化进程严重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例如,嘉兴地区的灶画,其民间艺术是依附在乡村民众日常生活用的灶头上的。灶头是农家用来做饭、烧菜的,百姓为了祈求各类美好愿望,家家户户由民间灶画师用颜料在灶头的各个部位画“八仙过海”、“鲤鱼跳龙门”等图案,写上“福”、“人寿年丰”等字样。由于灶头的存在,每逢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民间都要进行传统的祭灶活动,逢年过节制作各类糖糕、米团等在灶头上蒸煮。一座灶头传承了千百年来丰富的江南民俗传统,也培育了一代又一代民间灶画艺人,成为秀洲农民画创作的艺术土壤。然而,在现代化、城市化、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嘉兴民间灶头画这一蕴含民族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20世纪90年代旧城改造、21世纪初城市化建设及眼下的“新农村运动”而逐渐走向消亡。据嘉兴市秀洲区建设局提供的资料:2004年以来,嘉兴市秀洲区5个镇的9个村因城镇化建设、经济开发、建农民新村等需要,有1537户农民住房进行了拆迁,集中迁居于建起的10处农民新村,在新农村,代替土灶头的是现代化的煤气灶、电磁炉,灶画也就失去了其寄存的载体。

3.保护方式不科学。文化遗产的一大特点就是品种或类型不是单一独立,而是混同一体。原本是一个整体性的文化结构共生互长。但在实际保护的操作中,有些地方缺乏文化整体性的理念,人为地把它撕裂开来,单独将其中一部分作为一种类型的文化遗产保护,形式上实现了保护,实际上破坏了文化固有的整体风貌和价值,使该非物质文化遗产支离破碎。譬如,在抢救中,人们着眼于遗产的收集、收藏,将它放在博物馆,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脱离其生存的生活土壤,割裂其生于斯长于斯的生态环境,这样保护的仅仅是一些民间文化遗产的碎片。

4.旅游开发过度。在一些民俗旅游点,为了实现所谓的整齐划一,迁移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原住居民,留下了民居,留下了道路,开发了旅游饭店和商业网点,卖一些不伦不类的旅游纪念品。这里没有了民俗,只剩下了商品,没有了民俗文化气息,只有商业味道。也有的地方,为了招徕顾客,一日数场民俗展示、民间歌舞表演,但实际上这些表演往往是“做秀”,离真正的民间生活渐行渐远,更谈不上原生态的民俗展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保护

经过多年的宣传,人们大多已经知道,任何一种动植物都是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才能长期生存,所以要保护动植物,首先要保护它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可是,现实是人们往往忽视任何一种持久的文化现象背后特殊的“生态环境”。

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正处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中,作为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系统工程,它的全面开启必将给广大农村带来复杂、深远的变化,但笔者担忧它同时将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新一轮生态环境的破坏。我国农村历史悠久,民族民间文化多种多样,由于自然条件不同,文化板块也不同,广大乡村至今保持着极其丰富的历史记忆以及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但这些文化遗产都是非常脆弱的,村镇的城市化、农村生活方式和农民身份的改变都对它的存在与发展产生极大的冲击。因而,要唤起文化自觉,捍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

