哧的一声,骑手拉开了胸前的拉链,从怀里掏出一卷用橡皮筋绑住的纸币,扬手丢到醉鬼的桌子上。
“一万块。”他放下摩托车的脚撑,走到桌前,取了一个骰盅,哗啦哗啦摇了两下,啪的一声按在桌面上。
醉鬼也拿起另一只骰盅,随随便便地一摇,然后放下,懒洋洋地问:“大家全是豹子,下一个?”
骑手又掏出一卷纸币丢下,两个人摇完骰盅后,他一语不发地再掏钱、再摇;又掏钱、又摇,直到那桌子上摆下了一大堆纸币,足有七八十卷,而两个人也一起摇了七八十次。
终于,那骑手停止了掏钱的动作,干涩地冷笑:“我必须知道那个秘密,因为我也是菲律宾人,那一大笔纳税人的钱,里面也有我的一份。老家伙,你不说,早晚有一天会带着那秘密横尸街头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分钱都留不住。”刹那间,他以一个奇怪之极的后仰动作,如一只刚从硬壳里钻出来的幼蝉一般,反手抓住鞍袋里的霰弹枪,一柄顶在醉鬼额头,一柄顶在对方胸口。
“老家伙,我真的忍不住会开枪的,就算我不开枪,山口组的人、德国铁血近卫军的人也会在某天受不了你守口如瓶的毛病,豁出去不要那些东西,也得宰了你。所以,你最好给我一个明明白白的答案,反正我只要属于菲律宾人民的那份,不跟其他人纠缠,怎么样?”骑士的手指扣在扳机上,那两柄枪的威力,足以把醉鬼轰成碎片。
“小朋友,你能代表菲律宾人民讨回那些真金白银?这大概是我今年听到的最好玩的冷笑话了。那东西既不属于你,更不属于菲律宾人民或者贪官,它们现在都是我的小乖乖、小宝贝。如果你不能在骰盅上赢过我,就一句废话都别说,赶紧滚蛋--这是第七十九次了,我是豹子,你是‘六、一、一’。呵呵,你干脆摇一个‘九、一、一’出来好了,跟国际恐怖分子还能沾上点关系。”醉鬼掀开骑手面前的骰盅,醉态可掬地大笑,转过来招呼灶前的厨师,“喂,收钱送客啦!”
那厨师拎着一个皮箱过来,稀里哗啦地把钞票扫进去,然后放在灶台下面。
“你不说?好,反正我比你年轻二十岁,看看谁耗得过谁?”骑手漂亮地旋身收枪,跨上摩托车,加大油门,轰轰作响地离去。
我看不清醉鬼的脸,但从刚刚他们的对话中已经隐约联想到了探险界的一个传奇人物。
“喂,老雷,你是来找我的吗?”醉鬼叫起来,伸手将头发全部抹到脑后去,露出一张苍白的瘦脸来。隔着三张桌子,他嘴里喷出的酒气就能直飞到我鼻子里来。
“对。”大亨点点头。
“什么事?除了那件事,我什么都能答应你,包括送你几座金山之类的。”在大亨面前还敢大呼小叫的,他是第一个。
“我不要金山,也不为难你做任何事,只是带昆仑兄的孩子过来看看你。当年,如果没有向昆仑罩着你,西班牙黑帮早就把你大卸八块了,还能东山再起,继‘长江盗墓之王’后成为新一代的‘东方印第安纳琼斯’?”大亨起身,扭转灶台旁边伸出来的灯头,照亮了我的脸。
我心里已经默念出了对方的名字:“青龙。”
“老向的儿子?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港岛江湖年轻一代的两大高手之一的向天,对不对?不过,我已经退出江湖了老雷,你就算带他来,也没什么意思。我帮不到你们,实在是无能为力,包括你中的黑巫术在内,我都爱莫能助。”醉鬼站起来,揉着眼睛,把一切事情全都推开。
青龙号称华裔探险界第一高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江湖传说,目前青龙手里掌握着七座“金山”,意即七个历史遗留下来的大宝藏。刚刚的骑手提及“菲律宾”云云,应该指的就是其中一个,属于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消息灵通人士传闻,马科斯临死前曾在友人面前立下口头遗嘱,将私藏的价值四十多亿美元的黄金捐献给菲律宾人民。可惜,他还没有说明藏金地点,便到命归西天。一九八八年,菲律宾阿基诺政府与美国商人试图联手在圣地亚哥要塞发掘宝藏,但却无果而终。
如今,那宝藏的真正线索,就在青龙手里。
“青龙,给老向点面子,坐下来谈谈可以吗?”大亨没有动怒,只是好言相劝,但很显然,青龙不会买账。
大亨之前说过,他在当年进入危地马拉丛林黑巫术部落时,就是青龙引路。那部落隐藏极深,中途又要经过三个猎头族部落的领地,不熟悉情况的人冒然闯入,只会成为猎头族蛮荒人的晚餐。我现在明白了,大亨到这里来,目的是要青龙带路,再回冰火蓝那里去。
更深一步思考,我能看透他的心思了:“大亨认为李慕珍、红花婆婆、竺华士的死都与黑巫术部落的报复有关,是他们买通恐怖组织抵港报复。所以,他回那部落去,用自己的身体堵枪眼,试图化解一切。”
