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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只守一则公案 莲池袾宏

参禅人只守一则公案,如参“念佛是谁”,不得又参“万法归一,一归何处”等。若透一则,余尽透矣。若自觉已透,于别则公案还有不尽透处,即是向所守公案还非真透,未免涉情识也。

《遗稿》卷三之开示篇《示孙大珩》,

莲池大师全集第四册

【白话新唱】

参禅的人一次只针对一则公案下功夫,不要贪多。例如,如果参“念佛是谁”,就不要再参“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只要有一则公案参透了,其他的公案也都会豁然明白。

如果有人自认为已经参透了本参公案,却还对别的公案有些不明白,那就是本参公案没有真的参透,只是用思维、推理找出一个说服自己的答案罢了!

【分析与鉴赏】

父亲带着三个儿子,到大草原去猎鹿,藉此来训练他们的战士气质。

望着广阔无边的大草原,父亲问老大:“你看到什么呢?”

老大回答:“我看到了吉普车、鹿群,还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父亲摇摇头,又问老二。

吸收了大哥的前车之鉴,老二回答得很详尽:“我看到了爸爸、哥哥、弟弟、吉普车、猎枪、向导、鹿群,还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父亲又摇摇头,而且摇得更明显。

老三简洁地说:“我只看到鹿!”

父亲高兴地点头说:“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