1.尊重“原生态”。这里所说的“原生态”特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处的历史生存环境。1992年,联合国地球高峰会议一致支持“保护生态,永续发展”的理念,通过《联合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作为全球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永续发展的行动方案,并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按该定义,发展应是一种可持续性发展,其不但要保障文化生态、社区居民物质的和精神的现时需要,包括生产、生活的外在有效需求以及文化、教育的内在发展需求,而且还要保证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稀有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培育、开发新资源,为后人的持续利用、发展提供有意义的保障。与此相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只是孤立的抢救,还需构筑一个和谐的文化生态环境,着重保护不可再生资源,着力维护其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否则保护下来的艺术瑰宝也会因缺失大氛围而渐渐枯萎凋零。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集中地反映了我们先辈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态度,对今人而言,不仅具有历史教育意义,也是丰富生活内涵的资源,所以世界各国莫不重视本国文化资源的保存,让其原生态地存活于民间。这是因为作为文化艺术遗产,人们更看重它们背后的价值体系、认识体系和情感体系,如尊天敬祖、伦理序位、同忧共乐、移风易俗等的传统文化因素。这种珍贵的文化艺术遗产必须靠世世代代积累的结果才能够汇聚形成,遗产的价值表现为独一无二,没有替代性。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存人类自己深刻的历史与文化的记忆,我们由此不仅关心既存的东西,也逐渐体会到新世界毕竟不是短暂的岁月可以缔造的。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要坚持一个基本点,那就是文化艺术遗产应原状地、动态地保护和保存在其所属的乡村和环境中,人们可以在房前屋后观过程———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可移动实物、传统风俗等一系列文化因素具有的特定价值和意义。

2.坚持“生活相”。所谓“生活相”,就是生活的样子或样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上有其特殊性,但是就其本身而言,它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种生存于生活中,不脱离生活的“生活文化”。一位名叫郭德纲的相声演员因把相声重新归到本源意义上的艺术形态而获得叫好;民间歌手阿宝将陕北民歌亮喉央视,博得了一片掌声的原因是人们从阿宝那里获得了一种原汁原味的乡土气息。再如人们常见的民间剪纸、年画、泥塑等,本是乡间民众装点气氛、美化生活的,它们是在与现实生活的实践功能紧密相连下萌生发展的,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民间灶画本身是我们生活的特殊样式,搬入新村后,民众原本一日三餐不离的灶头,改用现代煤气灶具,就失去了原本的生活样式。没了灶头,民间灶画就自然消亡;没了灶头,就没了祭灶等民风习俗的传承。

相对于物质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基因,很可能因某些艺人的逝去而随之消失。说到底,这种活态文化,必须靠活态传承才会得以发扬光大。因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只有恢复其生存意义上的“生活相”,它们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3.形成“传承场”。任何一种文化形态一定存活在某个特殊的空间。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传承场,这也是文化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基础。“场”是指平坦的空地,或者是许多人因事聚集的地方。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一个空间的含义,但是,场一旦进入到文化领域,所体现出来的属性就不那么简单了。这主要表现在文化的传承场是由点、线、面所组成的物理空间,是自然空间,这个自然空间一旦成为文化的传承场,它就由无意味的空间变为有意味的空间,无感情的空间变为有感情的空间,甚至是神圣的空间。这个空间具有一些特殊的性质,具有文化的输出和输入功能,具有不同文化相互作用的功能,具有接受与传承的功能,具有创新的功能等等。浙江浦江的板凳龙、嘉兴地区的网船会,由于保持了民间原生态的乡间闹元宵和水上祭祈活动,使得这一民俗活动和文化现象持续发展,经久不衰。

综上所述,在人类文明史上,文化的发展是一个不断传承和不断创新的历程,但它需要一个整体的生态环境,需要一个传承和发展的土壤。这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要兼顾文化遗产生活场的整个空间,兼顾生态环境各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世态”代代相续的生活样式。要让保护对象在传统生活文化根基上原真性或原生性地沿袭传承,只有保护其原生态,恢复其生存的“生活场”,它们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

今天我们对遗产的态度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对遗产的保护能力和效果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这也是我们品质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尺度。遗产可以是一张“牌”,一张“名片”,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打这张“牌”、申报这张“名片”。我们也看到,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民众的遗产保护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我们更应该认识到,遗产原本是一种继承关系,不能靠突击式、短时段的群众运动,不能刻意为了“业绩工程”而使遗产沦为急功近利的符号、工具或资源,我们希望做到对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双赢”。但我们必须明白,要做到“双赢”任务很艰巨,但必须做到,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对自己,对子孙后代,对全人类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