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谈停止了,福尔摩斯沉沉地靠在了椅背上。过了一会儿,马车停了下来。路边是一幢整齐的小别墅,红砖长檐,还有一排长长的灰瓦房坐落于不远处,而驯马场就在中间。放眼望去,四周都是连绵起伏的原野,长满了发黄且枯萎的凤尾草,只有北边塔维斯德克镇上那些高耸的尖屋顶勉强略带生气地掩映在荒原中。向西也是一片时显时隐的房屋,那就是梅普尔顿马厩了。我们顺次跳下车,只有福尔摩斯还坐在车上沉思,我碰了他一下,他这才跳下车来。
福尔摩斯对罗尔斯上校说:“对不起,我正在想些事情。”他神彩飞扬,尽量克制着自己兴奋的心情。
上校不明就里地看着他,只有我知道他是有了线索。但我并不知道线索从何而来。
警长问:“现在就去凶杀现场吗?福尔摩斯先生。”
“不,我正在想一两个小问题,可否再在这里呆会儿?驯马师的尸体抬走了吧?”
“当然,在楼上,明天早上才能验尸。”
“罗尔斯上校,他给您做了好几年是吧?”
“是的,我个人认为他很得力。”
“警长,死者的遗物您检查过吗?”
“当然,那些东西就放在起居室,您愿意去看看吗?”
“太棒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为我们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锡盒:一把薄而坚的刀身上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的象牙柄小刀,非常精巧;一个铝制文具盒,一盒火柴,一支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截两寸长的蜡头,几张纸;一个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的海豹皮烟袋;此外还有五个金币,都是一英镑;一块银怀表,带着金表链。
福尔摩斯拿起小刀,边观察边说:“这刀很精致,上面有血痕,一定是死者右手握住的那把刀吧!华生,你一定熟悉这样的刀子。”
我说:“眼翳刀,医生都这样叫。”
“和我的想法一样,这刀刀刃锋利,一定是做精密手术用的。奇怪的是,一个人为什么要在冒雨外出时带着它,却又不把它放在口袋里。”
警长说:“小刀的软木圆鞘是在尸体附近找到的。这武器用起来不很方便,他妻子告诉我们,它原来放在梳妆台上,他出门时带上了,很可能当时找不到更合适的武器。”
“有可能。这些纸是哪儿来的?”
“有一张是指示信,上校给他的,另一张是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妇女服饰商邦德街的丽丝太太开的,是开给威廉姆·希尔先生的。希尔先生是斯特雷克的好朋友,他的信件多数寄到斯特雷克这里,另外三张是收据,草料商开的。”
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希尔太太真阔气,二十二畿尼一件的衣服。这里没有什么好查的了,我们到犯罪现场去吧。”
离开起居室时,一个女人正在过道上等我们。她面容憔悴苍白,身体瘦弱,等我们走过时,她一把拉住了警长的衣袖。
“抓住了吗?你们抓住了凶手了吗?”
警长回答:“还没有,但是福尔摩斯先生特意来帮我们,我们会全力破案,斯特雷克太太。”
福尔摩斯说:“我相信,不久以前我们在布里斯的公园里见过面。”
“不会的,您肯定认错人了,先生。”
“会吗?当时您穿着一件淡灰色的大衣,镶着鸵鸟毛。”
女人回答:“我从来都没穿过这样的衣服。”
福尔摩斯说:“哦,这就是了。”于是他向斯特雷克太太道了歉,我们一起跟随警长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地点。坑边是金雀花丛,死者的大衣曾被挂在那儿。
福尔摩斯问:“据说昨晚没有刮风,是吗?”
“是的,没有刮风,可是下着很大的雨。”
“大衣一定是有人故意挂在花丛上的,不可能是风刮上去的。”
“对,有人故意把它挂在了花丛上。”
“有点看头,我们得留意观察,从周一到现在,很多人来过这里,足迹很乱。”
“原来有一张草席放在尸体旁边,我们都是站在草席上的。”
“太好了!”
