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初恋如月光,美到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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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月光

初恋如月光,美到哀伤

果仁小姐:青葱签约作者,愿意讲温暖故事给你听。微博@会讲故事的锦书

1

这恐怕是我在小镇看到的最热闹的婚礼了。

足足贯穿了整个小镇的车队,清一色的黑色奥迪,头车是辆奔驰,车头扎着艳俗的花。

在大城市,这算不上什么,可在这方圆两百公里的小镇,也算得上是开眼界了。

我站在人群之中看热闹,远远看着新郎一路把新娘抱上了奔驰车,清俊的脸上写着笑意。

人海茫茫,他看不见我,或者就算看见了,他也认不出。但是他那张脸在我脑海里已经储存了十年之久,虽然岁月在他脸上沉淀了什么又带走了什么,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也对,本来我妈就告诉我,今天结婚的人是程栋。

在这个方圆二百多平方公里的小镇,能有几个陌生人?出门在大街上走一圈,平均每五分钟就能遇到一个熟人,熟人里不时还有同学、前暗恋对象、前暗恋我的对象、还有现在的相亲对象。

所以我们注定躲不过一场狭路相逢。

十年之前我只有十三岁,青涩敏感而又自以为是的年龄。

像许许多多同龄人一样,我在那一年进入了叛逆期。时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一句:我偏不。

那时候我对父母的管教十分不满,他们对我也越来越没有耐心,一言不合就是一顿胖揍。

那个时候的我大概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常常幻想自己是个身世悲惨的孤儿,总有一天会有一个样样都好的男生出现,跟我生离死别;有一个海外归来的美丽母亲来寻找我,带我踏上奇幻的旅程。

然而我长得越来越像我平凡的母亲,这个发现让我心生绝望。

菲菲姑姑就是那年到我家来的,她那时十七岁,娉娉袅袅,凹凸有致,比我不知道要好看多少倍。

她已经学会了化妆,那些五光十色的瓶瓶罐罐对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可惜我并不清楚每一种的用途。趁着有一天家里没人,我偷偷翻出她的化妆包,学着她的样子把一瓶红红的东西涂在了嘴唇上。

那东西有一股刺鼻的味道,干了之后在我的嘴巴上形成一层光亮的漆皮,我一咧嘴的时候生生的疼。

我对着镜子一照,血红血红的嘴唇看上去甚是吓人。

菲菲姑姑回来的时候,我正手足无措地坐在镜子面前哭。她看着我嘴唇上鲜红的指甲油没有笑出来,想尽办法帮我处理掉,然后坐在我面前给我画了一个淡淡的妆。

那些东西轻轻描在脸上的感觉十分奇异,像是施了一个神奇的魔法,让我十三岁平淡青涩的脸变得生动俏皮起来。

那天我走在外面的时候,格外趾高气昂。

2

从那以后,我跟菲菲姑姑之间的关系变得格外亲密,我看着她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偶像。

她也会偷偷帮我化妆,虽说只是女孩子家玩的小把戏,可是却招来了我妈妈的不满。她本身就对这个寄住在我家的远方姑姑心怀芥蒂,这下更担心她单纯的女儿被带坏。于是跟我爸商量,让菲菲姑姑搬到了厂区的宿舍去住。

这一举动让我跟我妈的关系更加水深火热,菲菲姑姑走后我好几天都没跟我妈说话,也拒绝吃她做的饭。

那时候的我倔强到了愚蠢的地步,竟然没想到绝食其实是对我自己的惩罚。

我饿着肚子从厂区宿舍门口经过的时候,菲菲姑姑正跟几个小姐妹说说笑笑地走出来,看来搬出我家反而让她更加轻松自在了。

她把我带到宿舍,看着我狼吞虎咽地把她买来的饭吃完,心疼地说,“别跟你妈妈闹别扭了,有妈的孩子多幸福啊。”

之后的很多年,我想起这件事都在怨恨自己的迟钝,竟然没想到她说起这句话的时候,会有多心酸。

我那天在她的宿舍一直待到晚上,看她的舍友一脸暧昧地笑着告诉她外面有人等她。

我至今还记得,菲菲姑姑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还带着一丁点不易察觉的得意。她不紧不慢地换了衣服,踩着月光去见那个等她的人。

