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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傻瓜(18)

那把刀在凶案的现场出现,这是使维昂希大伤脑筋的事情。一个星期以前,他心里大致相信了列杰的确有那么一把刀,而且尽管列杰假装着说刀已被偷了,他却认为它一定还在他手中。同在这把刀居然出现在杀人的地方,而且那两兄弟也都在场。那两兄弟说他们丢了刀的时候,镇上有半数的人都说他们是骗子手,现在这些人都很得意,他们说:“我早就告诉过你了!”

假使刀把上有他们的指印——可是再为这个问题去找麻烦,那是白费心思的。刀把上的指印不是他们的——他确有把握。

维昂希不肯怀疑托蒙:第一,托蒙根本没有本事杀人——他的胆量不够。第二,即便他能谋杀一个人,那也不会挑选这位疼爱他的恩人和最接近的亲属做对像。第三,为了他本身的利益,他也不会这么干。因为他的伯父只要在世,托蒙就有把握得到他的抚养,而且还有机会使他重立遗嘱,可是伯父一死,他的机会也就没有了。现在固然已经发现,法官业已重立了遗嘱,可是托蒙不可能事先知道,否则以他那种天生的多嘴快舌、不善保密的习惯,他一定是说出来了。最后还有一点:凶案发生时,托蒙还在圣路易,他是从早报上看到消息的,这有他给他姑妈的电报可以证明。这些推测与其说是明确的念头,还不如说是模糊的感觉,因为如果把托蒙认真牵扯到这个凶杀案上来,维昂希就不免感到那种想法太可笑了。

维昂希认为那两兄弟的案子已经无可挽救——事实上大概是毫无希望了。因为据他估计,如要找不到同谋犯,英明的密苏里陪审团一定会判处他们的绞刑。如果找到同谋犯,那也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只不过多供给一个犯人,让执法官绞杀罢了。要想挽救这对孪生兄弟,除非能查出一个谋杀的凶犯,完全为了他自己而犯了案——这一着显然是绝对办不到的。不过无论如何,那个留下了指印的人必须找到才行。有了这个人,那两兄弟也许还是不能免罪,可是如果不把他找到,他们就肯定无可挽救了。

于是维昂希心神恍惚地晃来晃去,日日夜夜地想了又想,猜了又猜,始终想不出什么结果。每逢遇到一个不相识的姑娘或是妇人,他就要设法找个借口,叫她留下指印。等他回到家里,这些指印却每次都使他叹一口气,因为始终没有与那刀把上的指印相符的。

至于那个神秘的姑娘,托蒙发誓说他根本不认识这么个女孩子,并且还想不起曾经看见过一个穿着维昂希所描写的那种服装的姑娘。他承认他并不经常锁上房间,还说仆人们有时候连大门都忘记锁上。不过据他看来,那个姑娘一定只来过很少的几次,否则她早就被发现了。后来维昂希想要把这个姑娘与盗窃案联系起来,认为即便不是她本人化装成一个老太婆,当了小偷,也可能是那个老太婆的同谋犯,这时候托蒙似乎吃了一惊,而且假装很感兴趣,他说了一定注意这个人或是这两个人,不过他恐怕这种人太狡猾,正在大家都注意这件事的时候,决不会冒险再到这镇上来,在以后的一段长时期里,很难看到她们的踪影。

人人都对托蒙深表同情,因为他显得非常沉默而悲伤,对这次不幸事件似乎是很伤心的。他是在扮演着一个角色,但也不能完全算是扮演。他那假伯父的形象,如他最后所看到的那样,一到黑夜,那时常出现在他眼前,他在醒着的时候老看见他,睡着了的时候也在梦中看见了。他简直不敢到惨案发生的那间屋里去。这使那疼爱他的姑母普拉特太太非常得意,据她说,她“比一向都更加明白”,她的宝贝外侄的天性多么敏感、多么温柔,他对他那可怜的伯父多么敬爱。

二十

凶犯幸灾乐祸

即便是最明显、最周全的间接证据,终究还是难免有错误,因此我们也就应该特别小心地对待它才行。比如一个女人削的一支铅笔吧:如果你有见证人,你就会知道她是用小刀削的。如果你单只从那支铅笔的外表判断,你就会说她是用牙齿咬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接连几个星期迟缓地过去了,除了辩护律师和帕翠,考帕大婶以外,再没有什么朋友去探望狱里那对孪生兄弟。开审的日子终于来到了——这是维昂希有生以来最沉重的一天,因为他尽管不辞劳苦地费尽了心血,还是没有找到那个漏网的同谋犯丝毫的痕迹。“同谋犯”这名称,他早就暗自加在那个人头上了——这并不是因为这个名称毫无问题,一定恰当,而是因为这至少是可能恰当的,不过他却无论如何不能理解,那个同谋犯既然逃脱了。这两兄弟为什么不像他那样销声匿迹,偏要留在被害人身边,等着被捕呢?

