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南风十里也不如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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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李浩初站在不远处等着周洵美把电话挂了靠在路灯下。

知道好一会儿,李浩初才脱下自己的外套朝着周洵美走了过去。

周洵美看着地上,一个人拿着一件外套套在了她身上,她抬头看着李浩初,没说话。眼圈却红了。

李浩初看着周洵美笑了“每次看到你,你都那么狼狈。”

周洵美笑了一下低头,还是没说话。

李浩初把水递给了周洵美“把嘴漱漱吧。”又把牛奶递了过去“再把牛奶喝了吧,暖暖胃,我刚才在里面帮你热过了。”

周洵美接了过来“谢谢。”

李浩初站在旁边“刚才在酒吧里,看到你那么拼,感觉你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周洵美抬头“你想象?你想象我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李浩初低头看着周洵美的眼睛,仿佛里面有着星辰千万“我以为...你会是一个很柔弱的,每天可能只是活在一个紧张的环境里,然后你会跟着所有人一样每天早上八点准时上班,你六点就得起床,刷牙洗脸吃饭化妆。然后赶公车最后踩着点八点上班,中午可能因为见客户连一口饭都吃不上,或者只是匆匆吃了一口饭,然后晚上加班到十二点的上班族。”

“我的确是个像你说的那样的一个上班族。只是有时候哪个跟我们合作的公司欠单,我还得追着把债拿回来。要不然我还得把我整个月的工资补上去。所以我只能拼了命的把钱追回来。”周洵美点点头“我的确是你说的那个柔弱的女孩子。”

“可是生活就是这样,总是让你有很多的变化。”周洵美安静下来,很久之后才开口道“谁不是从一个孩子被生活逼成了一个疯子。谁不是从一个女孩子...被现实逼成了一个女汉子。”

李浩初叹了一口气,把周洵美揽住“你好,第二次见面,我叫李浩初。”

周洵美被李浩初抱住的时候没反应过来,知道很久之后才抬起手回抱了李浩初“你好,我叫周洵美。”

李浩初和周洵美在一起之后,李浩初就把周洵美宠成了一个孩子。

周洵美每个月最难受的那几天,李浩初每天一大早起来煮红枣粥,煮好了红枣姜水让周洵美每天早上起床喝一杯,再给她煮了一壶带去公司。

周洵美睡到半夜睡不着想吃宵夜,李浩初起床换衣服开着车从城西到城东买了周洵美最爱吃的一家卤鸡翅。

周洵美因为工作的事情压力大,李浩初开着车载着周洵美绕着整个海滨湾。

周洵美喜欢动物,李浩初买了一只泰迪和一只折耳猫在家。

周洵美在公司还是一个女强人,修打印机,扛着一桶饮用水爬上十二楼都不算事情,但在家里,周洵美就是一个让李浩初觉得自己生来就是超人。

“老公老公,电灯泡坏了你来换一下。”周洵美喊着。即使她会自己换,但是她也乐意撒娇。

“来了,地滑你在里面站着别动,我去换。”李浩初坐在沙发上听到周洵美的呼唤后放下手头上的电脑,起身去厕所换了灯泡。

“老公老公,你来看一下我穿哪个裙子好看?”周洵美左右手各拿一套衣服跑到书房去找李浩初。

李浩初抬头摘下眼镜,颇为认真的看了一下后指了一套最适合周洵美的衣服。

“老公老公,我想吃麻辣香锅。”周洵美坐在沙发上刷着朋友圈。李浩初拿着指甲刀帮她剪指甲,听到周洵美提出的要求后,点点头“好,那我明天下班回来后做。”

只要是周洵美要的,即使是星星,李浩初都给她摘来。

李浩初和周洵美的性格在互补中又带着点志同道合。

在周洵美说自己喜欢哪个作者哪本书的时候,李浩初也奇迹的说出这个作者写的书,然后两个人就着这件事都能讨论一个晚上。

周洵美喜欢吃什么,李浩初都知道,李浩初对什么过敏,周洵美也同样一清二楚。

在事物上有一定的志同道合之处。

在性格上。周洵美渐渐露出自己的本性,就是一个用比较暴力的外表来掩饰自己的长不大的性格。

而李浩初相反则是有自己的规划,有自己的想法,是一个较为沉稳的性格。

但是,两个人却相处的意外的和谐,在两个人意见出现分歧的时候,李浩初会用自己的性格作出判断后和周洵美商量,最后得出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