而我也是在那一天,第一次看见程栋。

明晃晃的月光将他的衬衫照得雪白,他看起来就像我们经常去玩耍的那条小河一般,清澈温和,在月光下又散发着神秘的气息。

十三岁那一年,我明白了情窦初开的滋味,就是紧闭的心门之内原本黑漆漆一片,忽然之间被一片月光撞开,从此一片光明。

发现了菲菲姑姑的秘密让我又兴奋又痛苦,兴奋的是我的女神她找到了自己的王子,痛苦的是这王子恰好也是我喜欢的一款。

好在那时的我还不懂爱情具有自私这个属性,反正只要能跟女神和王子在一起,哪怕是帮他们放风我也愿意。

程栋爱屋及乌,对我也十分疼爱。

他给菲菲买零食、买小饰品总是带着我的一份。时间久了,我也会不客气地主动跟他要东西。他好像很有钱,不管我要一块钱一根的热狗冰棍还是两块钱一枚的发卡,总能毫不犹豫地满足我。这对于一个从来没有零花钱的孩子来说是个致命的诱惑。

从此以后,我的偶像变成了两个人。

而每天能跟偶像在一起玩的人,是多么幸福。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菲菲和程栋那么般配而又甜蜜的情侣,他们走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说,也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后来我看了很多爱情文艺片,可却觉得没有哪一幕比他们在河边的月光下接吻来得更唯美。

菲菲歪着头,我只能看到月光下她一段长而白皙的脖子,程栋温柔地用一只手捧着她的脸,唇瓣轻轻落在菲菲嘴唇上。

那幅画面美得让我掉下眼泪来。

而之前妈妈在看电视遇到这种画面时,总是尴尬地赶紧换台,好像接吻是一件让人羞耻的事情。

哦不,这一点都不羞耻。

美好得让我终生难忘。

3

金庸先生在《书剑恩仇录》里说过一句很残忍的话:情深不寿。

好像美好的东西总是不能长久,正如书中的香香公主,最终香魂一缕无断绝,化为蝴蝶。

菲菲和程栋的事很快就被家里人知道了,程栋是工厂的太子爷,马上要去上大学。

菲菲却只是一个来工厂打工的乡下姑娘。

一个天上云,一个地上尘。

程栋的父亲程厂长知道了他俩的事大发雷霆,自己的儿子从小品学兼优是个好学生,清华北大的苗子,这个节骨眼上却谈起了恋爱,对象还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姑娘。

程厂长一怒,首先遭殃的是菲菲,直接被辞退;我父母也跟着受了连累,父亲从车间主任变成副主任,母亲从只上白班变成了三班倒。

菲菲的父亲,我的叔公也被从乡下叫来,当着我们全家的面被程厂长一顿羞辱。

叔公原本只有四十出头,可是多年前老婆早逝,一个人含辛茹苦把菲菲带大,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十几岁。

看着叔公在程厂长面前佝偻着腰,亦步亦趋低三下四地讨好,承诺要好好教育菲菲,我心酸得不得了,站在一旁的菲

菲姑姑更是已经哭成了泪人。

在他们眼里,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就是错的,有罪的。

程厂长走了之后,叔公让菲菲姑姑跪在地上,顺手拿起我家的扫把对着菲菲一阵抽打。

老实巴交的农民不善言辞,教育孩子就是一个打字,还好我爸妈及时拉住了愤怒的叔公,可菲菲姑姑也结结实实地挨了两扫把,脊背肿得老高。

可是我知道,对于那年也才十七岁的她来说,这并不是最难过的事情。她只不过想得到幸福而已,可老天偏不让她如愿。

菲菲姑姑后来跟着叔公回乡务农去了,十年前的小镇民风保守,将她的事情传得绘声绘色,格外难听。女孩子的名誉很重要,她继续待在这里可能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那年头通讯不是很方便,再加上叔公的刻意回避和我父母的讳莫如深,我跟菲菲姑姑也就断了联系。

但是我有时还会遇见程栋,他参加完高考的那天,跑到菲菲姑姑的宿舍外傻傻地等着,虽然明知道美丽的姑娘不可能再踩着月光而来,但他还是在那里等了一夜。

他也曾问过我菲菲姑姑的家在哪,可是我却说不清楚,回去向父母打听,被他们警惕地审问一番,却得不到答案。

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们。

程栋临去上大学的前一天又到厂区宿舍门口来,我偷偷尾随着他到了他经常跟菲菲约会的河边。

我躲在一棵树后面,看河流如故,月光如故,曾经在月光下与他接吻的姑娘却再也看不见了。

我听到男生低沉而压抑的哭声,看到月光下他脸上闪亮的溪流,难过得不能自已。

终于,他哭够了,对着躲在树后的我说,“出来吧,小丫头。”