不消说,法庭上是很拥挤的,而且自始至终都会是这样,因为这次审判不仅在本镇引起了注意,在附近几里内的乡间,也成了人们的谈话资料。普拉特太太穿着满身丧服,托蒙头上也戴着孝,他们坐在检察官帕勃罗克·赫霍坦身边,后面跟随着这家人的许多亲友。那两兄弟身边却只有一个朋友,替他们的辩护人壮壮声色,那就是他们那位可怜的、伤心的老女房东。她靠拢维昂希坐着,显出非常亲切的神色。“黑人席”里坐着肖索。劳科莎也在座,她穿着讲究衣服,还把她的赎身契揣在衣袋里。那是她最宝贵的东西,无论日夜,她都不肯和它分手。托蒙自从财产归了他之后,就答应每月给她35元,他说那两兄弟使他和她都阔气了,他们应该感谢人家。但是他这句话使她非常生气,以后他就再也不敢这么说了。她说老法官对待她的孩子很好,比他所应得的强一千倍,对她也一辈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不厚道的事情。所以她痛恨这两个外国鬼子,怪他们不该谋杀法官,非等亲眼看到他们被处绞刑,她永远也不会睡得舒适。现在她是来看审案的,等到法庭宣布判决的时候,她要大声欢呼一下哪怕县法院的法官因为判她坐一年牢,她也不在乎。她摇摇那捆着头巾的脑袋,说道:“我告诉你吧,只等宣布判决的时候,我就要大喊一声,把屋顶都掀掉!”

帕勃罗克·赫霍坦简单地宣布了法庭提起公诉的意见。他说他要宣布一些毫无疑问的间接证据,证明被告席上的主犯是谋杀案的凶手。说他的动机一半是报仇,一半是希望替自己的性命解除危险。还说他的兄弟既然也在场,就是事先知情的帮凶。他说这种罪行——凶杀罪——是人类一切罪行中最卑鄙的一种。这种罪行是最狠毒的心肠图谋的,也是最无耻、最胆小人下手干的。这种罪行伤透了一位亲爱的姐姐的心,毁掉了一个和儿子一般亲爱的年轻侄子的幸福。给许多亲友带来了无法安慰的伤痛,使全镇遭到悲哀和损失。法院对这种无法无天的罪行将处以极刑,这种刑罚毫无疑问地将要对被告席上的犯人执行。其余的意见,他暂时保留,等最后宣判时发表。

他非常激动,整个法庭上所有的人都是一样。他坐下的时候,普拉特太太和另外几个妇女都在哭泣,有许多双充满愤恨的眼睛集中注视着那两个不幸的囚犯。

庭上连续叫了几个见证人,对他们进行详细的询问,被告的律师对他们的反质却很简单。维昂希明知他们不会提供什么有利于被告的材料。大家都替傻瓜难受,认为他那初露头角的行为将要在这次审判中遭打击。

有几个证人发誓说,他们曾经听到特里森克法官在公开演说中向大家说过,那两兄弟要谋杀某人,用得着刀子的时候,自然会找到那把刀。这并不是新闻,可是现在大家都感到法官当初那句话含有令人悲伤的预言意味。当这些见证人旧话重提,谈到这句可怕的话时,鸦雀无声的法庭上忽然激起了一阵惊心动魄的感觉。

检察官站起来说,特里森克法官临死的那一天,曾经和他谈过一次话,给他说过,被告辩护律师曾替被控谋杀罪的人向他提出过挑战,他拒绝了与一个自行招供的凶手决斗——“那就是说,不能在堂堂正正的决斗场上较量,”但是他却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说他准备在别的场合跟他显显身手。由此推断,现在这个被控谋杀罪的犯人当初受到警告,他再遇到德利斯科洋法官的时候,就必须杀死法官,否则他自己就非被杀不可。被告辩护律师如果承认确有其事,就不必请他到证人席上去作证了。维昂希先生声明他并不否认这是事实。(法庭里的人们交头接耳,大家都悄悄地说——“维昂希承办的案了越来越糟了。”)普拉特太太作证说,她并没有听见什么呼救的喊声,也不知道她自己究竟是怎么醒过来的,如果是被人吵醒的话,那就是走近前门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惊跳起来,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跑到过道里,随后她就听风一阵脚步声向前门的台阶上飞跑上来,她跑到那间小客厅里的时候,那阵脚步声就在她背后跟上来了。她在小客厅里发现被告俯身在她那被谋杀的哥哥身旁站着。(她说到这里,就伤心痛哭起来。法庭里的人们都激动了。)随后她又接着说,跟在她背后进来的人是罗杰斯先生和柏克斯顿先生。

