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隐性权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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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地方政协官员“落马”探源

杜绝“官员搞腐败,政协挨板子”的现象,关键是要激活政协的职能,健全和完善政协官员选拔机制,让政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009年12月17日下午,政协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决定免去孙淑义山东省政协主席职务,并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

新华社当日发布的消息中,并未披露孙淑义被免职的具体原因。随后,记者登录山东省政协官方网站发现,涉及孙淑义的相关信息已被关闭。1945年11月出生的孙淑义,如果按正部级干部工作到65岁才退休的原则,还有一年时间;按政协一届5年的规定,也还有三年任期。

多种迹象表明,孙淑义被免职,不排除是组织对“问题官员”所采取的常规措施。孙淑义成为新中国建国以来山东省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也成为2009年内第三个落马的省政协主席。

此前,2009年4月,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同月被免职并撤销其委员资格;11月,原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被免去贵州省政协主席职务并撤销委员资格。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协官员因腐败落马,被视为政坛的一道新景观。

在一般人看来,我国地方政协就是一个清谈机构,任职官员又多为接近退休的官员,与书记、省长、市长、县长相比,政协官员拥有的公权力和资源甚微。但是,为何还见那么多政协官员因腐败落马呢?

在政协岗位上“落马”

在地方党政机关“四大领导班子”中,政协排名第四,不被人作为权力中心,政协主席也并非权力核心人物。政协给人的印象是参政议政机构,具体工作就是在一年一度的例会上“建言献策”。

但记者调查发现,就是这样的一个机构,近年来落马的地方政协官员人数却日趋上升,职务也越来越高,政协官员似乎成为了一种“高危职业”。

据不完全统计,以往落马的省级政协官员,除陈绍基、黄瑶、孙淑义外,还有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原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原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原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刘维明等。

在各地市县级别的政协官员中,也不乏出现震惊全国的腐败案例。比如原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副主席李铁成,在任靖宇县委书记时大肆批发“官帽”被判15年;原湖南省常德市政协主席彭晋镛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等。

“政协作为权力监督机构,却不断有官员腐败落马,不但给政协声誉造成巨大损害,也会给公众加剧一种‘无官不贪’的错觉,影响公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张鸣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从反腐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多数属于东窗事发

“根据以往发生的案件分析,政协官员落马多数属于东窗事发,真正导致他们下台的,大多与其主政政协期间无关,而是在之前领导岗位上的违法乱纪行为。”张鸣认为。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大多受访者持有张鸣这样的观点。而这种观点的形成,来源于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

据有关资料显示,黄瑶被揭染指扶贫项目,是与其十年前曾任贵州黔西南州委书记有关;韩桂芝是担任黑龙江省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副书记时大肆卖官而获罪;王昭耀是在担任安徽省省委常委、副省长位置上成为巨贪;庞家钰是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市长、市委书记位置上涉贪获刑。

据了解,这些因腐败而落马的省级政协官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在到政协任职前,大多曾任省(市)委副书记、副省长,而各地区市县落马的政协官员,获罪前也是一些权力部门或地方一把手。

这些官员到政协任职前不但权倾一方,而且大多长期处于不受实质性监督的失控状态。有个别官员转任政协后,甚至还不离原位或仍兼低一级的实权职务,使自己余威犹存,继续搞腐败。在这样有腐败“惯性”的政协官员中,宋平顺可谓典型,其官升到正省级,还把住副省级政法委书记、厅局级公安局长、市委副书记的职务紧抓不放。虽然名为天津市政协主席,但实是天津市政法系统的“大哥大”。

“大多数政协官员在之前显赫的岗位上犯事,却在政协任职后才被查处,与政协官员身份相关联的政协,不应为此负责。”张鸣表示,“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就是有关部门已发现官员有腐败迹象,但为了排除干扰调查的各种因素,才把其转任政协岗位当作一种权宜之计。”

政协北京十届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广宇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很多官员大权在握时,因为人脉关系很深,监察部门一般不敢查,也没法查。这些官员到政协任职后,其拥有的权力小了。随着问题的相继暴露,这时再调查,自然就容易得多了。”

