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杭州西湖治理史研究
14853700000020

第20章 清代对西湖的历次整治(1)

明末清初之际,由于多年战乱,西湖又长期失修,淤泥菰葑,充塞弥漫湖中,三堤六桥及诸名胜,倾圮相望。湖面又相继被地方豪民侵占,“水面各插水闸以渔利甚,或巧为官佃之帖,以相欺瞒。塍岸既多,河流渐涸”。地方官吏对西湖被侵占的情形毫无对策,清初虽曾立西湖禁约,“凡豪民占为私产者勒令还官”,但一纸空文抵不住豪民的侵占之风。西湖湖面被陆续蚕食缩小,面积由原来的“周回三十里”缩小到22里,里外湖面原一共有11315亩,但其中有3125亩属于淤浅硬沙葑滩者,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

在水利方面,从明末以来,由于年久失修,各河水闸多有废坏,导致河中的泥沙沉积。而西湖自身的水源也由于湖面的缩小,山与湖之间日益远隔,使西湖不能得到足够的水源补充。原先从宋代开始,杭州城内的中河、小河等河水全仰西湖水的补充,以供水上交通。由于西湖淤塞,导致河内缺水,影响了城内商货的流通,“上河淤浅,东河壅塞,则水无容纳,西湖之流不能停蓄。源流既损,而湖利遂微”。在吴农祥的《西湖水利续考》中,对当时的弊状描绘得更为详尽:“西湖之水利久置不讲,而上中下三河受西湖置水,从涌金水陆二门奔注者,陆则流福一沟,沙土填塞,无从引湖以达城。于是旱则运司一河,龟坼瓢裂,浸成平地。一雨则吴山诸岭之水,呀呷澎濞,滉溟漭,下至民居,上至官署,皆悬灶而炊,束版以渡,为公私所病。水则抵藩署穴臬狱者,残流哽咽,仅危一线,以会于清湖等闸。水弱不能胜舟,泥壅不能载物,于是南则经千胜等庙,逆流而出凤山水门;北则经度生桥,顺流而出武林水门者,处处为瓦砾民居所占。”

不过虽然西湖在清初还是一片凋敝景象,但从康熙朝始,就有了较大的改观。康熙皇帝从二十年(1681)以后,曾多次南巡,其中从二十八年(1689)至四十六年(1707),曾五次到过杭州;后来乾隆皇帝南巡时又曾六次到过杭州。二帝每次临幸杭州之时,都筑行宫于孤山以及城内,颁赏寺院,流连歌咏,恢复十景,碑题勒石。因此杭州的地方官对西湖都能加意治理,不敢疏漏,并且还疏涌金门以通御舟,以备临幸,“无敢废弛者”。因此清代从康熙到乾隆时期,可谓西湖的再盛期。

一、康熙雍正年间的整治

事实上,早在顺治十一年(1654)六月,朝廷已诏令各地总督、巡抚都要责成地方官修筑堤防,以时蓄泄,以利农事。于是浙江布政使张儒秀乃重立西湖禁约,勒令占湖为私产者将湖面归还官府,并捐俸银去除了西湖葑草八十余亩,使西湖景象开始有了好转。

由于西湖被侵占的情况十分严重,因此康熙三年(1664)特意丈量西湖被占作田荡之湖址,登记入册,绘入鱼鳞图册。经过丈量,发现这些田地总计达442亩,每年征银20两7钱,征粮米15石5斗。其中田埂内种植桑柏树一万九千多株,并田荡内栽荷蓄鱼等项每年收入银344两。

康熙二十四年(1685),浙江巡抚赵士麟集工开浚西湖。同时又开始修复城河,以白银二万余两、民夫二十余万工,修复了中河河道。起自涌金水门,历洗马桥、烈帝庙,北循武林门,南抵正阳门,又南抵南新关,凡二十五里。此后,康熙四十六年、四十七年又再次做过疏浚。

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圣祖康熙皇帝首次南巡至杭州,驻跸西湖,御制诗序,并赋诗要求杭州的地方官应效仿北宋时期的苏轼,开浚西湖,溉田利民,谆谆以开湖溉田、筑堤潴水为务。其后康熙帝几次巡幸杭州,浙江的地方官员都事先对西湖进行疏浚和整治,并疏涌金门城河,以达御舫。

雍正年间,西湖面积尚有7.54平方公里,但其中有葑滩二十多公顷,经过大规模的疏浚后,面积广及杨公堤以西至洪春桥、茅家埠、乌龟潭、赤山埠一带。

雍正二年(1724),清世宗雍正帝鉴于地方水利关系民生,最为紧要,决定兴修东南地区的水利,敕令工部会同浙江督抚对西湖疏浚问题进行勘察。当时杭州西湖又逐渐壅塞,废上塘千亩良田的灌溉,于是诏令浙江的地方官吏筹划开浚事宜。