经过维昂希的质问,她才说那两兄弟曾经声明他们是无罪的。他们说当时正在外面散步,后来忽然有人喊救命,那声音非常响亮,他们在老远都听见了。她还说他们曾经要求她和刚才提到的那两位先生检查他们的手和衣服——他们照办了,却没有发现血迹。

随后罗杰斯和柏克斯顿都提供了证词,证实了这些话。

庭上证实了被告悬赏寻找宝刀的经过,并将详细描写宝刀的形状和悬赏寻找的广告提供出来,做了证件,还证明了凶手用的刀与那广告上描写的完全相符。然后又说明了几点细节,于是法庭的公诉程序就结束了。

维昂希说他有三个证人,那就是克拉克逊家的三位小姐,她们可以证明,在听到呼救声之后几分钟,她们在特里森克法官的住宅后门附近遇到过一个带面罩的年轻妇女离开这所房子。他说依他看来,她们的见证,再加上他要向法庭提出、请求注意的某些证据,足以使庭上相信,另外还有个人与这个凶案有关,现在这个人还没有找到,因此他认为法院应该宣布延长审判程序,且待找到那个嫌疑犯再判决,这样才对被告公平合理。时间已经很晚了,他请求推迟对他那几位见证人的讯问,第二天上午开庭时再叫她们作证。

观审的群众涌出法庭,大家都很兴奋,成群成双地结伴散开了,他们都兴致勃勃、津津有味地谈着法庭开审的情节,人人都好像是对这一天的经过感到满意和愉快。晦气的只有被告和他们辩护人,还有和他们要好的那位老太婆。他们这几个人是很不开心的,而且也没有什么可靠的希望。

帕翠大婶和那两兄弟分手的时候,本想装出一副满怀希望的高兴样子,向他们道声晚安。但是话还没有说完,就伤心痛哭起来了。

托蒙本来以为他自己是绝保险的,可是开审时那些庄严的仪式却使他心头隐隐约约地感以一种压力,惶恐不安,因为他的天性是敏感的,连最微小的惊恐也担当不起。后来一看维昂希的辩护显得贫乏无力,在法庭上暴露了他的弱点,从此他就重新感到痛快,甚至还很得意。他离开法庭的时候,怀着讥讽的心情替维昂希难受。“克拉克逊家那三个姑娘在后面那条胡同里遇到一个不认识的女人。”他心里想道——他的证据不过是这样!

我给他一百年的工夫去找她吧——只要他高兴,二百年也行。一个已经不存在的女人,连她那化装用的衣服也烧掉了,灰也撒掉了——啊,可不是吗,他要想把她找到,那可是太容易了尸他凭着他的狡猾机智,使自己高枕无忧,免于受到侦察——不但如此,还怀疑也轮不到他头上——为了这个,他已赞赏过自己无数次,现在想到这里,又不由得得意忘形了。

“在这样的案件中,几乎常常有某一个细节被人忽略了,事后留下一点点微小的破绽,这就在为侦察的线索。可是这回的事情却是天衣无缝,连丝毫使人怀疑的痕迹也没有。就像一只鸟儿从空中飞过去那样无影无踪——是呀,还可以说是在黑夜里飞过的鸟儿哩。谁有本事追踪一只在黑夜里从空中飞过的鸟儿,把它找到,他就可以查出我的踪迹,把法官的凶手找到——别的人都休想做这个大梦。天下的聪明人多得很,这个苦差事怎么就偏要落到傻瓜维昂希这个倒霉蛋头上!天呐,他煞费苦心、东摸西找地想要找到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女人,而弄虚作假真的凶手却时时刻刻都在他眼前坐着,看看他那副尴尬相,可真是又可笑、又可怜啊!”他把眼前的情况想来想去,越想就越觉得好玩。后来他终于想道:“我往后老给他说起那个女人,让他一辈子也听个没完。一直到他死的时候,我每回和他碰到一起,就要用那种假装正经的亲切口吻问他:‘嘿,傻瓜,你找到她的踪迹了吗?’我向来就爱用那种口气打听他那还没开张的法律事务有没有起色,那是够使他难堪的。”他很想笑起来,可是那当然不行。旁边还有许多人,并且他还给他的伯父戴着孝哩。他打定主意,要在那天夜里去找维昂希,看看他为了那难办的案子苦心焦思的样子,并且还随时说一两句假装同情和怜恤的俏皮话,刺激刺激他——那大概是很开心的事情。

维昂希不想吃晚饭,他简直没有胃口了。他从所搜集的那些指纹资料里把所有的姑娘和妇人的指印拿出来,郁郁不乐地仔细看了一个多钟头,心里老想使自己相信,那个捣蛋的女孩子指印在那里面,被他忽略过去了。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他把椅子往后退了一下,扭住双手按在头上,陷入了呆滞乏味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