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必须游过韦根加河。我想带着我的刀在浅滩暗处迎接他们,狼群跟在我后面;然后就这样扎和刺,过一会儿我们有可能让他们扭过头往下游去,或是弄得他们的嗓子冰凉。”
“红毛野狗不转弯,他们的嗓子好吵吵,”卡阿说,“那狩猎结束后,既没有小人娃娃也没了狼崽子,只有干骨头了。”
“啊啦啦!假如我们非死不可,那我们就死。这将是最好不过的狩猎。不过我的胃还嫩,我见过的雨季还不多。我不聪慧也不健壮。你有没有一个更好的计划呢,卡阿?”
“我已经见过一百次加一百次雨季了。在哈斯还没长出他那乳白色的长牙之前,我留在土地上的痕迹就已很宽大了。以第一个蛇蛋起誓,我比好多树的岁数都大,我见过丛林干过的所有的事情。”
“不过这次是新的狩猎,”莫格利说,“过去红毛野狗从来没有跑到我们的路上来过。”
“那样的事情早已有过。将会发生的事只不过是一个被忘记的年月一样一晃而过。在我数自己那些岁月的时候,不要出声。”
莫格利在那盘卷着的蛇身上仰躺着睡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时候,卡阿的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回想着自打他从蛋壳中出来之后他见过和知道的一切事情。光似乎从他的眼睛里消失了,剩下的那双眼睛就像是乳白色的玻璃。不时的,他把那头僵硬的,时而向左时而向右进行小小的戳刺,就好像他在睡梦中捕猎似的。莫格利静悄悄地打着盹,因为他明白什么都比不上在捕猎前睡个觉更重要,而且他已经训练出来了,不论黑天白夜,什么时候想睡就能睡得着。
这时,他觉得自己身下卡阿鼓起了身子,他的背部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粗,那条巨蟒已经发出“嗖”的一声,像是一把剑从钢鞘中抽了出来。
卡阿终于说话了:“我经历过所有萧条的死亡季节,还见过那些大树、年迈的大象以及苔藓长出之前光秃秃、尖溜溜的岩石。你还活着吗,小人娃儿?”
“月光才升起一会儿,”莫格利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嘘!我又是卡阿了。我清楚这才过了一小会儿。现在我们到河那儿去,我要让你看看对付红毛野狗要做些什么。”他笔直地像一支箭,朝着韦根加河的主河道转过身去,一会儿工夫就冲到那淹没和平岩的水塘上面了,莫格利跟在他的身旁。
“不,小兄弟,不要游泳。我走得快,上我的背吧。”
莫格利用左臂钩住卡阿的脖子,右臂伸下去紧紧贴住自己的身体,并且把脚绷得直直的。于是,卡阿就逆流而上,只有他能这样做。受到阻截的水冲起的细浪像褶边一样,在莫格利脖子的周围形成细长的水花,他的脚在蟒蛇急速甩动的身边的旋涡中前后摇摆着。在和平岩上游一两英里处,韦根加河变窄了,河岸两边是八十至一百英尺高的峭壁,那水流像一股推动磨坊水车的水流,从各种可怕的、奇形怪状的石头中间和石头上面奔腾。不过莫格利并没为水去花费脑筋,世界上很少有什么样的水会使他产生瞬间的恐惧。他看着峡谷的两侧,不安地“呼哧呼哧”地吸着气,因为空气中有一股甜丝丝、酸溜溜的气味,非常像热天里一座大蚁山的气味。莫格利本能地缩进水中,只是时不时地把头抬起来吸口气;卡阿把尾巴绕了两圈,缠在一个没在水中的岩石上,停在了那儿,把莫格利放在蛇圈的空心里,水继续往前奔腾。
“这是‘死亡之地’呀,”男孩儿说,“我们到这儿来干什么?”
“他们睡着了,”卡阿说,“哈斯不会因为那带条纹的家伙闪到一旁。可是哈斯和那带条纹的家伙都会因为红毛野狗一齐闪到一旁。而野狗说,他们不会为谁让路的。可是岩石的‘小不点居民’ ——忙忙碌碌、怒气冲冲的印度黑色野蜂——会为谁让开路吗?告诉我,丛林之主,谁是丛林之主呢?”
