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便和钟离顺理成章地玩到了一块,两人一起上课、下课,一起泡图书馆,与宿舍另外的两个姐妹的关系却是普普通通,那两人亦是各行各的,互不干扰,却都是一丝不苟的性子,死板又严肃,和我合不来。
班上开始竞选班干部,初来乍到,大家的好奇心与热情毫不掩饰地表露出来,争先恐后地上讲台自荐。
钟离当了班长,宿舍的其余两人也谋了一官半职。
对此,我却表现得兴致缺缺。
我只是想进学生会,想不到钟离和我的想法竟不谋而合。
想起前去竞选的那一幕,还真是戏剧性,对我甚是噩梦。
那天我把写好的稿子练了一遍又一遍,滚瓜烂熟到都可倒背如流了。
可人算不如天算,计划赶不上变化。
当我信心满满地信步走上讲台,面对下面黑压压的人头,虽有点紧张,但还不至于影响到正常发挥。
可当我演讲到一半时,目光不经意间扫到前排的学生会评委时,我立刻呆若木鸡,愣愣地站在原地。
于是,当即我便忘词了,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了大半响,以为是自己一时眼花看错,还死不甘心地用力揉了几下眼睛,死了,确实是,当日的毒舌男,顶着一张漂亮美艳的脸蛋袭了我的胸,让我葬送了十八年来的初吻,那个混蛋,即使是化成灰了我也认得!
我看到他抬眼看过来,全然没有当日嬉皮笑脸的模样。身形笔挺,又漂亮又冷淡,眼神凛然不可侵犯,那一股慑人的气势,锐不可当,俨然一副评委主席的风范。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败阵下台的,只知道那天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进学生会是不可能的了,没人像我那般失态。
只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几天后竟然收到了学生会的通知,提醒我前去复试。
我当场受宠若惊,又有些犹豫不决,毕竟当日我失态的一幕可是有目共睹。
可我也来不及想这么多,毕竟机会难得,只是,一想到那个混蛋居然也在学生会,该死的还是里面的会长,我就想一头撞死算了。
对我做了那种事,按理说,我更应该借此机会一雪前耻,可事实是,我很有自知之明,自己远远不是他的对手,和他斗,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更何况,我不想把事闹大,那天得罪了他,算我倒霉,有眼无珠。我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完大学生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命还在就好,好吧,我承认自己是欺软怕硬的主,可这也是自保的一种方法啊。
况且,想着不久就要军训,还有各种社团活动等着我参加,在里面大展我的才华呢,不入学生会也没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