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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傻瓜(11)

消防队马上就到场了,比过去一向都来得快。因为消防队就在市场后面,这回用不着到老远去救火。队里有一个救火机组和一个钩梯组。每组都由一半饮酒派和一半禁酒派组成,这是按照当时的边疆小镇上在精神方面和政治方面都平分秋色的办法安排的。消防队的队部里有不少的禁酒派队员正在闲着,足够掌握救火机和钩梯。两分钟之内,他们就穿上了红衬衫,戴上了铜盔——他们正式出动,从来不肯穿着便服去——楼上参加群众大会的人从那一长排一长排的窗户里拼命挤出来,涌到拱廊的房顶上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他们的救星,放出威力很大的水龙来迎接他们,把一部分人从房顶上冲下来,另一部分都淹了个半死。但是水究竟比火好一些,所以场内的人仍旧从窗户里往外奔逃,无情的水龙也还是继续向他们猛冲,一直到全场空无一人为止。然后消防队员们爬上了会场外面,往屋里灌了大量的水,即使火灾再大四十倍,也足够扑灭了。因为村镇上的消防队难得有机会一显身手,因此一有机会,就要把瘾过足才甘心。镇上那些顾虑周到、慎重从事的公民们并不去保火险,却保了“消防险”,他们对消防队比对火灾担心得多了。

十二

特里森克法官的奇耻大辱

勇敢是抵抗畏惧、控制畏惧的本领——毫无畏惧并不能算是勇敢。一个生物如果没有一点胆小的心理,那你说他勇敢,就不能算是一句恭维话,而只是把这两个字用得不恰当罢了。试想想跳蚤吧——如果不懂得畏惧就算是勇敢的话,上帝所创造的一切生物中最勇敢的就莫过于跳蚤,它的胆量比其他一切生物都要大得多了。无论你睡着了或是醒着的时候,它都要侵害你。虽然以身体和气力的大小而论,你比它不知要大多少倍,好像全世界的军队合拢起来与一个吃奶的娃娃相比一般,但是它却满不在乎。它日日夜夜、整天整夜都生活在危险的境地,时时都有遭到死亡的可能,它却并不害怕,就像一个人在千年以前受过地震灾祸的城市的街上行走,并不感到害怕一般。我们认为克莱武、纳尔逊和普特南都是“不知什么叫恐惧”的人,可是谈到他们的时候,还应该加上跳蚤——并且还要让它领队才行。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星期五晚上十点钟,特里森克法官就上床睡着了。第二天一清早,天还不亮,他就起来和他的朋友帕勃罗克·赫霍坦一同出去钓鱼。他们俩小时候在弗吉尼亚就常在一起。当初那一州还是联邦的最重要、最有派头的一个成员,他们至今谈起它来,还爱在它的名称前面加上一个“老”字,表示自豪和亲切的意味。在密苏里州,凡是原籍“老弗吉尼亚”的人都被公认为高人一等。如果这种祖籍的人还能证明他是那个伟大地方的名门后裔,这种优越的身份就更加要提高到超乎一切的地位了。

赫霍坦和特里森克这两家正是这种名门望族。在他们心目中,这种门第就是贵族的地位,这种名门望族有一套不成文的家规,规定得清清楚楚非常严格,并不亚于这一州的一切成文的法规。凡是老弗吉尼亚的名门子弟生来就是上流人物,他一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专心守护这种高贵的门第,不使它受到玷污。他必须把他的荣誉保持得白璧无瑕。那套家规就是他的行动指南,他的一生行径都在那上面规定出来了,他如果稍越常轨,只要与罗盘针的方向稍有差错,那就等于他的荣誉要遭到毁灭。也就是说,他那上流人物的身份要降落下来了。这套家规要求他们做到的某些事情,是宗教所不容许的: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必须让步——决不能放松这套家规,迁就宗教或是其他任何势力。荣誉是首要的事情,这套家规规定了荣誉的含义,也规定了它在某些方面与宗教的教规和世界某些次要地区的社会约法和风俗习惯所规定的荣誉标准有些什么区别——那些荣誉标准在弗吉尼亚州的神圣疆界立桩划定的时候,早已被排斥出去了。

如果特里森克法官是道生码头公认的头号公民,帕勃罗克·赫霍坦就很容易坐第二把交椅了。他被人称为“大律师”——这是他凭本事得来的一个头衔。他和特里森克年纪相同——都是六十一二岁。

虽然特里森克是个自由思想者,赫霍坦是个坚定和笃信的长老会教友,他们的亲密友谊却并不因此而受到什么损害。他们这种人,各自的见解是各人的私产,绝不受任何人的指正和修改,也不接受建议或批评,即便是朋友的意见也不能接受。

那一天钓完了鱼之后,他们乘着小艇顺流而下地漂浮,一面淡论着国家大事和其他重要问题,不久就遇到一只从镇上向上水划来的小艇,那里面坐着一个人,迎面问道:

“法官,新来的那对孪生弟兄昨晚上有一个踢了你侄儿一脚,这事情我想你大概已经知道了吧?”

