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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敦煌文化及其研究的历史、现状和未来(1)

麒廷亮

敦煌这个地区,历史上曾经是一个在世界范围中引人注目之地。自明代开始,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地区一度被人们遗忘。然而,在经过了数百年之久以后,尤其是近百年来,这个地区又一次在世界范围中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敦煌地区之所以会又一次受到世人的重视,自然是有其众所周知的诸多原因。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便是这个地区曾经存在过一种以“敦煌”二字标示的、和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融会有着十分密切关系的、辉煌的古代文化,即敦煌文化。

本文所要论述的,正是这一古代文化,正是这一古代文化及其研究的历史、现状及未来。

在论述这种古代文化时,首先面对的就是什么是敦煌文化这样一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自然不是简短的几段话就能完全回答清楚的。不过,先用简短的几段话概括地加以回答,使广大读者对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先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也还是必要的和可以的。

翻阅一下近百年来出版和发表的、总字数以百万计的大量敦煌学论着,就可以看到,似乎还没有人为敦煌文化下过一个十分明确的、为敦煌学界所有专家学者或多数专家学者所认同的定义。不仅如此,而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甚至连“敦煌文化”这样一个概念,也似乎都未引人注目地出现过。就笔者所知,大约是在敦煌遗书出土巳经40多年之后,才有“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出现Q。之后,一些专家学者在自己的论着中也有使用这个概念的。但是,在很长时期中,这个概念仍未普遍流行。仅仅是在近20年间,这个概念才渐渐地流行开来。不过,更多的仍然是在口说耳传中被使用。至于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使用者的脑海中,大致还是相当模糊、甚欠清晰的。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不少研究者,在使用这个概念时,想到的只是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这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现在均已被研究者冠以“敦煌”二字,并且在取姓“敦煌”之后似乎已陆续被程度不等地加以界定,因而在使用“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时,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不少研究者所想到的,也便是敦煌教育、敦煌学术、敦煌科技、敦煌文学、敦煌艺术、敦煌宗教、敦煌民俗等等,是所有这一切的简单的堆砌拼合。

不能说对“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这种理解毫无道理。因为,这种理解毕竟反映了一个客观事实,即所谓敦煌文化是与其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分不开的,是体现于这一切当中的;没有这一切,所谓敦煌文化也就不过是虚幻的泡影。而且,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有一个过程的。从“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迟迟未能出现到似乎没有引人注目地出现再到较为响亮地被使用,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人们认识上的不断发展。在“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渐渐地流行开来之后,一开始还没有人为其下过一个十分明确的、为敦煌学界所有的或多数的专家学者所认同的定义,人们对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还相当模糊、甚欠清晰,也符合人们认识发展的客观规律。

不过,如果认识仅仅停留在这一步上,那就显然不够了。认识无止境,需要发展、需要提高、需要深化。当然,这并不容易。笔者在这里只是试一为之,希望能够对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提供一点供参考的意见。

如上所述,敦煌文化是同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分不开的,是同其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分不开的。然而,敦煌文化并不就是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并不就是其中的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的简单的堆砌拼合。且不说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并不就是当年敦煌地区曾经实际存在过的种种文化现象的全部或大部,实际上,所谓敦煌教育、敦煌学术、敦煌科技、敦煌文学、敦煌艺术、敦煌宗教、敦煌民俗等等,不过是敦煌文化的这种或那种类别和载体。这种或那种类别和载体的简单的堆砌拼合也不就是敦煌文化。这里,说诸多类别和载体的每一种不能与敦煌文化等同,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敦煌文化并非只有单一的类别、只由单一的载体承载的文化;说诸多类别和载体的简单的堆砌拼合不能与敦煌文化等同,理由也不怎么复杂,因为敦煌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诸多类别和载体的简单的堆砌拼合并未找到使它们有机地结合为一个整体的那种共同的性质和特点。这就又牵涉到什么是文化的问题了。

