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5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把战争的矛头对准荷兰,许多荷兰人流离失所、食不果腹。费尔南德一家因德国后裔的身份得以生存,他开始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来帮助那些饥饿的逃难者。
每天早晨,费尔南德会站在门前,看到有逃难者经过,就走上前请求人家帮他把院子里的一根长木抬到门口,作为感谢,他会拿出食物送给逃难者。待其离开后,他又站在门口等待,请下一个逃难者帮忙把门口的长木抬回院子里,并以食物感谢。
一根木头每天反反复复被抬来抬去,解救了许多饥饿的人。这种一手给予帮助、一手授予尊重的行善方式受到了荷兰人的推崇。1964年,费尔南德逝世一周年后,荷兰郁金香基金会成立,并为他建立塑像以示纪念。
荷兰鹿特丹一家电视台在报道一次慈善活动时,不慎出现了一位受助者受赠的镜头,尽管是短短的一秒钟,却遭到了这位受助者的起诉,也受到了观众的谴责。最后,电视台台长不得不在黄金时段发表道歉声明。
尊严无价,如果伤害了受助者的尊严,给予再多的物质帮助也无法弥补。真正的慈善是给予贫弱者物质帮助的同时,给予他们更多的尊重。救助不是施舍,不应该只关注物质上的给予,更要让受助者感受到对于人格的尊重和尊严的保护。
近年来,慈善模式得到开发,各种“慈善音乐会”、“慈善拍卖会”、“慈善比赛”等娱乐活动,在给人们带来精神愉悦的同时也将捐赠落到实处。
在墨西哥,有一个慈善基金会,主要利用体育运动、电视剧等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慈善活动的过程娱乐化。墨西哥所有的足球队都乐意在闲暇之余参与这个基金会的活动。随着比赛的哨响,不管哪个队进球,电视屏幕下方就会立刻出现一行字幕:“因为这个进球,慈善基金会向某项慈善项目提供一笔捐款。”而更加有趣的是,每一种不同方式的进球对应着不同的慈善项目,比如,角球进球对应教育、点球进球对应健康等。据统计,这种“教育进球”已经使22万多名孩子受益,“儿童营养进球”则为农村地区的两三万名儿童补充了营养。他们说,这叫“寓善于乐”。
有多少种爱的方式,就有多少种慈善的方式。慈善,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也必将在行善中种植更多快乐,收获更多快乐,创造更多快乐。
慈善公益是一种双赢
过去的几千年,慈善是一种施舍,是一种仁德。就是说它是用金钱或物质,以施舍别人的形式,获取一种心理上、道义上、名誉上的仁德感或评价。施助方这样看,受助方也这样看。比方说在过去的灾年,穷人以草根、树皮充饥尚不能果腹,有那财主便搭了席棚,支了大锅,熬米施粥。对此,那乞食者当然感激,而那施粥者便有了“仁义”的赞誉和“善人”的美名。那样的慈善,过去的人们看起来很美好,很高尚,便是今天的人们看起来也不能说不美好、不高尚,因为它毕竟是善,只是在这种善的里面含了一种隐隐的居高临下。
而今天,慈善却拒绝了施舍的涵义,同时也拒绝了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今天的慈善行为,对于受助方,是一种爱心的沐浴,也是一种奋发的激励。它可使受助方看到自己为他人和社会所关注,感到一种心理上的归属和慰藉,从而坚强起来去完善自己。对于施助方呢,则是一种爱心的抒发,也是一种自我的完善。它可使施助方获取一种心理上的满足,从而肯定自己对于他人和社会所具有的意义。这样看起来,慈善这事情,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就是一种人生的价值实现了。这一点,才是今天慈善的本质。
有一个现象,应该是心理学上的问题。这个现象,简单地说就是:第一,人的幸福感可能来自索取,也可能来自付出,但比较起来,通过付出所收获的幸福感要大于通过索取所收获的幸福感。第二,同样是付出,付出越大所收获的幸福感便越大。
比方说你上了公交车才意外地发现自己囊中羞涩时,一位陌生人微笑着递给了你一元钱用以购买车票,解了你的燃眉之急,你肯定很高兴。这种高兴,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小小的幸福。然而,倘若反过来,不是别人给了你而是你给了别人一元钱用以购买车票,解了别人的燃眉之急,那么,你就会发现当你看见别人那充满了谢意的眼神儿时,你心中的那种幸福的感觉肯定要超过前者。
当然,倘若你不是仅仅地给了别人一元钱用以购买车票,而是比方说当你看见一个小孩儿身陷火海,生命危急,便冒险冲进火中,一把抱起小孩儿成功逃离……那么过后,你心中所涌起的幸福的感觉肯定就不是给人一元钱所能比拟的了。
这两个例子中,你通过帮助他人而获得的幸福感,来源于你感到了你对于他人有用,你活得有价值,你的爱心得到了抒发。这就叫施出善举,收获幸福。所以说,慈善行为并不是单纯的给予,而是有所给予,有所获得,而且是给予越多,便获得越多。
慈善行为的本质,既然已经因为时代的演进而发生了变化,已经从施助者的仁德感的获取变成了施助者的自我价值实现,那么,紧接着就有一个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这个问题就是:受助者要不要感恩?要不要回报?