“一块银色白额马的蹄铁,以及驯马师的一只长统靴和辛普森的一只皮鞋都装在这只袋子里。”
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说:“警长,您真高明。”然后他走到低洼处,将草席拉开,趴在席子上,用手托着下巴,伸着脖子详细地观察了很久被踩过的土地。
突然,他大声说:“你们看,我找到了一样东西。”原来是烧了一半的蜡烛,由于被泥包裹着,看起来像一根小小的木棍。
警长懊恼地说:“真没想到,我竟这么粗心。”
“它被埋在土里了,所以发现它并不容易,我是有意要找才找到的。”
“为什么?难道您早知道会有这个结果吗?”
“是的,因为这是合情合理。”
福尔摩斯打开袋子,拿出鞋子,将它与地上的脚印作着比较,然后慢慢爬到坑边,接着又爬到金雀花和羊齿草中间。
警长说道:“这周围一百码的范围内,我们都作了详细检查,不可能再发现什么。”
福尔摩斯从地上站起来,说:“果真如此,那我就不再徒劳了。为了熟悉这里的地形,我们应该在天黑前到荒原四处察看察看。顺便把蹄铁带上,也许会有用。”
福尔摩斯的做法引起了罗尔斯上校的不耐烦。他抬起手看了看表,说:“警长,您能和我一起回去吗?我想听听您对这几件事的看法,另外我们应该申明,我们的马将退出参赛,警长先生认为如何?”
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您不用那么做,它一定会按时参赛的。”
上校点了点头说:“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您这样说,那您去荒原上走走吧!我们在驯马师家中等您,然后一起回镇上,可以吗?”
上校和警长离开了,我和福尔摩斯走在广阔的草原上。太阳渐渐落下,光辉柔柔地撒下来,仿佛给草原穿上了一件金衣。枯萎的灌木丛沐浴着晚霞的余晖,此时也显得别有风韵,尽管景色如此迷人,他却全然不顾,彻底进入了深思状态。
“华生,我们现在先抛开凶手是谁的问题,不妨想想马的下落!如果马是自己跑掉的,它又会跑到哪儿呢?它不可能在荒原上漫游,因为马喜欢群居。它现在有可能在梅普尔顿马厩中,也有可能在国王场,只是没有人发现它。吉普赛人不会拐卖这匹马,他们生来胆小,就连警察上门都会害怕,怎么会冒险拐卖名马呢?而且还不一定能找到买主,他们绝对不会这么做。”
“但是,按你这么说,马会在什么地方呢?”
“在梅普尔顿。我说过,它在国王场或者梅普尔顿,既然国王场没发现它,那么就一定在梅普尔顿。警长曾告诉我们,荒原地质干而硬,但由于梅普尔顿处在长长的低洼地带,且周一晚上下着大雨,如果马真去了那儿,肯定会留下蹄印。现在,我们就按这个假设去找吧!”
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论着,很快,低洼地带出现在了眼前。福尔摩斯从左边走,我按他的指示从右边走。还没走五十步,他就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一看,他果然发现了一些蹄印,与我们用来作比较的蹄铁完全吻合。
福尔摩斯高兴地说:“想象力真重要,如果警长具有这种素质,案子应该有很大进展了。既然事实证明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那何不按照这些假设继续行动?”
经过长长的低洼地带,在干硬的草原上,我们又前行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地形开始向下倾斜,马蹄印重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接下来又中断了。又走了大约半英里,终于在梅普尔顿马厩附近又找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首先看到蹄印,他站在那里,脸上挂着胜利的微笑,因为马蹄旁边还有个男人的脚印。
我兴奋地说:“开始只有马,并没有人。”
“对,就是这样,可这又如何解释?”福尔摩斯说。
我这才发现足迹竟然都是向着国王场方向的。福尔摩斯打了个口哨示意,我们也一起跟着掉头往回找。他紧盯路上的足迹,我却不时向路旁看看,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足迹竟然又重新掉转了方向。
福尔摩斯看了看我指给他的足迹,然后说:“华生,多亏你,否则我们还要走冤枉路。我们继续跟着折回去的脚印吧。”
过了一会儿,在正对着梅普尔顿马厩的一条沥清路上,足迹消失了。我们快要接近马厩时,一个马仆跑了出来。
马仆说:“这里不允许闲人靠近。”
福尔摩斯边把手伸进背心口袋边说:“我们有一件小事想拜访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现在好像有些冒失,你觉得明天早上五点合适吗?”