当年六月,闽浙总督觉罗满保、浙江巡抚黄叔琳组织人员对西湖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发现当时西湖的状况是,“里湖自孤山路迤西,向为有力者占种菱荷,渐次沮沼十之二三焉;外湖自柳洲迤南过湖心亭寺,纵横十余里,葑老根深,云横阵布,奸民将觊为稻畦十之七八焉……若赤山埠、金沙港诸处,自明杨公孟瑛开浚后,侵为田庐冢墓者,年几湮塞……”湖面被占为田荡的情况非常严重。经过仔细丈量后,发现原先西湖方圆三十余里的范围,实际只剩下了22里4分,合计里外湖面11315亩,淤浅沙滩3125亩,已丧失旧址的四分之一。少去的湖面都是被占用为田的,且官府对这些田地已经起课征税了。其中的442亩被占为田荡,并已于康熙三年绘入鱼鳞图册,照额征收赋税。另外,未经丈入鱼鳞图册的田地还有218亩,如果较额征之数,每年亦可收银十余两、米七余石。其田埂内种植的桑、柏等树有8477株,并在荡内栽荷、养鱼等项,若这些田地加以征税或收租的话,每年约可收租息银123两。

觉罗满保、黄叔琳等人经过权衡比较后,认为这些田地“为官民利益甚微,而所损于三县民田者,实不止于巨万”。于是,他们向皇帝上奏,提出要疏浚西湖,还田于湖。其具体方案是:将从前百姓侵占的442亩田荡,依照西湖旧址清理,还原为西湖水面,同时豁除这些田荡原先应征的粮米税额;对3125亩淤浅沙滩进行疏挖改造,恢复湖水的深度和洁净,使之畅流无阻;挑浚出来的淤泥和葑草用小船搬运,用来加阔和加高西湖几条旧堤坍损的地方,并在堤边钉桩编竹,防止淤泥坍入湖中;在里湖各桥建立闸门,根据需要启闭,不使沙土再流入湖内。疏浚采用的次序是:先里湖后外湖,先硬土后葑滩。此外,觉罗满保、黄叔琳等人鉴于上、下塘河是引西湖水灌溉的主要通道,还要求在此次整治西湖时也将城河一并疏浚,其经费也纳入其中。

很快地,就在同年七月,清廷就同意了觉罗满保和黄叔琳的意见,令浙江驿盐道副使王钧负责实施这一工程。工程估算需银42742两,王钧自愿照数捐出所需银两,以实施疏浚工作。为了保证疏浚工程的费用,以防银两不足,还特地同意浙江地方官府动用海塘捐监的银两。于是,浙江官府成立了疏浚西湖的组织,召集了上万名民工,开始再一次治理西湖,“畚锸云集,晴霁而作,霖潦而止;葑者薙之,浅者疏之”。工程始自雍正二年十一月初十日,结束于雍正四年十月二十日,前后近两年,达到“凡阔以丈计者若干,深以尺计者若干”的效果。除老佃、新佃内没有妨碍源流以及安土难迁的部分,如赤山埠、金沙港一带被民间侵占已久的地块没有开浚外,其余湖面各处阻塞源流的徐荡、河头、小南湖等处,都进行了浚治清理,总计共有八十五亩多地挑浚完竣,基本恢复了“湖面澄泓,练如镜如”的旧观。

湖中三堤由于湖水长年的侵啮,基址日削,于是用湖泥增培苏堤、白堤和杨公堤。苏堤增高为三尺,又加宽了一尺,堤岸补植花木,奠定了今天西湖的规模。白堤加宽丈余,加高了二尺,堤面铺上沙石,将二堤修复完好,同时按照传统,再补种上桃柳、芙蓉等。杨公堤虽也有增高增阔,但由于这一带游客稀少,因此不再栽种花木。

在疏浚西湖之余,又对城内诸河中与西湖湖流相交的中河和西小河进行了浚治,以便于舟楫往来。另外,还疏浚了盐运的专用水道东河。

经过这次整治,西湖湖面澄泓如镜,湖水澄碧见底,山影尽可照人,群峰粼粼倒影在下,游船、渔舟、莼艇可以恣意在湖面上划行。里湖各桥,建闸启闭,不使浮土再入湖内。杭州城中即使大旱也不怕缺水了。

近人秋雁在《武林纪游》中赞道:“西湖水利,自白乐天以后,二百年而得苏东坡,又四百年而得杨温甫,后二百年复有雍正朝之修治。若西湖非人工之浚掘,必受天然淘汰久矣。”

这次疏浚西湖和城内诸河,前后历时两年,原估算用银42742两,实际耗银37700两。余下的五千银两,在稍后李卫治理西湖的时候买田作今后芟除葑草的资金,使西湖后续的治理有资金的保证。事后,著名的文学家,杭人厉鹗代王钧拟写了《开浚西湖碑记》,记载了这次大规模疏浚的情况。

李卫(1686—1738),字又玠,江苏铜山人,康熙末年捐资为员外郎,掌管官民的捐纳事宜。他为人公正刚直,嫉恶如仇,不畏权贵。雍正三年(1725)出任浙江巡抚,次年兼理两浙盐政,五年加授浙江总督管巡抚事,雍正十年离浙,改任直隶总督。