在迄今为止的文化研究中,文化的定义多不胜数。这里没有必要在这么多的文化定义孰是孰非的问题上多费笔墨,只想谈一下笔者自己对什么是文化问题的也许远非准确和完善的理解。在笔者看来,如果不人为地把问题复杂化的话,那么,所谓文化,不过是指将人类同动物界区别开来的那种标志,或者如同一些研究者所说的,不过是指人化的标志。那么,这种标志又是什么呢?就是人类在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人类之所以是人类而不是动物界,就在于人类有这样的劳动创造。人类也正是从有这样的劳动创造的时候起,才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才进人自身的历史,才进入了不断发展的人化过程。人类的这种劳动创造越发展、越高级,就离动物界越远,人化的程度也就越高。这样一来,也就可以说,所谓文化,指的就是人类在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物。所以,当有的研究者在分析了诸多对文化所下的广义和狭义的定义之后指出“对文化作狭义的理解是具有更广泛性的趋势,而且从文化理论和文化建设来讲,应该使用狭义的理解,狭义的文化是严格意义的文化,即人类的精神现象和精神产品”,笔者以为是很有道理的。当然,事物的发展是既无完全相同的模式、又不可能绝对平衡的。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具体人群那里,精神活动及其创造物是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全人类的文化之所以种类繁多、异彩纷呈,其因盖在于此。

从对什么是文化问题的这一理解来看,笔者对上述对敦煌文化的理解的看法,并非没有道理。那么,究竟什么是敦煌文化、究竟应当如何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呢?笔者以为,似乎可以这样来回答,即:敦煌文化指的是敦煌地区居民从4世纪到14世纪那一千年间的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是这种劳动创造所体现与承载的敦煌地区居民那一千年间的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是敦煌地区居民那一千年间所进行的包括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宗教、民俗等等在内的劳动创造所体现与承载的敦煌地区那一千年间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

当然,这样的回答,过于概括,需要进一步加以说明才能使人了然。这里,就对这一回答中的几个要点略事述说。

第一个要点是这一回答中为敦煌文化所标示的地域。

敦煌文化是敦徨地区居民的文化,这自然是毋庸多言的。问题是,所谓敦煌地区,范围究竟多大。在笔者看来,敦煌地区虽然应当以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为腹地,但却并不限于今天的敦煌市辖地域。敦煌地区还应当包括今天的安西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如果再扩大一些,那么今天的嘉峪关市、玉门市和酒泉市,也应当计入敦煌地区。因为,在历史上的特定时期,在这个以今天的敦煌市地区为中心,以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为腹地的相当广阔的地域范围中,在文化方面有过密不可分的联系和许多共同的特点。这样的限定,同现在的一些专家学者自己也许未曾意识到而在他们的头脑中却确实存在的看法是并不相同的。这些专家学者实际上把敦煌地区看成是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甚至是看成今天的敦煌市城区及其周围的一小块地方,从他们的有关着述中就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当然,大多数专家学者并非如此。笔者为敦煌文化所标示的地域,总体上与大多数专家学者是一致的。当然,敦煌文化从地域上讲,主要的是今天的敦煌市所辖地域的文化,其中首先是今天的敦煌市城区及其四周毗连区域内的文化。这是理所当然、毫无疑义的。

对敦煌文化从地域上所做的这一标示,实际上也是指明了敦煌文化的地理背景。敦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特殊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其地居民的精神活动,而敦煌文化正是这种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是这种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这就是说,敦煌文化奄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自己的地理背景的。

第二个要点是笔者的回答中为敦煌文化所标示的时限。

敦煌文化是一种古代文化。然而,敦煌文化并不是存在于古代一切时期的文化,而只是存在于古代一定时期的文化。这个古代的一定时期,便是4世纪到14世纪那一千年间,或者说敦煌文化的历史开始于4世纪而终结于14世纪。之所以这样说,自然是有道理的。须知,任何一种文化之所以能称得上是一种文化,那是由于这种文化有自身的特点并因之而对其他文化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敦煌文化之所以能称得上是一种文化,也不例外。然而,敦煌地区虽然在整个古代以及今天都有自己的文化,而只是从4世纪到14世纪,敦煌地区的文化才不仅成果十分丰富,而且有着具有鲜明特色的总体格局和基本精神,即以中原传统文化为主体而又兼收并蓄周边民族以及外来文化的总体格局和浓烈的中原情结与深厚的乡土之情交融为一并具有显着的世俗化和庶民化色彩的基本精神。实际上,大多数专家学者也是取此看法的。至于有些研究者以整个古代乃至今天的敦煌地区文化都应作为敦煌文化,显然是不怎么妥当的。对敦煌文化从时限上所做的这一限定,实际上也是对敦煌文化的历史背景所做的规定。这一限定指明,敦煌文化是从4世纪到14世纪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历史状况的产物,体现的是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历史状况所决定的当地居民的精神活动,其产品则是这种精神活动的物化表现。