马仆答道:“您真好,愿上帝保佑您。但我不能接受您的钱,因为这里有规定。不过如果您想亲自和他谈的话,请稍等一下。”
这时,一个面目狰狞丑陋的老头向门口走来,他手里挥动着猎鞭,福尔摩斯急忙将刚掏出来的半个克朗(半克朗合两先令六便士——译者注)放进了口袋。
老头大声喊叫:“道森,你又在偷懒,赶快去干你的活儿!那两个人,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福尔摩斯和气地说:“先生,我们能谈谈吗?十分钟就够了。”
“快走,我没时间,再不走,我要放狗了。”
福尔摩斯并未生气,他在老头耳边低语了几句,那人立刻脸色大变,暴跳如雷。
“胡扯!完全是撒谎!”
“请您不要激动,我们是在客厅谈呢,还是在这儿吵?”
“嗯,好吧,请跟我来。”
福尔摩斯笑了笑,露出得意的表情。
他对我说:“华生,等我一会儿,很快就出来。”
接着又向老头说:“布朗先生,请便。”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约二十分钟后,福尔摩斯从里面出来了。赛拉斯·布朗则完全变样了。他脸色苍白,额上布满汗珠,双手不住地颤抖,鞭子像寒风中的枝条在他手里不断摆动。此时,他像一条听话的小狗,紧跟着福尔摩斯,畏惧的神情代替了之前的傲慢无礼。
他说:“一切都听您的,我们肯定按您的话去做。”
福尔摩斯盯着他,眼光像锋利的剑:“千万别出错。”
布朗结结巴巴地说:“肯定不会,届时保证到场参赛,但是要改回原貌还是不动?”
福尔摩斯沉思了片刻:“没那个必要,你需要做的我会捎信告诉你。不过,你一定要老实,耍花招就会……”
布朗接道:“先生,你要相信我,我这个人很诚实。”
“那好,我相信你,明天等待通知。”福尔摩斯说完转过身,抛下布朗先生哆嗦着伸出的手,径直向国王场走去。
“真是个混蛋,一会儿傲慢得像老太爷,一会儿卑劣得像奴才。”
我问:“照这样说来,马肯定藏在他那儿?”
“他本不承认,但当我准确地说出那天早上发生的事后,这无赖还以为都被我看到了。他的鞋子是方头的,和地上那特殊的脚印相当吻合,况且这种事仆人是不敢做的。另外,他有早起的习惯,总是第一个起床。我描述了那天早上他怎么发现了那匹马,怎么把它套住,并且当他看出那就是唯一能击败自己下注的马的银色白额马时,是怎样的高兴,因为最大的敌手落在了自己手里。接着我又告诉他,我知道他曾想把马送回去,可后来又后悔了,最终他决定还是等比赛结束后再送回去,因此他又返回,并且把马藏了起来,等等等等。他听了这些非常惊恐——因为事实如此,所以只好承认了一切以保命。”
“警察不是检查过马厩吗?”
“对他这样养马的行家来说,这太容易了,他可以想出好多办法。”
“现在让马呆在他那儿不会有危险吗?也许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会不择手段。”
“华生,你放心吧!他明白的,要想得到宽大处理,就必须保护好马,他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那匹马的。”
“但是,罗尔斯上校会原谅他吗?上校可不是个好打交道的人。”
“没必要全部告诉他,我们又不是皇家侦探,想说多少就说多少,别人无权干涉。上校对我们很不友好,你发现了吧?我不想现在将马的情况告诉他,先拿他开心一下。”
“没有你的同意我肯定不会说。”
“不过这是小事,与找凶手相比微不足道。”
“你要去查凶手?”