那时候我们还没学会借酒浇愁,我只能默默坐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怀念那个我们共同喜欢着的人。

4

我没有想到,一年之后我再听到菲菲姑姑的消息时,我与她已经是天人永隔。

菲菲姑姑回村子之后一直郁郁寡欢,每天几乎都不怎么说话,生活只剩下吃饭睡觉和干活。

叔公虽然气她让自己丢了脸,可毕竟是亲生骨血,看着她这样也生出心疼来。但他生来不善表达,只能眼睁睁看着菲菲日渐消瘦。

有那么一种苦叫做彻夜难安、叫做随时随地都能流下眼泪,程栋至少还能到他们约会的地方去缅怀,身边还有我陪着他一起难过,可菲菲什么都没有。她不是没有想过要偷偷跑来找程栋,她也不怕因此而挨打,可她受不了父亲因为自己在别人面前卑微到尘埃里去。

她只能每晚仰望着月光,夜夜痛哭。在那段时间里,她时常感到身体的剧痛,她没当回事,也没跟叔公说起,反而为此缓解了心里的痛苦而感到欣慰。

叔公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癌症是一种遗传性很强的病,菲菲姑姑和她母亲一样,死于骨癌。

直到死,她都没有再见到程栋一面。

不,也许她见到了。

叔公老泪纵横地说,要是当初他不打菲菲就好了,也许就不会诱发她身体里的癌细胞。菲菲走得很辛苦,因为剧烈的疼痛,身体紧紧蜷成一个团,眼睛却一直看着窗外。

月光如水,她的少年踩着月光而来。她眼神迷离地对叔公说,“爸,你看,程栋来接我了,他说只要考上了大学,就会来接我的。”

我不知道菲菲姑姑看到的是天使还是程栋,那都不重要,反正至少在走的时候,她是安心而快乐的。

当我坐在洒满月光的河边,把这些事情讲给程栋听的时候,那个清俊的少年哭得撕心裂肺。

我对他说,“你不要再等了,菲菲回不来。”

后来工厂改制,程厂长自立门户,成了成功的民办企业家,经常在小镇的电视台看到他的身影。

那条曾经写满爱情的小河被挖掉,重新修建,像是整了容的女人,美丽精致,但是失去了原本自然的韵味。

厂区宿舍全都被拆掉,一座座高楼平地而起,这个小镇已经完全没有了原本的模样。

我似乎很少再想到菲菲姑姑,只是有一天去一个亲戚家做客的时候,看到他家的相册里有一张菲菲姑姑的照片。他家的小孩八九岁,呲着一颗豁牙笑着对我说,“看,这是个死鬼。”

我当时已经十五岁,开始学得乖巧懂事,不惹父母生气,可那天我却跳起来,狠狠地把那个熊孩子揍了一顿,然后坐在一旁哭得比他还要伤心。

原来我一直不肯为了她痛哭一次,是因为我觉得她其实一直没有真的离开。

可是一个孩子却这样的直接残忍地揭开了真相,让我所有的坚强淡定变得不堪一击。

我想起程栋当初的放声恸哭,对于那时的他来说,我就是眼前这个残忍而不懂事的孩子。

5

十年是个不长不短的过程,足够让一个满腔热血的少年长成一个成熟睿智的男人,也足够让他将刻骨铭心的那段初恋封存在心底最深处。

后来我离开小镇去上大学,回来偶尔能从我妈那里听到他的消息。这些年他每年都会去到菲菲姑姑坟前拜祭,也许他怀念的不仅是一个人,还有他年少时如月光般皎洁无瑕的初恋。

而我却更希望他能遗忘。

所以看着他微笑着抱起自己的新娘,我虽然心有遗憾,但也由衷为他感到高兴。希望从此以后,可有一个人与他共度晨昏,相互依偎。哪怕月光照在身上,也不会心生伤感。

我想菲菲姑姑她也会像我一样,愿月光永远守候他身旁,愿他不再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