实质上,任何一只杀戮的齿轮开始转动时,都很难在中途停止下来,必须以残酷的战斗血肉横飞地结束而告终。龙将军的铁拳部队主动挑战,我们只有全身心地迎战,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老雷,我无话可说,也无可奉告。”青龙连连摇头,绕过我们的桌子,摇晃着向黄记摊档后面的出租屋里走去。
“青龙,龙将军的铁拳部队又出动了,你真的不想振作起来,再做点事?”大亨的笑容变得牵强起来。
“做事?在这里喝喝酒、吃吃饭、玩玩女人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把全世界的苦难都扛下来,最后把自己压死才拉倒?老雷,我不是你,更不是老向,对拯救世界、一统江湖没兴趣。告诉你,我只对宝藏感兴趣、只对钱感兴趣,不要来烦我了--”他的话没说完,我已经跨步拦住了他的去路。
砰的一声,他的右摆拳狠狠地击中了我的左颊,事先毫无预兆。
“好功夫,都醉得六亲不认了,出拳还这么快?”我冷静地笑了笑,掏出手帕,擦掉了蹭在我面颊上的生蚝汁水。他的拳猛,我的武功也不是白练的,只是看在他是江湖前辈的份上,没有用小擒拿手的功夫拆解反击,而是硬生生地扛了这一拳。
“又是向老大的少林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你们姓向的,都是练武的好材料,又都长得英俊帅气、举止洒脱,每到一处,都把女孩子们的眼光死死地吸引住,只当别的男人是活动布景。想当年,绝世大美女金钩月一出道,江湖各大派的名门子弟就蜂拥而至,甘愿一掷千金,只求跟她吃顿饭、喝杯茶而已,但她眼里只有向老大,任谁都看不见。”青龙没有醉,或者说醉的只是他的身,而非他的心。
“不要再提我母亲的名字。”我平静地告诉他。
“小子,金钩月那样的大美女是属于全世界、全人类的无价财宝,我非说不可,不吐不快。她的凄婉结局,就是因为看上了向老大,古人说什么‘英雄美人、相得益彰’--我呸,全是屁话,她如果能嫁给我或者嫁给大亨,都能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地过一辈子,而不是为向老大殉情而亡,咳咳咳咳……”
我的手闪电般地探出,将他的喉骨锁紧,一秒钟后,又倏的放开。那只是一个警告,青龙是前辈不假,可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青龙弯下腰呛咳着,忽然一阵大笑:“你这小子,很有向老大当年的风范,能屈能伸,事事都给别人留下余地。了不起,了不起,我喜欢,我喜欢!”
他打中我一拳,我回敬一次锁喉,大家扯平了。
“青龙,我必须回黑巫术部落去,否则对方的报复早晚会落到我身边的每个人身上。知道吗?红花死了,八成可能是死于我的敌人手上,比如黑巫术部落或者龙将军的铁拳部队。你看,那些因我而起的祸乱,是不是该正式结束了?”
大亨站起来,热切地看着青龙,但青龙的口气却冷冰冰的:“你走,他留下,我们谈。”
我忽然做了一个决定,冷静地转向大亨:“雷叔,我替你去一趟危地马拉。”
“什么?”青龙怪叫,抬脚踢飞了一张桌子。
“我代表雷叔去见黑巫术部落的人,如果双方谈不拢,我可以暂时做为人质,请对方等到雷叔的‘金盆洗手’大会结束后,卸掉所有江湖重担,再去那边会合。”这个思路早就在我心里了,只是没到最合适的时候,所以不曾公开讲出来。
雷氏这边,雷震暴躁、雷娜是女孩子,都不适合代表大亨赴险。我公平地自问,雷氏麾下任何一个人的武功智慧都在自己之下,更重要的是,那些人都缺少一颗为大亨赴汤蹈火的忠心。
“小子,你知道去那种地方意味着什么?途经三大猎头族部落,沿路布满了沼泽、食人植物、毒刺鳄,随时都会被黑巫术算计而永远地陷落在那里,你以为自己是谁?天外超人还是无敌奥特曼、蜘蛛侠、蝙蝠侠?当年老雷如果不是为了做给金钩月看,他才不会冒死跟我直抵丛林深处--”
“青龙,住嘴!”大亨断喝,制止了青龙肆无忌惮的喋喋不休。
我没有追问那些话的含意,只是淡定地望着大亨:“雷叔,不能再死人了,我希望看到您安全地退休,在天下英雄面前金盆洗手,为江湖老一辈做出最好的表率。您不是常说,要身体力行,为江湖社团的几十万人开辟出一条坦途来,用事实告诉他们,人在江湖,是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