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20世纪的中国对外关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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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北京政府的对外关系(1)

一、日本企图独霸中国

袁世凯在帝国主义支持下镇压了“二次革命”,暂时稳定住北京政府。这时他个人野心膨胀,梦想逆历史潮流、恢复帝制当皇帝。而帝国主义列强从侵华利益出发,也希望借支持袁世凯恢复帝制为交换,不断从中国夺取更多的侵略利益。所以在1914年前后,帝国主义和袁世凯相勾结,在中国政坛上准备上演复辟丑剧。

1914年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欧洲主要帝国主义国家都被卷入,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压迫。一次大战的发生改变了远东力量对比,使日本变成亚洲唯一庞大的军事力量。对此,日本认为是天赐良机,可以实现它图谋已久的称霸中国的野心。

日本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侵华的第一步是出兵侵占山东,借口是:履行《英日同盟》,不能袖手旁观。1914年8月15日向德国发出最后通牒,8月27日对德宣战,9月2日,日军2万人在山东龙口登陆,控制胶济铁路,并于10月底和英国联合进攻青岛德军,11月7日占领青岛。

北京政府曾企图阻止日本夺取胶州湾的军事行动,但日本根本不理,在日军进攻青岛的进程中,北京政府一再抗议,还划定了中立区,但均被日军拒绝。日英联军攻占青岛后,1915年1月7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向日、英两国公使提出照会,要求日军在战争已经结束的情况下撤退至胶澳租借地范围之内。但当日,日本公使复照拒绝。1月16日,北京政府再次提出取消战区的要求,但两天后的1月18日,日本公使日墨里要求面见袁世凯,当面向袁世凯提出以日本政府赞助袁世凯复辟为诱饵,骗取袁世凯承认“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共分五号,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号四条,中国政府承认日本享有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

第二号七条,要求将旅大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西铁路期限延长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南满及内蒙东部的特殊权利;

第三号二条,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准他人开采附近矿山;

第四号一条,中国沿海港湾及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给其他国家;

第五号七条,要求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兵工厂由中日合办,将武昌至九江、南昌至杭州、潮州间铁路建筑权给与日本,允许日本在福建省有投资修筑铁路及开采矿产的优先权。

日本政府知道这种把中国变成日本殖民地的要求,将会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所以训令驻华公使日置益当面向袁世凯说:“愿大总统赐以接受,迅速商议解决,并守秘密。”当天袁世凯收下日本政府的2条要求,晚上和外交部长讨论,并连续讨论了3天。袁世凯看到西方列强正忙于欧战,在华势力相对减弱,而日本势力迅速扩张,只有取得日本的支持,才可以复辟称帝,但又不能全盘接受。于是他采取拖延战术,坚持逐条讨论;另外采用新闻政策,即向外界有意透露,争取舆论同情,扩大帝国主义间的矛盾,引起国际干涉。袁世凯政府的这两条引起一定的反响,新闻政策见效最快,国内各报刊纷纷发表严厉谴责日本帝国主义的文章,爱国反日运动迅速蔓延。但国际干涉没有,因为国际形势暂时对日本有利,英法等国不敢得罪日本,希望日本为反德同盟出力。日本和英、俄已取得如下谅解:一是英、俄在华利权日本按约尽力保护;二是与英、俄利权无关之中国各地,任日本自由行动,不加干涉。美国则劝告中、日双方“相忍相让”,劝告中国不要拒绝日本的侵略要求。袁世凯接受日本的侵略要求后,美国又声明,凡日本取得的特权,根据“最惠国待遇”,“美国政府亦将享有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自然放肆地催逼订约,袁世凯无法再拖,只得派外交总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与日本代表秘密谈判。在谈判期间,日本以“换防”为名,增兵东三省、山东、天津等地,进行武力威胁。经过几个月的秘密谈判,日本以最后通牒的方式,迫使袁世凯于1915年5月9日接受它的要求,其中仅把原来的第五号内容改为日后另行协商。

5月25,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山东之条约》和《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以及所附中、日两国的换文13件,总称为“民四条约”或“中日新约”,除“二十一条”第五号的部分内容外,几乎包括了“二十一条”的全部内容。日本对山东、南满、东蒙、福建和长江流域的扩大侵略有了正式的条约依据,南满更加殖民化,山东和内蒙古东部为日本所独占。中国面临着被日本独霸的危险。

“二十一条”的谈判与签订,在全国激起了强烈的愤慨和反抗。广大人民奔走呼号,罢工抗议,游行示威,抵制日货,愤怒斥责袁世凯的卖国勾当,坚决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行。