“他们,咱们走吧。”莫格利低声地说,“这是‘死亡之地’。”
“不,好好看看,因为他们都睡着了。这里就跟我还没有你的胳膊长的时候一个样子。”
自打丛林一形成,韦根加河峡谷就有好多裂缝和风化的岩石,一直被那些岩石的“小不点居民”利用。莫格利很清楚,所有的足迹在离峡谷还有半英里路的地方都拐开了。几个世纪以来,这些“小不点居民” 在这里筑巢,从一个裂缝到一个裂缝地分群,然后再分群,陈蜜把白色大理石染得斑斑点点。在里面黑乎乎的凹穴中,他们建筑了长长、深深的蜂巢。在那里,不论是人或野兽,火或是水,都碰不到他们。
峡谷两侧,就像悬挂着长长的闪闪发亮的黑丝绒帷帘,莫格利看着看着就缩入水中,因为那都是些聚在一起的数百万只睡觉的野蜂。在岩石的表面还点缀着一些像腐朽树干一样的东西,以及一些团团块块、花彩形物;还有过去多年的老蜂巢或是在没有风的峡谷附近建造的新城市,一大块一大块松软、腐朽的废物滚下来,粘到树上,悬挂在岩石上的爬藤间。当他侧耳细听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听见,装满蜜的蜂房“沙沙”地翻过来,或“哗哗”地掉到那黑暗的长廊的什么地方;接着是被激怒的翅膀发出的嗡嗡声以及过剩的蜂蜜“嘀嗒、嘀嗒”地缓慢地滴着,流淌下来,蜂蜜将突出的岩石上流满了,又慢慢地流到树枝上。
在河边有一个不到五英尺宽,非常小的沙滩。沙滩上高高地堆着数不清经年累月的垃圾。有死蜜蜂、废弃物、腐烂的蜂巢和闯到蜂蜜上抢掠的飞蛾的翅膀,他们掉下来,全都滚到一堆堆黑色的细土中。那刺鼻的气味足以把任何没翅膀的生物吓坏,并让他们明白“小不点居民”是什么东西。
卡阿又逆流而上,来到峡谷顶头的一条沙棱上。
“看!”他说,“这就是这个季节被杀死的动物。”
在岸上躺着两只小鹿和一头水牛的骨架子。莫格利可以看出,不论是狼还是豺狗都没碰过那些骨头,因此那些骨头还按原样子摆在那儿。
“他们越过了界限,他们不懂得‘法律’,”莫格利低声说,“‘小不点居民’杀死了他们。趁他们还没有醒来,咱们走吧。”
“天亮之前他们不会醒,”卡阿说,“现在我要告诉你,许多许多个雨季之前,有一只被追赶的公鹿从南方跑到这儿。他不了解丛林的情况,有一个狼群紧紧跟着他的足迹。恐惧使得雄鹿什么都看不见了,他从河上面跳了过去,那狼群眼巴巴地奔跑着,因为他们急红了眼,也跑软了腿。太阳很高了,那‘小不点居民’数目很多,都怒气冲冲。那狼群里有不少跳进了韦根加河,不过在他们还没碰到水面就已经死了。那些没跳进水中的也死在上面的岩石上了。可是那头公鹿却活下来了。”
“那是怎么回事呢?”
“因为他是第一个过来的,而且他拼命奔跑,在那些‘小不点居民’还没留意的时候就跳到河里了,等他们聚集起来杀去的时候,他已经到了水里。那跟在后面的兽群在那些‘小不点居民’的攻击下全都死了。”
“那只雄鹿活下来了?”莫格利慢慢地重复问了一遍。
卡阿的头接近莫格利的耳朵:“至少当时他没死,虽然某位又老、又肥、又聋的扁脑袋用一个健壮的身体等着他跳下来,不让水淹着,这个黄色扁脑袋也会等着一个小人儿——是啊,尽管所有德干的红毛野狗都紧跟在他后面。你怎么打算的?”