多种信息显示,这些官员大权在握时,尽管已经劣迹斑斑,并被屡次举报,可他们凭借自身权力关系网,不但能摆平上下左右的关系,而且还能在保住官位的同时又在政协新岗位上获得升迁,能量总是超乎常人想象。

不该成为腐败官员“藏身之地”

不可否认,目前公众对有些地方政协官员颇有微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类政协官员非但不能反映民意民声,高质量地参政议政,推进社会民主进程,还搞腐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据记者调查了解,地方政协官员频繁落马,与近年来有些地方在政协官员选拔任用工作中降低标准有关——有些因年龄、政绩、口碑等原因,不能继续留任或提拔到党委、政府任职的官员,往往会被安排到政协岗位上。

多位受访的地方组织部门工作人员也坦言,目前不少地方对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认识并不到位,政协往往被认为是一个“无权、无为、无用”的“陪衬”机构。“随着官员退休的制度化,近年有大批官员退居‘二线’,如果不重视政协工作,就很容易把政协变成官员安置场所。如果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格,会导致一些官员被‘带病提拔’,使政协沦为腐败官员的藏身之地。”北京市委组织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年轻干部认为。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有些地方把政协职位当作一种荣誉或奖品随意乱送,在降低了政协成员基本标准的同时,也降低了参政议政质量。更严重的是,也给了一些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有些地方的企业家或富人,只要做了一点公益事业,在社会上博得一些名声,通过一些关系就可进入政协当政协委员。”曾广宇告诉记者,“如果运作得好的话,有些还可直接成为地方政协常委。”

“一些地方政协官员落马人数急增,其中还与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和地方黑恶势力作祟有关。”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地方为了经济增长,热衷从政治上拉拢利税大户,以至一些道德低下、富而不仁的私营企业主或富商老板混入政协成为委员,甚至政协常委,而这些头衔,又为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提供了保护伞。”

据报道,在重庆“打黑风暴”中,不少黑帮人物就在政协任职。比如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黎强,有一个显赫的头衔——巴南区政协常委;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天伦,任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协委员;重庆市华厦建筑公司总经理贺伦江,任渝北区政协委员。

选任政协干部要风清气正

多位受访专家都认为,政协不仅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而且还是公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的政治舞台。因此,要像把好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一样,把好政协“入口关”,这应当引起自下而上的高度重视。

“要加大整个社会查办案件的力度,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旦发现官员搞腐败,不管在哪个职位,不管职务多高,功劳有多大,都要排除一切阻力,坚决查处,不能让问题官员‘边腐边迁’转任到政协岗位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尹韵公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

中央一向重视官员选拔的“入口关”。2009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指出,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要加大对政协官员的反腐倡廉力度,也很有必要把反腐重心继续前移。”针对地方政协官员纷纷落马的现象,曾广宇强调了自己的看法。

“应在党政领导干部转任政协官员前加强审计,进行严格的离任审查,不把有问题的干部提拔或转任到政协岗位上去。”曾广宇建议,“审查的内容除经济审查外,要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进行民主测评等,包括述职、群众鉴定和公示,整个过程重点考察干部的德能勤廉;建议采用无记名方式,这样更容易得出客观、真实的结果。”

“关键是要激活地方政协的职能,避免政协成为一个闲衙门。”张鸣认为,“这种制度性的设计,必须对官员的素质有严格要求,不能随便安排一个现任官员就进政协任职,更不能把政协当作安排官员半退休的一个台阶。既然有政协这个机构,就应赋予其相应职能,让其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作为政协自身,平时要加强对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中国政法大学杨帆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既要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充分酝酿,把那些有民主思想、有参政议政能力、高素质的人士选配进政协,也要对那些不合格的委员或政协领导干部建立明晰的考核退出机制。”

“具有公共传播责任的媒体,在对地方政协官员腐败案件的报道上,应更加严谨,力求表达更加准确,更加客观公正。”齐善鸿认为,“如果有政协的官员案发,应在报道上标明犯案时所任职务,媒体的报道不应为了噱头而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