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我想和这个世界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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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在喜欢的城市醒来(5)

后一年,疯狂搜索乐队信息,却一无所获。在国内没有人知道他们,而且因为当兵,他们休团了好久。

七年前,以为自己听错了,他们来我家门口开演唱会。拿着票,人没满,我骄傲地咧开嘴大唱,演唱会成了蓝色荧光棒的海洋。结束的时候,地上有人随手扔掉的海报,被踩了一脚,我把它捡起用袖子小心擦去脚印,折叠好放进书包。灯光亮了,大家都走了散了,我还站在那里,任性地唱着《知足》。小女孩总有莫名其妙的感伤,于是边唱眼泪边哗啦啦流。

接下去,高考那年,每天上下学,我骑着脚踏车的路上有他们陪伴,还有我那卑微的说不出道不明没人懂,却茁壮成长的孤独梦想。最叛逆的时候,一发不可收拾地翘课,给自己染红发,交乐队的朋友一起路边卖唱弹吉他。做市重点高中里沉默的怪女孩,好好读书是为了得到离家出走的资格,恨透了叫作“学校”的青春监狱。

五年前,他们做到了。完成了在我家那个小小体育场许下的梦想:去八万人的体育场,被更多人听到。蓝色的海洋变得巨大,我依然看着他们,站在内场第一排,大声唱歌。未来何去何从,生死未卜。灯光亮起,人群散去,我却不再像小女孩时候那样哭,《人生海海》中那句“无论是我的明天要去哪里,而至少快乐伤心我自己决定”,让我勇气满满,提着行李,一个人远走高飞。

三年前,在欧洲的角落爱尔兰,一个西班牙交换生寝室里,我哼唱着《咸鱼》,留着小胡子眼睛亮亮的男孩摸摸我的头,笑着说,少女在迷恋偶像!我继续哼唱“我没有任何天分,我却有梦的天真”,他们不是偶像,只是五个穿汗衫牛仔裤的普通人,唱青春唱孩子似的任性梦想,偶尔愤怒偶尔因为爱情而慌张,放手时候懂得自由是最大的温柔。

今天,刚才,我从演唱会走出来,他们把我家门口的小小足球场唱翻了三场。门口一长排的小摊铺让我知道,他们已经“烂大街”,大家都爱他们,他们也像那些韩国明星一样有了衍生产品,被一群小女孩痴迷。没关系,他们还是五个穿汗衫牛仔裤的普通人,红不红,似乎只是商业包装,灵魂还在,从那双疲惫却依然倔强的双眼还看得见那个唱《人生海海》的小男孩。我喉咙哑了,依然看到散场,灯光亮起,感动却也没哭。明天还要上班,晚上写出版社的书稿。

没什么好难过的。明天醒来,还有青春。

这十年,看着他们的成长和美梦成真;下一个十年,属于我自己,用青春去实现文字的梦想。

沉默。

继续写,继续写,继续写。写他个十年。

我不要绚丽却不持久的彩虹,所以不在乎输赢。

那个陪伴我十年长大的乐队,唱过:

“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握紧双手绝对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算失望不能绝望。我和我骄傲的倔强,我在风中大声地唱,这一次为自己疯狂,就这一次我和我的倔强。”

我骄傲的,是现在可以为了梦想奋不顾身的年纪。

任何事,“刚开始人们蜂拥而入,以为是想象中那般光鲜,而后,每过一年即一关,一堆堆热血儿退出;其实,坚持着一直走下去的人们,便是人生赢家了,时间是最好的过滤网和见证者”。于是慢慢地,我们学会成为淡淡的、沉默的人。被看扁时,更努力埋头做事,点头笑笑:“不好意思,太忙了啊,没空理你。”

嗯,该睡了。明天醒来,还有青春,我很安心。

晚安,五个穿汗衫牛仔裤的平凡人。

城市的善意谎言

一座城市,有时需要一些善意谎言。

《京华烟云》里,介绍了一个当时的民间节日。

在那天,神仙降临人间,并化身为擦肩而过的人或动物。为了认出神仙得到好运,大家都对彼此友好微笑,对狗儿猫儿的也比平时更温柔,特别是对乞丐,纷纷慷慨解囊。因为神仙最喜欢假扮成穿得破烂的乞丐,让人忽视。