袁世凯以为接受了“二十一条”,日本定会全力对其称帝给予支持。于是在1916年元旦“登极”,但遭到全国人民的坚决反对,而日本和其它帝国主义看到袁世凯已经众叛亲离,便毫不留情地抛弃了他。仅仅做了83天皇帝的袁世凯在人民的谴责声中从历史舞台彻底消失。

接替袁世凯掌权的北洋军阀段祺瑞就任北京政府总理。他和日本早有勾结,日本感觉国际上西方列强无暇东顾,对其侵华行动放任不管,中国内部亲日派掌握实权,正好可以利用这一时机来逐步实现“二十一条”第五号要求的主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一计划,日本利用在东北的驻军,干涉中国内政,连续制造了1916年8月、9月的郑家屯和朝阳坡事件。这两起事件都是日本向中国士兵挑衅,双方冲突、互有伤亡的侵犯我国内政的事件。事件责任完全在于日本,它非法侵占中国领土,擅自在郑家屯等地派驻军警,严重侵犯中国主权。但事件发生后,日本却无理要求扩大在中国满蒙的警察权等。由于段祺瑞政府不敢反抗侵略,反而乞求日本对其政府支持,便在1917年1月22日订立五款协议,中国受害者反而被罚,并向日本侵略者赔款道歉、事实上默许日本在满蒙设置警察权的投降方式结束了对事件的处理。

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展,中国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对参战双方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它们都想把中国纳入自己的战争体系。而这个战争是完全的帝国主义性质的战争,参战对中国政府和人民毫无必要。但由于帝国主义出于战争胜利的利己考虑,加上当权的北洋军阀政府也想利用参战得到帝国主义的军事、财政、政治支持,巩固自身统治,所以在中国是否参战的问题上斗争异常复杂。

在中国是否参战问题上最先产生了英、法、俄和日本两派斗争。一战之初,德军胜利,德国曾极力拉拢中国参加德奥军事同盟。而英、法、俄自然要拉拢中国参加协约国一方。但日本考虑中国如参加协约国一方,大战结束后如成为战胜国会影响它在中国夺取的殖民利益,因而坚决反对中国参战。当权的袁世凯想依靠日本支持当皇帝,不敢违背日本政府的意见,这样中国一直对大战保持局外态度。

1917年以后,因袁世凯已死,黎元洪继任总统,但实权被总理段祺瑞掌握,两人之间为争取各自依靠的帝国主义的支持,互相明争暗斗。参战问题成为斗争焦点。黎元洪依靠美国支持,反对参战。原因是美国希望等两败俱伤的局面出现之后再出来收拾残局,不希望看到日本在中国取得独霸地位,认为维持中国现状对美国最有利。而日本却改变了1917年以前反对参战的态度,改为极力怂恿中国参战。原因是日本和英、法、俄等帝国主义已达成协议,将支持在战后把德国的势力范围山东转给日本,俄国还和日本达成合作默契,不使中国落人任何第三国势力范围,加上北京政府已落入亲日派段祺瑞控制之中,如中国对德宣战,日本可在各个方面加深对中国的控制。因此,日本开始极力鼓动中国对德绝交和宣战。当时,因一艘法国邮船被击沉,船上有500多名中国工人遇害,段内阁遂通过对德断交案。但黎元洪不批准,几次反复,最后黎元洪被斗败,表示对德外交由段祺瑞主持。3月14日,北京政府宣布对德绝交。

美国对日本控制段祺瑞政府外交的做法极为不满,从背地里支持黎元洪加以掣肘。黎元洪利用国会阻挠段祺瑞参战案的通过。从3月至7月间,北京政局极为动荡,出现过4月25日,段祺瑞召集督军会议对抗国会通过对德参战案。5月10日,段祺瑞雇佣3千多游民、乞丐包围国会的公民请愿团事件。23日段祺瑞被黎元洪免去总理后鼓动八省督军“独立”,7月1日出现张勋拥立前清皇帝溥仪复辟案。最后,由段祺瑞率兵入京,逐走张勋,重掌北京政府大权,8月14日上午10时对德奥宣战。日本支持段祺瑞政府取得参战问题的最后胜利。美国政府到这时也无法公开反对中国参战,只是要求中国参战之一切军备、军需完全由中国政府支配管理,以防日本掌握中国政府军权。

