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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恐怖谷(3)

人们都说,他之所以乐于帮助别人,是因为他从开采金矿上得了一大笔财富。反正,他是比较有钱的。约翰·道格拉斯的夫人,虽不是众人皆知,但她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也比较好。她大约只有二十多岁,苗条的身材再加上她那光滑的皮肤,是个漂亮的女子。她不太与外界接触,因为她生性喜欢安静。

她十分关心体贴她的丈夫,家里的一切事务都处理得很好,他们夫妻俩恩恩爱爱互相关心。

相传道格拉斯的夫人是一位英国人,他们俩在伦敦一见钟情,那时道格拉斯正在鳏居。

一些自称和他们特别熟的人说,他们的关系并不是没有瑕疵的。他妻子对他的过去了解得不太多。在伯尔斯通乡村一些没事干的人经常凑到一起谈一些别人家的事。例如他们说:道格拉斯夫人有些神经质,如果哪天她丈夫稍回来晚一些,她就心神不宁了。这些话只是人们没事时说说,但现在出事了,这些小道消息就容易引起别人的猜疑。

还有一位叫塞西尔·詹姆士·巴克,他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人。他和他们关系比较好,经常过来和他们聊聊天,在案件发生时,他正在现场,似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塞西尔·巴克也算是个富人,他是个单身汉,这里的人大多数并不认识他,而他只与庄园的主人来往。他也是英国人,他们是在美洲认识的,自从认识后,他们的关系一直不错,所以知道道格拉斯过去的莫过于这位英国人了。

塞西尔·巴克生得非常粗大,大约有四十五六的年纪,眉毛长得特别浓,眼睛深陷在眼窝里,慑人的目光使人们不寒而栗。他不太喜欢骑马外出,大多时间他嘴里叼着烟在伯尔斯通转来转去,有时和道格拉斯一起驾着马车外出,有时是夫人单独陪他出去。

“他是一个性情随和慷慨的绅士,”管家艾默斯说,“不过,我可不敢和他顶牛!巴克与道格拉斯关系确实不错。巴克与他夫人相处得也很好,有时好得让人受不了,不然的话道格拉斯不会为此烦恼,有时他还为此大发脾气,好了,关于这个就说这么多了。”

下面再说说其他相关的人物,另两位是艾默斯和艾伦太太。艾默斯是他家总管,比较能干,但是不太灵活,艾伦太太是个性格开朗的人,有说有笑,也是帮助道格拉斯夫人管理家务的。

另外,还有几个小仆人,但他们和这桩案件没有关系。

这里还有个小警局,威尔逊是这里的局长,案发后,巴克前来报案,大约是十一点四十多分,他把警钟敲响,说庄园出事了,道格拉斯遭到谋杀。几分钟后警察和他一同赶到庄园。

这时,庄园灯火通明。吊桥早已放下,整个庄园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

仆人们都在那里傻站着,唯有管家走来走去的。塞西尔·巴克倒像个见过世面的人,显得和平常一样,把警官迎进来,随后进来的是一个名叫伍德的医生。

三个人相继走进了案发的屋子里,管家也跟着走了进去,随手把门带上,可能是怕女仆看到屋内恐怖的情景。

屋内的景象不忍目睹,死者四脚朝天躺在屋子中央,身穿睡衣,光脚穿着一双拖鞋,脸部已经看不清了,由此可知被害时枪口紧贴着他的头部。

医生用灯照了照死者,不用检查就明白了,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了。

死者的整个上身都溅上了血,胸前横着一件稀奇古怪的武器——一支火枪,枪管从扳机往前一英尺的地方锯断了。两个扳机被绑在一起,为的是同时发射,以便能形成巨大威力。

乡村警官显然没有思想准备,这样的案子使他无计可施,只好说:

“保护现场,一点儿都不能破坏,等待上级长官来查看。”

塞西尔·巴克说:“好的,现场完好无损,绝对不会被破坏的。”

警官问:“你知道案发的准确时间吗?”