“不,我们今晚返回伦敦。”
没想到他会作出这样的决定,我们才刚来几个小时,案件就有了很大进展,关键是,一切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他却半路要撤退。可不管我怎样追问,他都沉默无言。回到驯马师家时,上校和警长正在等我们。
福尔摩斯说:“达门耳的空气太令人陶醉,但我们决定现在就回伦敦。”
警长十分惊讶,而上校则很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们一眼。
上校耸耸肩嘲笑道:“没有信心抓住凶手吧?看来这案子破不了了。”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抓凶手并不是容易的事。但我相信,您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您只需要准备好骑师。另外请给我一张斯特雷克的照片,万分感谢。”
警长从信封中拿出一张照片,然后交给了福尔摩斯。
“警长先生,您真是细心,我所需要的您都一应俱全。我还要找女仆问个问题,请等我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离开,罗尔斯上校就毫不掩饰地说:“我非常失望,这位顾问大老远从伦敦赶来,却并未让人看到什么新发现。”
我反驳说:“但是他已向您保证,下周二的锦标赛,您的马将会如期出场。”
“他的确保证过,但事实胜于雄辩。”
当我正打算再次回敬时,福尔摩斯进来了。
“先生们,一切准备就绪,现在可以回达韦斯多克镇了。”
小马倌为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却没有随我们上来,他走到小马倌身边问:“请告诉我,围场里那些很棒的绵羊是谁照管的?”
小马倌高兴地回答:“先生,是我。”
“那么你最近有没有发现什么特殊情况?”
“一切都很正常。哦,有三只绵羊脚跛了。”
福尔摩斯轻轻地笑了,显然他对这个回答特别满意,高兴地搓着手。
“华生,一切正如我所推测的,警长,您应该观察一下羊群中的特别情况。车夫,我们走。”
罗尔斯上校依旧显得不屑一顾,但警长却十分在意,从他的表情上就能看得出。
警长问道:“这些非常重要吗?”
“是的,绝对重要。”
“还有其他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吗?”
“狗,您没觉得那天晚上狗的反应很特别吗?”
“哦,是呀,那晚狗都悄然无声。”
我朋友提醒他:“这正是奇怪的事。”
四天之后,我们又乘车到温彻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尔斯上校去车站接了我们,但表情阴沉,态度冷漠。我们坐他的马车赶到了城外的跑马场。
上校生气地问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看见我的马?”
福尔摩斯问道:“您见到它时能认出来吗?”
上校怒道:“我赛了快二十年的马,从来没人提过这样的问题。三岁小孩也能认出它的白额头、白色的右前腿。”
“下注怎么样?”
“很奇怪,昨天还十五比一,今天就三比一,跌得这么快。”
福尔摩斯说:“哈!看来是有人得到消息了。”
马车很快到了看台的围墙边,我们看到了贴在墙上的参赛马匹的名单。
韦塞克斯锦标赛
赛马年龄:四至五岁口。塞程:一英里五弗隆。每匹赛马押金五十镑。第一名除金杯外另奖一千镑,第二名奖三百镑,第三名奖二百镑。
一、希士·牛顿先生的尼格罗。骑师穿棕黄上衣,戴红帽。
二、伍德鲁上校的巴格斯特。骑师穿蓝黑色上衣,戴桃红帽。
三、贝克华德勋爵的德斯巴勒。骑师穿红色上衣,戴黑帽。
四、罗尔斯上校的银色白额马。骑师穿黄上衣,戴黄帽。
五、巴哈莫兰公爵的艾丽斯。骑师穿黑条纹上衣,戴紫帽。
六、森格佛德勋爵的瑞士柏。骑师着灰上衣,戴蓝帽。
上校说:“我已经撤出了准备好的另一匹参赛马,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您说的那句话上。什么?银色白额马?在哪里?”
赌马客们大声叫喊着:“银色白额马五比四!五比四,银色白额马!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的都是五比四!”
我高声说道:“所有的马都出来了,它们都被编了号。”
上校有点着急,说:“六匹马都到场了?怎么没有我的马,根本就没有银色白额马!”
“刚才跑过的五匹中,有一匹是您的。”
此时,一匹栗色马从跑马场围栏内跑出来,它矫健剽悍,从我们面前缓步而过,背上坐的正是黄帽黄衣,大名鼎鼎的骑师。
上校急切地说:“福尔摩斯先生,你在搞什么鬼?一根白毛都没有,怎么是我的马?”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别吵了!让我们看看比赛情况吧!”他从我这儿拿走双筒望远镜,边观察边说:“真棒,它转弯了!跑过来了,真是棒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