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岁月浮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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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不想当农民

因为生在农村的缘故,从小就知道麦苗和韭菜的不同,也不会以为花生是长在树上的。这些常识的获取来自于日常的生活积累,比书本上的介绍要生动得多。

一位伟人说过“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我确信这句话曾经给了我莫大的鼓舞,让我在这个世界找到一种平衡,我不再为自己是农民的后代而自卑,相反我有些庆幸我生在农村。尽管不像父母那样常年累月地在地里劳作,但接触农活的机会并不会少,对于耕种的土地也有着极其复杂的情感。

农民对土地向来都十分敬重,在缺衣少食、生产力落后的年代,人们笃信劳动是改变困境的唯一出路,劳动是无限光荣的事情,所以在土地上倾洒再多心血和汗水也总是会有回报的。

当麦穗由青变黄,在太阳的炙烤下一天天饱满起来的时候,各家各户都磨好镰刀为割麦子做准备。麦子的收割时间比较讲究,收得早了,麦粒干瘪,磨面时麸多面少;收得晚了,熟透的麦粒撑破麦壳洒得满地都是,麦子就会减产。在临近收割的时候要多去田间地头看几趟,以把握最佳的收割时机。除此之外,就注意听鸟叫。那时候,有一种鸟,叫“算黄算割”,它就像是上天派下来给庄稼人带信儿的,只要它飞过田间开始叫着“算黄算割”的时候,庄稼人就知道麦子已经可以收割了。

割麦之前还有一项重要工作,那就是光场。找一片空地,先粗略地将土块平一下,两个人在前面拉碌碡,一个人将装有草木灰的笼子放在碌碡上摇着,以免湿土粘在碌碡上,碾过的地方灰土交融,平平整整,而且加了草木灰之后,光好的场更容易干,一两天功夫就能干透。

割麦的主要工具是镰刀,镰刀一定要事先磨得足够锋利。割麦时猫着腰,一手拨弄麦秆,一手执镰将麦秆根部齐齐割断,“哗”“哗”几镰便割到满满一抱,然后从中抽出两绺麦秆打结做成“绳”,再将那割好的麦秆捆扎起来堆在地里。太阳毒的时候,腰弯得久了容易流鼻血,汗流得多了容易头昏眼花。有时不小心镰会割到脚或腿,流出粘乎乎的血来。有人皮肤过敏,经那麦芒扎过之后会泛起红疹,痒得要命。然而这样的意外却很少发生在老牌的庄稼人身上,只会在我这样一边上学一边偶尔兼职做农活的“半个庄稼人”身上发生。

收割好的麦子用架子车一车一车拉回去堆放到自家光好的场里,摊开,甩起梿枷给麦子脱粒,有牲口的赶牲口拉磙子转着圈碾场,人只站在场中央指挥。待到麦秆发白时,就用铁叉把麦秆翻过来继续碾打,如此反复几次,麦粒都差不多脱落尽了,麦秆也被碾打成平扁的麦草。麦草被收集到一处,堆个草垛子,冬天烧火的柴禾就不愁了。

麦子脱壳后要赶着好天气晒干,入仓之前还要扬场。用木锨将麦粒均匀地抛向空中,经风一吹,麦壳和细碎的麦秆都飘向一旁,再用扫帚轻轻将麦粒上的杂物扫去,收拾干净的麦粒就可以入仓了。只有装进仓,麦子才算收到了家。

天气对庄稼影响非常大,不仅在平时,收获时也是如此。如果遇着阴雨天,熟透未割的麦子可能因雨生芽,脱了壳的麦子可能因不能及时晾晒而发热变霉。所以庄稼人干农活总是跟时间赛跑,跟老天爷竞赛,凡事都要赶早。

关中农村一年种两茬庄稼,一茬麦,一茬包谷。麦子生长周期最长,从每年的十月份下种,到来年的五六月份收割,差不多跨了三个季节,但那时候收成并不好,很多人家里粮食不够吃。

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几十年如一日扑在这黄土地上,也练就了非凡的本领,割麦割得不但快而且好,有些人就专以割麦讨生活,即职业割麦人,俗称“麦客”。每到夏忙时节,就有大批从GS一带过来的麦客,皮肤黝黑,戴着草帽,肩上搭一条毛巾,带着把镰刀专替人家收割麦子,当然,劳动是有报酬的,除价钱事先谈好还要管好吃的。不过我们家割麦从来没有请过麦客,都是父母靠自己一双糙手把庄稼一粒粒从地里收到粮仓的,即使我力所能及地帮着干活,与他们的劳动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每每看到我干庄稼活时那力不从心、慢手慢脚的样子,他们就会笑话我:你要是不好好读书,以后种庄稼可有得苦吃。然而他们内心却另有一种高兴,他们并不希望我今后吃他们今生的苦,走他们今生的路。

我也自认为不是一个合格的“务农手”,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以至后来工作,接触农活的时间越来越少,到最后只有每年劳动节和国庆节的时候才能回家帮上一点忙。我时常想,劳动节和国庆节放假好像从一开始就跟庄稼人没关系一样,城里人都忙着四处旅游,庄稼人还得在地里抢收庄稼。有时,偶尔也会天真地想:说不定哪天农民就用不着种庄稼,也不分什么农村人和城里人了,逢着过节都去逛去玩,人与人真正平等。没准,种庄稼这套本领还可以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在体育竞技项目中增添类似割麦、锄草、掰包谷、负重走等,那时候,民间的高手都可以大展身手了。

如今,科技进步,粮食产量比以前高了,机械代替了大部分人力,农活也不像过去那样繁重,然而庄稼人的思想却并没有太多改变。

一亩麦子收成好时能产一千斤,除去播种、浇地、施肥、收割等费用就已所剩不多,如果结合生长周期算到每个月那更是少得可怜,假若再按目前市价将平时的劳力成本计入,那绝对是赔本的“生意”。可就是这么明白的账,庄稼人却不愿意算,也许除了种庄稼这项技能之外,他们还真没有想好如何适应眼前这么复杂的世界。他们只是本能地在心里想着:仓里有粮,心里不慌。

沿海的小渔村一夜之间变成了经济特区,而关中道的农民依然守着自家的那片黄土地,年轻一代都纷纷涌向大城市打工赚钱,打拼多年仍旧没有能力在灯火通明的城市买到一处居所。一部分人先富了之后并没有像理论上讲得那样带动其他人共富,穷者更穷,富者更富。富人手里掌握着比穷人更多的资源,用钱生钱,穷人只有靠出卖自己那并不值钱的劳动力勉强混口饭吃。试问,论出力流汗谁有农民辛苦?那些挖煤的、烧炭的、干建筑的又有几个不是来自农村?如果劳动真可以致富,天底下的农民都成了最富有的人。我终于明白,这世间的路从来都不是一样平的,现实也从来没有理论上讲的那么动听。

生在城里就会享受比农村更多的福利和待遇,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享有更多便利和优惠,所以问题的关键看你是什么身份。假若生命可以有所选择,就像游戏中的人物可以满血复活,我想我不愿意生在农村,我宁愿生在大城市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

也许,我真的睡着了,开始说着梦话。

(2014年10月31日完于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