“十一点三十分,我正坐在壁炉旁,突然传来一声枪响,这枪声听起来特别沉闷,我赶快往下跑,估计几十秒我就跑了下来,就看见了这个样子。”

警官摊开笔记本问:“门是开着的还是关着的?”

“我敢保证,门肯定敞着的,我看到蜡烛依然亮着,过了几分钟,我才点上灯。”

“你发现屋里有人吗?”

“没有,一个人都没有,后来夫人下来了,我迎上前,把她挡住了,以免她受到惊吓。艾伦太太把夫人拉走了,管家也到了,我俩又一次走进卧室。”

“吊桥在以往夜里不是一直都吊着吗?”

“警官先生,确实是这样。”

“这就奇怪了,难道他是死于自杀?如果不是这样,凶手又是怎样逃走的呢?”

“当时我们也纳闷,不过后来我们发现窗户被打开了。”巴克指了指窗户。

他们一起来到窗户前,“再看这儿,有脚印。”

的确,在木质窗台上有一个带着底的脚印,是长统靴印子。

“那他从这里逃走就是涉水过的河了?”

“我想应该是这样。”

“在你听到枪声后,几十秒就跑下来了,那么他要逃走一定没有完全过了护城河!”

“我想是这样的,只是当时没发现这一点,也没从这方面去考虑,要是我往下看一看就好了。那时我顾及道格拉斯太太,一时不知所措了。”

医生又看了看现场,叹了口气说:“除了上次我在东站看到火车相撞时的情况外,再没有比这更惨的了。”

“现在假设凶犯是涉水逃走的,那么他又是如何进来的呢?”警官又一次提出疑问,他的思维虽不是特别敏捷,但对凶犯的来去路线仍然思考着。

巴克说:“对于这一点,我就不知道了。”

“那吊桥是几点被吊起的?”

“不到六点就被吊起了。”艾默斯抢先回答。

警察又问:“据我了解,吊桥通常是在太阳下山的时候吊起,现在应该四点半左右太阳就落山了。为什么六点才吊起呢?”

艾默斯回答说:“通常是这样的,因为今天有客人,等客人走后,我才把吊桥吊起。”

警官进行着有条有理的分析:“如此看来,凶手在刚放下吊桥就进来了,直到十一点半时才作案。”

“凶手一定是等了很久的。因为道格拉斯有个习惯,在睡觉前要对庄园察看一遍,检查完了他才会安心地休息,当他正要休息时,凶手却一下出现在他面前,就这样案子发生了。”

突然警官在死者的旁边发现了一张卡片。他赶快将它捡起来,只见上面写着两个大写字母VV,下面还有“341”这样一个数字。

警官拿着卡片,问巴克:

“你看这是什么?”

巴克全神贯注地注视着这张卡片。

“这或许是凶手落下的。”

“这VV341,到底是什么意思?”

停了一会他又说:“VV可能是人名字的起首字母,医生,你发现了什么有用的东西吗?”

在壁炉旁的地毯上,有一个很漂亮的锤子。

巴克指着壁炉台上的一个铜头钉盒子说:

“我昨天看到道格拉斯在挂一幅油画,他就是用这锤子把这幅画挂上去的。”

警官脑子里一片空白,停了一会又说:

“不要挪动那锤子,让伦敦警探处理这案子吧!他们要比我们经验丰富。”警官看了看窗台,用高高的声音说:“快来看!”

当人们都凑过来看时,只见墙角上有一个非常清晰的长统靴印,还附着一些泥土。

“什么时候拉的窗帘?”

艾默斯急切地说:“刚点着灯,就把窗帘拉上了。”

警官又说:“凶犯进入房间的时间一定是在四点到六点这段时间内。凶手进来后,无处可藏,于是他就一直躲在窗帘后面。由此可见,凶手的动机并不是要杀人,而是来抢劫。但恰巧碰上了道格拉斯,无奈之下他只好用枪把他打死了,然后就逃走了。”

巴克着急地献上一计说:“如果是这样,那他一定不会逃得太远,现在赶快搜捕还来得及。”

警官又想了想说:

“如果是这样,他过护城河时一定会拖泥带水,这样或许会引人注意,他是不敢坐火车逃掉了,况且清晨六点又没有火车。但我脱不开身呀,我不能离开这里,你们也不许离开这里。”

这时伍德开始当起了法医。

伍德若有所思地说:“你们快看这个标记,这或许对本案有帮助。”

在道格拉斯右臂上有个很引人注目的三角标记,在三角外是个圆圈。由于道格拉斯肤色比较白晰,这个印记显得特别明显。

伍德扶了扶眼镜说:

“我没见过这样的疤痕,它像是用什么烫下的。你们是否见过牛马身上的烙印?这两者特别相似,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烙印呢?这真叫人难以理解。”

巴克说:“噢,这个印记,我早已见过了,只不过没有想过这是怎么留下的。”

艾默斯也说起来这件事。

“在主人挽起袖子时,我经常会看到这印痕,但我也不清楚它的来历。”

警官说:“这又是一个难解的谜,即使这与案件没有什么联系,也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艾默斯又惊叫起来:“喂,快来看,主人的结婚戒指没有了。”

“啊!怎么会这样呢?”

“一定被凶手抢走了,你们看,他无名指上的那枚天然块金戒指还在,但在它下面的结婚戒指却不见了,中指上的盘蛇形戒指也在,凶手为什么偏抢他那枚结婚戒指呢?”艾默斯自己思索着。

巴克也这样说:“真奇怪。”

警官问:“你是说,结婚戒指在左手无名指的下面,而在它上面的是这只天然块金戒指吗?”

“是的,是这样。”

“那么这凶手,或者不管他是谁吧,首先要把你说的那枚天然块金戒指取下来,再取下结婚戒指,然后再把块金戒指套上去。”

“按现在情形来看,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这位警官想了良久也没弄出个头绪来,便说:“我看案件并没有那么简单,至于凶手的目的是什么,有很多种情况,最好是让伦敦警探来定论吧!现在,我们就等他们到来吧!这里还有我的一个朋友,他叫怀特·梅森。他办事效率特别高,而且勇敢机智,我只不过是个庸才,怎么能判断这么复杂的案件呢?”困境

怀特·梅森先生个子不太高,脸颊微红,看起来很健壮,人们不会把他的样子和一位出色的警官联在一起。他穿着一双高筒皮鞋,要是再背上一支猎枪,简直就是个猎人了!

怀特·梅森是一位苏萨科斯的侦探,他一收到报告,就乘了一辆马车驶过来,大约在早晨五点四十分,他把报告通过火车送到苏格兰场,他来和我们会面的时候已经快中午十二点了。

问候完,怀特·梅森嘴里便念叨着:“这件案子很复杂。”

他又说:“你们先住在韦斯特威尔阿姆兹旅店,这里比较方便,另外,条件也不错。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在新闻界到来之前把案子办好,这些报社的家伙特别不好对付,他们的到来会增加我们的麻烦。这样复杂的案件我以前还未曾办过,不过,福尔摩斯先生,这样的案子合你口味。华生医生,赶快和我们一起走吧!我这就叫仆人给你们送行李。”

这位侦探的和善与直爽,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走了没几分钟,我们就到了那家旅店。我们把行李搬进房间,就开始探讨这个案件。

福尔摩斯全神贯注地倾听着记录员麦克唐纳的讲解。

听完他的诉说,福尔摩斯松了一口气说:“是的,的确比较古怪,在这以前我没遇到比这更奇怪的案子。”

怀特·梅森先生听了福尔摩斯发出这样的感慨,兴奋地说:“你也认为这案子奇怪吧!威尔逊说这桩案子时,我便立即行动了,但到了这里我又觉得无计可施了,我就把威尔逊警官向我汇报的情况都告诉了你们。”

福尔摩斯又问:

“那你怎样看待这件事呢?”