“什么?”“踢了他一脚。”

老法官的嘴唇发白了,眼睛里冒出怒火来。他一时气得梗住了嗓子,随后才勉强要把他要说的话说出来:

“呃——呃——往下说吧!把详细情形告诉我。”那个人照办了。他说完之后,法官沉默了一会儿,心里寻思着托蒙翻过台上的脚灯、栽到台下可耻情景。然后他好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哼——这事情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家里睡着了。他并没有叫醒我。我猜他用不着我帮忙,自己有本事处理自己的事情。”他这么一想,脸上就露出得意和愉快的光彩,随即就高高兴兴,心满意足地说:“我就喜欢这样——这才是世家子弟的本色——怎么样,帕勃罗克?”

赫霍坦透出了一丝冷若冰霜的微笑,点点头表示同意。然后那传达消息的人又开口说道:“可是他在法庭上把那两弟兄打败了。”法官惊疑地望着那个人,说道:“法庭?什么法庭?”“呃,托蒙向鲁宾逊法官告了一状,告他们殴打罪。”老头儿猛一下缩成一团,仿佛是遭了致命的打击似的。他向前晕倒的时候,赫霍坦连忙赶过去,把他抱住,让他仰卧在船上。他朝他脸上喷了一些水,一面向那惊惶失措的客人说道:

“快走——他醒过来的时候,可别叫他再看见你在这儿。你瞧,你这么粗心大意、随便说话,惹出了多大的祸呀!你信口说出这种狠心的、伤人体面的谣言,应该先仔细考虑一下才对。”

“赫霍坦先生,我那么冒失,现在当然是非常抱歉。我要是先想一想,就不会说这种话。可这并不是什么谣言。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我给他说的一句也不假。”

他划着船离开了。老法官随即就苏醒过来,怪可怜地仰望着俯在他头上的那张同情的脸。

“帕勃罗克,你说一声,那不是真的吧?你说那不是真的!”他用微弱的声音说道。

回答他的声音却是深沉而宏亮,丝毫也不软弱:“老朋友,你我都知道那是谎话。托蒙是老弗吉尼亚最优秀的世家子弟哩。”

“多谢你说这种话,上帝保佑你!”这位老绅士热情地说,“哎,帕勃罗克,这个打击可不小呀!”

赫霍坦一直守护着他的朋友,并且还把他送回家,和他一同到屋里去。那时候已经天黑了,过了晚餐的时候,法官却没有想到吃晚饭的事情。他一心只想听到那个谣言由托蒙本人加以驳斥,还希望赫霍坦听到。他派人去叫托蒙来,他马上就来了。他遍体鳞伤,瘸腿瘸脚,显出一副不痛快的样子。他的伯父叫他坐下,说道:

“托蒙,我听说你干了一桩出色的事,人家还添枝加叶地造了一些谣言。现在你把那种谣言粉碎了吧!你采取了什么步骤?现在情况怎样?”

托蒙老老实实地回答说:“现在根本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我到法院去告了他一状,把他打输了。傻瓜维昂希替他辩护——这是他第一次出庭——结果他败诉了。法官判了这个倒霉蛋的殴打罪,处了他五块钱罚金。”

赫霍坦和法官一听头一句话,都猛一下跳起来——嗬,他们俩都不知道呀。再往下听,他们就站在那里,瞪着眼睛,茫然地互相望着。赫霍坦站了一会儿,然后一声不响,怪难受地坐下了。法官的怒火开始燃烧起来。他大声斥责道:

“你这贱骨头!你这废物!你这可怜虫!难道说我家里的子弟受了人欺负……”说着撕毁了遗嘱,行为检点一些,小心别再出毛病,借此重新博得他伯父的欢心,使他回心转意,再把刚才在他跟前撕毁了的那份慷慨的遗嘱写出来。他终于断定那是办得到的。他暗自想着,他已经获得过一次这样的成功,凡是实现过一次的事情,都是可以再度做到的。他决计着手进行。他要费尽心机,达到这个目的,无论要使他牺牲多少生活上的舒适,无论他那胡闹的、悠哉悠哉的生活要受到多大限制,他也要再争取一次胜利才行。

