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被告知,有一组微型小说的主人公名叫老王,熟人读后窃窃私语,这不是写的老王嘛,怎么写得这样窝囊,猥琐,缺少风度?你何不找作家算个账,搞点时髦的名誉权之争,至少可以委托律师跟他要几个钱花花,借此也增加一点自身的知名度。何乐而不为也?
老王一笑,他说,我其实不配做小说尤其是系列小说的主人公,如果当真做了,那就是作家瞎了眼睛,或者是我有意无意盗名欺世,让他上当受骗了。我怎么好意思跟他要求赔偿,而不是主动赔偿他一点损失呢?如果我是圣贤,写我的作家也就是准圣贤了。如果我是将军,写我的作家差不多能够做到上校或者大校啦。如果我是美女,写我的作家起码也可以拍拖一个绝色佳丽。现在我这副样儿,他最多是一个假老王、代老王、老假王或者老代王或者王老代或者王代老罢了……不是我害了作家,坑了天才作家,不是我对不起作家吗?我惭愧还来不及,遑论其他?
为老王献策的朋友失望而去。摇头曰:朽木岂可雕焉!
过了几天,老王看到了以老王为主人公的系列微型小说,竟然是盗用他的名义写的。没有看到三分之一,他打了一个机灵,激动地说:“好啊!世上竟有这么绝妙的好文章!虽说是老王写的老王,却与我本人无关。全中国祖籍太原人士蒙周王姬氏赐姓王,从而可以叫老王的人至少有二千万,与老王同名的也不会少于二十五万个,谁管得了那么多!反过来说,如果有许多国人窃窃私语认定是鄙人写了鄙人,倒也未尝不善!”
正是:
老王不甚老,
老王不是王。
禅意实无意,
尴尬即文章。
翩翩复袅袅,
花草恁拈藏。
信马成一笑,
何必混装腔!
满纸荒唐言,
解人自徜徉。
烟士皮里肾……
注:或译烟士皮里纯,灵感之意,亦可作嗜尼古丁而伤肾之意不解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