真美好!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中国街头多了卖唱的乞丐,常常是缺胳膊或者少腿的,衣衫褴褛,赤着脚,坐在轮椅上握着麦克风,从随身携带的喇叭里传来流行歌曲的歌声。情情爱爱的词,欢蹦乱跳的曲,却是悲惨的画面。

他们卖唱的地方,往往不是居民区,而是高档写字楼,或者是奢侈品百货公司。阔太太们提着大包小包,脚上一双高跟鞋上万元,在星巴克买上几十块的咖啡只为了歇脚;提着公文包西装笔挺的男人,擦得锃亮的皮鞋,出入高档饭店几千块吃不饱的精致餐点只为了面子。他们和乞丐擦身而过时,不瞥一眼。可笑的是,一块钱对这些人无关紧要,名牌风衣两万块和两万零一块没差别,星巴克咖啡三十五块和三十六块没差别。

一次在街上走,看到路边一辆轿车停在那儿,车前坐着一个赤膊的乞丐,握着麦克风,头上全是血,地上也染了一摊红,讨饭的碗碎了,硬币散落四处。乞丐依然坐着唱《老鼠爱大米》,“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两眼空洞,血不断从额头滴下。车主焦急地等待,很快到场的竟然不是救护车,是交警。车主指着车前灯,再看一眼乞丐,一脸嫌弃地说:“你看看,车子是不是撞坏了?要他赔!”

对乞丐的态度,社会是怎么病了的呢?

小时候看到家门口的乞丐,没有腿,在地上撑着厚纸板爬行。我给了几块钱,又叫他在原地等我,过马路买几只热馒头递给他。被外婆在弄堂带大,老人家没读过书,唯一教给我的是“做人要善良”。

渐渐长大离开外婆,住进现代住宅,周围的长辈教育说:“别看这些乞丐,一个月比小职员赚得还多。”“你看他们现在可怜兮兮,晚上一个个就站起来去高档饭店吃饭。”“不要给可怜的小孩钱,幕后有大人,钱都给他们拿去了。”因为怕被骂,见了乞丐只能心里可怜,然后别过头。

再然后,懂得越多,就越开始追问一个个“为什么”,去质疑甚至颠覆大人口里的真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

——你们有天沦落成如此,也希望大家冷漠不施舍?

回答比想象中更简单粗暴:

——社会很复杂,你过得好穿得暖所以要知足。

——我也为这个没希望的社会心寒啊!其实他们没找到相关的机构,这是国家机器的职责所在。

哦,为了让自己不要良心不安,最佳方式就是怪在别人的头上。转念一想,咦,你不就在机器里糊口么?昨天还在训刚进来的小王:“没事别给我揽活儿,同情心泛滥吃亏的是自己,做得越多越是傻瓜。坐稳座位,不管事别出岔子,捧着铁饭碗到退休。”

无奈,因为是傻瓜,只能怎么舒服怎么来。社会复杂就复杂吧,我们头脑简单,看到了乞丐讨钱无助的一面,管他是不是夜晚大鱼大肉,就想此刻做些什么帮别人;与其一年一次为了组织荣誉捐献巨款,却无能为力地巴望组织带来希望,还不如平日里见到乞丐,口袋有一块钱就顺手给对方。

一块钱拯救世界太痴人说梦,至少一个饿肚子的人可以买只包子。

朋友M,终于三年后爱上苦苦追求她的男孩。就是在于一天约看电影,她不小心早到,便在旁边咖啡店等待。男孩来了,他没看到她,只是径直走,路旁有对乞讨的母女,男孩弯下腰(他一米九),往碗里放了堆硬币,还摸一摸左右口袋确定全都给了。他再站起来的姿势,让她爱上了他。

谁说乞丐不是神仙?城市的善意谎言,让多少人以一枚小小的硬币交到了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