第三个要点是关于敦煌文化的创造者问题。

在对什么是敦煌文化问题的回答中,笔者以为敦煌文化是敦煌地区居民从4世纪到14世纪的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这就是说,敦煌文化的创造者是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以汉族为主体的居民。这里,所谓以汉族为主体的敦煌地区居民,自然是包括了那一千年间在敦煌地区生活的所有居民的。事实上,那一千年间在敦煌区生活的各个阶层、各个职业、各个民族、各个国别的诸色人等,都参与了敦煌文化的创造;必须排除在外的,仅仅是极少数对敦煌文化按照自己的特点向前发展起过阻碍和破坏作用的人士。当然,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民族、不同国别的人对敦煌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所起作用和所做贡献是不尽相同的。

第四个要点是敦煌地区那一千年间的居民的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问题。

这里所说的精神活动,指的是当年敦煌地区居民的精神生活,是他们的感情、思想和理想世界,是他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水平和能力;这里所说的精神活动的物化表现,指的是他们在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的产品,诸如教育、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方面的实际建树。敦煌文化既包括前者,又包括后者。事实上,这两者是密切结合、难以分开的。因为,精神活动既是物化表现的创造活动的灵魂,又是由物化表现来体现和承载的,物化表现的创造活动既受精神活动的支使,其产品又体现和承载着精神活动。因此,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时候,就不能只顾及其中的一方而忘记其中的另一方。将敦煌文化理解为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理解为那一堆古代文化遗产中的教育、科技、学术、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等简单的堆砌拼合,正是只顾及物化表现一方而忘记精神活动一方的一种表现。当然,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时,是不能不从物化表现及其诸多门类开始的。然而,如果忘记了从物化表现及其诸多门类中探寻其所体现和承载的敦煌地区居民那一千年间居民的精神活动,那也是很不科学的。

还应当说明的是,所谓敦煌地区那一千年间居民的精神活动支使下的劳动创造,并不等于今天所能看到的那些产品及其所体现和承载的精神活动。那一千年间的敦煌文化是十分丰富多彩的,今天所能看到的无论如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是今天已经看不到了的。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的时候,必须考虑这一点,尽管今天在界定“敦煌文化”这个概念、研究敦煌文化的时候,只能从今天所能看到的东西出发。

论述至此,对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似乎可以进一步加以回答,即:敦煌文化指的是以4至14世纪为存在时限,以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的地理和历史状况为存在背景、以汉族为主体的敦煌地区全体居民具有鲜明特点的精神活动及其物化表现。

在概括地回答了什么是敦煌文化这个问题之后,紧跟而来的便是研究敦煌文化有什么意义的问题。作为特定历史时期中的一种文化存在,敦煌文化已经成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远离今天而去。然而,敦煌文化对于生活于其消亡巳六百多年之后的当代人仍然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敦煌文化研究和整个敦煌学研究一样,一百年来持续不断且到今天仍然方兴未艾。这种情况的出现,自然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表明研究敦煌文化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总观对敦煌文化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的已有论述,不难发现多集中于其学术意义方面。的确,敦煌文化研究不仅对研究敦煌地区4至14世纪那一千年间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十分重要,而且对研究整个河西地区乃至整个中国、整个世界那一千年间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很重要。当然,对那一千年间敦煌地区、河西地区、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学术研究所凭借的资料绝不限于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那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所依靠的也绝不只是敦煌文化研究。然而,敦煌地区保存下来的一堆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却毕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极为丰富、极为珍贵的新资料,敦煌文化研究也实际上已经和将会为学术研究中碰到的许许多多或大或小的问题提供出新的、更为翔实的可靠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