很快,那男孩儿就回答:“这是揪死神的胡子,不过——卡阿,你的的确确是丛林中最聪明的。”
“好多人都这么说。现在看看红毛野狗有没有跟着——”
“他们肯定会跟我来的。哈!我的舌头上有好多小刺,能戳刺进他们的皮。”
“如果他们追你追红了眼,只看着你的肩膀,那些在上面没死的红毛野狗不是在这里下水,就是在下面下水,因为那些‘小不点居民’会起来把他们盖住。现在韦根加河缺水,红毛野狗没有卡阿拦着他们。但他们会往下去,要是活着走到西翁伊狼洞附近的浅水滩,你的狼群在那儿会用喉咙迎接他们。”
“啊嗨!哟哇哇!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现在只有跑跑跳跳这种小事儿了。我要让那些红毛野狗认识我,这样他们就会贪婪地紧紧追着我。”
“看见你上方的那些岩石了吗?从面向陆地的那一边看。”
“我还真没看见。这事我已经忘了。”
“好好看看吧。那土地全酥了,有裂痕,还坑坑洼洼的。你不好好看着,一旦把一只笨脚踏下去,那会使这次捕猎完蛋的。听着,我把你留在这儿,看在你的情分上,我会带话给狼群,他们就能明白到哪儿去找红毛野狗了。就我自己来说,我和任何狼都没有共同的皮。”
当卡阿不喜欢一个相识的动物时,他会显得比任何丛林兽民都更难对付,或许巴赫拉除外。卡阿顺流往下游,他在那块岩石的对面碰上了在倾听夜里嘈杂声响的斐奥和阿克里。
“嗤!狗们,”他高兴地说,“那些红毛野狗将顺流过来。要是你们不怕,就把他们杀死在浅滩上吧。”
“他们什么时候来?”斐奥问。“我的人类娃娃在哪儿?”阿克里问。
“等着瞧吧。”卡阿说,“他们来的时候,他就来了。你们从人类娃娃那儿得到了一个承诺,所以就把他推到了死神面前;你们的人类娃娃和我在一起,假如他还没死,你们就没有任何过错了,褪了色的白毛狗!在这儿等着红毛野狗吧,为人类娃娃和我突然出现在你们的身边,你应当高兴。”
卡阿忽闪一下,向上游游去了,在峡谷中间他又停了下来,朝上望了望峭壁的天际线。他立刻看见了莫格利在满天星斗的背景上移动的头,接着空中传来“嗖”的一声,一个身体敏捷利落地跳下来,先是一双脚,紧接着那男孩儿就又在卡阿盘成圈的身体上休息了。
“这可不是晚上的跳跃,”莫格利平静地说,“我平时跳着玩时比这远一倍;不过上面是个糟糕透顶的地方——低矮的灌木丛和深深的壕沟满是‘小不点居民’。我在三个水沟旁边垒了一些大石头。我跑的时候可以用脚把他们踢下去,那些‘小不点居民’会在我身后飞起来,发起火儿来的。”
“这就是人的语言和人的狡诈,”卡阿说,“你挺聪明,不过那些‘小不点居民’一直都是在发火儿的。”
“不,黄昏的时候,所有的远远近近的翅膀都要歇会儿的。我要在黄昏的时候耍弄一番红毛野狗,因为那红毛野狗最善于在白天捕猎。这会儿他正追循着温托拉的血迹走呢。”
“老鹰朗恩不会放过一头死牛,红毛野狗也不离开血迹。”卡阿说。
“那我就给他造一条新的血迹,假如我做得到的话,就弄块他们自己的血,并给他们土吃。你留在这儿,卡阿,一直等到我带着我的红毛野狗们再回来,好吗?”
“啊?不过,万一他们在丛林里咬死你,那可怎么办?或是你还没有跳进河里,‘小不点居民’就蜇死你了,怎么办?”
“明天到来的时候,我们会为明天捕杀,”莫格利引用了一句丛林谚语,然后又说,“我死亡之时就是唱《死亡之歌》之日。祝捕杀顺利,卡阿!”