“我已仔细检查过那个锤子了,但我不能得出任何结论。如果说道格拉斯想用锤子去保护自己,那么锤子掉在地上肯定会留下痕迹的。但现在一丝痕迹都没有发现。”怀特·梅森说。

麦克唐纳警官提醒说:“我们不要因为铁锤没留下痕迹而苦思冥想,案件火枪的两个扳机被捆在一起,这样就增加了它的威力。这可见有多大的仇恨,从这一点来看,他是有备而来的。这支火枪并不长,枪身不到二英尺,所以藏起来也比较方便。在火枪上唯一的发现就是三个字母‘PEN’,字母位于两个枪筒的凹槽上。很明显,由于枪筒被锯下一截肯定会有别的字母被锯掉了。”

福尔摩斯接着说:“让我来做一个大胆的推测,E与N这两字母不算大,而P这个字母写得比较大,字体是花体,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

福尔摩斯冲我们笑了笑说:

“你们知道美国的一家小型武器制造公司,它主要生产军火。”

怀特·梅森用敬佩的眼光看着福尔摩斯先生。

“你是否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否则你怎么想起这样一个平常的军工厂呢?我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福尔摩斯并没有对怀特·梅森的赞扬作出任何反应,又说道:

“我们能在枪上做出点名堂吗?”

怀特·梅森说:“依我来看,凶手是个美国人,因为美洲的一个地方经常使用这种武器,它应该是美洲火枪。”

麦克唐纳提出了不同的见解:“那未必,到目前为止,我们仍不能断定这庄园是否有外国人进来过,而你现在就说凶手是美国人,这未免早了一些吧!”

“现在,有许多迹象我们都无法证明,例如,名片、窗台上的血迹、墙角的靴痕以及那窗户。”

“我们应该把精力放在庄园之内的美国人身上,不应该考虑那么远的人,你应该清楚,巴克和道格拉斯都是美国人,从这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场蓄意谋杀案,或许是有人设置好的。”

“那是艾默斯吗?”

“那有什么不可能呢?你认为他可以完全信赖吗?”

“他也值得我们怀疑吗?他和主人曾生活过十来年,他的表现一直很不错,他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枪支。”

“他说没见过,并不等于就不存在,大家也都看见了枪筒已经被截断了,这样就可以随便藏起来。”

“不管怎样,他都说没见过这样的火枪。”

麦克唐纳摇了摇头说:“到现在为止,是否有外人进入房子,咱们还不能得到一致的意见,仍需要进一步调查。”

他停了停又接着说:“这也有点儿太离奇了吧!一个从天而降的外人身带武器闯入庄园,并杀死了道格拉斯先生,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故呢?简直怪了。还是让我们听听福尔摩斯的见解吧!也许只有他才能作出合理的判断。”

福尔摩斯皱了皱眉头,然后平静地对麦克唐纳说:“麦克唐纳先生,我很喜欢判这样的案子,不过我还想听听你的依据。”

“那好吧!这显然是早已准备好了的杀人案,戒指的不翼而飞就说明了凶犯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偷盗。我们看看这里的地理环境,房屋四周环水,既然是蓄谋已久的谋杀案,这些情况凶手是应该知道的。那么他肯定得为自己想出一条逃跑的路吧!他若选择了涉水过河,那他必须在火枪上下功夫,也就是说使火枪发射的声音尽量小,使很少人听见,或是让人辨别不出这是枪声,这样凶手就可以有逃跑的机会了。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这就真奇怪了,福尔摩斯,你说呢?”

“麦克唐纳先生,你说的很有道理,许多问题确实需要我们去好好考虑考虑了。那我们就需要检查一下护城河外岸是否有痕迹。怀特·梅森先生,这些你查过了吗?”

怀特·梅森先生说:“那河岸是用石头彻成的,是不容易留下痕迹的。我也查过了,没有找到值得怀疑的地方。”

“难道一点迹象都没有吗?”

“是的,确实没有。”

“怀特·梅森先生,我们是否可以进一进庄园呢?或许那里有值得我们去思考的东西。”

“福尔摩斯先生,庄园当然可以去,不过我认为在进之前,我还是先把情况告诉你为好。”怀特·梅森局促不安地说。

警官麦克唐纳插了一句:“请你相信福尔摩斯先生的为人,我们曾经在一起办过几次案子,他具有真正的侦探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