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项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DBJ/T50-053-2006)
3.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施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三)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四)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十、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一)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及时通知乙方,也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若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须由乙方整改返工的部分工程项目,乙方应在五日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由双方在第十六条中另行商定),并及时通知甲方对其复验。因乙方责任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误。
(四)工程竣工后,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五)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在约定的期限内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以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验收单的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七),并将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等涉及隐蔽工程的走向图等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的,还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材料的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等资料;甲方在收齐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若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八)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应付款项,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
(九)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按下列第项执行:
1.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2.____________________(注:第2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不得低于第1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
(十)因甲方购买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安全施工和防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他线路管道畅通、合格。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应及时向甲方指出,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四)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施工安全。
(五)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十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下表中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或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按第十二条(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据。
(三)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为止。
(四)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工程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工程造价的_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三)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甲方责任
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的违约金。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经专业部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若乙方不予治理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治理,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治理,与治理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合理分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共_____条)
合同附件:
附表一:工程报价表
附表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四: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五:工程变更单
附表六:工程验收单
附表七:工程结算单
附表八: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
1.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最短保修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最短为二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一般项目的维修乙方原则上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五日内完成;特殊项目由甲、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