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晚清西南首富李耀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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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经营天顺祥 走向辉煌

《新纂云南通志·卷四十四金融》载:“本省同庆丰、外埠天顺祥为云南帮中杰出票号……两号为虹溪王炽创办……同治十二年间(1873年),先在省垣设立同庆丰,日渐发达,仍亲赴重庆仿山西帮规例,改组天顺祥,营汇兑存放款事业,以同庆丰为总号,天顺祥为分号,逐渐推广。京都、上海、广东、江西、汉口、常德、重庆、CD叙府、贵阳等均有天顺祥票号。总号有资本十万两,京都分号有三万两,其馀各一万两……咸同滇乱与中法凉山之役均筹垫饷款,获利甚巨。故资金充裕、款项灵通。两号信用大着,凡协款、丁银、丁赋均归其专办。”

至光绪中后期,天顺祥盛极一时。当时全国共有18省,它已分布于15省。总号在昆明,指导业务的中心在重庆。北京、上海、汉口、广州、九江、西安、济南、叙府、CD开封、长沙、南宁、贵阳、泸州、福州、太原等地均有分号。还在香港有号,海防有代理处。业务机构几遍全国,延至海外。其实力可与晋商、徽商相颉抗,号称“南帮之雄。”王炽缔造的以金融票号业为主干的商业帝国,巍然屹立。

光绪六年(1880年),王炽诚邀李耀廷以股东身份加入天顺祥,担任天顺祥渝号管事(经理),一应外埠业务、人事、会计,全权交由李耀廷处理。按股份公司的运作机制看,王炽是天顺祥的董事长,李耀廷是天顺祥的董事兼总经理。

生意做大了,经营者时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李耀庭常说,不吹(抽鸦片)、不赌、不嫖这是王炽先生的座右铭,也是我等生意人的行为准则。做生意一方面需要安定的大环境,因为社会动乱是没法做生意的。另外,对个人而言,品行不端,玩物丧志同样没法做生意。特别是经营票号,一定得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否则会给票号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轻则损失银子,重则信誉扫地。他说过:“其实,我们开票号的,就好似丫头抱着银子睡,人和物(银子)全是主人(客户)的。认真盘算下来,属于我们自己的银子并不多,就是贷出去的银子,不少也都是储户的。所以,疏忽大意不得。”数十年如一日,李耀庭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总是强调要以人为本,总是一再反复告诫下属,要凭信誉清白做人,老实做事,诱惑面前坚持操守不得越雷池一步。

李耀廷自光绪六年(1880年)入天顺祥,至宣统三年(1911年)结束,经营天顺祥长达31年。有人统计,经过多年的努力,天顺祥的流通银子超过一千万两,李耀庭的家资超过三百万两。他积聚了大量资本,成为西南巨富。