应该说,所谓感恩,所谓回报,其实都是与施舍相匹配的。现在,施舍既已成为了历史,那么,所谓感恩,所谓回报,自然也就应该抛给历史才对。君不见对许多受助大学生提起要感恩、要回报,他们的心里就感觉不很舒服么?因为要感恩、要回报,会使他们感到你的慈善行为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更带有一种投资的目的,这就有可能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所以,我们不主张再提什么感恩、回报。
不过反过来说,慈善虽然已经不再是一种施舍,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受助方就可以无动于衷呢?当然不是。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受助者的表现反倒是应该更加地主动,更加地积极,并且不避彰显。因为任何一次慈善行为的完成,都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不是结束于前者的施助,而是结束于后者的完成。也就是说,一个完整的慈善过程,是从施助方开始施助,一直到受助方把它实现,实现到双方共同期待的结果出现。
施助方以施舍的姿态施助,是不可接受的;同样,受助方以“维护自尊心”为由,连个“谢谢”都不肯说,也同样不可接受。因为前已有述,当今慈善已经成为了人们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一种手段或一种途径了。这一点,对于施助方如此,对于受助方也是如此。世界上不存在永远的施助者,也不存在永远的受助者。施助者可能变成受助者,受助者也可能变成施助者。施助和受助,都是一个特定的过程。在你困顿之时,你接受了他人的帮助,等到你将来有了能力再去帮助他人,这正是一个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正常过程。因此,你完全不必为了你现在的受助而羞惭。相反,你接受了他人的帮助,却连个“谢谢”都不肯说,反倒是恰恰说明了你并没有把这看作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恰恰是看成了是他人对你的施舍。
施助者应该尊重受助者的人格与尊严,受助者也应该尊重施助者的善意和愿望。只有这样,慈善行为才能通过一个美好的互动而完成。
慈善公益是一种责任
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在6个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比较性社会调查。他在每个国家访问了1000人,包括农民、产业工人及其他阶层的人员。他得出的主要结论是: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
他讲的一段话很耐人寻味:“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否则,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效的管理,都不会得以实现。即使经济已经开始起飞,也不会持续长久。”
“我是公民,而不是老百姓。”这是中国社会现代进程中,每一个人都必须树立的观念。因为,只有具备了公民意识,才能谈得上公益意识。
按照中国有关社会公益的法规,公益事业分为四大项:救灾、济困、助残等活动;教科文卫体事业;环境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公共和福利事业。
无论哪类项目的公益活动,都是一种基于个人的慈善与博爱的行为,是以志愿精神从事公益的行为。
公益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是一种自觉自愿的、不以要求回报为目的的利他行为。公益不仅是一种利他的奉献,还是一种道德自律,包括不损害他人利益等。
有人认为,公益事业是富人、有钱人、大企业做的事情,与工薪阶层特别是少年儿童关系不大,他们只是社会公益的受益者,有心却无力去为社会和他人做事情。
其实公益心与慈善是不同的。公益心是对社会普遍现象的关心,是一种朴素而美好的道德情操;而慈善是一种个别行为,是对某种危机状态的救助,两者有着层次上的不同。
一位经常参与公益活动的人士说:“做慈善的人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需要有自信心;而参与公益事业是一种习惯,谁都可以去做。”参与公益活动是一种非常有益的经历,人们可以从中获得快乐感和幸福感,而这种幸福感是滋养生命的营养液。
对于少年儿童来说,碰到邻居老人上下楼困难,帮助扶一把;外出时找不到垃圾桶,把垃圾带回家;在清明节时,去烈士陵园扫扫墓;假日里,到敬老院陪伴一下孤寡老人,给他们表演几个节目;冬天打扫院中的积雪,向居民宣传防火知识;把自己读过的书寄给贫困地区的小朋友;在阳台上种花种草……这些并不需要钱,要的只是一种公益心。所以说,并不是只有富人才能给予别人幸福。
如果我们的教育总是让孩子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如果学生到学校学习的目的也是以将来能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为目标,那么,有了好工作之后又会怎么样呢?是否人生目标就实现了呢?如果是这样,那么,在“好工作”之后,人就会变得毫无追求,失去生活和工作的动力。再说,以“考好学校”“找好工作”为目标的“动力”,也不足以给一个人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力量,因而人的持续发展也将受限。
那些在社会上真正取得成功的人士,他们都有着为社会作贡献、服务他人的远大志向。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每天都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着别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我领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的东西。”
世界著名科学家、黄色炸药的发明者阿尔弗里德·诺贝尔小的时候问父亲:“炸药是伤人的可怕的东西,为什么还要研制它?”父亲这样回答他:“虽然炸药会伤人,但是我们要用炸药开凿矿山,采集石头,修筑公路、铁路、水坝,为人民造福。”听了父亲的话,诺贝尔说:“我长大了,也要研制炸药,用它来造福人类。”
就像很多人所了解的那样,在美国高中毕业生要想顺利毕业,要想进入大学,必须拥有作为志愿者在社区进行服务性工作的经历,并且参加这种“义务劳动”的时间要达到规定的标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要求?一位美国大学的系主任的行为也许有代表意义,他在录取学生的时候非常注重“志愿者服务时间”这个指标。他说,一个孩子能否关注他人的命运,关注社会的需要,是这个孩子今后能否有大的造诣的前提条件,不管他研究的是什么专业,他都需要把为人类工作当成目标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