“我首先要把偷来的东西变卖的钱还清账。”他暗自想道,“然后就得戒赌才行——马上戒掉。这是我染上的最坏的习惯——反正从我的观点看来,的确是这样,因为债主们老是急着讨账,我大伯就最容易发现我这个毛病。从前他不得不替我还两百块钱的赌账,就认为太不上算。不上算吗——那几个钱!嗬,我可是牺牲了他的全部财产呀——当然,他根本没想到这个。有些人对一件事情只想到自己那一方面。这回他要是知道我欠了多少赌账的话,那就用不着等到这场决斗来拆台,他那份遗嘱早就作废了。三百块!那可是一大堆钱呐!可是谢天谢地,他根本不会知道这件事情。我只等把这笔账还清,就平安无事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摸牌了。反正在他活着的时候,我决不再摸牌,这我可以赌咒。现在我是最后一次改过自新——我知道——真的,我准能成功。可是以后我要是再出差错,那就完蛋了。”

十三

托蒙面临绝境

据我所知,有许多讨厌的人进了天堂,我一想起这种人居然有那么多,就不免受到刺激,很想过另外一种生活。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十月。这是做股票投机生意特别危险的月份之一。其他的月份是七月、一月、九月、四月、十一月、五月、三月、六月、十二月、八月和二月。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托蒙悲伤地暗自想着这些念头,神情恍惚地顺着那条巷子往前走,经过傻瓜维昂希的住宅,再往前走了又走,路旁的篱笆在两边隔开了空荡荡的荒地,后来他终于走近了那幢鬼屋。然后他又垂头丧气地往回走,一面连声叹气,心情苦恼,很感沉重。他非常需要一个愉快的伴侣。罗沃拉!这个念头使他的心跳了一下,但是他再想,又不禁心灰意冷了——那对可恶的孪生弟兄会在她那里。

他走过的是维昂希的房子住着人的一面,他走近那里的时候,发现小客厅里还点着灯,这就行了。别人有时候使他觉得不受欢迎,维昂希可是一向都对他很客气,这种和和气气的客套即便并不是真正表示欢迎,却至少可以使人心情轻松一些。维昂希听见了门口的脚步声,随后又听见一声轻微的咳嗽。

“是那个性情轻浮、行为放荡的败家子吧——倒霉蛋,他把私人冲突的事情到法院去告状,大丢其脸。现在大概是难得有人和他交朋友了。”

一阵懊丧的敲门声。“请进!”托蒙走进来,一声不响地倒在一把椅子上。维昂希和蔼地说道:

“怎么,孩子,你的脸色很晦气。别太认真了吧。你得自宽自解,别老想着让人踢了一脚的事吧。”

“哎呀,”托蒙懊丧地说,“不是为了那个,傻瓜——不是为了那个。这比那桩事要糟一千倍——啊,真是,要糟一百万倍哩。”

“怎么,托蒙,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罗沃拉——”“把我甩了,不对,是老头儿不要我了。”

维昂希暗自想道:“啊哈!”于是他想起了托蒙寝室里那个神秘的姑娘。“特里森克这家人看出毛病来了!”然后他严肃地大声说道:

“托蒙,有些放荡行为,的确是……”

“啊,见鬼,这跟放荡行为根本不相干。他叫我向那个该死的意大利蛮子挑战,我没答应。”

“呃,他当然要叫你那么做呀。”维昂希以沉思的态度和肯定的口吻说道,“可是有一点我简直莫名其妙,昨晚上他为什么没注意这桩事情,这就很奇怪,还有呢,不管是在决斗以前还是决斗以后,他怎么居然会让你为这种事情到法院去告状呢?这种事是不该找衙门解决的。他可不是这种人,我简直不能理解。怎么会出这种事?”

“是因为他对这件事一点也不知道。昨晚上我回家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你没有叫醒他吗?托蒙,这怎么可能呢?”托蒙听了这句话,觉得不大舒服,他局促不安地呆了一会儿才说:“我觉得告诉他不大妥当——没别的。他今天清早天不亮就和帕勃罗克·赫霍坦出去钓鱼。是把那两兄弟弄到牢里去了的话——原来我以为准能做到——连做梦也想不到人家干了那么凶的事情,把我欺负了一顿,却只罚了那点儿钱,就放出来了——只要关进牢里,他们就丢脸了,伯伯决不肯跟这种家伙决斗,也不会容许这种事情。”

“托蒙,我真替你害羞!我不懂,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你那好心的老伯伯。我是他的知己朋友,比你更了解他。我要是早知道当时的情况,一定会设法阻止这场诉讼,先通知他,让他有机会采取绅士的办法。”

“你会这么做?”托蒙非常吃惊地大声喊道,“这可是你的第一件案子呀!你完全知道,他要是有了那个机会,你就连一个案子也得不到了,对不对?那你就会一直到死,都只是一个无声无息的穷光蛋,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好歹总算开了张,成了个公认的律师。请问你,难道你真肯那么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