但实际上,段祺瑞政府已成为投靠日本的卖国政权,他把举借外债的半数以上用来打内战。而中国所谓参战使17万5千名华工到欧洲和中东充当前线和后方的劳役,导致2千多人丧生。在参战问题上因帝国主义争夺而造成的内乱带来的各种损失更难以计算。而在参战问题上,段祺瑞政府对日本的投靠,使日本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国的侵略和渗透。

对日本在参战问题竞争中占了上风,美国政府极不甘心。第一次世界大战已进行了二三年,这期间,美国远离战火,置身事外,大发战争横财,过剩资本剧增,急需对外投资。所以想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压倒日本在对华扩张中所占的优势。而日本因为以上原因也发了战争财,从贸易人超国变为出超国,1917年黄金储备达11亿5千万日元,并大大增加了对华资本输出。到1918年,日本对华贷款总数达4亿日元,以此取得土地租让权、铁路铺设权等各种特权。日美双方在对华投资方面剧烈斗争,但由于日美双方还有许多共同利益,如日本的军事工业需要美国的钢材和生铁;日本希望美国能承认它继承德国在山东等地的权益;美国已于1917年4月6日对德宣战,希望在远东保护关岛、中途岛、菲律宾等地的安全。美国还想利用日本对付正在发生的俄国革命等等。

因此,美、日两个帝国主义均认为有必要商讨如何在中国取得势力平衡。1917年9月8日,由美国倡议的美、日会谈在华盛顿进行,美国代表是国务卿兰辛,日本代表是前外相石井菊次郎。到11月2日,双方达成了《兰辛石井协定》。主要内容:一、美国政府承认日本在中国、特别在与日本属地接壤部分有特殊利益;二、两国政府同意不侵犯中国的独立及领土完整、信守门户开放和在华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这个协定订立后,美日两国均宣称自己取得了外交胜利。但实际上,除了靠拿中国人民的利益做交易,避免了美日一场公开冲突外,美国并没有达到限制日本独霸中国的目的。而日本却利用该协定为掩护,变换侵略手法,实施着更阴险、范围更大的侵华阴谋。

日本对华侵略政策的新变化是从1916年10月上台的寺内正毅内阁开始的。这主要是由于寺内之前的大隈重信内阁采取的武力恫吓、威胁政策,采取了出兵占领山东、制造郑家屯事件、逼签“二十一条”等侵略活动,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和抵制日货运动,使日本对华经济侵略严重受损而下台。另外日本由于发了战争横财,经济空前繁荣,也有能力仿效美国搞日元外交。

因此,寺内上台后把对华政策调整为从军事恫吓为主转变为经济扩张为主,标榜“中日亲善”新姿态,宣传“尊重并拥护中国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干涉中国一切内政纠纷”、“与列强保持协商”等口号,但实质上并无任何改变,而是以政治贷款为手段,达到从经济人手多方面控制中国,最后变中国为日本殖民地、附属国的侵略目的。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策,寺内委派西原龟三为具体执行人,先后6次来华和北京政府要人接洽由日本向中国政治贷款事项。

西原借款是范围广泛的全面性借款,大致分为六个方面:交通银行借款;铁路借款;电讯借款;矿业森林借款;军事借款;政治借款。而且借款的频率很高,从1916年10月到1918年9月,由西原龟三经手借给北京政府各类贷款共20余起,总数达38645万日元。通过这些贷款,日本在中国取得了政治、军事、经济、财政、交通、电讯等广泛的特权。西原借款取得了过去日本对华军事侵略所没有取得的侵略目的。

日本政府这时以经济手段为主实施对华侵略政策,但并不是它彻底放弃军事威胁手段。这主要是看军事、经济等各种手段如何使用对日本侵略政策更有利。1918年3月,日本以保护日本侨民和接管贝加尔湖以东的西伯利亚铁路为名,出兵侵占西伯利亚,同时实现控制利用中国军队的阴谋。日本派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到北京恐吓北洋政府,要求缔结中日军事协定,但北京政府摄于各界反对,不敢同意,于是日本政府又派西原龟三第五次来北京支持段祺瑞第三次成立内阁。段祺瑞3月23日组阁,25日即决定双方军事代表商谈具体内容,西原为此给段政府2千万日元电讯贷款作为报酬。

1918年5月16日,中日双方签定《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日又签定了《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9月6日,中日又签定《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这些协定的主要内容是:凡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中国地方官吏要大力协助日本军队,日本军队要尊重中国主权及风俗习惯;中日军队互相供给武器、军需品及原料,互相交换情报、人员及地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