他把胳膊从卡阿的脖子上松开,走下峡谷,就像洪水中的一根圆木似的顺峡谷而下,朝着远处的河岸划去,在那里他看到了平静的河水,于是高兴得大声笑起来。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莫格利最高兴的事莫过于“拉死神的胡子”和让丛林知道他是他们的主宰。在巴鲁欧的帮助下,他常常去偷一棵棵树上的蜂巢,而且他还知道 “小不点居民”讨厌野蒜的气味,所以他就采了一小捆野蒜,用一根树皮绳子系紧,然后就顺着温托拉的血迹走去;那血迹从窝里出来向南延伸了五英里路的光景,他把头偏到一边望着那些树,一边看一边咯咯地笑。
“我曾经是青蛙莫格利,”他自言自语道,“我说过,我是狼莫格利。现在,在我成为公鹿莫格利之前,我必须是猿猴莫格利。最终我将会成为人莫格利。嗬!”他用大拇指拭了拭他那把十八英寸长的刀子的刀口。
温托拉走过的路上,满是黑糊糊的血点子,从一片茂密的树林下通过,那树林长得很密集,向东北部延伸开来。渐渐的,树木越来越稀疏,越来越稀疏,一直伸展到离野蜂岩不足两英里的地方。从最后一棵树到野蜂岩低矮的灌木丛是一片开阔的地域,在那儿简直没有任何能藏得住一头狼的地方。莫格利在树下小跑着前进,偶尔他还爬上一棵树的树干,一边估算着树枝和树枝间的距离,试着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一直跳到了那片开阔地。他把那片地方仔细地研究了有一个小时。然后他转过身去,又在他刚才离开的地方找到了温托拉的血迹,自己便坐到一棵树上,那树有一根离地八英尺的旁枝。他一动不动地坐着,一边在脚底下磨他的刀,一边唱着歌儿。
快到中午了,太阳非常暖和,莫格利听见了“啪啪” 的急促跑步声。当红毛野狗群沿着温托拉的足迹恶狠狠地小跑而来的时候,他还闻到了他们那种冲天臭气。从上面看,那红毛野狗看上去还没有狼一半大,不过莫格利知道他的脚和下巴有多结实。他注视着那条一路嗅着足迹走的野狗头领的红棕色脑袋,对他说了声“祝打猎好运”。
那野兽抬起头,他的伙伴们也在他身后猛的停住脚步,那是许许多多的红毛野狗,尾巴低垂,厚厚的肩膀,单薄的四肢,血红的嘴。通常来说,红毛野狗们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种群,就在他们自己的丛林,他们也没个规矩。在莫格利的下面聚集了足有两百条狗,他能看得见那些打头的正饥不可耐在温托拉的足迹上使劲儿嗅着,还极力想把整个狗群拽向前去。这是绝对不行的,否则到了白天他们就会到达洞穴口了。莫格利一心打算把他们聚在树下,直到天黑。
“谁允许你们到这儿来的?”莫格利问。
“所有丛林都是我们的丛林。”这是回答,说这话的红毛野狗还龇着他的白牙。莫格利微笑着朝下望了望,完完全全学着德干那只跳跃行走的老鼠奇凯刺耳的吱吱唧唧的叫声,意思是让红毛野狗明白,他认为他们不比奇凯强。狗群把那棵树干紧紧围了起来,那个头领凶狠地狂吠着,称莫格利是一只树猿。莫格利的回答就是把一只光溜溜的脚朝下伸出去,就在那个野狗头领脑袋的上方扭动着光秃秃的脚趾头。这就足以惹得狗群生傻气了。那些在自己脚趾间有毛的动物,不愿意被人揭这个短。当那个头领往上蹿的时候,莫格利立即把自己的脚躲开了,还柔声柔气地说:“小狗,红毛野狗!回到德干去吃蜥蜴吧。到你的兄弟奇凯那儿去吧——小狗,小狗——红毛野狗!你的脚趾间长着毛!”他第二次捻弄起自己的脚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