在李卫出任浙江巡抚前,闽浙总督觉罗满保和浙江巡抚黄叔琳对西湖的疏浚工程刚刚结束。但这次整治工作并不彻底,留下了很多不足之处,如赤山埠、金沙港等处,自明代杨孟瑛开浚后百姓侵为田庐、冢墓的,因湮壅年久,怕引起公私不便,暂时没有进行整治。而且就在这次治理过之后,为时稍久,“又有为小民占作田荡,并淤滩者二里有奇”。李卫上任后,认为“西湖冠两浙之区,行水资万年之利,运盐漕、便舟楫、资灌溉,不止以明丽花月称也”,遂继续从事这一前任未竟的事业。

雍正四年(1726),李卫和王钧一起,又开始组织人员对西湖进行深挖,尽量扩大西湖的蓄水量,其中里湖和外湖共三千多亩淤浅处比过去挖深了四至五尺,有的更深达五六尺;又将百姓所占田荡照西湖旧址清理;对湖堤各处坍塌的地方,也像此前的治理一样,将所挑沙草堆积在上面,加以修补。次年三月,清廷同意浙江将前次疏浚西湖所余的五千两白银置买田地,交给地方官管理,将每年所收花息作为日后西湖疏浚的费用。这一次大规模的修缮,使“(西湖)上、下两塘支河港、堰埭、桥梁,凡湖流所届远近处所,靡不修举坚固,疏浚深通”。

雍正五年,李卫又奏请开浚西湖上游水道,在金沙港、赤山埠、丁家山、茅家埠等处筑石闸各一座,用以泄水阻沙。又因为金沙港受天竺、灵隐诸山之水,来源最大,石走沙行,非一闸所能堵御,故在雍正七年又在原有的闸内增建了滚坝(筑于田畔阻水引流的堤坝)一座,以资蓄泄,并专设两名坝夫进行日常管理,规制非常周备。为了今后维持日后的治理,他“又奏置海宁田千顷,以供岁修之费”。

雍正九年(1731),因为金沙港中滩沙堆积,逐渐涨成平陆,李卫又决定疏浚金沙港,组织民工挖沙筑堤,自苏堤东浦桥至金沙港修筑了一条广三丈余,全长六十三丈的长堤,名为金沙堤。这条堤一头通六桥路,一头与苏堤东浦桥纵横相接,由此往西通行春桥(今洪春桥)路的一百七十七丈,则建在赵公堤的旧址上。在堤的中段建有一座三孔桥,名“玉带桥”,以通里湖舟楫。

在李卫之时,苏堤、白堤以及西湖周边的各个古迹大多已因年久失修而倾圮。李卫在疏浚西湖的同时,又对西湖周围已经毁坏的名胜古迹进行了大规模的整修,并兴建了花神庙、竹素园、来凤亭、西爽亭、功德坊、碧血丹心坊等不少新的名胜,为西湖增添了许多新的名胜点。

与此同时,李卫考虑到西湖的志书从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和《西湖游览志余》二书后,已经长久没有续编了,于是从雍正九年开始,在田汝成《西湖游览志》的基础上,重新增删材料,搜罗文献,最终在雍正十三年著成《西湖志》一书。雍正朝《西湖志》共48卷,由李卫本人亲自监修,原任翰林院编修傅王露总纂,是中国古代关于西湖史志的一份重要资料。

二、乾隆年间的治理

自李卫、王钧等人大规模治理西湖后,至乾隆初期,已有三十多年时间未作疏浚。在这期间,西湖的情况又开始变坏了,湖面被濒湖的百姓日渐侵占蚕食。他们先是在湖中种荷、养鱼,接着就开始圈湖为荡,最后发展到筑堤为塘,甚至培土成田,逐渐占垦,形成淤浅沙滩。根据后来治湖时的测量,当时西湖被侵占的面积已达到方圆二里多,导致西湖水利日多阻滞。

乾隆二十二年(1757)三月,清高宗第二次南巡,当获悉仁和、海宁一带粮田必须以西湖水灌溉后,在杭州召见了浙江巡抚杨廷璋,针对西湖占湖为田的严重情况,要求浙江当地严查侵占之事。但是他又考虑到已垦熟之田如果再挖废为湖,会使百姓损失太大,因此又网开一面,要求除已经开垦成熟的湖田外,其余占湖田地一律清除。

杨廷璋接旨以后,觉得高宗的敕令尚有不完善之处。他向高宗指出:西湖湖水关系到杭城下游的水利和农业生产,“若将有碍水道之处,一概准其存留,恐日渐淤塞,必至不敷灌溉,似应分别办理”,尤其是将“已经开垦成熟者免其清出”,等于承认了占湖为田行为的合法性,因此他建议是否将它们改成“除久垦成田、无碍水源者”字样,得到了清高宗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